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四章至第五章(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ec35a77e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65.png)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目录内容简介目录第一章导论1.1复习笔记1.2课后习题详解1.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章增值税2.1复习笔记2.2课后习题详解2.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章消费税3.1复习笔记3.2课后习题详解3.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营业税4.1复习笔记4.2课后习题详解4.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章关税5.1复习笔记5.2课后习题详解5.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六章企业所得税6.1复习笔记6.2课后习题详解6.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章个人所得税7.1复习笔记7.2课后习题详解7.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八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8.1复习笔记8.2课后习题详解8.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九章与资源有关的税种9.1复习笔记9.2课后习题详解9.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章与行为有关的税种10.1复习笔记10.2课后习题详解10.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一章导论1.1复习笔记一、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也称征税客体。
一般有以下几类:(1)商品或劳务;(2)收益额;(3)财产;(4)资源;(5)人身。
2.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
它体现征税的深度,反映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直接关系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设计税制的主要议题。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比例税率。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资源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资源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9d6b2833f46527d3240ce0cb.png)
第五章资源税5.1 复习笔记一、资源税概述(一)什么是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在历史上,我国对资源的征税可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官山海”,以专卖为名,行征税之实,可以说是资源税的萌芽。
我国在1984年利改税第二步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到资源税,并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资源税的作用1.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2.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形成开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3.有利于促进分配格局的调整,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一)征税对象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应当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
在实际征税过程中,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仅以税法上列举的、在我国境内开采的矿产资源和盐资源作为征税对象。
(二)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资源。
具体来讲,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1.矿产品包括:(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以原煤加工的洗煤和选煤等;(4)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均指原矿,即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的、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入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2.盐,是指固体盐、液体盐。
具体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等。
1994年的税制改革,将盐税并入资源税,纳入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内,同时对盐征收一道增值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三、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率和减免税(一)资源税的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其他各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其他各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5d104aaa0975f46527d3e1c9.png)
第十二章其他各税12.1 复习笔记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附加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纳税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上,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2.具有特定目的,其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发建设新兴城市、扩展改造旧城市、发展公用事业和维护公共设施等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有利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征收,不仅包括城市、县城和建制镇,而且包括广大农村。
即只要征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其征税的范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包括在其计税依据内,但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税额包括在内。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但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①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征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②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与行为有关的税种)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与行为有关的税种)](https://img.taocdn.com/s3/m/f6e194ef1eb91a37f0115c23.png)
第十章与行为有关的税种10.1 复习笔记一、印花税(一)概述1.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一种具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特点:①征税面广;②税率低,税负轻;③纳税人自行完税。
3.意义开征印花税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主要有:①可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②借以了解经济活动情况,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③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
(二)征税范围和纳税人1.征税范围(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
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又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库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等。
(8)借款合同。
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
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企业所得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企业所得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9ed1f666312b3169a451a444.png)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6.1 复习笔记考点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按照量能课税的原则,对纳税人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纳税义务的不同,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其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考点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具体包括两种所得:(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239b1149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4a.png)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考研真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9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完整版>精研学习网>无偿试用20%资料
全国547所院校视频及题库资料
考研全套>视频资料>课后答案>往年真题>职称考试
第一章导论
1.1复习笔记
1.2课后习题详解
1.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二章增值税(一)
2.1复习笔记
2.2课后习题详解
2.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三章增值税(二)
3.1复习笔记
3.2课后习题详解
3.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消费税
4.1复习笔记
4.2课后习题详解
4.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章关税
5.1复习笔记
5.2课后习题详解
5.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
6.1复习笔记
6.2课后习题详解
6.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章个人所得税
7.1复习笔记
7.2课后习题详解
7.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八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8.1复习笔记
8.2课后习题详解
8.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九章与资源有关的税种9.1复习笔记
9.2课后习题详解
9.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章与行为有关的税种10.1复习笔记
10.2课后习题详解
10.3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印花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印花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5d134aaa0975f46527d3e1c8.png)
第九章印花税9.1 复习笔记一、印花税概述(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是一种具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凡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面广;2.税率低,税负轻;3.纳税人自行完税。
(三)开征印花税的意义开征印花税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主要有:1.开征印花税,可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2.开征印花税,借以了解经济活动情况,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3.开征印花税,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如下: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
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又分为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库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等。
8.借款合同。
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
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营业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营业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e391c06f102de2bd9705882d.png)
第四章营业税4.1 复习笔记一、营业税概述(一)营业税的概念及其沿革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特点我国现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具有征税面广、税源广泛的特点。
除此之外,营业税还具有以下三个不同于流转税其他税种的特点。
1.以对非商品销售额征税为主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3.计算简便,征收成本较低(三)营业税的作用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2.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个行业协调发展;3.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先进和鞭策落后。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一)营业税的纳税人1.营业税纳税人的一般性规定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税收行政管辖权的区域。
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或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营业税纳税人的特殊规定(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企业所得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企业所得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7c69d9815fbfc77da269b1c8.png)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7.1 复习笔记一、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而来的。
1.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执行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是由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于1994年合并而来。
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三个税种从独立征收到合并统一为一个税种,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正式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统一为一个税种,即企业所得税,并统一实行33%的基本税率。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执行到2007年12月31日为止),是在中外合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于l991年合并而来的,是针对外资企业的特点,对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体现了国家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了税率、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了税收管辖权,从而使我国的涉外所得税制具有突破性发展,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强化对外投资者的管理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3.改革企业所得税制,统一企业所得税法(1)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一是违反税负公平原则,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二是税收优惠不同导致税收流失严重;三是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范不统一。
(2)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以下原则:①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②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③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④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⑤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⑥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三~五章【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6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三~五章【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289cb0d87fd5360cba1adbe3.png)
第三章消费税一、单选题1.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厦门大学2011研]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B.资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答案】B【解析】A项,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C项,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D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某外贸公司2014年8月从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支付购货运输费用4万,当月将该批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60万元。
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万元。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3%,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A.17.2B.18.8C.23.2D.24.8【答案】A【解析】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按专用发票价款依据法定退税率计算应退增值税税额;按实际交纳的消费税退还消费税。
该外贸公司出口化妆品应退流转税=40×13%+40×30%=17.2(万元)。
3.某百货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黄金饰品部2015年2月直接零售金首饰3000克,每克零售价200元;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回旧首饰200克,换出新首饰600克,收取差价80000元,并收取旧首饰折价补偿20元/克。
当月该黄金饰品部还零售镀金首饰一批,收取零售收入30000元。
该黄金饰品部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A.30940.17元B.30769.23元C.29230.77元D.29059.82元【答案】C【解析】不含税销售额=(3000×200+80000+200×20)÷(1+17%)=584615.38(元);镀金首饰不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则应缴纳消费税=584615.38×5%=29230.77(元)。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导 论)【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导 论)【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36d4d856360cba1aa911da2c.png)
第一章导论1.1 复习笔记一、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广义的税收制度指的是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总称。
狭义的税收制度则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也称课税客体。
(1)课税对象反映了一个税种征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
课税对象一般有以下几类:①商品或劳务;②收益额;③财产;④资源;⑤人身。
(2)通过规定不同税目的不同税率,体现国家的政策。
设计税目的方法有列举法和概括法:①列举法,即按照每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置税目,如计算机、洗发水、钢笔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界限明确,便于掌握,对号入座;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于查找。
②概括法,即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如电子商品类、日用化工类、文化用品类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目少,查找方便;缺点在于税目过粗,不便于贯彻合理负担的政策,也容易产生税目交叉、界限不清的问题。
2.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
纳税人并不一定就是负税人,即税负转嫁。
负税人一般是指税收的实际负担者,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缴纳的税款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商品售价或压低原材料供应价格等)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从而产生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现象。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
它体现征税的深度,直接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设计税制的主要议题。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消费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消费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0362745e10a6f524ccbf85cb.png)
第三章消费税3.1 复习笔记一、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消费税可以区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一般消费税是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普遍地征税;特别(或特种)消费税则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有选择性地征税。
根据各国征收消费税时在税收立法上的不同做法,消费税的征收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对所有征税品目统一制定税法,即综合设置一种税,然后通过列举税目的方式,明确规定哪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属于征税范围,凡被列举的都征税,未被列举的则不征税;另一种征收形式是对各个征税品目分别制定税法,也就是对每种应税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单独设置一个税种,如烟税、酒税、矿物油税、赌博税、电话税等。
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制是各国征收消费税的通行做法,但对具体征税环节的选择则不完全一致,据此可将消费税区分为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
直接消费税是对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费品时直接征税,通过价外加税的形式,由消费者直接承受税收负担。
间接消费税则是对生产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经营者征税,通过将税额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形式,由消费者间接承受税收负担。
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高;(5)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
(二)我国开征消费税的历史沿革及其在现阶段的意义1.我国消费税的形成与发展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开征的货物税和特种消费税的基础上,经过半个世纪的逐步发展而形成的。
2.现阶段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意义(1)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我国流转税体系;(2)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与消费政策,对消费、生产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3)有利于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4)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水平上的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247a615e0066f5335b812116.png)
第八章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8.1 复习笔记考点一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开征房产税的地理区域。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说明】坐落农村的房产暂不征税。
(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三)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具体规定见表8-1。
表8-1 房产税纳税人房屋使用对象纳税人(四)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税率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按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
具体见表8-2。
表8-2 房产税的计算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造价(或原价)。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应区别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对于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总结】个人出租住房应承担的相关纳税义务汇总:表8-3 个人出租住房应承担的相关纳税义务(五)房产税的减免规定房产税的减免项目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3.宗教寺院、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关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关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f2607adfdd3383c4bb4cd271.png)
第五章关税5.1 复习笔记考点一关税概述(一)关税概念关税是指国家海关对进出我国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其中,货物是指以贸易行为为目的而进出我国关境的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邮递的、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的,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入我国关境的属于个人自用的非商品。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关税进行分类,具体如表5-1所示。
表5-1 关税的分类(二)关境与国境关境是一个国家的关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故关境又称税境。
国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
在一般情况下,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但两者不完全相同。
(三)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关税壁垒是指用征收高额进口税和各种进口附加税的办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手段。
常见的关税壁垒有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和关税配额。
非关税壁垒大致可以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前者是由海关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品种加以限制,其主要措施有进口限额制、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限额制、出口许可证制等;后者是指进口国对进口商品制定严格的条例和标准,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进口押金制、苛刻的技术标准和卫生检验规定等。
考点二关税制度《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是我国关税制度的两个最基本的法规,根据这两个关税法规的规定,关税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凡是国家允许,属于《进出口税则》规定应征税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都是关税的课税对象。
除关税优惠政策规定的以外,进口货物大部分都征收关税;出口货物一般不征税,仅对少部分货物征收出口关税。
(三)税率1.税率种类(1)进口关税税率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表5-2 进口关税税率(2)出口税率我国对绝大多数出口产品不征出口关税,所以出口关税比较单一,一般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3)暂定税率①进口货物暂定税率。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课后习题答案(马海涛版)
![课后习题答案(马海涛版)](https://img.taocdn.com/s3/m/a8f669670b1c59eef8c7b4e5.png)
练习题参考答案第1章导论一、术语解释1 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2 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亦称课税客体。
3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4 起征点是课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课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5 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计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
二、填空题1 商品或劳务财产2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3 主体内容4 直接税间接税5 代扣税款缴纳税款6 司法手段7 纳税人课税对象8 提高10 单一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三、判断题(判断对错,并将错误的改正过来) 1 ×正确的是: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
2 ×正确的是: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
3 ×正确的是: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4 ×正确的是:我国现行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 ×正确的是:我国的税收诉讼法规在《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做了具体规定。
6 ×正确的是:课税对象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一种税区别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7 ×正确的是:在处理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的问题时,国际税收协定应处于优先地位,以不违反国际税收协定为准。
8√9×正确的是:税收法律关系客体指的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0 ×正确的是: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四、选择题1.A C D 2.A C 3.A B4.C D5.A B D6.A B C7.A B8.B C D9.A B C D10.A C D五、问答题1 答: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五章至第七章【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五章至第七章【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c3cd59e2767f5acfa0c7cd8d.png)
第五章资源税5.1复习笔记一、资源税概述(一)什么是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在历史上,我国对资源的征税可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官山海”,以专卖为名,行征税之实,可以说是资源税的萌芽。
我国在1984年利改税第二步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到资源税,并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资源税的作用1.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2.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形成开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3.有利于促进分配格局的调整,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一)征税对象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应当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国有资源。
在实际征税过程中,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仅以税法上列举的、在我国境内开采的矿产资源和盐资源作为征税对象。
(二)征收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仅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资源。
具体来讲,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包括:1.矿产品包括:(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以原煤加工的洗煤和选煤等;(4)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均指原矿,即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的、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入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矿石原矿。
2.盐,是指固体盐、液体盐。
具体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等。
1994年的税制改革,将盐税并入资源税,纳入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内,同时对盐征收一道增值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三、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率和减免税(一)资源税的纳税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个人所得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个人所得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c021d67d910ef12d2bf9e722.png)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8.1 复习笔记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2.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缴纳上,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的范畴。
但税法也规定了下列补贴、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这些项目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导 论)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导 论)](https://img.taocdn.com/s3/m/cfe4199d650e52ea5418982d.png)
第一章导论1.1 复习笔记一、税收制度概述(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收制度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制度的确立是为实现税收职能服务的。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也称征税客体。
一般有以下几类:(1)商品或劳务;(2)收益额;(3)财产;(4)资源;(5)人身。
2.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尺度。
它体现征税的深度,反映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直接关系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设计税制的主要议题。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关系。
①单一比例税率;②差别比例税率;③幅度比例税率;④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的数额越大,税率越高。
①全额累进税率;②超额累进税率;③全率累进税率;④超率累进税率。
(3)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①地区差别定额;②幅度定额;③分类分级定额。
4.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期限,它是税收的固定性、强制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6.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税收制度中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及照顾的一种规定。
减税、免税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起征点。
(2)免征额。
(3)减税、免税的规定。
7.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所采取的教育处罚措施,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是保证税法正确贯彻执行、严肃纳税纪律的重要手段。
《中国税制》(马海涛版)课后习题—选择题习题及答案
![《中国税制》(马海涛版)课后习题—选择题习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24e3823f10661ed9ad51f3d2.png)
第一章导论1.税收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ACD)。
A.货币B.纳税主体C.实物D.行为2.累进税率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AC)。
A.全额累进税率B.比例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定额税率3.纳税期限是税收的 (AB)在时间上的体现。
A.固定性B.强制性C.返还性D.无偿性4.税目设计方法有 (CD)。
A.从价法B.从量法C.概括法D.列举法5.下列税种中以资源为课税对象的是 (ABD)。
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营业税D.土地使用税6.影响税制设计的主要因素是 (ABC)。
A.社会经济发展水平B.税收管理水平C.国家政策取向D.纳税人的要求7.所得税制的特点是 (AB)。
A.税负不易转嫁B.税负具有弹性C.征收及时便利D.税源分散8.税收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划分为 (BCD)。
A.直接税B.中央税C.中央、地方共享税D.地方税9.构成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包括 (ABCD)。
A.偷税罪B.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C.抗税罪D.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10.我国现行的税收实体法包括以下几种税种(ACD)。
A.印花税B.税收征管法C.关税D.个人所得税第2章增值税1.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C)。
A.货物发出的当天B.收到销货款的当天C.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签订合同的当天2.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企业下列(CD)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
A.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B.自产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C.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D.委托加工货物对外投资3.划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主要有(BD)。
A.企业规模的大小B.企业应税销售额C.企业的所有制性质D.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4.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ABC)。
A.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B.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C.进口货物D.过境货物5.纳税人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按下列方法顺序确定(BCD)。
A.当月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B.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C.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D.组成计税价格6.按照增值税的类型划分,增值税可分为(ABD)。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土地增值税)【圣才出品】
![马海涛《中国税制》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土地增值税)【圣才出品】](https://img.taocdn.com/s3/m/baa41956b9f3f90f77c61b22.png)
第十章土地增值税10.1 复习笔记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的管理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土地供给计划性不强,成片转让的土地量大,价格低;2.房地产开发公司增长过快,价格上涨过猛,导致房地产开发规模偏大;3.盲目设立开发区,占用耕地多,开发利用率低;4.房地产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
(二)开征土地增值税目的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它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
开征土地增值税,主要目的:1.开征土地增值税,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2.开征土地增值税,增加财政收入。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的收入征收。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但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四)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售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
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税法规定扣除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三、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一)收入的确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消费税
4.1复习笔记
考点一消费税概念及基本特征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其基本特征有:(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
(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
(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
(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高。
(5)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
考点二征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一)征收范围
我国现行消费税实行单一环节课征制,并采取对所有征税品目统一制定税法的征收形式。
因此,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在生产、流通经营的诸环节中,课征消费税的实施范围;二是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消费税具体征税项目。
1.具体环节
由于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所以如何确定其纳税环节就显得十分重要。
从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和有效的源泉控制考虑,我国把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和进口环节。
具体说来,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如下:
表4-1纳税环节
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出口不退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纳税人零售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在零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在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铂金、钻石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
卷烟的“批发环节”复合计征消费税。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需要再征一道11%的从价税,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卷烟中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2.具体征收项目
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消费政策、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及财政需要,并借鉴其他国家征收消费税的成功经验与通行做法,我国采取了特别消费税,即选择特定消费品进行征收。
目前,我国主要选择了五种类型15个税目的消费品作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二)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具体规定见表4-2。
表4-2纳税环节与纳税人
考点三税率
我国现行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及比例税率加定额税率三种形式,以适用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大部分税目适用比例税率,黄酒、啤酒及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卷烟和白酒适用复合税率。
纳税人兼营(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现行消费税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如表4-3所示。
表4-3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考点四计税依据
(一)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
(1)一般规定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如果是包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或价外收费,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其换算公式为:
计税销售额=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特殊规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支付代扣的手续费或销售回扣,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以门市部的对外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3)包装物押金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