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农民合作社理事会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理事会制度,保障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理事会成员,以及参与理事会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理事会成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产生方式,确保理事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理事会组成与产生第四条理事会为本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人数由章程规定,但不得少于三人。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程序如下:1. 提名:成员可以向成员大会提名理事会候选人;2. 审议:成员大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议;3. 选举:成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4. 公示:理事会成员名单在合作社公告栏进行公示。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成员的职责与权利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的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2. 维护合作社和成员的合法权益;3.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决策;4. 参加理事会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5. 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决策;2. 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享有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享有理事会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5. 享有理事会成员的退社权。
第四章理事会会议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
第十二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会成员提议,并经理事长同意。
第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会议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
第五章理事会成员的义务与责任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 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合作社三会制度范本
为加强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合作社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社员代表大会(1)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组成。
(2)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①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章程的修改;②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③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④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决算;⑤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⑥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社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理事会(1)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2)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理事会的职权包括:①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②制定合作社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③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业务;④监督合作社的资金、资产的使用;⑤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2)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的职权包括:①监督理事会的工作;②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③提出对理事会成员的罢免建议;④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三、会议召开1. 社员代表大会:(1)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2. 理事会:(1)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3. 监事会:(1)召开时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记录1. 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2.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议题、表决结果等内容。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合作社工作制度(4篇)
合作社工作制度一、领导班子职责:1.1 董事会:根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管理和决定合作社的大事;负责制定合作社的战略方向和经营计划;决策并监督合作社资金的使用;监督合作社的日常运作和业务开展情况;确保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1.2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具体业务规划和工作计划;监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组织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
1.3 监事会: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以及日常经营情况;监督合作社的资金使用;监督合作社的决策程序是否合理;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2.1 分工明确,各司其职;2.2 设有若干职能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等;2.3 部门之间保持紧密合作和信息共享;2.4 配备较为合适的员工。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3.1 根据工作需要,合作社确定工作时间;3.2 实行独立自主的工作制度,员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工作时间;3.3 员工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享有弹性工作的权利。
四、员工招聘和考核制度4.1 合作社根据需要,及时招聘合适的员工;4.2 招聘程序公平合理,通过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拔合适的人才;4.3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4.4 合作社会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技能。
五、工资和奖励制度5.1 合作社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成果,制定合适的薪酬制度;5.2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5.3 统一制定薪资调整方案,确保员工的工资透明公正;5.4 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被采纳的意见和建议,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员工福利保障制度6.1 提供员工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6.2 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和提升空间,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6.3 建立健全的员工奖励和惩罚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6.4 提供员工的工作环境和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6.5 社会福利保险和公共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基本利益。
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
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合作社是组织农民、农村劳动者以及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了经营和管理农、林、牧、渔业等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共同利益、共同需求而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
而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则是合作社内部的两个重要机构。
下面将详细介绍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制度。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政策、方向、规划以及经营管理等事项。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合作社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2.拟定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和决算报告;3.评选、监督和考核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4.审查和决定合作社重大政策、经营计划和涉及合作社利益的重大事项;5.解决合作社内部争议和冲突;6.组织合作社会员大会等。
为了保证理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合作社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方面:1.理事会的组成理事会由合作社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定一定的人数和比例,确保各利益群体都能得到代表。
同时要注意性别、年龄、地域等要素的平衡。
2.理事会的任期和产生方式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3-5年,成员可以连续连任,但连任次数应进行限制。
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可以通过差额投票或是积分选举等方式。
3.理事会会议理事会按照一定的时间和频率召开会议,会议形式可以采取实地会议或是网络会议等方式。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并及时通知理事会成员。
会议应有出席人员名单和会议记录,并对会议决议进行记录和归档。
4.决议的制定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应经过多数成员认可,决议实施时应向全体会员公示并执行。
理事会的决议可以通过文件形式或是会议形式进行,决议文本要准确明确,明确执行的要求和期限。
5.理事会工作的透明和公开理事会的工作应该公开透明,及时向全体会员通报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
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板、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发布和交流。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资金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性、稳定性和透明度。
其主要职责包括:1.监督合作社的经营行为监事会应对合作社的业务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包括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贷款和投资等方面。
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精品文档.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开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方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平安;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村合作社理事会制度范文
农村合作社理事会制度范文一、引言农村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而理事会制度是合作社内部组织管理的关键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农村合作社理事会的组成、职责与权力以及运作方式,为农村合作社理事会制度的实施提供范本和参考。
二、理事会组成农村合作社理事会由合作社的成员自行选举产生,其组成如下:1. 主席:由合作社全体成员选举,负责召集与主持理事会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是理事会的领导者和代表;2. 副主席:由理事会成员选举,协助主席履行职责,负责代理主席职务;3. 理事:理事会成员由全体合作社成员选举,人数根据合作社规模和需要确定,负责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管理决策等事务;4. 监事:监事会成员由全体合作社成员选举,负责监督合作社财务、业务和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三、理事会职责与权力1. 拟定合作社章程:理事会负责拟定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架构等基本内容,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运作;2. 审议决策事项:理事会负责审议重大决策事项,如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案、财务预算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3. 监督合作社运营:理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包括业务操作、财务管理、员工管理等,确保合作社的健康发展;4. 协调解决纠纷:理事会负责协调解决合作社内部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5. 推动合作社发展:理事会积极推动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为合作社及其成员创造更多机会与福利。
四、理事会运作方式1. 定期召开会议: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会议时间表,保证理事会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2. 决策程序:理事会的决策应当经过讨论、表决的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3. 会议纪要和决议:理事会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纪要,并对重要决议进行书面记录,确保决策的完整性和依据性;4. 信息共享与沟通:理事会应与合作社全体成员做好信息共享与沟通,及时将决策结果和相关事宜传达给成员,提高透明度和参与度;5. 农民代表大会:农村合作社理事会应当定期组织农民代表大会,听取成员的意见与建议,及时调整与改进工作。
合作社管理制度(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
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
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
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合作社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沙雅县丰硕园果品专业合作社目录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理事会工作制度3、监事会工作制度4、议事规则制度5、社员管理联系制度附1:入社人员申请表附2:退社社员申请表附3:社员登记花名册6、生产销售管理制度7、资产财务管理制度8、盈余分配制度9、项目投资管理制度10、档案管理制度11、学习培训制度12、社务公开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理事会工作制度
理事会工作制度1.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
理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本合作社理事会由理事3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
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推荐选举理事长,要充分尊重社员的意愿,由社员选举产生,不能由政府和村委会指定。
理事长应以为全体社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不能对社员进行行政管理,不能对社员从事本社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干预。
经社员大会确定下来的工资由合作社在销售农产品收入中提取;办公经费、项目资金提多少可根据社员的数量和农产品销售额大小来确定,在社员数量和农产品销售额很少的情况下,所聘人员工资一般每人每月300元,在社员数量和农产品销售额较大时,一般每人每月不能超过600元,理事长有特殊贡献时,可由社员大会予以确定提高工资或给予奖金。
2.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二)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修订草案、建设项目、合同草案、提留总额等需要讨论决定的会议事项;(三)决定本社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四)讨论决定本社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五)决定对本社社员与职员的奖励和处分;(六)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七)组织本社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八)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九)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十)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3.理事会负责本社经营活动,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如因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理事长的职责:(一)必须带头遵守合作社章程,大公无私,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为广大社员服务,坚决按照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办事,坚决贯彻执行理事会、监事会的决定。
(二)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按照章程规定及时召开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对待定事项进行研究决定,决不允许凌驾于社员之上,个人专断,以权谋私。
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章程
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理事会会议制度,确保理事会有效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合作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指导和管理合作社的各项业务。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会成员以及所有相关组织和人员。
第二章理事会组成与职责第四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
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理事会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二)决定合作社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三)审议批准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四)决定合作社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事项;(五)决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人员配备;(六)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项;(八)其他与理事会职责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理事会会议制度第六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需要时由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重大事项须经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成员签名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存档并公开披露,以增加合作社运作的透明度。
第四章理事长、副理事长的职责与选举第九条理事长是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并监督执行。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并负责分管具体事务。
第十条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在选举中,候选人需获得全体成员过半数的选票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如果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缺位,由理事会提名并提交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
第五章理事会决议程序第十二条理事会决议包括常规决议和特别决议。
合作社岗位职责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明确合作社内部各岗位职责,规范合作社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制度。
二、理事会职责1. 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报告理事会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 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 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4. 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 管理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6. 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相关质询和建议。
7. 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 决定聘任或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理事长职责1. 负责合作社的全面生产经营及管理。
2. 组织社员股东会议和理事会议的进行,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及实际生产经营工作。
3. 负责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员的任用及解聘。
4. 依法依规、结合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的用工、劳资及各种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员工进行正常的工作管理,指导生产经营。
5. 负责以合作社名义抄、报、送文件,代表合作社进行业务范围内的所有经营活动。
6. 按照章程规定向理事会及股东大会总结汇报工作、公布信息。
7. 主动学习行业先进生产技术、管理技术,以便合作社能取得更好的效益,更好地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
四、监事长职责1. 负责合作社各项工作的监督,制定合作社的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2. 负责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3. 负责各类重大会议决议的落实、存档和来电文记录。
4. 坚持原则,灵活处理合作社的各种接访事件,保守机密。
5. 负责合作社理事长缺席时的其他临时性事物。
五、经理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据本社《章程》规定,协助理事长开展全面工作。
2. 组织实施本社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3. 组织实施、讨论及通过新上的项目。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模版(3篇)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模版一、本社按照“成员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或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
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模版(2)一、总则1. 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效率,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议事规则。
2.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合作社的会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等各类会议的议事程序。
3. 本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须经合作社的会员大会决议,并依法报备有关主管部门。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召集a. 会议的召集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进行,以书面形式通知会议参与人员,并附上会议议程、会议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
b.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紧急会议,召集人需提前48小时向会议参与人员进行书面通知。
2. 会议主持a. 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派的主持人主持,保证会议的有序进行。
b. 主持人对会议的规范进行监督,维护会议秩序,并保障与会人员的发言权利。
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篇一: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一、合作社机构设置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会计员职责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7、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3篇)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组织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内研究决定事务,制定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要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定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事检查的方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
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后方可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后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发布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活动,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____县____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2)是为了保证合作社内部权益的平等和民主参与,在合作社内讨论和决定各种事项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1.议题提出:任何合作社成员都有权利提出议题,提议应明确具体,写明目的和内容,并提前提交给理事会。
2.议题审核:理事会在收到提议后,负责审核议题的合法性和合适性。
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订或者拒绝。
3.议题公告:合作社应提前通知成员有关议题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以便成员能够做好准备。
4.会议召集:合作社应根据议题时间安排召集有关会议,确保成员能够参加。
召集会议的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者其他适当的方式。
5.会议主持:会议由合作社主席或者指定的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秩序井然有序。
供销社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
供销社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供销社常务理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的工作规则对于供销社的正常运转和决策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供销社常务理事会的工作规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供销社常务理事会由供销社的主要负责人和决策层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内外部资源以及监督和评估供销社的运营情况等职责。
二、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制度1. 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向与会人员发出通知。
议程内容包括会议主题、讨论事项、提案和决策等。
3. 会议主持:会议由常务理事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4.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以备查阅和执行。
三、常务理事会的决策程序1. 提案:任何供销社成员均有权向常务理事会提出提案,提案应包含问题描述、解决方案和预期效果等内容,并提交给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2. 讨论:常务理事会应对提案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3. 决策:常务理事会根据讨论结果进行决策,决策应以多数意见为准,并形成决议。
4. 执行:常务理事会决策的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必要时可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具体操作。
四、常务理事会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1. 内部沟通:常务理事会应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确保成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和意见交流,以实现协同决策。
2. 外部协调:常务理事会应与政府部门、合作伙伴、社会组织等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形成共识,推动供销社的发展。
五、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和评估机制1. 监督机制:常务理事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供销社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评估机制:常务理事会应定期对供销社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和调整的依据,提高供销社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文化建设1. 团队合作:常务理事会成员应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形成共同目标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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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理事XX名,任期
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
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监事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监事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三至五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