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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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要求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要求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要求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之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 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水库情况和工程需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选购等内容。

2. 采购材料和设备: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提前采购好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3. 确定施工队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确定施工队伍并进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

4. 确认施工地点:在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之前,要确定施工地点,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5. 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过程中的要求在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 施工操作规范: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无证操作。

2. 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督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 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避免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5. 施工进度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6. 合理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案,针对性地制定施工方案,避免浪费资源。

7.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8.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9. 竣工验收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以上就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要求的详细介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水库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确保水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全文!建议收藏】水利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20220627)

【全文!建议收藏】水利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20220627)

【全文!建议收藏】水利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20220627)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要求1 总则1.0.1 为规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保障设计成果质量,依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编制本技术要求。

1.0.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

当水库需降等、报废时,应执行降等、报废等有关规定。

1.0.3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应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及核查意见,对水库存在的病险问题进行复核,并补充必要的勘察、检测和试验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

1.0.4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水、泄水、输水等建筑物及其地基与边坡病险问题的处理,近坝库岸的治理,闸门、启闭设备等设施改造,上坝防汛道路维修、改造,以及必要的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管理设施等。

1.0.5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原则上按照'原规模、原标准、原功能'进行设计;经充分论证后,根据小型水库的重要性和风险等级,其洪水标准可适当提高。

1.0.6 应加强设计、施工、运行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开展现场调查和勘测、验证等工作,为确定除险加固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1.0.7 经充分论证,积极慎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0.8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应执行现行规程规范。

2 水文2.1 基本资料2.1.1 应收集和分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流域自然地理概况和气象特性及主要特征值,工程所在流域和相邻流域的水文(位)站、气象站、雨量站实测系列资料以及特大暴雨、历史洪水调查资料等。

收集上游已建的有调节性能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资料。

2.1.2 应收集工程所在地区的水文图集(表)及水文手册等。

2.1.3 应收集工程原设计、历次安全鉴定及除险加固设计采用的分析方法和水文成果。

2.1.4 应收集并复核水库以上集水面积、河流特性以及流域下垫面变化情况。

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最新版】

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最新版】

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结合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则(一) 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包括蓄水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

(二) 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三) 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价)成果及核查意见(报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合同等。

(四) 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法人验收(五)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涉及坝体与坝基防渗、设置在软基上的溢洪道、坝下埋涵等关键部位(以下简称“关键部位”)的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六) 法人验收程序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主持召开验收会议、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或核定、项目法人印发验收鉴定书。

(七) 法人验收应成立验收工作组。

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对于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宜派员列席涉及关键部位的验收会议。

对于单位工程验收,运行管理单位应参加验收会议,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技术要求

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技术要求

附件: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技术要求为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切实提高设计水平,保障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现进一步提出如下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一)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水利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水总[2008]428号)和财政部、水利部《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办规计[2011]206号)以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

(二)应切实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充分论证除险加固设计方案,重点明确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以及坝基、坝肩、新老结构连接等关键部位的处理措施和有关施工技术要求,保证设计深度和精度。

(三)应以大坝安全鉴定核查意见为依据,在开展必要的工程调查和地质勘察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核水库病险问题,相应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复核成果与安全鉴定成果存在差异时,对新增或减少的建设内容应加以说明,并论证其必要性;复核成果如影响“三类坝”结论时,应按相关程序重新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鉴定。

二、工程调查及地质勘察技术要求(一)应详细了解水库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发生过的险情、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认真分析安全监测资料,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调查、勘测、试验工作;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复核,特别注意原试验资料、设计参数等与现行标准是否符合,以保证初步设计成果科学、可靠。

(二)应认真搜集水文基本资料和工程原设计成果,充分考虑水库建成后上、下游水文条件的变化情况,复核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时采用的水文成果,提出设计洪水成果。

(三)对有险情和隐患的部位,应加强工程地质分析,必要时补充测绘和地质勘察;应查明坝体、坝基和坝肩发生渗漏的部位和范围,分析其渗漏性质,判定是否存在渗透破坏;土石坝坝体质量的检测应分类进行,并结合实际进行工程类比分析,提出坝体土物理力学参数和渗透系数的建议值;新建或改扩建的溢洪道、埋涵、隧洞等建筑物地基应按新建工程开展工程地质勘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发文字号】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发布日期】2005.04.26【实施日期】2005.04.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5]8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局)、水利(水务)厅(局),各流域机构:1998年以来,中央安排大量投资,对一大批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使全国水库工程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

为此,各地区和各流域机构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但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前期工作、工程建设管理、资金计划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有些水库的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差,导致工程迟迟不能竣工,还有些水库前期工作存在不符合程序要求、大坝安全鉴定深度不够、设计单位资质不足、工程建设内容中“搭车”、虚报项目和概算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正常进行。

针对上述问题,为做好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我们重新修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对前期工作、项目和计划申报、投资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各地有关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进投资计划管理工作(一)规范年度建议计划的上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编制申报年度建议计划(地方建议计划表格格式见附件三、附件四),计划中的项目名称、总库容、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等指标要与有关规划、设计、复核、批复文件等仔细核对,确保准确一致。

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技术要求

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技术要求

水库除险加固施工技术要求1、土方开挖土方开挖以挖掘机为主,人工为辅,拉运采用5t自卸汽车。

土方工程施工应进行土方平衡计算,按照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的施工顺序做好调配,减少重复搬运。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物、道路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

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查和检查是否正确。

防止土方超挖或欠挖,危险地段应设明显标志。

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正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等,可采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

永久性挖土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工程地质与设计不符时需要修改边坡坡度时,应与设计单位确定。

使用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值确定,一般硬塑性土边坡坡度为:1: 1〜1: 1.25,充填坚硬的碎石类土边坡坡度为:1: 0.5〜1: lo挖方经过不同类别的土(岩)层或深度超过3・0m时其边坡可做成台阶形。

2、土方回填回填、夯填土方前,应彻底清除基地表面草皮、垃圾、树根、表面浮土、孔洞、裂隙、井及墓穴等,应对填方基地和已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

填方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根据实验确定含水量范围、铺土厚度及压实遍数等。

填土前应检验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塔接,防止漏压。

基坑(槽)回填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杂物,基础的栓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伤时方可回填。

要求夯填厚度为200mm,压实系数不小于0.98。

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

建筑物回填土料设计与土坝填筑为同一料场。

砌石面以下采用素土回填,灰土回填深度1.0m,设计采用蛙式打夯机或人工进行夯实,铺土厚度不超过15cm。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纲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纲

渝水管〔2011〕2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必须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工作,且该项工作应当参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执行。

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价)报告书报经市水利局组织核查后作为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直接依据。

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要求。

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必须由具有水利水电勘察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初步设计必须针对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价)及核查报告中提出的病险问题,充分论证除险加固方案的合理性,切实消除大坝渗漏、变形、结构不稳定以及溢洪道行洪能力不足、放水设施损坏等重大安全隐患。

同时,在初步设计编制中应当高度重视工程管理设计,更新设计理念,注重工程外观形象及环境美化;规范水雨情监测设计及工程观测设计,积极推行工程观测自动化,提高工程管理技术含量。

在项目初步设计中要从严控制管理用房、防汛道路等建设内容,严禁购置交通设备。

三、其它相关事项(一)各区县(自治县)在抓紧开展列入全国规划的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对其他小(2)型水库进行大坝安全鉴定,同步推进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严格实行项目建设“三公示”制度,在报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相关材料时,将当地区县政府认可并加盖公章的实施方案一并报送,否则不予安排资金计划。

(三)对列入重点整治计划的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范围的,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计划数内可适当调整整治计划。

(建筑工程设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

(建筑工程设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

湖南省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目录(暂未改)一、水文 (1)二、地质 (12)三、除险加固设计 (17)四、施工组织设计 (22)五、工程概算 (24)六、经济评价 (37)总则1、为认真搞好我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2、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应针对安全鉴定(或安全核定)阶段所提出的各项病险问题,作出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

3、对于坝高在20米及以上、地质构造较复杂的小(2)型水库,应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试验工作。

对于坝高在20米以下、地质构造较简单的小(2)型病险水库,可由地质人员进行查勘,提出地质报告。

4、在除险加固设计工作中,首先要认真作坝址和库区的测理工作,复核大坝控制流域面积和水库库容曲线。

5、我省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设计,除应参照本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爱、水利水电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一、水文1 水文1.1 流域概况简述水库所在地理位置,地理坐标,所属河系;坝址控制流域面积,流域地貌特征,植被情况;流域内水利工程情况及水库有无外引,如有外引,要说明外引水源及渠道情况。

特别要注意复核坝址控制流域面积和水库库容曲线,对于喀什特地区还有调查清楚是否有相邻区域汇入的地下水。

1.2 气象收集邻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观测资料,主要是降雨、风速(特别是最大风速多年平均值)、气温等。

简要叙述流域暴雨特性。

1.3 径流方法之一是用水库所在位置地理坐标查水资源成果中的径流深等值线图,用多年平均径流深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方法二是用水库自身雨量观测资料或借用下垫面条件相似的就近雨量站的雨量资料及当地水利部门分析的径流系数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

1.4 设计洪水复核小(2)型水库一般无实测洪水资料,洪水复核可用《湖南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1984年版)由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1.4.1 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复核由于需要除险加固的小(2)水库一般建设年代较早,工程洪水标准不一定符合现行规范,因此,应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相关规定,复核水库工程等级及水库的设计洪水、校核洪水及消能防冲洪水标准。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2.25•【文号】水监督〔2022〕82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82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2022年2月25日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水利部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第四条责任追究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对责任单位实施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为:(一)责令整改;(二)约谈;(三)情况通报(含向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利行业内通报、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等);(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责任追究方式。

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以根据问题情况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

第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水利部责令其限期整改;有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对其进行约谈:(一)未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纳入“十四五”有关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及河湖长制考核体系;(二)未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十四五”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三)2022年年底前,未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未及时完成到规定时限水库的安全鉴定;未组织实施小型水库鉴定成果核查;(四)2025年年底前,未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未及时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五)未按规定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批,未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实施备案管理并进行抽查;(六)未对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七)未组织编制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八)未落实地方资金投入责任,未督促落实市县级资金投入。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技术要求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技术要求

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技术要求【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技术要求】中小型水库作为我国水资源的重要蓄水补给系统,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对于防洪抗旱、农田灌溉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更新,一些老旧的水库面临着除险加固的需求。

本文将针对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的技术要求进行论述,旨在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和提升其综合利用效益。

一、前期勘察与资料搜集在制定除险加固方案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前期勘察与资料搜集工作。

包括对水库的地质地貌条件、水库坝体及相关结构物的技术状况、历史灾害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

只有充分了解水库的现状和潜在问题,才能制定出更加科学和全面的除险加固方案。

二、加固设计方案的制定1. 结构安全性要求加固设计方案需要确保水库的结构安全性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包括坝体稳定、泄水设施、闸门、厂房及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同时还需考虑气候变化、地震等极端情况对水库的影响。

2. 抗洪能力要求根据水库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设计方案需要确保水库的抗洪能力得到加强。

合理配置泄洪设施,采取措施提高排水能力,确保在极端降雨等情况下水库的安全性能。

3. 降低渗漏风险通过加固设计方案,降低水库坝体及周边结构物的渗漏风险。

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如防渗墙、防渗帷幕灌浆等,以提高水库的密封性能,减少水库的损耗和浪费。

4. 必要的生态保护在制定加固设计方案时,需要考虑到水库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

避免对周边植被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合理规划和配置绿化带、保护区等,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5. 操作与维护便利性设计方案需要考虑到操作与维护的便利性。

合理布局与设计厂房设施,确保设备的易用性和可靠性;同时,针对加固过程中的维护保养工作,提供详细可行的方案和操作指南。

三、加固材料与技术的选择加固方案的技术要求涉及加固材料和工程技术的选择。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加固材料,如高分子材料、钢筋混凝土等,以确保加固效果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常见的问题与建议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常见的问题与建议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常见的问题与建议【摘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是水利工程领域的重要课题,涉及到广泛的安全隐患和设计原则。

本文首先介绍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的背景,指出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后分析了小型病险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探讨了除险加固设计的原则和方法,并强调了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总结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的重要性,提出了建议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该文章系统性地总结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的相关问题,为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关键词】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安全隐患、原则、方法、注意事项、重要性、建议、未来发展方向。

1. 引言1.1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常见的问题与建议小型病险水库是指规模较小、堤坝结构较简单的水库,在日常管理和维护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由于这些水库历史较长、设施老化、技术水平有限等因素,导致其可能存在溃决、渗漏、坝体变形等问题,给周边地区和居民带来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小型病险水库的安全运行,需要进行除险加固设计,即通过对水库进行维修和加固,消除隐患,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保障周边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在进行除险加固设计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和建议:1. 鉴定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堤坝结构强度、水位控制设备是否完善等方面,确保对问题的全面评估;2. 制定除险加固设计的原则,包括安全性、经济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考虑,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3. 选择合适的除险加固设计方法,如加固堤坝、修复渗漏问题等,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措施;4. 注意除险加固设计过程中的细节和注意事项,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材料选取等,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

通过以上问题和建议的综合考虑,可以有效指导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设计工作,提升水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周边地区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正文2.1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的背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的背景是指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或风险的小型水库进行加固和改造,以提高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附件关于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结合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则(一)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包括蓄水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下同)和竣工验收。

(二)小型除险加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三)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价)成果及核查意见(报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合同等。

(四)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地)级、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除险加固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二、关于法人验收(五)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涉及坝体与坝基防渗、设置在软基上的溢洪道、坝下埋涵等关键部位(以下简称“关键部位”)的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六)法人验收程序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主持召开验收会议、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或核定、项目法人印发验收鉴定书。

(七)法人验收应成立验收工作组。

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供应)等单位的代表组成。

对于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宜派员列席涉及关键部位的验收会议。

对于单位工程验收,运行管理单位应参加验收会议,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8.02.20•【文号】水建管[2008]54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建管[2008]5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举全系统之力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实现中央提出的在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目标,按照部领导的指示要求,部制定了《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水利部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为实现中央提出的在3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目标,保证《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中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面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一)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度。

督促各地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逐库建立以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把责任制落实到每座水库、每个重要环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人员,并实行责任追究。

(建设与管理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二)起草并协调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责任书》。

(建设与管理司牵头,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经济司等相关司局负责)二、落实建设资金,统筹项目年度安排(三)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落实《专项规划》内大中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并及时下达;与财政部协调落实《专项规划》内重点小型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

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技术

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技术

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技术1、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1.1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标准低小型水库多数建造在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水库的通车条件较低,水库在建造时有的水库路面是土路,一遇到雨天就难以行走,而且小型水库的建造标准不是依照大型水库,而是建筑公司根据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修建,往往没有专门的监督,有的小型水库上坝路非常狭窄,更没有保护措施,车辆难以通行,还极有可能导致车祸。

有的小型水库根据没有修建上坝路,一旦出现险情,抢险施工人员只能步行上坝,机械设备难以运送到坝上。

参差不齐的施工标准当时在建造小型水库时是方便,但是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小型水库极易产生险情,而险情一旦发生,当初的设计还加大了抢险的难度。

1.2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设计存在不足虽然国家重视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但是由于地方财政支持力度有限,而国家财政体系是进行中央与地方分离的,地方财政难以资助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而中央财政是几乎不存在指望。

因此在小型水库险情出现之前是难以有财政资金支持前期的监测费用的,而一旦出现险情,有资金就立马进行除险加固,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勘测设计。

在除险加固的过程中会对一些突发情况估算不当,有时候还会对小型水库所处的地势与断层缺乏正确的判断,使整个除险加固工程受挫,由于设计存在的不足,导致整个除险加固工程受到严重的影响。

1.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变更随意有的小型水库在建造时就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小型水库工程设计方案往往是跟随公司或工程师自身的喜好进行变更,有的设计方案变更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小型水库的目的,但是有的变更却是把原来好的方案变成了错的方案。

小型水库虽然设计方面比大型水库简单些,但是并不意味小型水库的设计方案就能随便变更,方案经常变更对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设计与设备都会带来影响。

如果没有明显的现实情况需要或者缺乏事前的论证等,都不宜对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进行方案上的变更。

1.4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行政干预过多、且资金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操作不规范,许多方案都是带有行政的色彩,许多领导出于政绩考虑过多地干预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有的甚至按照自己的想法提出方案让工程师执行。

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1

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1

水利部文件水总[2008]428号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一、总则(一)按照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及专项检查汇报会精神,根据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和小型病险水库实际情况,按照保证设计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提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

(二)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原则上应以大坝安全鉴定意见为依据,重点安排直接关系水库工程安全运行的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基础及两岸坝肩加固处理,以及与运行安全有关的闸门、启闭设备等设施改造。

从严控制管理房屋、监测设施、调度通信、交通道路和交通设备等内容。

不应列入取(引)水配套等设施。

除险加固原则上不新增永久性移民占地。

(三)应加强水库安全鉴定成果的分析研判工作,对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复核,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

对于已失去主要防洪兴利功能的水库,经批准,可不再进行除险加固。

(四)除险加固的水库原工程任务和规模原见上不得调及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执行现行规范和标准。

(五)应加强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测、试验等工作。

(六)除险加固工程应根据各水库的病险特点,以消除水库险情和隐患为目标,按照安全可靠、节约投资的原则,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运行调度、施工方法、料场、弃渣场、占地、投资等因素,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

二、水文(一)应收集和分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流域自然地理概况和气象特性指标,工程所在流域内和相邻流域的水文(位)站、雨量站实测系列资料。

收集省区的暴雨去算手册或水文图集、工程原设计采用的水文成果等。

(二)设计洪水计算1、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并结合具体资料情况,确定设计洪水推求方法。

囤蓄水库引水渠道有控制设施时只考虑国蓄水库本流域的集水面积。

2、除险加固水库有入库流量系列资料或水库调蓄系列资料时,应优先采用以推求设计洪水。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要求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要求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要求小型水库,听起来就有点“安安稳稳”的感觉,不像大水库那样高大上,气势磅礴。

可别小看这些“小不点”,它们可是咱们生活中的重要角色,特别是在农村,水库不仅能储水灌溉,关键时候还能调节洪水,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这些看似“默默无闻”的水库,一旦出了问题,可不容小觑。

尤其是遇到暴雨或者其他自然灾害时,水库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周围村民的安危。

所以呀,水库的除险加固,简直就是“救命稻草”啊!但是说到怎么做好这项工作,才不至于让它变成“纸上谈兵”,这其中可是大有讲究的。

水库的“除险加固”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要做到精准到位。

咱们不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动动手脚就算完事。

必须得搞清楚,水库具体哪里出了问题,哪些地方容易“出岔子”。

有些水库的坝体老化,或者渗水严重,这就需要修补,甚至需要加固坝体,增加抗洪能力。

而有些地方,可能是水库周围的排水系统出了问题,水流不畅,积水过多,容易引发滑坡或者其他隐患。

解决这些问题,可得细致入微,不能忽视任何一个小细节。

否则,等到危机来临,再后悔可就晚了!再说了,水库的加固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还得考虑到施工的安全性。

想想看,工程队在水库里搞建设,能不能安全、顺利地完成任务,这直接决定了施工人员和周围村民的安全。

所以,施工时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做好全程监管。

水库周围,万一有大雨、暴风,那就更得小心了。

咱们可不能等着危险发生了才来“抱头痛哭”,所以每个环节都得盯紧,不能有任何马虎。

说到管理要求,那可是多得不得了!从资金的使用、设备的采购到施工队伍的管理,每一项都需要严格把关。

这些水库建设的管理,跟咱平时管理家里的一样,得细致、得有耐心,不能图省事。

比如,施工队的资质,必须要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不是随便找个施工队就能搞定的。

每一个项目,都得严格审查,确保技术过硬。

水库加固这个事儿,能不能成功,关键还得看团队的执行力和责任心。

所以,管理人员得有点“火眼金睛”,看得清楚,处理问题得果断,不能拖拖拉拉。

(建筑工程设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

(建筑工程设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

湖南省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导则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目录(暂未改)一、水文 (1)二、地质 (12)三、除险加固设计 (17)四、施工组织设计 (22)五、工程概算 (24)六、经济评价 (37)总则1、为认真搞好我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2、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应针对安全鉴定(或安全核定)阶段所提出的各项病险问题,作出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

3、对于坝高在20米及以上、地质构造较复杂的小(2)型水库,应进行必要的地质勘探试验工作。

对于坝高在20米以下、地质构造较简单的小(2)型病险水库,可由地质人员进行查勘,提出地质报告。

4、在除险加固设计工作中,首先要认真作坝址和库区的测理工作,复核大坝控制流域面积和水库库容曲线。

5、我省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设计,除应参照本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国爱、水利水电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一、水文1 水文1.1 流域概况简述水库所在地理位置,地理坐标,所属河系;坝址控制流域面积,流域地貌特征,植被情况;流域内水利工程情况及水库有无外引,如有外引,要说明外引水源及渠道情况。

特别要注意复核坝址控制流域面积和水库库容曲线,对于喀什特地区还有调查清楚是否有相邻区域汇入的地下水。

1.2 气象收集邻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观测资料,主要是降雨、风速(特别是最大风速多年平均值)、气温等。

简要叙述流域暴雨特性。

1.3 径流方法之一是用水库所在位置地理坐标查水资源成果中的径流深等值线图,用多年平均径流深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方法二是用水库自身雨量观测资料或借用下垫面条件相似的就近雨量站的雨量资料及当地水利部门分析的径流系数计算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

1.4 设计洪水复核小(2)型水库一般无实测洪水资料,洪水复核可用《湖南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1984年版)由暴雨推求设计洪水。

1.4.1 工程等级及洪水标准复核由于需要除险加固的小(2)水库一般建设年代较早,工程洪水标准不一定符合现行规范,因此,应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相关规定,复核水库工程等级及水库的设计洪水、校核洪水及消能防冲洪水标准。

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关于加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加强《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下简称小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全面落实责任制(一)小型项目必须逐座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人。

要明确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的具体责任。

责任人要相对固定,因人事变动,应及时调整。

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资金使用管理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项目的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二、规范项目法人组建(二)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程序组建建设管理机构,明确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

项目法人组成人员结构要合理,专业性强的技术工作,必须由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从事一般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型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三)除险加固项目多、任务重的县(市)或地(市),应推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在县(市)或地(市)范围内组建一个或多个统一的项目法人,负责建设管理。

三、严格招标投标(四)对小型项目的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招标。

(五)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确需进行邀请招标的,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六)采取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的项目法人,可对小型项目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打捆招标,引进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参与项目建设。

四、规范监理行为(七)承担小型项目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配备监理力量。

(八)监理单位应按照规范和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工作细则。

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监理文件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记录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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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工作的技术要求
为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切实提高设计水平,保障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现进一步提出如下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水利部《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水总[2008]428号)和财政部、水利部《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指导意见》(办规计[2011]206号)以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认真组织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

(二)应切实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充分论证除险加固设计方案,重点明确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以及坝基、坝肩、新老结构连接等关键部位的处理措施和有关施工技术要求,保证设计深度和精度。

(三)应以大坝安全鉴定核查意见为依据,在开展必要的工程调查和地质勘察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核水库病险问题,相应提出具体处理措施。

复核成果与安全鉴定成果存在差异时,对新增或减少的建设内容应加以说明,并论证其必要性;复核成果如影响“三类坝”结论时,应按相关程序重新组织开展水库安全
鉴定。

二、工程调查及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一)应详细了解水库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发生过的险情、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认真分析安全监测资料,有针对性的开展现场调查、勘测、试验工作;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复核,特别注意原试验资料、设计参数等与现行标准是否符合,以保证初步设计成果科学、可靠。

(二)应认真搜集水文基本资料和工程原设计成果,充分考虑水库建成后上、下游水文条件的变化情况,复核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时采用的水文成果,提出设计洪水成果。

(三)对有险情和隐患的部位,应加强工程地质分析,必要时补充测绘和地质勘察;应查明坝体、坝基和坝肩发生渗漏的部位和范围,分析其渗漏性质,判定是否存在渗透破坏;土石坝坝体质量的检测应分类进行,并结合实际进行工程类比分析,提出坝体土物理力学参数和渗透系数的建议值;新建或改扩建的溢洪道、埋涵、隧洞等建筑物地基应按新建工程开展工程地质勘察。

三、挡水建筑物除险加固设计技术要求
(一)应充分考虑库岸地形地质条件和水库淤积现状情况,复核水库特征水位、坝顶高程和坝顶结构型式,原则上不改变水库原设计正常蓄水位,确需改变时需进行充分论证。

(二)应对坝体稳定进行复核,现状坝坡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时,要根据坝型、坝高、建材、占地、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
分析放缓边坡、上下游培厚等方案,合理确定大坝边坡加固型式。

(三)应重视坝体渗流稳定分析计算,复核各工况下的坝体和坝基的渗漏量、渗透稳定性及坝下游逸出段的渗透稳定,同时对建筑物接触部位实际渗流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根据复核和调查分析成果,论证采取渗控措施的必要性,通过方案比较,确定渗控措施和范围。

四、溢洪道除险加固设计技术要求
(一)应根据设计洪水成果对溢洪道泄流能力进行复核,当泄流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溢洪道扩建或新建和大坝加高方案比较。

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大坝加高方案。

(二)改扩建溢洪道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进行扩宽、加深方案的比选,尽量避免大范围扩挖坝体和山体。

(三)对于布置在土基上的溢洪道,应复核控制段抗滑稳定和地基承载力,做好控制段和泄槽段防渗排水和防护设计;泄流出口应设置可靠的消能设施,同时不宜距坝脚过近,避免水流冲刷或回流淘刷坝脚,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对于布置在坝头的溢洪道,结构设计应重点复核溢洪道和土坝之间的隔墙稳定、上游坝坡防护及出口消能措施。

(四)应根据地质和运行条件对溢洪道边坡稳定进行复核分析,必要时采取支护等措施。

(五)跨越溢洪道顶部的交叉建筑物,应满足行洪净空要求。

五、输水建筑物除险加固设计技术要求
(一)应重视现场检查和历史险情调查,对坝下涵洞(管)出口附近出现渗水、浸水,涵洞(管)发生裂缝或断裂、不均匀沉陷等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查明涵洞(管)本身破坏情况及周围填土质量,结合涵洞(管)运用要求,论证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二)当涵洞(管)断裂损坏严重,涵管直径较小,无法进行有效处理时,应封堵重建。

新建涵洞(管)应尽量建在两岸山体内,条件不具备时,宜坐落在稳定的岩基或原状土上,并复核地基承载力。

对旧涵洞(管)进行封堵时,上游进口段应采取混凝土封堵,并应对涵洞(管)与坝体接触部位采取灌浆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新建涵洞(管)身断面除满足过流能力要求外,应考虑检查和维修要求。

(三)进水塔改造时不宜侵占或尽量减少侵占坝体断面,并注意与坝体连接部位防渗处理。

六、安全监测设施设计技术要求
大坝应设置必要的坝体浸润线观测管、渗流量、上下游水位等观测项目。

下游截渗沟汇流出口应设置量水堰,以观测渗流量和渗水的浑浊度;建在砂砾石覆盖层上的土石坝,宜设置坝基水位观测管,必要时设置坝体浸润线观测管;当大坝采用加高方案时可设置沉降和位移观测项目。

对除险加固工程的监测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时,应保持监测资料的连续性。

七、其他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应明确提出水库调度运行原则和相关要求,以及发生险情和超标准洪水后的应急预案。

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建筑物运用条件和下游用水需求,提出建设期和运行初期蓄水的方式。

建议同时完成水库调度运用规程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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