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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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交易编号:)
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总则:项目金额审定原则
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保底经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双方确认的执行方案或清单变动引起的项目(包含基础施工项目、数字设备、文化创意内容)更改以增项计算,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工期:
(四)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执行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等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质量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以合同所附执行清单为准)支付及结算方式:按进度支付,据实结算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
(三)工程量清单(或经双方确认的执行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四)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基础条件:通水通电等,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2、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
4、项目执行方案和执行清单的最终确定时间:应在承包人提交最终执行方案和清单后的2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提供本项目所有文化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资料,发包人有责任保护承包认的设计版权,未经承包人同意,对承包人已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上情况,乙方保留收取违约金的权利。
7、其他事项协商处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最终执行方案和执行清单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五个
工作日内。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
提供材料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
十一、工程验收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果甲方拒
绝验收、不组织验收或者拖延验收却又使用该项目建设成果的,则视甲方确认该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相应项目款项。
(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
在10天内予以处理,处理完毕再次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在3天内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在验收报告上予以
签字确认。
十二、履约保证金
无
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保底价(具体技术参数及工程量以合同所附执行清单为准),如在施工中因甲方需求而致使项目发生增减时,应作出正式通知。
(二)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