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道路专项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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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道路专项安全措施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古学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得荣县境内,是金沙江左岸一级支流定曲河乡城、得荣段梯级开发的第八级,亦为定曲河干流梯级开发的最后一级。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电站装机两台,单机容量45MW,总装机容量90MW,古学水电站主体工程III标段包括引水隧洞(引10+750.000~引14+385.526)段、压力管道、调压室、压力管道(含压力管道蝶阀室及其交通洞)、发电厂房及所辖的5#、6#、7#、8#施工支洞和本标段弃渣所用的4#弃渣场。

本工程III标段施工道路包括5#、6#、7#施工支洞施工道路,4#渣场道路(以下简称施工道路),其中5#施工道路与香格里拉公路相交,延伸至5#施工支洞洞口,6#施工道路与得荣至香格里拉公路相交于K47+550里程处,然后在公路靠山侧半坡上向定曲河下游方向延伸至6#施工支洞洞口。7#施工道路接6#施工道路延伸至7#施工支洞洞口,4#渣场道路与6#施工道路相交。作为场内主要交通道路,其设计车速为20km/h,路面宽度为4.5m,为泥结石路面,参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

1.2道路工程地质条件

施工道路位于左岸山体半坡上,地表基岩裸露,地形陡峻、山势连绵。道路沿线岩层走向NW,倾向SW,局部岩层扭曲产状变化明显,沿线无区域性断层穿越,地层岩性均属

三迭系中统曲嘎寺组第一段(T2q1)灰色钙质、砂质板岩夹中基性火山岩(灰绿色玄武岩)、薄层状灰岩及薄~中厚层砂岩,厚度大于600m。两岸岸坡和坡脚分布有第四系堆积物,岸坡主要分布残坡积碎石夹粘土,厚约1m~15m,坡脚主要分布崩坡积块石夹碎石和冲洪积卵砾石层,厚约1m~30m。

两岸灰岩均以夹层形式分布在钙质、砂质板岩中,被相对不透水岩层所夹持,岩溶不发育。沿线主要物理地质现象包括泥石流、崩塌等,但多分布于岸坡坡脚部位及山沟沟口,施工临时设施的布置应尽可能远离、避让。

2.施工依据

(1)《施工支洞施工道路布设方案》及附件;

(2)招标文件中施工支洞施工道路相关规范及要求。

3.安全措施

3.1限行措施

道路施工期间,为了确保施工区间得荣至香格里拉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安全,经我部与得荣县交通局协调沟通,决定对四郎桥至古学交通隧洞出口下游100m段公路进行限行管理,施工期间通行时间为:上午10:00~10:30,中午12:30~13:30,下午15:30~16:00,晚上18:30~次日8:00。

施工前在得荣县城公示栏、四郎桥桥头、古学村及施工区附近明显位置处张贴由得荣县政府审批的《限行公告》;在四郎桥桥头和古学交通隧道出口下游100m明显位置处埋设限行、限速等警示牌,安装减速带。

开挖、爆破期间在四郎桥桥头和古学交通隧道出口下游100m处设置路障,拉设警戒带,并设专职人员(配备对讲机)进行交通协管,确保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

5#施工道路按规范要求范围另行限行。

3.2保通措施

道路地处得荣至香格里拉公路上方且山高坡陡,在修筑过程中无法避免向公路落石,为确保通行时间段行人及车辆及时通过,我部配一台ZL50装载机清理公路路面落石,保证通行。

3.3专项设施防护措施

道路施工区内建筑及设施包括10KV线杆13根,10KV电力线路电杆(杆号224)的拉线1根,35KV电力线路电杆的拉线4根,电信、移动线杆60根,整个道路下方范围内的退耕还林用铁丝防护网,6#道路与4#渣场道路交叉口处水池一个,K0+700~K0+750段正下方有1幢卡日共村的居民房、1间小商店和1个台球棚。

请业主尽量协调以上建筑及设施全部拆迁;如未能拆迁,为减少道路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建筑及设施的损坏,我部将做如下安全防护措施:

(1)10KV电力线路电杆四周采用袋装石渣堆砌防护,高度1.0m,成梯形布置,底宽1.0m,上宽0.5m,然后在石渣上方放置竹板,以防飞石对其损坏;

(2)须让当地居民搬离原居民房、商店、台球棚,待工程完工后搬回,搬离期间及施工过程中对房屋造成难以避

免的损坏所发生费用由业主承担。

3.4安全控制措施

3.4.1一般规定

(1)健全项目安全监管网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

(2)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开挖前,做好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及班前安全教育,开挖过程中,派专人进行协调指挥;

(4)所有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施工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施工,不得违反程序施工;

(6)现场施工设备、车辆由专人驾驶,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对施工设备、车辆的使用,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则,装载机铲斗内,严禁站人;

3.4.2土方开挖

(1)施工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设备带病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2)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开挖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3)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4)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

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和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5)挖掘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坍方,造成翻机事故;

(6)高边坡上下层同时作业时,应将上下两工作面错开,并安排人员配备对讲机进行协调指挥。

3.4.3爆破作业

(1)凡是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操作人员、领料员都必须是经过培训,且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普通施工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现场周围应有特别的警戒,要严禁烟火,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不允许工作人员吸烟或带入发火工具,装药工具应是塑料制品、铝制品或木棒;

(3)爆破药量要合理,严防爆破飞石伤害人员、破坏设备,对于爆破作业区附近的设备如不能移动,要用木板进行保护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4)统一爆破时间:必须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完成爆破作业,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起爆,必须拆除爆破网络,封闭现场,派人看守,待下次爆破作业时再联网起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爆破时间的,须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5)发现和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在附近设立警示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指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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