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3篇
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精选3篇(一)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一、制定园林城市规划1. 成立园林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组,聘请专业团队进行规划编制。
2. 研究分析城市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人口分布和发展趋势等,制定园林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区域划分。
3. 制定景观规划,注重保护和利用城市的自然资源,合理规划公园、绿化带、湖泊和水体等景观元素。
4. 制定建设规划,包括道路、交通、建筑物和设施等方面,强调园林城市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保。
二、加强绿化建设1. 实施绿化覆盖率提升计划,通过植树造林、景观绿化项目等措施,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2. 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和立体绿化建设,将道路两侧和中央分隔带等空地进行植树绿化,利用建筑外墙、立面和屋顶进行立体绿化。
3. 加大公园和绿地建设力度,建设多样化的公园和绿地,满足市民的休闲和健身需求。
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1. 加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2. 鼓励采用生态建设技术,例如湿地治理、河道恢复和生态修复等,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3. 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田和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提升。
四、加强环境治理1. 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2. 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推动城市环境的持续改善。
3. 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和分析环境质量数据,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社会参与1. 加强对公众的园林城市教育和宣传,普及园林城市知识,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园林城市责任感。
2.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园林城市建设和治理工作,营造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3. 建立园林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园林城市相关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六、加强人才培养与科研推进1. 加强园林城市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园林城市相关专业人才队伍。
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XX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某某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县城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县城凝聚力、吸引力和县城发展竞争力,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评审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某某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载体,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坚持集约、高效发展;以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为契机,立足县情、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建设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目标。
二、总体目标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加强城市景观保护,努力建成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县城绿化系统,力争2022年末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全面完成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的各项考核目标。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创园准备阶段(2022年3月—2022年4月)。
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分解任务,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为创建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6月—2022年8月)。
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指导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和专家的建议,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进行整改,充分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国家验收阶段(2022年2月—2022年6月)。
各责任部门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和项目做好维护、保护和品质提升建设,迎接国家园林县城评审组检查验收。
四、组织机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某某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五、责任分工(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室(简称创园办):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创建;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安排、部署、汇总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准备工作;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创建工作;牵头负责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各项工作。
黄陵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1)
黄陵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促进县城可持续发展,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围绕“中华民族祖陵圣地,历史文化名城,融祭祀、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型山水城市”的城市定位和“天蓝、水绿、山青、城美”与“水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山水之中”的特色城市构型,以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以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以城市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庭院绿化为基础,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据城市环境机体与功能,充分利用山、河、城、陵等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人居环境,努力把黄陵建设成为国家级园林县城。
二、创建目标加大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坚持新建绿地与改造绿地相结合,普遍绿化和重点绿化相结合,千方百计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景观维护得力、绿化美化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格局,确保我县申报国家园林县城一举成功。
具体目标:(一)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二)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明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三)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为95%和80%以上,县城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四)县城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园林式单位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园林建设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国家园林县城工程是新时期城市绿色化、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要手段。
本工作方案的制定,旨在提高城市人居环境的质量和城市景观的品位,使城市成为宜居、宜游、宜业、宜商的城市。
二、工作目标1.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提升城市品位。
通过加强城市绿化,改善城市景观,打造精品美城,提升城市品位,加强城市形象的塑造。
2.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通过创新城市绿化技术和管理方式,强化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城市绿化和景观建设,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三、工作内容(一)加强城市绿化建设1.科学规划。
制定国家园林县城绿化规划和城市绿化标准,科学统筹城市绿地、道路绿化、水体绿化、建筑物绿化等绿化要素,合理规划城市绿色空间布局,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景观。
2.提高绿化质量。
更新城市绿化设施,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率,建设多层次的城市绿色带、绿廊、绿隧道等,加强公用绿地的建设和完善。
加强对城市街头景观的整治和改造,推广花绿景观、观景台、画廊等绿化特色的景观形式,提升城市景观品位。
3.加强绿化管理。
增加绿化设施维护和管理力度,定期对园林绿地、花坛、假山等设施进行养护管理,提高公共绿地、绿化带的管理水平。
(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1.提高空气质量。
加强粉尘治理工作,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燃煤污染,限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强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2.优化水环境。
加强城市水库、水塘、池塘、河道等水体的水质监测和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推广城市雨水管网建设,提高雨水利用率和城市排水系统的效率。
3.改善噪声环境。
加强噪声源管控和隔离,推广绿化隔音屏和垂直绿化,减少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提高城市景观品位1.传承本地文化。
2023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3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____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园林建设成为了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魅力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生活质量,我们决定在____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划和实施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园林建设水平,打造宜人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城市景观。
二、总体思路和原则总体思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倡导创新、和谐、可持续的城市园林建设理念,构建以人为本、生态友好的园林城市。
原则:1. 生态优先: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2. 绿色发展:推动城市园林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以绿色产业为支撑,促进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利用。
3. 创新和谐:倡导创新思维,注重园林设计和规划的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承,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4. 可持续发展:制定长期规划和政策,确保园林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并加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平衡。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 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1)制定详细的绿化规划,确定各类绿地的建设目标和指标要求。
(2)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力度,建设公园、绿地、林地和湿地等,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3)鼓励居民、企事业单位参与城市绿化,推动绿色屋顶、立体绿化、垂直绿化等创新形式。
(4)加强城市森林和湿地保护,增加城市空气负氧离子浓度。
2. 提高园林景观质量(1)加强城市景观规划和设计,注重景观与城市的和谐统一。
(2)推动景观照明工程,打造夜间经济和夜间景观。
(3)建设城市花坛、雕塑、喷泉等特色景观,增加城市形象和特色。
(4)加强城市景观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的长期保持。
3. 优化城市交通环境(1)推进交通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和绿色交通网络。
(2)统一城市交通标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3)加强公共交通建设,优化公共交通线路、站点和服务。
(4)建设自行车道和步行街,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4.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1)支持园林景观产业发展,培育和引进园林景观企业。
郫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实施方案
郫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生态建设、城市绿化工作政策,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实现‚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目标,对照《国家县城评选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为加快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园林绿化水平,通过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以下简称‚创园‛),寓建于创,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面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把郫县打造成‚八河并流、致美的田园城市‛。
二、创建范围创建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三、组织机构成立郫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园‛日常工作。
四、任务分解(一)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制订‚创园‛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创园‛工作,负责‚创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
3、负责组织城区绿化普查工作。
4、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
5、负责安排、部署、汇总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准备工作。
6、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创园‛工作。
7、牵头负责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各项准备、接待工作。
(二)县林业园林局1、负责编制《郫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积极抓好城郊绿化,切实做好绿化保护工作。
3、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行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80%以上。
4、负责组织发动社会捐建、认养城市绿化,搞好社会捐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的评选工作,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6、负责实施城市公共绿化建设,分类组织实施居住区绿化、苗圃绿化等。
7、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各单位完善绿化建设和绿化管理。
创建国家卫生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的决定为指针,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确保年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摘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基础工作大面达标.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划分(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xx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安排(见发[20xx]4号文件),着力加快城区主干道提质改造、公交车停靠站场建设、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硬化、破损路面修复等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城建投、县交通局、有关单位)2、开展精细化城市管理.①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无缝化、无空当、全覆盖”.(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②继续开展街道秩序整治.对露天洗车、占道修车、流动摊点、场外场、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对在下水井口乱倒污水、污物者从重处罚.(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和相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③开展杆线整治.消灭“蜘蛛网”线,实行多杆并一,新建道路全部实行地埋管线.(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电力公司、县网络公司、县城管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④开展门头牌匾整治.按照一街一品的要求,对各街道和重要路段门头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统一规划,拆除破旧的、不合要求的门头牌匾,加强门头牌匾的审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公安局、镇、乡、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⑤开展建筑工地整治.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按规定标准设置建筑围墙,硬化出入口,整治食堂、宿舍卫生,对带泥上路车辆进行重罚重处,对严重不达标建筑工地停工整顿.对私人建房加强管理,设置硬质围档,整治物料乱堆乱放.同时,加强渣土车、水泥灌车的监管,整治带泥上路和抛洒杂物现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镇、乡,完成时间:9月底前)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增加停车泊位;健全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调头、乱鸣笛和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进行整治;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教育司机文明驾驶,开展“优质服务车”、“雷锋班组”评选活动,禁止乱鸣号、乱停放、乱调头现象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农监所,完成时间:9月底前)⑦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各项审批程序,开展昼夜巡查,对私拉乱倒行为进行严管重罚;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并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厂建设,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建设1-2个建筑垃圾消纳厂,设立醒目标志,实行专人管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镇、乡,完成时间:9月底前)⑧继续加强集贸市场整治.健全集贸市场(含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责任单位干部驻场制度,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做好肉品、蔬菜农药残留等检测检验工作,确保市场垃圾集中收集,日产日清,“三防”设施到位,门头牌匾统一,除“四害”工作经常开展.(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市管中心、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县工信局、县粮食局、县商务局、县房产局、县供销社、镇,完成时间:9月底前)⑨实施城乡结合部、镇辖村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社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工作,建立清扫、保洁、转运一体的长效机制,达到集中收集,定时清运,彻底消灭暴露垃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镇、乡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3、全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①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安装城区空气自动监测设备;积极开展“黑烟囱”专项整治,强制淘汰城区所有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对新建锅炉加强审批,引进燃气锅炉或带除尘设施的锅炉;对城区所有宾馆和餐饮企业的油烟进行经常检查,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领导:曾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②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管,城区所有医院医疗废弃物都要集中收集,定点处理,城区所有医院都要按要求完善废水处理设备,确保达标排放.(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城区各医院,完成时间:9月底前)③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销售、限制燃放烟花鞭炮的通告》精神,广泛开展全民禁放烟花鞭炮活动,确保无违规销售、燃放烟花鞭炮现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4、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①切实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广场、商场、办公楼等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健康教育知识;全面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教育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居民卫生防病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健康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活动,学校重点以健康素养教育为主,做到有健康素养读本人手一册;搞好控烟宣传,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所有公共场所都要设置禁烟标志.办好健康知识讲座电视栏目,保证在电视台、广播台定期播出.(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健康教育、县电视台、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常年开展)②切实做好除害防病工作.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基层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和消杀水.抓住春秋两季,组织大规模的消杀活动,重点对公厕、广场、垃圾收集站点、废品收购站、学校、集贸市场、餐饮门店、食品加工企业等场所开展消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达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城区各单位,完成时间:9月底前)③加强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管理.健全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食品加工企业、饮食门店、宾馆、超市、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和“五小”行业的环境卫生,加强证照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对卫生不达标的不发证,整治不合格的予以关停,杜绝“门前灶”和油烟直接排放街道的现象.对餐饮服务单位要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必须达90%以上.(牵头领导:,参与领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文化执法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5、做好创卫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长效管理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农贸市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单位(小区)和社区卫生、窗口单位(车站、医院)、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渣土运输等创卫重点工作的长效管理检查.(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考评督办室、镇、乡,有关单位,完成时间:常年开展)(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1、建立健全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确保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间:xx月底前)2、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办和有关单位,完成时间:xx月底前)3、开展“引绿入城,全城增绿”行动.重点在完成石碧潭大桥至金窝大桥沿江风光带建设,启动天广场、界山庙公园、金沙洲景观建设,补植、升级城区主干道行道树等绿化的基础上,对城区现有绿化带进行增植补植,提升精细化、园艺化管理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建投、县城管局、相关单位)4、开展创建“省、市、县”园林单位(小区)活动,今年力争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10家、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6家.(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和相关单位,完成时间:xx月底前)5、根据验收标准和县城实际,组织、指导城区单位、小区、庭院、巷道实行拆墙透绿、增绿补绿、见缝插绿、立体植绿、室内摆绿以及公共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工作,全方位增加县城绿量.(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镇、相关单位)6、成立“江县苗木协会”,活化苗木经营机制,提高苗木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建设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有关单位,完成时间:xx月底前)7、实施城市亮化工程.重点做好城区公园、广场、办公、商业、住宅、宾馆、医院、学校、沿街门店的亮化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相关单位,完成时间:xx月底前)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工作要亲自抓、亲自检查督促.各牵头领导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攻坚克难的作用,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二)密切协作,狠抓落实.牵头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分解的工作任务,在7月10日前召开完本部门、单位的动员大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方案上报县“三城同创”办公室.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抓好创建工作的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如期如质完成.(三)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县“三城同创”宣传报道组要继续牵头做好全县创建宣传的组织发动工作,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建筑物、公共场所、窗口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三城同创”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要继续办好创建宣传专栏,播发“三城同创”公益性宣传标语,及时制作专题节目,对“三城同创”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报道,对工作落后单位公开曝光,切实发挥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三城同创”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氛围.(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各责任单位内部要针对今年创建工作内容,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促检查,推进工作有效开展.江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报道工作情况.县“三城同创”督查考核组要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明查暗访,督办通知书和电视曝光等形式,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督查;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问责追究.。
2023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2023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____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1.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面积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长,城市环境面临着严重的压力和挑战。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升地方形象、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的有效途径。
2. 意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城市软实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在____年前,将我县打造成为国家级园林县城,以绿色低碳城市为目标,形成美丽宜居、和谐发展的城市模式。
2. 任务:(1)城市绿化: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建设公园、花坛、绿化带等各类绿地,努力实现公共绿地人均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2)城市景观: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营造出独具魅力的城市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3)城市交通:优化城市道路规划,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4)城市环保: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空气质量,改善水质,减少噪音污染和废弃物排放。
(5)城市规划: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统筹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利用,实现城市生态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6)城市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措施和具体步骤1. 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2. 制定政策措施: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林县城建设。
3. 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推进绿地建设和城市花坛建设,增加绿色植物的种植密度。
4. 打造地方特色景观:挖掘本地特色资源和文化,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景区和景点,提高城市形象的独特性。
5. 优化城市交通:完善城市道路网,建设骑行和步行道路,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6.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环境监测和治理能力,推动工业企业和居民家庭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2023年国家园林城区创建方案
2023年国家园林城区创建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生活质量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作为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城区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因此,我国决定在2023年启动国家园林城区创建方案,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1. 规划建设园林绿地在城区范围内,规划建设大面积的园林绿地,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打造多样化的绿地景观,包括公园、广场、湖泊等,并注重生态保护和景观疏导功能的结合。
同时,加强绿地的保护与管理,确保绿地的品质和可持续性。
2. 推进生态化建设以生态化建设为导向,采取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措施,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城市的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的保护,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和水系景观;开展城市森林氧吧项目,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推动建筑绿色化,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广和应用。
3. 促进文化与园林的融合将文化要素融入园林城区建设,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园林景观。
保护和修复传统园林,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使园林成为传承和展示历史文化的载体。
同时,积极开展城市公共艺术活动,丰富城市文化生活。
4. 加强城市规划和设计在园林城区的规划和设计上,注重人文关怀和生态友好。
加强规划的前期调研和公众参与,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和城市功能,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倡导节约用地、高效用地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园林城区创建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园林城区的建设和管理。
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吸引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园林城区的发展。
2.组织保障设立专门的园林城区创建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成立专业团队,包括规划师、设计师、园林工程师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3.宣传保障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居民对园林城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2022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打造“幸福”、“美丽”的总目标,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载体,按照严格标准、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巩固和提升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等数据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绿化景观维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完善的建设格局,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三、工作任务(一)公园绿地建设。
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
合理布局各类公园,优化绿地空间结构,调整充实居民日常生活圈的公园绿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1000-2022平方米公园绿地,居民出行300米内;2022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居民出行500米内。
加快推进西双湖风景区总体规划、西双湖城市湿地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规划建设步伐,加强金牛公园、人民广场设施维护,完成西双湖北大堤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钢铁路东路、利民东路街头公园。
改造各类公园绿地的硬质铺装和大草坪现状,按照防灾避险规划,完善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及相应设施设置。
(二)道路绿化建设。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河道绿化普及率85%以上。
完成富国路、幸福北路、振兴北路绿化工程,积极推进郑庄、茅墩、英疃等城中村绿化提升,加快村庄道路、巷道绿化,栽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从整体上改善城中村的绿化景观效果和居住环境。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xx县2021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为实现“五城同创”工作目标,确保2021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顺利通过验收评审,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的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xx县2021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根据《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围绕建设国家园林县城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讲求时效”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xx现有的生态自然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品味,打造一个“和谐、优美、健康、环保”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总体目标到2021年,通过城市绿地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景观保护、人居环境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建设,xx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18%,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36%,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47平方米,所有相关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符合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申报相关条件,同时为2021年实现创建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任务(一)加强城市绿地建设1.以公园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城区公园建设。
一是投资1100万元完成xx公园5.2万平方米景观工程建设,计划年底前全面竣工;二是投资2700万元建设xx森林公园,计划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12.56万平方米绿化景观工程建设;三是投资2100万元实施滨江公园南区7万平方米景观工程建设;四是投资1750万元实施7万平方米的滨江河堤公园建设,计划年底完工。
2. 以道路绿化为网格,加大道路绿化工作力度。
对新建道路,一次成型的,全部按照断面建成分车带和绿化带绿化。
暂未一次成型的,在未建断面全部暂建绿化。
对现有道路及道路节点进行全面改造、补植,道路与两侧围墙之间的绿化和道路绿化一起配套建设,不留任何空白地带,城市基本形成林荫系统。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为推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构建美丽中国、宜居县城,现制订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以提升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绿化、打造文化氛围为目标,全面推进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通过园林县城工作的推进,实现以下目标:1.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全县城市环境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
2.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生态效应和承载能力。
3.借助园林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内涵,营造人文氛围。
二、具体措施1.加强城市环境建设。
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绿化,同时完善城市环境设施,提升城市硬件建设水平。
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路灯、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2.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以森林城市、绿色健康为主题,采用全面铺绿、零星绿化、空间绿化结合的方式,提高城市的绿地覆盖率,增强城市的生态性。
3.营造人性化的城市文化。
在公共场所、市政建筑、景观园林中注入人文元素,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丰富内涵的文化景观。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内涵,在城市公园、广场等场所加强文化展示。
4.完善管理体系。
加强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落实城市管理、劳动保障、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职责,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三、工作步骤1.确定目标。
制订县城园林建设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2.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园林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
3.加强宣传工作。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宣传县城园林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增强园林建设的社会支持力度。
4.加强资金投入。
优先保障园林建设资金,在全市范围内寻找、争取各种资金支持。
同时通过对外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资金,扩大投资规模。
5.实施工程建设。
实施城市绿化工程,提升城市园林水平。
同时,在公共厕所、路灯、垃圾分类处理等城市联系的设施方面进行补充和改进。
2024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4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____年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在城市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还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创建目标1. 创建一个覆盖面积达到30%的绿地系统,包括公园、花坛、广场等。
通过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等手段,增加城市的绿色空间,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2. 建设集美观、实用、舒适于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
通过改造、提升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公共空间,营造一个宜人的城市环境,增加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3. 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通过建设智慧园林系统、智能化交通系统等,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市民的生活便利度。
4.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打造绿色经济。
通过开展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施工等绿色产业,提升城市的经济效益,创造就业机会。
三、创建步骤1. 制定规划方案。
明确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和任务,确定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
同时,制定各项政策和措施,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支持。
2. 加大绿化力度。
通过植树造林、绿化项目等活动,扩大城市的绿化覆盖面积。
同时,注重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提高绿化的成活率。
3. 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空间。
对公园、广场、步行街等公共空间进行整治和改造,提升其美观和实用性。
同时,加强公共空间与城市景观的融合,提升城市形象。
4. 推广智慧园林系统。
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园林管理中提高效率和质量。
通过智能化物联网技术,实现自动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
5. 宣传推广和组织活动。
通过媒体宣传、展览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园林城市建设的意义和成果。
组织市民参与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等活动,增强市民对园林城市建设的认同感。
四、保障措施1. 加大财政投入。
增加园林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保障力度。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推进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推进方案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推进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以下简称”创园”)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专家初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专家初评意见,加大整改力度,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确保2015年通过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考核验收。
二、工作任务从2014年6月开始,全面深入推进创园工作,进一步加快县城绿地建设,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到2015年6月底前,各项绿化指标和基础设施等“创园”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指标要求,努力把宽城建成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的和谐、宜居县城。
三、实施步骤(一)完善申报阶段(2014年6月-9月)。
全力推进我县创园省级初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迅速提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等重点考核指标,抓紧完善创园相关资料和管理制度,按期向住建部提交创园申报资料。
(二)巩固推进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2月)。
根据专家组对我县创园工作的反馈意见,认真开展创园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化我县创园工作各项指标。
(三)全面达标阶段(2015年3月-4月)。
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指标体系及承担的创园任务,逐任务、逐环节梳理排查,强化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园工作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创园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四)提升迎检阶段(2015年5月-6月)。
巩固提升创园成果,全面做好创园专家组实地考核和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
“创园”是打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软实力的有效平台,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创园工作的认识,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根据各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特别是附件1、2中的责任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一项一项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所担负的创建工作任务。
2024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24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城市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空气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我国决定在2024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
这一举措旨在注重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目标设定1. 创造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将城市公共空间和居民生活区域打造成绿色生态环境,提供宜人的居住条件。
2. 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物种:建设园林城市不仅要美化环境,也要保护与之相关的生态物种,为城市生态平衡做出贡献。
3. 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通过创建园林城市,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和文化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
4. 推动经济发展:以园林城市为载体,发展相关产业,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加强城市绿化(1)推动城市绿化的全覆盖:在城市公共空间、道路两旁和居民小区等地方增加绿化覆盖率,确保每个居民都能够享受到绿色环境。
(2)提升绿化质量:选择适应本地环境的树种进行植栽,注重树木的养护和保护工作,保持绿化植物的健康成长。
(3)广泛普及垂直绿化技术:在城市建筑物外墙、屋顶等空间进行垂直绿化,增加城市绿色面积,改善空气质量。
2. 建设生态保护区(1)设立城市生态保护区:确定一定范围的土地作为城市生态保护区,保护各类珍稀植物和动物物种,加强对其的保护与监管。
(2)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城市环境监测体系,对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质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3. 增加公园和休闲设施(1)建设多功能公园:增加城市公园的数量和规模,为居民提供休闲、健身、文化娱乐等场所,创造宜人的生活环境。
(2)设置生态观赏点:在公园和城市重要景点建设生态观赏点,提供观赏自然生态的机会,增强公众对自然环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4. 发展绿色产业(1)推动绿色农业发展:鼓励城市周边地区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国家园林县城是指在城市化过程中,以园林景观为主题,利用绿化、亮化等手段,将县域城市打造成为集生态、休闲、文化、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综合性城市。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环境改善;2. 提高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文化吸引力;3. 推动旅游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4. 满足公众休闲需求,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
三、工作内容1. 加强绿化建设(1)加大植树造林力度,适当增加公园绿地面积;(2)加强绿化管理,合理规划配套设施;(3)建立植物标本园等科普教育基地,提高公众的环保和文化素养。
2. 完善城市亮化(1)改善城市路灯亮化设施,提高城市夜景美观度;(2)营造特色文化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以此增强城市文化魅力。
3. 推动旅游业发展(1)注重城市形象塑造,建立优秀城市品牌;(2)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3)推出特色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到地方旅游。
4. 满足公众需求(1)建设休闲公园、运动健身场所等,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2)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中加强无障碍设施设置,让公众更加舒适地使用公共服务设施。
四、实施措施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 多方联合,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3. 加强宣传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和重视度;4. 加强信息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经验。
五、工作保障1. 确保资金、人力等资源的充分保障;2. 加强团队建设,培养专业人才;3. 规范行政执法,保障各项工作合法、合规;4. 细化考核机制,确保有效达成各项工作目标。
六、工作成果1. 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2. 建成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的城市景点和公共设施;3. 提高城市文化品质和旅游吸引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4. 增强城市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和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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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为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县城居民创建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环境,把县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中等山水园林城市。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申报评选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抓住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目标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标准》,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县城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全县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15年3月份以前县城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理得力、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位于全省领先行列,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一)创建工作的思路1、对标找出优势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
2、确保否决项全部达标或高于标准。
3、基本项评定不丢分,加分项最大限度加分。
4、现已达标项巩固提高;未达标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直至验收前达标。
5、定性指标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充分;定量指标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并出具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通过创建活动的过程,真正实现提高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1、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方面。
一是具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二是园林绿化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能够依照法律法规授权有效行使管理职能审批;三是园林绿化专项资金有保障,县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各类绿地的正常维护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并逐年增加;四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健全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近三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五是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六是严格实施城市绿线、蓝线管理;七是具有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养护管理制度、园林绿化公示制度、控制大树移栽制度、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义务植树制度等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八是建立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九是开展民意调查,强调园林绿化的公众性,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
2、园林绿地建设方面。
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合理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谋划项目,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二公园绿地建设中建成至少有两座公园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性公园,公园绿地率达到7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三附属绿地建设中道路绿化普及率为95%以上、道路绿地达标率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60%以上;四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中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和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2%以上;五其他绿地建设中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3、建设管控方面。
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经批准的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园林绿化规范管理;二是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管理;三是县城已建成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四是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工作能够较好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五是大力提倡节约型绿地建设,推广立体绿化和透水技术的应用,城区山体公园、风景林地、城区绿化隔离带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有效控制和利用;六是县城历史风貌、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及规范管理。
七是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八是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到80%以上。
4、生态环境方面。
科学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县城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县城水体生态保护良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二是加大对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生产性、生活性、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工作,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55天以上;确保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以上;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0dB(A)以下;三是做好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普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城市湿地资源;四是积极推广应用乡土植物,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7以上。
5、节能减排方面。
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节能建筑比例超过35%;二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超过25%;三是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四是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6、市政设施方面。
把市政基础建设作为创建园林县城的主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服务功能,力争达到下列要求:一是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二是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泥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40%以上,四是确保垃圾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五是城镇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六是道路完好率95%以上;七是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确保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八是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管理情况良好。
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时间要求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阶段(2013年6月至2013年7月)(一)制定《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满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机构,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小组办公室。
(二)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一)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方案中的各项任务。
(二)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完成创建活动技术报告和宣传画册。
(三)做好创建的申报工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第三阶段:初审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邀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召开全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推进会,明确阶段职责任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整改。
第四阶段:攻坚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认真核实定性、定量指标,对未实现完成的项目攻坚。
第五阶段:迎检阶段(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一)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验收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二)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三)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五、保障措施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创园”工作运行机制。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创园”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实施“创园”专项目标责任制。
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完成自身任务并负责本系统各下属单位绿化达标任务的完成,定期向创园办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实绩将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意识,让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
要在城区重点地段设立创园宣传牌匾、宣传标语,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栏,结合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各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等宣传窗口,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