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期货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操作及股指期货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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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期货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操作及股指期货开户流程

1、综合预评估(仅适用自然人投资者)

对提出开户申请的自然人投资者,公司客户开发人员确定自然人投资者可用资金、交易经历等符合公司开户制度规定,自然人投资者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客户开发人员根据公司《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对自然人投资者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进行综合预评估;

2、通知投资者准备相关资料

对于综合预评估70 分以上的投资者,客户开发人员通知自然人投资者准备相关开户资料到公司办理开户手续,需要自然人投资者准备的相关资料详见附1;对于提出开户申请的法人投资者,可通知投资者带齐开户资料到公司办理开户手续,需要法人投资者准备的相关资料详见附2;

3、开户经办人员审核投资者资料

4、对投资者进行培训

公司培训人员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股指期货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产品特性,提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进行投资者培训;

5、向投资者宣讲《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并指导投资者签署;

6、进行投资者开户基础知识测试

公司开户经办人员组织自然人投资者本人、法人投资者的指定下单人、结算单确认人、资金调拨人等人参加测试,组织测试人员应验证客户身份证件。对评分80 分及以上的投资者办理后续开户手续;

7、开户经办人员与自然人投资者共同对公司《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进行签字

确认,对于综合评估70 分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继续办理后续开户手续;

8、指导客户签署合同

开户经办人员讲解合同中主要内容,并提示投资者其不能为期货市场禁入者,指导投资者签署

《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附件,根据《交易账号编制规则》为投资者编制交易帐号,填入投资者相应开户资料中。对投资者进行影像采集,填写《股指期货合同管理交接单》,投资者所属业务部门总经理复核上述资料并在《股指期货合同管理交接单》中签署复核意见;

9、对国都证券IB 营业部专职开户人员办理开户的投资者进行电话回访;

10、开户经办人对营业部、IB 营业部合同复核,稽核审查部对合同进行审核,合格后交易服务部将投资者影像资料放入与结算部建立共享文件夹,并将《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表》、《股指期货合同管理交接单》、《银期转帐协议》一并送结算部;

11、结算部通过统一开户系统为投资者申请交易编码,如统一开户身份验证失败由结算部向交易服务部提供失败原因,由交易服务部通知客户所属业务部门及各营业部,协助投资者办理补充等事宜;

12、开户经办人在结算部申请交易编码成功后为投资者开通行情软件,短信通知投资者交易帐号、初始交易密码、初始资金密码、保证金监控中心帐号、保证金监控中心初始密码、行情帐号及行情密码,整理归档投资者档案。

注:股指期货投资者开户合同及《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一式两份、营业部一式三份,公司与投资者当日面签后合同留存公司及营业部,待公司对投资者审核通过后寄给投资者。

国都期货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及股指期货开户操作流程图

投资者提出开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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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投资者综合预评估

法人投资者

综合预评估70分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帐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

于50万元(以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为准) ; 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 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 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及其他禁止或限制从 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特殊法人投资者已获得监管机构或主管机关批 准。

对投资者进行股指期货知识培训

宣读《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指导投资者签署 ]

进行投资者基础知识测试, 80分及以上者办理后续开户事项

进行综合评估,70分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办理以下程序

指导投资者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附件

国都证券IB 营业部开户投资者电话回访

交易服务部复核、 稽核审查部审核开户资料

结算部通过统一开户系统申请交易编码

附件 1: 股指期货自然人投资者开户需提供资料

1、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 50 万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 用章)

开户经办人员审核投资者资料, 确定符合准入条件:

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帐户可 用资

金余额不低于 50万元(以期 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为准); 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 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 录,或者

最近三年内具有 10笔以 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及其 他禁止或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 的情形。

开户经办人员审核投资者资料,确定符合准入条件:

2、商品期货或股指仿真交易经历——提供近期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

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证券交易经历——提供加盖证券营业部专用章的股票对账单。(自然人投资者综合评估使用);(如只有仿真交易经历,最好提供此项,有利于综合评估的分值在70 分以上)

5、财务状况:以下(1)(2)两者取最高值(投资者提供财务状况证明的开具日期距申请开户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

(1)金融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期货权益及债券、黄金、理财产品(计划)等资产。

A、加盖中国境内银行业务章的本外币定、活期存款证明;股票、基金、期货权益证明应当加盖证

券营业部专用章的对账单、加盖基金公司专用章的基金份额证明、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交易结算单;

B、加盖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专用章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证明;

C、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纸黄金证明;

D理财产品(计划)资产证明应当为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签署

的相关协议或者由上述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文件。

(2)本人年收入

E、应当为税务机关出具的收入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单或者其他收入证

明;

F、税务机关的收入纳税证明应当为税务登记部门出具的最近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

单;

G工资流水单应当为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代发工资银行卡入账单、代发工资活期存折流水等;

H、其他收入证明应当为当前就职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劳资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

6、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其他信用证明;

7、本人身份证原件;

8、工、农、建、交行任意一张银行卡

附件2:股指期货法人投资者开户必需提供资料

1、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投资者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者距申

请开户日期不超过 3 个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作为净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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