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嘿,咱今天来讲讲司法所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吗,在咱生活的这个地方,司法所可起着大作用呢!有这么一个事儿,老张和老李是多年的邻居,可有一天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
老张气得呀,脸都红了,觉得老李太不讲理;老李呢,也梗着脖子,觉得自己没错。
这要是任由他们吵下去,那还不得成仇人啦!这时候,司法所的调解员小王出马了。
“老张啊,多大点事儿呀,至于这么大动肝火吗?”小王不紧不慢地说。
老张一听,诉苦道:“他怎么能这样啊!”小王又转头对老李说:“老李,咱也得讲讲道理不是?你说呢?”就这样,小王一会儿苦口婆心劝老张,一会儿又道理连篇说老李,慢慢地,两人的火气都消了不少。
这不就像一场狂风暴雨后,天空开始放晴了嘛!最后,老张和老李不仅和好了,还都觉得不好意思呢!还有一次,社区里的两家店铺因为竞争也闹起了矛盾。
都互相指责对方不正当竞争,还差点动起手来。
这要是没人管,那不乱套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赶紧去调解,“都各退一步嘛,咱做生意靠的是本事,不是靠相互争斗呀,这样下去对谁有好处呢?”工作人员耐心地说道。
他们让两家店铺坐下来好好沟通,一起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你猜怎么着,这两家最后居然达成了合作,还一起把生意做大做强了呢!这多神奇呀,就好像原本是对头的两个人,突然变成了合作伙伴,一起走向成功的道路!咱说这些例子,不就是想告诉你,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真的太重要啦!他们就像那和事佬,让矛盾化为乌有,让关系重归于好。
没有他们,那得有多少纠纷解决不了呀,那咱的生活不就乱套了嘛!所以呀,我们真得感谢司法所的那些工作人员,他们真的很棒!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就像是生活中的一道光,照亮了那些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角落。
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耐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和谐与安宁。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样的存在呀!。
人民调解案例多例
出口骂人伤人心出手打人终赔偿2009年9月26日早上9点,广纳镇铁山村彭某在邻居李某屋后叫骂李某的鸡把他的菜吃了,李某在厨房内叫彭某别骂,彭某看到李某在窗子处,就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李某打来,李某及时躲闪没打上。
引发双方对骂。
随后彭某赶到李某后院坝趁李某不在意时一拳将李某打倒在地,庚即离去。
李某带着伤痛前往彭某家论理,走到彭家院坝时,彭某与家人又将李某按倒在地,造成李某双脚、腰部、头部均受伤。
李某受伤治疗花去医药费1500元,彭某拒绝支付,李某求助村人民调委会解决,经多次调解,双方各不相让,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矛盾加剧。
10月13日,广纳司法所受理了此案,并协调广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处理。
并派员提取证据、走访群众、听取村调委会意见、分别与当事人座谈等方式,了解事发全过程后,组织开展调解,经过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调解员从中抓住了问题症结,首先明确指出彭某打人事实属实,是违法行为;同时,就李某治疗期间费用进行当场计算核定为1406元。
从谁是谁非谈到邻里交往,从法律规定谈到做人的道德准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说服引导,彭某受到了法律和道德的教育,当面向李某承认了错误,并赔情道歉;李某因彭某的真情所感化,接受了彭某的道歉,最后协商达成由彭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926元,李某自愿放弃检查费480元赔偿的协议,并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履约条件丧失合同当场解除松溪乡祭田坝村三社村民罗某多次上访要求处理其与祭田坝村三社间的荒地承包合同纠纷。
洪口司法所受松溪乡党委、政府的指派,在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参与下,对荒地承包纠纷进行了调解。
1991年12月,罗某与祭田坝村三社签订荒地承包合同,随后罗某便在荒地上种植了五倍子。
1993年因修九沙路将其承包荒地一部分占用,毁坏了部分五倍子树。
当时区委、区公所给予了一定补偿。
罗某继续管理着余下的荒地,随着市场变化,五倍子市场价格下跌,罗某便在承包地内种植了河麻柳防风固沙。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年老夫妻居无定所一筹莫展一纸协议圆满解决喜笑颜开冯春明、姜秀华与四子之间的赡养纠纷【纠纷情况】冯春明,系邗上街道原冯庄村冯六组居民,共养育四子:冯华喜、冯华其、冯华吉、冯华果。
2005年底,冯六组拆迁,冯华吉先行拆迁,并安置于幸福小区。
冯春明与其他三个儿子后拆迁拿房,冯春明自此一直与老大一起居住,相安无事。
但至2007年,冯春明夫妻因家庭琐事想要回自己在拆迁中的面积,单独居住,父子五人由此产生矛盾。
11月,冯春明在胸口挂“还我主权”的牌子,手里敲着锣,腰间系着导尿袋,带着患病老伴,情绪激动地来到街道上访,要求政府帮他们解决家庭内部安置房分配及赡养矛盾。
【调解经过及结果】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引起的赡养纠纷。
接案后,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冯庄社区取得联系,向社区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名单、地址、电话及时与冯春明的四个儿子联系,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
可是事情并不一帆风顺,因为之前冯春明夫妇与四个儿子就因房产分配及赡养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五人都不愿与对方对话,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可是冯春明现在身体状况令人堪忧,诉讼程序必耗时较多,如何尽快解决此事,让老人能够尽快安享晚年成了摆在调解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他们决定与社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
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三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召开家庭会议,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街道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当时的拆迁协议及拿房记录,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
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冯春明的身体状况进行阐述,并说出了老人家希望全家和睦,安享晚年的希望。
然后再提出召开这次家庭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即冯春明的房产分配及今后的赡养问题。
会上四人仍是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争锋相对:老三认为自己先行拆迁,在房产分配上没有多拿任何父母的面积,这是老大、老二及老四的问题。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年老夫妻居无定所一筹莫展一纸协议圆满解决喜笑颜开冯春明、姜秀华与四子之间的赡养纠纷【纠纷情况】冯春明,系邗上街道原冯庄村冯六组居民,共养育四子:冯华喜、冯华其、冯华吉、冯华果。
2005年底,冯六组拆迁,冯华吉先行拆迁,并安置于幸福小区。
冯春明与其他三个儿子后拆迁拿房,冯春明自此一直与老大一起居住,相安无事。
但至2007年,冯春明夫妻因家庭琐事想要回自己在拆迁中的面积,单独居住,父子五人由此产生矛盾。
11月,冯春明在胸口挂“还我主权”的牌子,手里敲着锣,腰间系着导尿袋,带着患病老伴,情绪激动地来到街道上访,要求政府帮他们解决家庭内部安置房分配及赡养矛盾。
【调解经过及结果】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拆迁引起的赡养纠纷。
接案后,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冯庄社区取得联系,向社区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名单、地址、电话及时与冯春明的四个儿子联系,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
可是事情并不一帆风顺,因为之前冯春明夫妇与四个儿子就因房产分配及赡养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五人都不愿与对方对话,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可是冯春明现在身体状况令人堪忧,诉讼程序必耗时较多,如何尽快解决此事,让老人能够尽快安享晚年成了摆在调解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他们决定与社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
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三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召开家庭会议,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街道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当时的拆迁协议及拿房记录,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
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冯春明的身体状况进行阐述,并说出了老人家希望全家和睦,安享晚年的希望。
然后再提出召开这次家庭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即冯春明的房产分配及今后的赡养问题。
会上四人仍是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争锋相对:老三认为自己先行拆迁,在房产分配上没有多拿任何父母的面积,这是老大、老二及老四的问题。
[最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最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离奇纠纷伤脑筋巧妙计谋化干戈2011年8月份的一天,合峪司法所迎来了一批嵩县车村镇的群众,当听完这批群众的反映后,司法所同志都感到很离奇很纳闷,从业这么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离奇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1年2月份说起,嵩县车村镇农民王某,过完年后就留下家中两岁的幼子与智障的妻子外出打工。
可他刚刚外出一月不到,就接到家里电话,说王某的岳父岳母在王某外出后不久就将智障的妻子接走,至今未归。
王某当时不以为意,就让自己父母到妻子的娘家接人。
一个月过去,王某父母始终未将妻子接回,岳父岳母的态度也让他很纳闷,每次去接都满口应承过几天就送闺女回去,可是始终不见妻子回家。
想到两岁的幼子已经两个月未见母亲,王某只好从外地回来,从此他开始了艰难的接妻路程。
直至2011年8月10,王某已来回车村与合峪接妻子回家20多次,可每次都无功而返,岳父岳母的态度从一开始的答应过几天送回,到现在找各种理由拖延妻子回家。
老实巴交的王某无可奈何,只得求助合峪司法所。
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后,司法所同志问了几个问题:“王某,你在家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谩骂、殴打智障的妻子,”王某直接找来自己的邻居为自己作证,从结婚到现在从未打骂过妻子。
接着问王某的婚姻是否存在第三者插足,王某也找到证人证明自己从来没有。
而且证人还证明王某夫妻俩一直很恩爱,尽管妻子是智障,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可是对王某也是温柔体贴,感情一直很好。
又问王某岳父岳母拒绝将女儿送回家中,是否问他索要财物,王某回答:来接20多次了,岳父岳母从来没提过要钱要物的事。
了解完这些,司法所同志当时都愣了,不存在家庭暴力,不存在第三者插足,妻子娘家也未索要钱物。
可是为什么始终不让一家人团聚,解铃还须系铃人,司法所同志马上通知王某岳父李某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李某的态度也是让司法所同志很纳闷,问李某为什么不让女儿去丈夫家,他回答女儿在婆家受虐待,问哪里受虐待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说王某对女儿不好。
人民调解案例(双沟司法所)
人民调解案例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例内容当事人王兴义和当事人王兴亮同是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东民族村秦大园的村民,2013年11月20日,二人因三边四荒土地发生土地纠纷。
原生产队分配给各户的农闲地,由于规划建设新农村,尺寸之地成了香饽饽。
本是同家兄弟的王兴义和王兴亮因新农村规划互不想让,多次上访到镇里。
但是王兴义和王兴亮均没有可靠地证据,更没有土地使用证。
王兴亮一方在农村势力很强,王兴义一方在农村处于弱势。
申请当事人王兴义多次寻求村调委会调解,但均告失败。
包村镇干部及分管领导也多次说和,但是没有得到当事人王兴义的完全满意。
双沟司法所按照党委书记的批示,进行现场调解,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番五次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以情依法进行说服和引导。
二、调解经过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新农村规划引起的土地承包纠纷。
接案后,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双东民族村委会取得联系,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王兴义和王兴亮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够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
可是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王兴亮一方处于强势,并不愿意接受调解,王兴义一方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同意接受调解,但也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经村调委会和镇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是摆在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他们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
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二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调解,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双沟司法所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双方的材料,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
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王兴义和王兴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且让双方分别说明自己的理由。
然后再提出调解的目的,即解决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模板(最终版)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二、案例正文采集【案情简介】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
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
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
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隋某某、文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二、案例正文采集【案情简介】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
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
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
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隋某某、文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二、案例正文采集【案情简介】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
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
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
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摘要:**村治保主任了解情况后,为避免矛盾升级,将此案移交到**司法所,请求调处,为避免双方吵闹,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邓某、张某进行谈话,2013年3月,借着春节过后的祥和气氛,**司法所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口头约定取证难巧用民俗化纠纷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纠纷情况**镇**村村民邓某与张某毗邻而居。
2012年12月,鉴于双方共用的院墙年久坍塌,邓某与张某口头协商由张某出料,双方共同出工修筑新院墙,待院墙修筑好后,邓某给予张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张某出料的平衡。
谁成想院墙修筑完成后,双方因经济补偿的数额发生纠纷,邓某坚持认为张某所购石料价值不超过1000元,最多给予张某500元补偿,而张某声称自己所购石料花费2000元,邓某必须给自己1000元作为补偿。
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张某数次扬言要把院墙扒掉,邓某更是不甘示弱,多次与张某发生肢体冲突。
**村治保主任了解情况后,为避免矛盾升级,将此案移交到**司法所,请求调处。
调解方法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为避免双方吵闹,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邓某、张某进行谈话。
原来张某所购石料实际价值为1600元左右,双方当事人也并非因为补偿数额发生争执,实际情况是张某觉得邓某出工不出力,理应少得补偿,而张某认为这是邓某在侮辱自己,于是便多要了200元补偿。
可是当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时,邓某冲张某喊道:那点石料总共也就1000块钱,多一分钱也别想要。
张某也不服:2000块你能不能买到还不一定呢,1000块你有多少我买多少。
鉴于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工作人员决定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并警告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发生冲突,承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说法。
调解效果 2013年3月,借着春节过后的祥和气氛,**司法所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首先明确了张某所购石料的实际价值为1600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没有异议。
工作人员又提到按照当地民俗,邻里之间修筑共有院墙时,可以一方出工,一方出料;也可以双方共同出工,未出料一方给予出料一方一半料钱作为补偿,双方当事人对此民俗均表示认可。
人民调解案例
人民调解案例十一一、案例基本情况2013年月前夕,红阳辖区教育街片区商户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
但此时,但成都某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产权所有者)在未和商户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将房屋租赁价格提高到150元/㎡,高出原有价格近一倍,而同地域同等条件的其他商铺价格仅为60元/㎡。
如此高的价格,商户难以承受,双方经过长时间的拉锯协商,该公司做出部分让步,将价格设定在80-90元/㎡,与原油价格相接近。
但部分商户因近一年时间的疲劳协商,为“争一口气”对此价格仍然不愿接受,公司也坚决不愿做出让步,同时,该公司更是以律师函的形式,函告未续签租赁合同的但仍未搬离的商户,要么续签,要么搬离,此举,更是激化了商户的情绪,由此双方关系进入了“冰点”,协商一事陷入僵局。
对此,商户打算通过“集体上访”的方式,希望通过政府“干预”而达进一步降价的目的。
区信访局在了解案件始末后,建议上访商户到红阳公司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帮助。
二、调解经过为把握事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红阳司法所赓即同成都某纤维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经询问,整个事件与商户陈述基本一致。
红阳司法所就此初步研判,此事的关键点是商户因疲劳协商及律师函而同该公司“赌气”,并非对公司提出的价格不满意而拒签,据此,红阳司法所在征得商户及成都某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巧妙借鉴“枫桥经验”,一方面及时电联公司,另一方面通过“摆龙门阵”的方式对商户进行电话调解:一是公司已将价格回降到与原有合同价格相近,虽然时间长了一点,但已经说明了公司的态度在缓和,在“变相”地向商户“服软”,和气才生财,大家都是生意人,没有必要去“赌气”;再说,如果你们不续签,再到别处组一个商铺,光是“养买主”就不是短时间,不划算;二是公司发的律师函也是正常的法律手段,而且内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三是我们同公司取得联系后也向他们表达了你们的意见,公司也同意再次和你们进行协商,他们也希望双方都和气生财;四是如果在“五一”节期间再次协商未果,你们也可以随时到我们司法所来,在我们的主持下,进行“面对面”协商。
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家庭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家庭的和谐。
二、案例概述某市A区B街道居民张某与妻子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紧张。
张某怀疑李某有外遇,而李某则认为张某酗酒、赌博,两人矛盾不断升级。
在邻里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和李某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调解过程1. 受理申请接到张某和李某的调解申请后,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组成调解小组,由调解员王某、李某和张某的邻居赵某组成。
2. 调查了解调解小组首先对张某和李某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两人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张某在一家企业工作,收入稳定,但平时喜欢喝酒,有时还会赌博。
李某则是一名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家庭和孩子。
3. 分析矛盾通过调查,调解小组发现夫妻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张某酗酒、赌博,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李某感到生活压力巨大。
(2)李某对张某的怀疑,导致夫妻信任度下降,矛盾不断升级。
(3)双方沟通不畅,缺乏有效的沟通方式。
4. 调解措施针对以上矛盾,调解小组采取了以下措施:(1)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了解各自的观点和诉求。
(2)对张某的酗酒、赌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改正。
(3)帮助李某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鼓励她积极参与家庭事务。
(4)指导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增进夫妻感情。
5. 调解结果经过调解小组的耐心调解,张某和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表示愿意共同努力,改善夫妻关系。
具体调解结果如下:(1)张某承诺戒酒、戒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家庭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2)李某表示将积极参与家庭事务,关心丈夫的生活,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3)双方同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家庭沟通,增进相互了解。
(4)调解小组将持续关注张某和李某的生活,及时调解可能出现的矛盾。
四、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张某和李某的矛盾主要源于夫妻双方缺乏沟通、相互信任度下降。
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例范文
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例范文在咱们这个充满烟火气的小镇上,邻里之间磕磕碰碰的事儿可不少。
就说老街那边的李大爷和张大哥吧,他俩就因为噪音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咱们司法所。
李大爷呢,是个退休的老教师,平时就喜欢安安静静地看书、写毛笔字。
他住的是那种老式的居民楼,隔音效果不咋地。
张大哥呢,是个年轻的音乐爱好者,白天在一家公司上班,晚上回来就喜欢弹弹吉他放松放松。
这本来都是挺好的事儿,可坏就坏在张大哥那吉他声一到晚上就传进了李大爷的耳朵里。
李大爷刚开始还忍着,心想着年轻人嘛,有点爱好也正常。
可时间一长啊,这睡眠质量越来越差,整个人都没精神了。
有一天晚上,李大爷实在是忍不住了,就穿着拖鞋,气呼呼地跑到张大哥家敲门。
门一打开,李大爷就忍不住埋怨起来:“小张啊,你这吉他声天天晚上响,我这老头子都快被你折磨疯了。
”张大哥一听,心里也不太舒服,就回嘴说:“李大爷,我这也没到很晚啊,而且我在自己家里弹弹吉他怎么了?这是我的自由啊。
”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的,两人差点吵起来。
第二天,两人就来到了司法所。
一进门,李大爷就拉着我的手,满脸委屈地说:“同志啊,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这么折腾了。
”张大哥也在一旁梗着脖子,一脸的不服气。
我先让两人都冷静一下,给他们倒了杯水,笑着说:“大爷,大哥,咱们先消消气。
这事儿啊,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大家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没必要因为这点事儿伤了和气。
”然后我就开始了解具体的情况。
我先对张大哥说:“小张啊,你看李大爷年纪大了,睡眠本来就浅。
你弹吉他是好事儿,但是这噪音影响到大爷休息了呀。
咱年轻人得尊老爱幼不是?”张大哥听了,态度稍微缓和了一点,说:“我也知道大爷可能不太好受,但是我就这点爱好了,而且我也没故意弹到很晚啊。
”我又转过头对李大爷说:“大爷,小张呢也是在自己家里,他也不是故意要打扰您的。
您看能不能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李大爷哼了一声说:“我只要能睡个好觉就行。
关于人民调解案例
关于人民调解案例人民调解案例1案件性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承办单位:区人民调解中心、区行政调解中心联调案件情况:2009年3月3日,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民警在圣水南街37附32号传唤犯罪嫌疑人蒲小洪,蒲小洪在逃跑时坠楼身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蒲小洪坠楼死亡作出初查结论:民警在传唤犯罪嫌疑人蒲小洪过程中,依法执行公务,无滥用职权行为,不予立案。
故公安机关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法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死者上有八十多岁的母亲,下有三个女儿还未成年,故其家属提出三十多万的赔偿要求。
公安机关认为其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陷入僵局,如该事件处理无果极可能引发家属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两中心联合调解化解:2009年11月17日、18日,在区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袁飞主持下,区行政调解中心调解员罗劲松律师负责调解,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游仙区富乐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就蒲小洪死亡后的处理事宜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艰苦工作。
十八日晚七时,终于促使一件因公安机关追逃引发的特殊事件最终得以解决。
调解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鉴于蒲小洪死后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本着照顾、关爱、扶持的原则,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对丧失和尚无劳动能力的蒲小洪之母王玉芳,女蒲于容、蒲雷敏、蒲琪琪四人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9万元。
2、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已支付给蒲小洪亲属的生活费用1.1万元、鉴定费用0.6万元、殡仪馆在2009年11月20日以前所发生的费用约4.6万元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承担。
3、蒲小洪尸体火化费用由游仙公安分局承担。
人民调解案例2案件性质:拆迁补偿纠纷承办单位:区、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联合调处案情介绍:20__年8月31日下午3时许,游仙区东林乡五显村绵遂高速公路一标段报警称:五显村的部分村民分别堵在挖机、装载机前面阻扰施工。
XX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案例
调解去钉清堵塞居民邻里复和谐(一)案例内容楼下住户在下水管道钉钉子,加一道“过滤网”,把堵塞下水道的责任推给楼上,造成楼上下水管道不通楼下通,进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邻里的和睦。
这一案件发生在台东街道办事处芙蓉路社区的芙蓉路38号楼院,难题困扰该楼住户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在今年4月纠纷排查中被社区调解主任发现,出面解决拔掉了钉子,疏通了管道,沟通了人心,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4月下旬,芙蓉路社区在开展纠纷排查活动中,家住芙蓉路38号楼院1-303的住户张某反映,家中卫生间的下水道平均3—5天就要堵一次,导致污水冒溢,一家人为此苦不堪言,但一层、二层的下水管道却很正常。
社区调委会主任经调查发现,该户下水道情况是将少量水倒下后流得很慢,将大量水倒下后立即堵塞。
住在三层的张某怀疑是楼下住户所致。
调委会主任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楼下住房。
经过耐心交谈询问,一层住户终于无奈地道出了实情。
原来,该楼院的六层是来双喜鸭脖的女员工宿舍,七层是骨伤医院的男职工集体宿舍,管道细排量多,所以平时下水道经常堵塞,一层住户孙某每次找人疏通,经常会清理出许多杂物,摊派费用时,楼上总有一些住户不愿拿钱,特别是6楼7楼的住户,去单位找他们负责人又左右推脱,这使一层住房很是无奈和为难。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想出了在下水管道上钉子,加了一道“过滤网”,把矛盾进行“上交”的对策。
二层住户跟着效仿,也采取了类似的办法。
至此,三层至七层下水道堵塞的症结终于真相大白。
问题找到后,司法所联合社区调委会主任,亲自到骨伤医院和来双喜鸭脖两家单位找到负责人进行反映,并挨家挨户做了规劝、说服工作,随后司法所立即联系专业投下水的人员对该楼院的管道进行疏通。
经过专业人员的仔细排查,需要细管换粗管,更换新的污水管道。
社区调委会主任又联系了骨伤医院和来双喜鸭脖,说服这两家单位各自拿出300元钱作为维修费用。
然后余下费用由其它居民平摊,尽快施工,为居民解决了难题,邻里之间恢复了往日的和谐与安宁。
法律人民调解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案例名称】:李某与邻居张某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调解时间】:2021年4月15日【调解地点】:XX市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调解员张某某、王某某【当事人】:李某(申请人)、张某(被申请人)【案情简介】: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住宅相邻。
近年来,因张某在自家庭院种植树木,树木枝叶伸至李某家,导致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修剪树木,但张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
双方矛盾激化,李某遂向XX市XX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员接待调解员张某某、王某某接到李某的申请后,立即通知张某,约定于2021年4月15日对本案进行调解。
2. 调解员调查调解员到达调解地点后,首先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确认双方身份信息。
随后,调解员分别与李某、张某进行谈话,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1)李某陈述:李某表示,其家与张某家相邻,张某在自家庭院种植了一棵大树,树木枝叶伸至其家,导致其家的采光和通风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李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修剪树木,但张某以树木属于其个人财产为由拒绝。
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相邻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2)张某陈述:张某表示,其种植的树木并未伸入李某家,树木枝叶仅伸至李某家屋顶,并未影响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
张某认为,李某无权干涉其种植树木,要求李某自行解决问题。
3. 调解员调解调解员在了解双方陈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进行分析。
(1)调解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某与张某作为相邻权利人,应当相互尊重,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调解员认为,张某种植的树木虽然未伸入李某家,但树木枝叶伸至李某家屋顶,影响了李某家的采光和通风,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
张某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司法所乡镇调委会人民调解案例 工伤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矛盾纠纷受理时间: 2018 年 2 月 3 日矛盾纠纷类型:经济合同纠纷调解组织类型:乡镇调委会供稿: XX司法局XX司法所 XX 审稿: XX司法局 XX二、案例正文采集司法所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例工地误伤造残疾司法娘舅巧化解[纠纷背景]9月10日,XX建设高速XX标段XX段工地上,工人索XX开大车时因操作不当,自己掉下车来,被在压车下,工地发现后,及时送往了XX县医院进行医治。
经诊断,造成盆骨碎裂、5跟肋骨断裂、左腿骨折、右手骨折、脾脏切除等,在XX县人民医院医治12天后,送往XX大学附属医院第一医院继续进行医治。
本来一切都在正常的救治赔偿范围中,到第五天后,索XX家属突然聚集了二十多人赶往XX镇工程部,讨要说法,原因是工程部领导没有上门看望伤者,对家属也没有慰问,同时在医院缴纳的费用也差不多用完,急需医治资金。
伤者家属和工程部因多次协商不成,家属方情绪激动,还差点起了冲突,表示不解决不走人,XX镇建设指挥部找到了镇里的老娘舅,要求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司法所和心连心工作室的老娘舅得知情况后,首先对此事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在深入工地,走访了索XX工友,以及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安排XX镇指挥部、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
XX镇表示是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受伤,指挥部只愿意做适当补偿。
家属方则表示是在工地受的伤,理应单位赔偿包括误工费、陪护费等全部费用,至少50万元。
调解方法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双方争执不下,调解过程进入僵持阶段,眼看一场调解演变成口水大战。
为避免双方继续吵闹,司法所和老娘舅决定先将双方分开,进行谈心,唠唠家常,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进行调解。
在司法所和老娘舅的耐心劝导下,当事双方情绪缓和了许多,对此,再次出击,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调解,调处过程中,指挥部坚持最多只愿意赔偿伤者家属费用共计20万元,与伤者家属所要求的50万元的赔偿金相差较大,致使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双方争执不下,调解过程再次进入僵持阶段。
人民调解赡养纠纷案例3篇
人民调解赡养纠纷案例3篇篇一:调解父子赡养矛盾纠纷成功案例2011年10月29日,83岁的圣城街道杨家村村民董祥林来到圣城街道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请求调解与其三个儿子之间赡养纠纷。
圣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及时介入调解,终于成功化解了这一父子间的矛盾纠纷,从而避免了父子反目的风波。
接到申请后,圣城司法所的同志做了详细的记录,一方面安抚下申请人情绪,另一方面马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
经过走访群众调查了解,终于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董祥林家住圣城街道杨家村,现有三子一女,大儿子董居亮,二儿子董新德,三儿子董居亭,三个儿子都在杨家村居住且生活条件富裕,女儿已出嫁。
2009年因**首府项目开发征地拆迁,老人的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拆迁补偿约一万元。
当时老人与三儿子董居亭一起居住,故拆迁补偿款就补给了其三儿子。
老人的房屋拆迁以后,一直住大儿子董居亮家。
现二儿子以未得到拆迁补偿款为由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大儿子也因其兄弟们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对老人不管不顾。
董祥林年事已高,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求助司法所进行调解,希望三位被申请人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调查结束后,在杨家村村委的协助下,圣城司法所的同志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
通过司法所同志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三位被申请人轮流赡养老人。
篇二:法援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例日前,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该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大力协助下,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赡养协议的履行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王某,早年丧偶,育有一女。
18年前,王某改嫁张某,协助张某抚养了其3个子女。
2000年初,张某因病过世。
而此时的王某也已年过花甲,且体弱多病。
为了能妥善解决好王某的生活,同年5月,在王某所在村的村干部的主持下,王某与继子及自己的亲生女儿夏某签订了一份协议。
协议除了对财产等方面作了约定外,还着重就王某的赡养问题作了三点约定:一、从2002年起,继子每年供给王某水稻600斤、小麦100斤,如王某要求种责任田,上缴由她本人负责;二、王某的零花钱由其女儿夏某负担;三、王某今后如生病,医疗费及照应护理,由其继子及女儿夏某各负担一半。
人民调解案例
妈妈,回家吧……2012-02-10 10:09:24 来源:阜阳颍东区司法局 | 颍东区司法局 | 颍东司法局浏览:1205次“妈妈——回家吧……”孩子一声凄苦的喊叫,使得几天未见的母亲热泪盈眶。
近日,颍东区冉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徐某与赵某与2004年2月结婚,2005年生育一女孩,2009年又生育一男孩。
由于徐某整天上网,不挣钱,而赵某又得带孩子,家中经济拮据,全靠徐某的父亲(泥瓦匠)挣钱养家糊口。
两人经常为琐事生气、打架,赵某经常被徐某打的遍体鳞伤。
2012年元月6日,赵某再次因为家庭琐事与徐某发生争吵,遭到徐某的殴打,赵某含泪撇下一双儿女,离家出走。
3岁的儿子在妈妈走后的三天里不吃不喝,一直哭着喊着要妈妈,邻居、亲戚见了无不痛心。
徐某的父亲万般无奈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冉庙司法所。
看到老父亲无助的眼神,听到孩子凄厉的哭喊声,司法所长放下手头的工作,立即驱车到赵某的娘家。
通过反复做赵某母亲的思想工作,得知赵某在阜阳火车站,将于今晚8点乘火车外出打工。
在双方村干部和司法所长的劝导下,赵某母亲拨通了赵某的手机:“你赶紧回来吧,司法所所长还有咱村干部都在咱家里等你呢------”天已经黑了。
当赵某踏进院门的一刹那,母子连心,孩子第一眼看到,赶忙挣脱爷爷的怀抱,哭着踉踉仓仓奔赵某而去。
赵某紧紧地抱着孩子,泪水奔腾而出。
孩子两只小手死死地攥着妈妈的衣服,使出了最后的力气哭喊一声:“妈妈——回家吧……”司法所所长对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徐某分别给赵某和赵某的母亲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再打骂赵某,同时保证春节后立即跟父亲打工挣钱,否则,无条件同意与赵某离婚。
纠纷调解好了,夜也更黑了。
想着女儿还独自在家等着自己回家做饭,司法所长不由自主地加大了油门。
邻里纠纷化解难互体互谅和为先2012-02-14 14:53:39 来源:阜阳市颍东区司法局 | 颍东区司法局 | 颍东司法局浏览:2296次古有张英与其邻居“争一争,行不通;让一让,六尺巷”的美德。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XX司法所)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XX司法所)第一篇:人民调解典型案例(XX司法所)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上报材料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真情调解,情系百姓---------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调解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叶里哈提男哈萨克族 33岁 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魏贤礼男汉族 47岁 XXX市XXX乡XXX村村民案情简介:202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
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
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
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
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
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
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
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
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3000元;2、3、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调解去钉清堵塞居民邻里复和谐(一)案例内容
楼下住户在下水管道钉钉子,加一道“过滤网”,把堵塞下水道的责任推给楼上,造成楼上下水管道不通楼下通,进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邻里的和睦。
这一案件发生在台东街道办事处芙蓉路社区的芙蓉路38号楼院,难题困扰该楼住户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在今年4月纠纷排查中被社区调解主任发现,出面解决拔掉了钉子,疏通了管道,沟通了人心,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4月下旬,芙蓉路社区在开展纠纷排查活动中,家住芙蓉路38号楼院1-303的住户张某反映,家中卫生间的下水道平均3—5天就要堵一次,导致污水冒溢,一家人为此苦不堪言,但一层、二层的下水管道却很正常。
社区调委会主任经调查发现,该户下水道情况是将少量水倒下后流得很慢,将大量水倒下后立即堵塞。
住在三层的张某怀疑是楼下住户所致。
调委会主任根据这一线索找到了楼下住房。
经过耐心交谈询问,一层住户终于无奈地道出了实情。
原来,该楼院的六层是来双喜鸭脖的女员工宿舍,七层是骨伤医院的男职工集体宿舍,管道细排量多,所以平时下水道经常堵塞,一层住户孙某每次找人疏通,经常会清理出许多杂物,摊派费用时,楼上总有一些住户不愿拿钱,特别是6楼7楼的住户,去单位找他们负责人又左右推脱,这使一层住房很是无奈和
为难。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想出了在下水管道上钉上钉子,加了一道“过滤网”,把矛盾进行“上交”的对策。
二层住户跟着效仿,也采取了类似的办法。
至此,三层至七层下水道堵塞的症结终于真相大白。
问题找到后,司法所联合社区调委会主任,亲自到骨伤医院和来双喜鸭脖两家单位找到负责人进行反映,并挨家挨户做了规劝、说服工作,随后司法所立即联系专业投下水的人员对该楼院的管道进行疏通。
经过专业人员的仔细排查,需要细管换粗管,更换新的污水管道。
社区调委会主任又联系了骨伤医院和来双喜鸭脖,说服这两家单位各自拿出300元钱作为维修费用。
然后余下费用由其它居民平摊,尽快施工,为居民解决了难题,邻里之间恢复了往日的和谐与安宁。
(二)法律解析
本例涉及的是邻里相互关系纠纷,纠纷一方当事人由于楼上管道堵塞,导致他自家遭殃,寻求平摊清堵费用,又遭拒绝,因而私自插钉改道,从而引起纠纷。
本例中,调解员积极调查取证,多方走访问询。
在调解时,依法依规,依理依情,充分运用了法与德相结合的教育和疏导方法,注意坚持依法调解、据理调解、用情调解,从而最终将矛盾纠纷化解。
(三)XX街道办事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