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登记类别: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登记机关专用章)使用登记证编号:日期:年月日注:本表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二)登记类别:

注:本表适用于按使用单位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2.1 设备种类、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2.2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2.4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与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2.5 产品编号:填写制造单位为产品编制的制造编号、出厂编号等,其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6 注册代码: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

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2.8 制造单位名称、日期: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及制造日期,其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2.9施工单位名称、日期: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及施工日期。

2.10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3 设备使用情况

3.1 使用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件一致。

3.2 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应包含所在的陕西省西安市、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并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表述一致。

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3.4 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5 设备使用地点:

设备使用地点在使用单位内的,在最后一栏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移动式(流动式)特种设备,在最后一栏填写“移动”或者“流动”。

★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照3.2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并填写设

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

3.6 投用日期: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3.7 单位内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内部设备编号。

3.8 安全管理员、手机: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员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3.9 单位联系电话:填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主管特种设备机构的固定电话。

3.10 产权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填写产权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填写方式和使用单位类同。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产权单位一栏中填写“同使用单位”,其他相应栏中划“-”。

4 设备检验情况

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检验情况(制造监检除外),包括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使用前首次检验、定期检验等。

4.1 检验机构名称:填写从事检验的检验机构名称。

4.2 检验类别: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的检验类别,如安装监督检验、改造监督检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首次检验、定期检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基于风险检验、事故检验等。

4.3 检验报告编号:填写检验机构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或者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编号,没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的只填写监检证书编号。

4.4 检验日期:填写进行检验的日期,一般是检验完成的日期,即报告出具日期(年、月、日)。

4.5 检验结论:按照有关检验规则的要求填写,如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等。

4.6 下次检验日期:首次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在首次登记时很据本规则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填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已经实施检验的,使用单位按照检验报告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填写;由于结构原因,设计文件规定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写“设计规定不实施定期检验”。

5 使用单位申明和填表人员、使用单位公章

本表所示的申明,作为使用单位的承诺,使用单位的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一般是指安全管理员)需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填表后盖使用单位公章,并且附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

6 登记情况:由登记机关填写。在说明的空白处填写对使用登记的审查情况,包括同意或不予受理、不予登记等意见。如果不予受理,应当注明原因和处理情况。

6.1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由负责登记受理、登记的人员签字,并且注明日期。

6.2 登记机关专用章:加盖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或者其他能代表登记机关的公章。

6.3 使用登记证编号:填写已经同意登记,所颁发的使用登记证的登记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的编制方法见本文件附件2。

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所列内容仅为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时需要填写的基本数据,不代表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要求的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交由档案室保存。 2、使用登记前,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3、办理使用登记时,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4、设备登记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安排人员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5、特种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 ——公司的特种设备转让或出租; ——公司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公司的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改造,更改了使用参数。 6、《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等)、变更项目(单位名称、停用、移装、过户、报废、重新启用、安全状况变化等)、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使用证、注册表、检验报告、其它相关见证资料等)。经公司总经理万明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7、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注销手续。 8、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一、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电梯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的现场监察,安装完毕后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电梯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六、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八、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至少每15 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九、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进行演练。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 制度(通用版)

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起重机械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质监部门的现场监察,安装完毕后经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四、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起重机械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出厂合格证、监检证书。 2、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起重机械的电动葫芦出厂合格证。 4、起重机械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填写说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填写说明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2 设备基本情况 2.1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2.3设备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Ⅲ类中压容器、第Ⅲ类低压容器、第Ⅱ类中压容器、第Ⅱ类低压容器、第Ⅰ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管束式集装箱);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拨试验舱、潜水钟。 2.4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2.5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2.6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2.7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

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2.8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2.9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2.10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3 设备使用情况 3.1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3.2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3.3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3.4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3.7 法定代表人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发证日期: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登记?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类别 使用管理人(公章)(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地址 单位所在区域县(区)镇(街道办)村 设备安装位置(小区/厂区/楼/房/车间)设备 使用投入使用日期法定代表人情况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固话管理人员手机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设备种类设备名称设备 设讣使用年限设备型号规格基本 情况产品编号内部编号(出厂编号) 设讣单位名称 设备制造单位名称 设计制造国(地区)制造许可证号制造 情况制造日期 制造监检机构 施工单位名称设备

施工施工许可证号施工类别情况施工告知日期施工竣工日期维保单位名称维保 保险联系人联系电话情况保险机构名称 水容积(L)燃料种类 锅炉额定蒸发量(t/h)额定蒸汽压力(MPR参数 出口水压(MP&)额定功率(MW) 最高工作压力(MPa)最高工作温度(?)压力 3容器容积(m)内直径(mm)参数介质氧舱额定人数 充装量(kg)充装系数(kg/L)移动式 压力容(挂车)车牌车架号码器参数 空载重量(kg)满载重量(kg) 额定载荷(t)运行速度(m/s) 提升高度(m)层站门数 机电额定乘客人数厂车车牌 特种 塔式起重机设备(t?m)装卸桥生产率(t/h)额定起重力矩参数扶梯输送能力(p/h)扶梯梯级宽度(mm) 扶梯倾斜角度(度) 检验机构 设备检验类别检验日期 检验 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情况 下次检验日期

安全阀数量压力表数量安全 其他附件名称附件及数量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使用单位(公章) 年月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以下页面不需提交) 1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 2设备使用情况 2.1使用管理人(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管理人;出租配有特种设备的场所的,可以约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姓名;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特种设备。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2使用单位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2.3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注册地址一致。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常见问题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常见问题 1.问:什么叫特种设备? 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专用机动车辆。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

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七)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八)场(厂)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2.问:使用特种设备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一般情况下,使用单位应购买取得相应项目许可的单位设计、制造的特种设备,选择取得相应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施工后特种设备应经过监督检验,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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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类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锅炉(依据《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锅炉登记卡》(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2)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3)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4)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适用于进口锅炉); (5)安装质量证明书; (6)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有水处理要求的需要); (7)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有效期内检验报告; (8)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以上第(1)至(7)项,及第(8)项目录部分应同时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个人所有者签字按手印)的复印件。 办理下列锅炉使用登记只需提交前条第(1)至(4)项文件: (1)水容量小于50L的蒸汽锅炉; (2)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0.1Mpa的蒸汽锅炉; (3)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不大于2.8MW的热水锅炉。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容器(依据《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并逐台提交以下资料: (1)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017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文化人身份证号。

天津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材料

附件2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所需材料 一、电梯使用登记需要提供资料 (一)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存档。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梯》(一式两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三)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四)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不少于下列9项) 1.作业服务人员守则; 2.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5.维修保养制度; 6.定期报检制度; 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8.紧急救援演练制度; 9.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产权(电梯用于公共

场所使用)的产权人签字并加按手印。 (五)电梯作业人员(仅限供病人和陪护人员使用的客梯、病床梯、速度大于2.5米的旅游观光梯)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在聘任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需要提供资料 (一)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相关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存档。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起重机械》(一式两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登记机关各留存一份)。 (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2.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3.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 4.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5.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 6.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要求; - 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b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门牌号等。 b3.3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b3.4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377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2、每年年初由设备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技术监督局等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 4、设备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 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 登记类别:□首次启用□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停用后启用□补领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b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 b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 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

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 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b3 设备使用情况 b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使用单位名称应当与含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文件一致。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发证日期:使用证号: 注册代码: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以下页面不需提交) 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首次登记、过户登记、改造后登记、移装后登记。 2 设备使用情况 2.1使用管理人(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受委托方为使用管理人;出租配有特种设备的场所的,可以约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个人姓名;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特种设备。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2使用单位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2.3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注册地址一致。 2. 4 单位所在区域 填写使用单位的所在区域,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2. 5 设备安装位置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小区、几号楼、某车间、某厂区等。移动式(流动式)特种设备,填写“移动”或者“流动”。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安装位置。 2.6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2.7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等证书中的法人代表(负责人)。 2.8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安全委员会等。没有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的,填写使用单位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所属部门或者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如工程部等。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服务机构名称。 2.9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特种设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公司特种设备的定用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其附属的安全间、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3、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环部和储运部负责。 3.2安全部应提前一个月与属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3特种设备检验前,由安环部和储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种准备工作、清洁、消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4特种设备检验时,安环部和储运部应在煤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5特种设备检验后,由安环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3.6对检位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标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或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8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月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属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检验。 3.9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格,由技术负责叉车、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厂内机动车辆:每年重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强检)按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6个月校验一次,其他的一般仪器仪表一年一次。 4.5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绿为3级的,其检验同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后勤保障科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定期检验合格证提交材料 (1)

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定期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提供资料种类定期检验合格证注册登记 锅炉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码证、 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法人证等。加盖使用单 位公章); 2、管理人员和足够数量司炉、水处理工证的 原件(在聘用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法 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和作业人员名录(列出姓 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持证种类、有效期 等内容)。(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配置数 量设置文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3、有效锅炉内部检验报告书(两年至少一次); 4、有效锅炉外部检验报告书(一年一次); 5、锅炉水质监测报告书复印件; 6、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报告复印件; 7、锅炉使用登记证; 8、水压试验报告(每六年至少一次); 9、有机热载体锅炉热载体的定期检验报告; 10、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12、当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自查 表。 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代码证、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法人证等。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管理人员和足够数量司炉、水处理工证的原件(在聘用单位栏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作业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持证 种类、有效期等内容) 3、锅炉出厂资料(含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全部图纸和锅炉制造厂所在地质监部门 出具的监检证等)或进口检验报告; 4、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5、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书; 6、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报告复印件; 7、锅炉水质监测报告书复印件; 8、锅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目录(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配置数量设置文件, 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9、锅炉验收的会议纪要; 10、锅炉登记卡(一式二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11、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通用版_1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4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440 2 / 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办理使用登记时限: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 2、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每台设备填写两份。 3、指定专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市级质监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眼位置。 4、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备案;重新启用时,应到原登记发证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5、特种设备报废或迁移过户,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务案,同时缴回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方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指南(试行) (机电类特种设备) 一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机电类特种设备) 2.办理单位: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办理地点: 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一品天下大街138 号)(电梯)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东风路北二段4 号)(电梯)(暂定) 各区市县质监局(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4.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如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应当场审核办理) 5.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6.联系电话: 7.监督电话:6188274761882774 一一法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 号)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 《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 一一办理程序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填写并持有关资料,到办理地点,向工作人员提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 2.电梯使用单位或其委托电梯施工单位可在领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的同时,一并在成都市特检院和四川省特检院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登记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到设备所在地区市县质监局办理。 3.工作人员在接到使用登记有关资料后,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审核办理,其他情况应在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3.工作人员并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上填写相关内容,加盖印章。(亦可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中有关信息及时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并打印《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加盖印章) 4.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后,将一份加盖印章的《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交还电梯使用单位存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机构保留一份存档。录入人员应在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 5.成都市特检院或四川省特检院在出具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告时,可由其先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电梯注册代码,在办理使用登记时,由使用登记办理人员确认无误后,采用该代码作为电梯使用登记注册代码即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注册代码由各区市县质监局给予。一一申请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基本信息)》一份和《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一式二份),并加盖使用单位单位公章;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1 份; 3.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或首次检验报告或定期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仅限于电梯,原件或者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或作业人员名录; 6.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一其他要求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3.电梯施工单位和维保单位应当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后,及时帮助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并协助和配合电梯使用单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须知 办理注册登记需提供下列资料(携带原件,留复印件): 1.使用单位委托书(介绍信); 2.注册登记表;(加盖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验收检验报告原件及结论页复印件;(含原件一式三份) 4.产品合格证、形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应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含 原件一式三份) 5.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制造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维保许可证复印件;维修保养合同、维 保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9.锅炉水处理设备注册登记证、水处理方法及水质化验单、水质化验人员上岗证; (一式三份) 10.大型游乐设施在安装前应提供设计文件鉴定报告;(一式三份) 11.管理组织框架图;(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3.本年度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责任告知书》(使用单位只需在本年度首次办理特种设备时提供) 注:1.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于一个物业公司管理的不同小区,每个小区至少应有一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首次办理注册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报检制度;作业人员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练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应有层门钥匙管理制度。 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承诺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正式)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2、每年年初由设备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技术监督局等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 4、设备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相关

部门做好迎检准备。 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6、特种设备检验时,设备科相关人员和使用部门人员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设备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设备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检修部和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科和使用科室组织整改。

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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