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1 地基基础 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6)《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7)《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5)《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6)《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0)《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0)《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1)《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1)2 主体结构 (32)《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2)《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0)《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2)《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4)《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5)《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48)《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49)《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49)《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49)《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49)《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49)《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1)《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1)《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2)《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3)《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3)《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3)《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3)《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4)《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4)《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6)《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6)3 屋面工程 (5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7)《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59)4 装饰装修 (6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4)《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4)《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5)《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5)《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5)5 建筑安装 (66)《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6)《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0)《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6)《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7)《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7)《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78)《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0)《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0)《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1)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3)《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4)《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88)《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88)《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88)《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89)《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0)《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0)《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0)第二篇施工安全 (92)《安全帽》——GB2811-2007 (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5)《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1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4)《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4)《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2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26)《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27)《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29)《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29)《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29)《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0)《安全色》——GB2893-2008 (130)《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0)第三篇设计规范 (13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3)《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5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0)《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6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68)《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76)《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78)《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7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78)第四篇建筑设备 (179)《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7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79)《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79)《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79)《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0)《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0)《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2)《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3)《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3)《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3)《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3)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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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01 地基基础 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0《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6)《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8)《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19)《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1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0)《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2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2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2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22)《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22)2 主体结构 (23)《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3)《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2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2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2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29)《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29)《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29)《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3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31)《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31)《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3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3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3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2)《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3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34)《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3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3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5)《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3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3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36)《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36)《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37)《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3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37)《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37)《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37)《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38)《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38)《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39)《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39)3 屋面工程 (4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40)《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40)《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41)4 装饰装修 (4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4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44)《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44)《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44)《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45)《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45)《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45)5 建筑安装 (45)《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45)《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48)《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5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5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5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53)《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5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54)《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5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55)《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55)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5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5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57)《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58)《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5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8)《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6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61)《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6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6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6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6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62)第二篇施工安全 (64)《安全帽》——GB2811-2007 (6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6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6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7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7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7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7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7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7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7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7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77)《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7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8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82)《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82)《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82)《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8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83)《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8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85)《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85)《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8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86)《安全色》——GB2893-2008 (8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86)第三篇设计规范 (8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8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87)《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9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9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0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0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0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08)《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10)《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1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13)《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15)《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17)《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17)《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17)第四篇建筑设备 (118)《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1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18)《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18)《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18)《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1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1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19)《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20)《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20)《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21)《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21)《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21)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在法律法规和合同中,强制性条文是指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规定,其内容不可由合同的一方自由约定或修改,也不能被违反。
强制性条文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弱势方,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强制性条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法律效力:强制性条文是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不可约定: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可以由合同的一方自由约定或修改。
合同双方无权违反强制性条文,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3.保护弱势方:强制性条文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弱势方的利益,防止其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这些条文通常涉及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领域。
强制性条文的作用强制性条文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功能包括:1.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制性条文在消费者保护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例如,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退换货或要求赔偿。
2.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法中的一些强制性条文,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雇主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等。
3.规范商业行为:强制性条文经常用来规范商业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例如,反垄断法中规定了垄断行为的禁止,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和违反由政府、法院和行业监管机构来监督和执法。
当强制性条文被违反时,一方可以向有权机关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补救。
政府机构和法院会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判决,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结论强制性条文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弱势方的权益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通过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和执行,才能确保公正、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发展。
因此,在制定合同或进行商业活动时,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合法合规的行为。
强制性条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工作。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四、强制性条文1. 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确保施工通道畅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使用前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防止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
4. 施工材料管理(1)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合格。
(2)施工材料应按规定存放,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3)施工现场应定期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材料质量。
5.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现场应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五、责任追究1. 严格执行本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2. 因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 地基基础 (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6)《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3)《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3)2 主体结构 (34)《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4)《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5)《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7)《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5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5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5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5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5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4)《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5)《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5)《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5)《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6)《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8)《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8)3 屋面工程 (5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9)《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61)4 装饰装修 (6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6)《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6)《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6)《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7)《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7)《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7)5 建筑安装 (6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8)《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80)《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2)《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3)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6)《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9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9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9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9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2)第二篇施工安全 (94)《安全帽》——GB2811-2007 (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7)《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2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3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3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3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3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3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5)《安全色》——GB2893-2008 (1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5)第三篇设计规范 (13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6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7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7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8)《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8)《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8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8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8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83)第四篇建筑设备 (18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8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8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8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84)《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5)《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8)《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8)《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8)《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8)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目录
• 概述 • 强制性条文的主要内容 •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监管 • 强制性条文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强制性条文的未来发展
概述
01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规定 的在工程建设领域必须强制执行的法 规,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卫生等 方面的最低要求。
特点
强制性条文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强 制性条文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 制裁;同时,强制性条文也是技术法 规,具有技术上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绿色建筑推广
强制性条文鼓励在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采 用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以促进建筑业的可 持续发展。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与
03
监管
实施方式
01
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或降 低标准。
02
03
培训与宣传
技术审查
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 保他们了解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 内容和要求。
和安全。
新材料的应用
随着新材料技术的不断创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加强 对新材料应用的规范,以确保新材料的性能和安全性。
绿色建筑的要求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加强对 绿色建筑的要求,推动建筑行业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国际标准化趋势的影响
国际标准的引入
0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积极引入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我国
强制性条文的来源
国家法律法规
强制性条文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国 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行业标准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也是强制性条文的来源之一,是行业内部必须遵 守的规范和准则。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202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一)引言概述: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是在法律或法规中规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的规定,旨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探讨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正文:I.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重要性1. 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2.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3. 促进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4. 增加法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5. 为特定行业或领域制定规范II.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制定步骤1. 确定制定目标和范围2. 查阅相关法律和法规3. 召开专家讨论会议4. 征求公众意见和社会各界的建议5. 定稿和最终发布III.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内容要点1. 定义和解释相关术语和概念2. 规定适用范围和对象3. 制定具体操作步骤和流程4. 确定责任主体和权力机构5. 设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罚措施IV.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执行与监管1. 建立健全的执行机构和部门2. 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3. 设立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4. 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5. 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V.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的挑战和应对措施1. 制度执行力不足2. 制定过程中意见分歧3. 受到非法行为的挑战4. 需要与其他法规或政策协同配合5. 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总结: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制定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步骤,并关注内容要点和执行与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面对挑战,需要综合各方力量共同应对,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意识,以确保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能够顺利执行。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一、强制基本解释是:勉强;强迫。
详细解释是:用某种强迫的力量或行动对付阻力或惯性以压迫、驱动、达到或影响。
二、强制性标准和条文强制国家、行业甚至组织发布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需要强制执行的,就是强制性标准。
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中的某些条文需要强制执行的,就是强制性条文。
例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
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的发布通知中就明确规定:《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建设部发布的公告中规定了“其中,第1.0.3、1.0.5、……、9.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的前言中第一句就是“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生[2003]426号文规定“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强制性标准”。
还有一些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前言中说明了黑体字印刷的条文是强制性条文。
三、线路工程施工执行哪些强制性条文《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中明确了要执行的规程、规范、标准有33个。
这还不包括安全等其它规程、规范、标准。
这些规程、规范、标准中有许多许多强制性条文。
那么,我们线路工程施工要执行那些强制性条文呢?一个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这个规定规定了线路工程要执行二个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文,这二个规程是: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 5009.2-2004;2、《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另一个规定是国家电网公司09年6月30日发布的《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248-2008。
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1. 引言强制性条文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为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安全,由法律、法规或标准等形式明确规定的必须遵守的条款。
这些条文的目的是确保行业中的参与者能够遵守标准化要求,以提供一致的产品或服务,并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本文将探讨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性、作用及其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
同时,还将介绍如何遵守这些强制性条文的方法和一些应对措施。
2. 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意义强制性条文的存在对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强制性条文的重要意义:•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制性条文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品配方和使用说明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促进公平竞争:强制性条文可以对市场中的各方统一规范,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例如,在商业领域中,强制性条文可能规定了商标注册和保护、产品广告规范等内容,以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提高行业整体水平:通过对行业从业者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可以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例如,在医疗领域,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强制性条文可以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例如,在交通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驾驶员的行为规范、车辆安全配置等内容,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3. 强制性条文的应用强制性条文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应用示例:3.1. 食品安全领域在食品安全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食品质量、原料来源、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条文的实施能够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防止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3.2. 建筑工程领域在建筑工程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这些条文的遵守可以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抗震能力和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从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3. 环境保护领域在环境保护领域,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废物处理、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要求。
GB50367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的18条强制性条文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4 材料4.4 纤维和纤维复合材4.4.1 纤维复合材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品种和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必须选用聚丙烯腈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严禁使用大丝束纤维;2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玻璃纤维,必须选用高强度的S玻璃纤维或含碱量低于0.8%的E玻璃纤维,严禁使用A玻璃纤维或C玻璃纤维;注:纤维的主要力学性能列于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4.4.2 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4.2–1或表4.4.2–2的要求。
其中,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C=0.9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
表4.4.2–1 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能指标单向织物(布)条形板类别项目高强度Ⅰ级高强度Ⅱ级高强度Ⅰ级高强度Ⅱ级抗拉强度标准值ff,k(MPa)≥3400≥3000≥2400≥2000受拉弹性模量Ef(MPa)≥2.4×105≥2.1×105≥1.6×105≥1.4×105伸长率(%)≥1.7≥1.5≥1.7≥1.5弯曲强度ffb(MPa)≥700≥600——层间剪切强度(MPa)≥45≥35≥50≥40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纤维体积含量(%)——≥65≥55单位面积质量(g/m2)≤300≤300——注: L形板的安全性及适配性检验合格指标按高强度Ⅱ级条形预成型板(条形板)采用。
表4.4.2–2 玻璃纤维单向织物复合材安全性能指标项目类别抗拉强度标准值(MPa)受拉弹性模量(MPa)伸长率(%)弯曲强度(MPa)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混凝土粘接正拉强度(MPa)单位面积质量(g/m2)层间剪切强度(MPa)S玻璃≥2200≥1.0×105≥2.5≥600≥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300~450 ≥40E玻璃≥1500≥7.2×104≥2.0≥500300~450 ≥354.4.3 对符合第4.4.2条安全性能要求的纤维织物复合材或纤维复合板材,当与其他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配套使用时,必须按下列项目重新做适配性检验,且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4.2–1或表4.4.2–2的规定。
强制性标准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安全、卫生规定1.1 安全1.1.1技术背景与应用现状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水利水电建设战线广大职工的生产工作过程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原水电部于1988年组织制定了《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以便在工程施工作业中遵照执行。
1.1.2处理伤亡事故的原则和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一篇第0.0.9条的要求,对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伤亡事故,提出了进行处理的原则和要求:对于伤亡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发生伤亡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1.3警示性标志的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二篇第1.0.4条和第1.0.5条的要求,对工程建设现场危险处的防护与标示,提出了以下两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洞、坑、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专人指挥。
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1.4爆破安全警戒的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二篇第1.0.15条的要求,对爆破安全警戒提出如下要求: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明确安全警戒人员。
在装药取线开始前,无关人员一律退出作业区,在点燃开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员一律退出安全地点隐蔽。
爆破后,须经炮工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入现场。
对暗挖石方爆破尚须经过通风、恢复照明、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1.1.5对施工用电的安全要求《强制性条文》根据SD267-88第二篇第1.0.16条的要求,对施工照明的安全作出了以下规定:施工照明及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内,照明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强制性条文大全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1 地基基础《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在湿陷性黄土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下列内容,并应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设计要求,对场地、地基作出评价,对地基础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1 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2 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3 湿陷系数、自重湿陷洗漱和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4 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的平面分布;5 变性参数和承载力;6 地下水等环境水的变化趋势;7 其他工程地质条件。
采取不扰动土样,必须保持其天然湿度、密度和结构,并应符合Ⅰ级土样质量的要求。
在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在钻孔中取样,应严格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执行。
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
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在湿陷性黄土场地采用桩基础,桩端必须穿透湿陷性黄土层,并符合下列要求:1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压缩性较低的非湿陷性黄土层中;2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桩端应支承在可靠的岩(或土)层中。
当地基的湿陷变形、压缩变形或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针对不同土质条件和建筑物的类别,在地基压缩层内或湿陷性黄土层内采取处理措施,各类建筑的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甲类建筑应消除地基全部湿陷量或采用桩基础穿透全部湿陷性黄土层,或将基础设置在非湿陷性黄土层上;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强制性条文
泥土的现象时有所见。 9)多孔砖,砌块的组砌质量一般较机制砖差,可能是做的少的原 故。 10)配筋砌体中的钢筋平直和位置控制较差,对配筋砌体质量的影 响极大。 11)非烧结砌块的龄期,进场后的防止受潮的措施商未得到重视, 其实这是控制砌块砌体的后期收缩的关键。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工程建设中采用 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 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此条中的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规定时,若属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范畴,按照审定程序执 行;若不符合的内容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 等方面,此时在执行标准上涉及国家的主权完整问题,应纳入标 准实施的监督范畴。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五条规定: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 准的情况实施监督。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按照《实施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 1.4 强制性条文的监督应当与标准密切结合,强制性条文难以 疏而不漏 强制性条文作为过渡成果,有其局限性。执行时不能认为他囊 括了所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控制内 容。即不能认为全部遵照执行就能保证工程的安全。 1)建设技术法规是对建设市场的技术控制的法律规定,他的内容
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和监督实施
一、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的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 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 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第三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 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 的编列主要是解决强制性标准的条文数量庞大,内容复杂,无法 据以处罚的问题。 1.2 强制性条文是建立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的过渡成果 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转换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史无前例转化。为适应这种 变化,近十几年来,规范体系发生了极大变化。这次系列规范的 变化是将规范体系向市场经济国家靠拢的重要的一步。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建设市场的技术控制,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 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违反了就是违
什么是《强制性条文》
什么是《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简称试下定义:从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摘录出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必须强制执行的条文,将它们按一定的逻辑关系组合而成的,无标准编号,区别于已颁单个强制性标准的集合型强制性标准。
哪些条文必须强制执行直接涉及工程建设安全、卫生、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到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款。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建设部[2000]31号文的要求,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组织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信息研究所等单位的教授和专家完成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编制工作,该条文已经建设部以建标[2000]234号文批准发布,自2000年10月18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工程建设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而摘录的。
1、 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以建标[2000]234号文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2001年1月10日水利部隆重举行首发式国科司董哲仁司长主持,张基尧副部长讲话,何文垣总工出席,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齐骥司长、水利部俞衍升司长、张国良院长也在会上讲了话。
3、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水利报》等新闻媒体参加和报道。
4、 2001年1月20日《中国水利报》报道董哲仁司长答记者问。
强制性条文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2000] 3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由建设部审定发布。
《强制性条文》中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
《强制性条文》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个配套文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依据。
《强制性条文》发布后,被摘录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继续有效,两者配套使用。
所摘条文的条、款、项等序号,均与原标准相同。
《强制性条文》发布后,每年集中修订和补充一至二次,有关信息将在公开刊物上及时发布。
《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由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组织编制。
今后,由水利部负责制订和修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在报送报批稿时,均应同时报送《强制性条文》中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条文。
二○○○年八月十五日。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区别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区别
1、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
(1)属性不同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属性的特点,属于技术法规。
而推荐性标准不具有法属性的特点,属于技术文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功能。
(2)内容规定不同强制性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一般都规定得比较具体,比较明确,比较详细,比较死,其特点是:缺乏市场的适应性;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一般规定得不够具体,而比较简单扼要,比较笼统、灵活。
推荐性标准其特点是:强调用户普遍关心的产品使用性能,对一些细节要求一般不予规定,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
(3)检验项目不同强制性标准的强制性检验项目多;推荐性标准中强制性检验项目少,供用户选择或由供需双方协议的项目多。
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主要是根据产品的主要用途和制定标准的目的来确定的。
如:对于高温下使用的材料,应检验并保证其高温性能,而对于在常温下使用的材料,则只需检验和保证其常温性能就行了。
(4)通用程度不同。
强制性标准,通用性较差,复盖面小,这主要是强制性标准内容规定得比较紧,比较死;推荐性标准通用性较强,复盖面大,这主要是该标准的内容规定得比较灵活,宽裕。
2、强制性标准与强制性条文的区别
强制性条文是各个规范中必须严格执行的明文规定。
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强制性条文相当于宪法,强制性标准相当于专门法,都不能违背。
有人讲:强条质监师也不敢违反、强标么听质监师的。
是么?!
3、强规与强标的区别
强规是强标的另外一个称号。
就像有称老子叫爸也有人叫爹,其实一样、都是长辈。
哈!。
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
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对特定行为或者事项设定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定,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的制度。
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2.合理性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制定应当合理、适当,既要考虑到公共利益的需要,又要考虑到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3.明确性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理解和执行。
4.公开性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制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公众参与监督。
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实施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开透明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
3.公平公正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个人、组织。
4.保障权益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应当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审查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合理性审查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应当审查其是否合理、适当,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保护了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3.必要性审查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应当审查其是否必要,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达到相同的目的。
4.公开性审查原则。
强制性条文的审查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
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认真研究和探索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强制性条文实施及审查制度,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建设项目的强制性条文分为如下几方面:
(一)规划许可
1、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机构审批,发变更报批文,才能正式进行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使用率和用地性质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
3、建设项目必须经规划报告、社会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报告和文件审批才能正式进行;
4、依据规划文件要求,建设项目须围建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二)施工规范
1、实施建设项目时必须遵守《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察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等施工规范;
2、工程技术和施工施工管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3、建设项目施工必须经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组织实施施工质量检验;
4、建设施工单位应安排劳动者参加安全教育,及时宣传劳动安全法律法规;
5、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三)环境保护
1、建设施工中要采取措施预防环境污染;
2、建设项目施工中要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源的影响;
3、须安装排放污染物的设备,并及时检验它们的有效性;
4、要考虑地表水环境,不得影响邻近河流水质;
5、施工阶段应成立环保协调工作小组,围绕环保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引言在法定法规和合同条款中,往往会包含一些强制性的条文。
这些条文对于保护各方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然而,仅仅拥有这些条文还不足以确保其有效执行。
为了保证强制性条文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
本文将探讨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措施,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强制性条文的背景强制性条文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促使各方遵守规则,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这些条文通常涉及到民事、刑事、劳动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保护,合同法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这些条文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的意义尽管存在法律法规,但有些人仍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某些企业或个体故意不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为了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
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各方权益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措施可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通过执行措施,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权益。
2. 维护社会秩序执行强制性条文可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防止混乱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例如,刑法对于犯罪行为的规定,通过执行措施可以及时惩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
3.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执行强制性条文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例如,合同法对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通过执行措施可以保证各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提升商业信用度,促进经济交流与合作。
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的解决方案为了加强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执行措施。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解决方案:1. 提高执行力度加大对强制性条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例如,在刑法领域,对于严重犯罪行为可以实施剥夺自由的刑罚,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健全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机制,明确各个执行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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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采用强制性条文
辽宁宏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部
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一、土石方工程
1.1开挖
1、《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
1)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和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2、《水工建筑物底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1)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进洞前,应做好开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2)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
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1)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3)对存在在有害气体、气温等作业区,必须做专项通风设计,并设置检测装置。
(4)洞内供电线路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力起爆主线应与照明及动力线分两侧架设。
(5)洞内电、气焊作业区,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
(6)当相向开挖的两个作业面相距小于30m或5倍洞径距离爆
破时,双方人员均应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7)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离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8)采用电力起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或矿灯照明。
1.2锚固与支护
1、《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1)张拉操作人员未经考核不得上岗;张拉时必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2)《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技术规范》SL377—2007
2、竖井或斜井中的锚喷支护作业应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井口应设置防止杂物落入井中的措施。
(2)采用溜筒运用喷射混凝土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二、砌石工程
1、《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84
(1)在胶结料初凝前,允许一次连续砌筑两层石块,应严格执行上下错缝、铺浆及填浆饱满密实的规定,防止铺浆遗漏或插捣不严。
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1)干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石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2)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
3)受大风浪冲击的堤段,宜用粗料石丁扣砌筑。
三、混凝土工程
3.1模板
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1)重要结构物的模板,承重模板,移动式、滑动式、工具式及永久性的模板,均进行模板设计,并提出对材料、制作、安装、使用及拆除工艺的具体要求。
(2)拆除模板的期限,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按混凝土设计标号的百分率计),才能拆除。
①悬臂板、梁
跨度≤2m 70%;
跨度>2m 100%。
②其他梁、板、拱
跨度≤2m 50%;
跨度2~8m 70%;
跨度>8m 100%。
2)经计算及实验复合,混凝土结构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他实际荷载时,可提前拆模。
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92
(1)牵引系统的设计应遵守以下条件:
1)地锚、岩石锚杆和锁定装置的设计承载能力,应为总牵引力的3~5倍。
2)牵引钢丝绳的承载能力为总牵引力5~8倍。
(2)陡坡上的滑模施工,应有保证安全的措施。
牵引机具为卷扬机钢丝绳时,地锚要安全可靠,牵引机具为液压千斤顶时,应对千斤顶的配套拉杆作整根试验检查,并应设保证安全的钢丝绳、卡钳、倒链等保险措施。
3.2钢筋
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1)水工结构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应采用冷拉钢筋。
(2)钢筋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3.3浇筑
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1)为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工程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通过实验确定。
(2)拌制混凝土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
(3)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
如发现混凝土和异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以保证混凝土质量。
(4)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的混凝土必须清
除。
(5)混凝土浇筑期间,如表面泌水较多,应及时研究减少泌水的措施。
仓内泌水必须及时排除。
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3.4温度控制
1、《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1)模板拆除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已达到的强度及混凝土的内外温差而定,但应避免在夜间或气温骤降期间拆除模。
在气温较低季节,应预计拆除后混凝土表面温降可能超过6~9℃时,应推迟拆模时间;如必须拆模时,应在拆模后立即采取保护措施。
(2)低温季节施工时,必须有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可靠的措施,以保证混凝土满足设计规定的强度、抗冻、抗裂等各项指标的要求。
四、灌浆工程
1、《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1)下列灌浆工程在施工前或施工初期应进行现场灌浆试验;
1)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帷幕灌浆。
2)地质条件复杂地区或有特殊要求1、2级水工建筑物基岩固结灌浆和水工逐洞固结灌浆。
(2)已完成灌浆或正在灌浆的地区,其附近30m以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如必须进行爆破作业,应采取减震和防震措施,并应征得设计或建设、监理部门同意。
(3)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及其验收工作。
蓄水后,各灌区的接缝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灌区低部高
程时进行。
2、《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SD266—88
(1)灌浆施工前应做灌浆试验。
选有代表性坝段,按灌浆设计进行布孔、造孔、制浆、灌浆。
观测灌浆压力、吃浆量及泥浆容量、坝体位移和裂缝等。
五、土石坝
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
(1)坝体填筑必须在坝基处理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
(2)必须严格控制压实参数。
压实机具的类型、规格等应符合施工规定。
压实合格后始准铺筑上层新料。
(3)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平起填筑,按顺序铺填各种坝料。
(4)负温下填筑,应作好压实土层的防冻保温工作,避免土层冻结。
均质坝体及心墙、斜墙等防渗体不得冻结,否则必须将冻结部分挖除。
(5)对已铺好的反滤层应作必要的保护,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抛掷石料以及其他物件,防止土料混杂、污水浸入。
在反滤层上堆砌石料时,不得损坏反滤层。
与反滤层接触的第一层堆石应仔细铺筑,其块径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防止大块石集中。
六、堤防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1)堤防基线的永久标石、标架埋设必须牢固,施工中须严加保
护,并及时检查维护,定时检查、校正。
(2)严禁在提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3)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提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4)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与1:5时,应将地面陡坡度削至缓于1:5。
2)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5)铺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
(6)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泄漏、欠压和过压。
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