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doc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_百度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
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
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
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 )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放报告管理清单(TRI ),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 )风险管理计划(RMP )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28•【文号】安监总厅管三[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仲裁申请表》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仲裁申请表》等5种文书(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
现予以印发,请督促有关单位印制使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附件: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2.《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3.《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仲裁申请表》5.《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仲裁申请表》附件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常规鉴定□联合鉴定□系列鉴定申请单位经办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填表日期年月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附件:1. 申请联合鉴定单位信息表2. 申请系列鉴定化学品信息表3. 送检样品信息表附件1附件2附件3注:送检样品超过3个时,可列出多个“送检样品”栏。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一)申请鉴定单位填写的化学品信息应真实可靠,并对送检化学品及其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本表封面“受理日期”、“受理编号”由鉴定机构填写。
(三)表中选择框处如果选定则打“√”。
二、单位属性“单位属性”栏只能选定一项,按照“生产”、“进口”、“使用”、“经营(不含进口)”、“储存”、“运输”、“其他”的顺序选择。
第60号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7月10日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监督管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鉴定标准进行测试,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分类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及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综合性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需要进行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包括:(一)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发现有新的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二)含有1种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具有物理危险性组分的混合物;(三)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四)新研制且缺乏相关物理危险性数据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技术标准和导则,组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负责鉴定机构的资质评定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单位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争议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或分类结果进行仲裁,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提出《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物理危险性化学品调整的建议,以及免予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名单,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的重点与指导意见。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范围释义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范围释义前言为了保障化学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潜在的伤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化学品进行管理。
其中,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进行鉴定和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管理办法范围等内容。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背景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规模一直在不断扩大,伴随着化学品的增多,化学品事故也时有发生。
根据国家相关统计数据,化学品事故中大多数都是由于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质引起的。
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国际上普遍采用了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方法,以及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防范化学品的风险。
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为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是指化学品在储运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物理性质变化,如燃烧、爆炸、腐蚀、压力等。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质,可以将其分类为爆炸品、氧化剂、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多个类别。
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对化学品进行实验室测试、产品检验和监测,以确定化学品是否具有物理危险性,以及具体的危险性质。
鉴定的结果将决定该化学品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根据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在我国,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分类主要分为7类,分别是:易燃固体、可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氧化剂、腐蚀品和爆炸品。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管理办法范围我国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与分类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其中,最重要的管理办法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是由中国国务院对化学品进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一、管理的范围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管理的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的过程中,对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进行鉴定和分类的过程。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四章附则《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2013年7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是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际上化学品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经验和技术要求,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详细解读,涵盖了办法的重要内容和管理要求。
一、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基本要求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是指对化学品进行实验室测试和评估,以确定其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物理危险,并将其分为不同的物理危险类别。
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具有以下基本要求:1.综合考虑各种物理性质: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需要综合考虑其燃烧、爆炸、自燃、氧化性、腐蚀性、压缩性等各种物理性质,以全面评估其物理危险性。
2.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需要参照国际上通用的物理危险性分类标准,对化学品进行准确、科学的分类,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注重风险评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需要对鉴定结果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在实际使用和运输中可能带来的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主要内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理性质测试:对化学品的燃烧性、爆炸性、自燃性、氧化性、腐蚀性和压缩性等物理性质进行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具有物理危险性。
2.物理危险性分类:根据测试结果和相应的物理危险性分类标准,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划分为不同的物理危险类别,并给出相应的物理危险性符号和警示词。
3.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对鉴定分类结果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其在实际使用和运输中可能带来的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等级划分。
4.报告和档案管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结果进行报告和档案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数据库,用于查询和应急处置。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主体:明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责任主体,包括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各方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相应的鉴定和分类工作。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引言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化学品在众多生产及应用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而对化学品的安全性评估和危险性鉴定也显得非常重要。
在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定方面,主要分为物理危险性、化学危险性和生物危险性三个方面。
本文主要聚焦于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并介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是指化学品在正常或异常情况下,由于其物理特性导致的可能危害人员、设备或环境的性质。
物理危险性包括:•爆炸和爆火•压力升高和释放可能引起机械创伤•自燃和强氧化剂•释放有毒或有害物质•其他需要关注的物理环境影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目的是对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进行评估和判定,帮助使用者、运输者和相关单位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化学品,以保护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是对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进行专业鉴定的机构。
这些机构不仅具备化学品相关知识,还包含物理学、机械学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通常包括以下类型: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一种。
这些机构通常由政府主导,包括安全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科研单位等。
例如,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和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等机构都开展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工作。
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另一种类型。
这些机构通常由政府委托,或者由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认证,例如SGS、DEKRA、TUV等。
企业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企业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是另外一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车型。
因为化学品往往是企业内部所使用,并不需要将其销售到其他企业,因此需要对其物理危险性进行自检或委托给专业机构检测。
这些机构往往具有企业自查注册证等资格认证,例如美国 UL 机构,意大利ICRCPROCEF 等机构。
学术机构学术机构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另外一种机构类型。
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 学 品物 理危 险性 分类 . 是 指 依据 有 关 国家标 准 或者 行 业标 准 . 对 化 学 品物 理 危 险性 鉴 定 结 果或 者 相关 数 据 资料 进行 评 估 . 确 定 化学 品 的物理 危 险 性类 别 第 四条 下 列化 学 品应 当进 行 物 理 危 险性 鉴 定 与分 类 : ( 一) 含 有 一 种 及 以上 列 入 《 危 险化 学 品 目录 》 的组 分 . 但 整 体物 理危 险性 尚未 确定 的化 学 品 ; ( 二) 未列入《 危 险化 学 品 目录》 , 且 物 理危 险性 尚未 确定 的化 学 品 : ( 三) 以科 学研 究 或 者产 品开 发 为 目的 , 年 产 量 或者 使 用量 超 过 1吨 . 且物 理 危 险性 尚未 确定 的化
委 员会 ( 以下 简称 技术 委员会 ) 。
特殊情 况下 由双 方协 商确定 送 检样 品应 当至 少保存 1 8 0日.有关 档案 材料 应 当至少 保存 5年 。 第 十 条 化 学 品 物 理危 险性 鉴 定应 当包 括 下 列
内容 :
县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政 府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负 责监 督 和 检查 本 行 政 区 域 内化 学 品 物 理 危 险性 鉴 定与 分类 工作 。 第六 条 技术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有 异议 的鉴 定 或 者
( 一) 与爆炸 物 、 易 燃气 体 、 气 溶胶 、 氧化 性气体 、
似
舢
政 策 导 向
加压气体 、 易燃液体 、 易燃 固体 、 自反 应 物 质 、 自燃 液体 、 自燃 固体 、 自热 物 质 、 遇水 放 出易燃 气 体 的物
质、 氧化性液体 、 氧化 性 固 体 、 有机过氧化物 、 金 属 腐 蚀物 等相 关 的物 理危 险性 : ( 二) 与 化学 品危 险性 分 类 相关 的蒸 气 压 、 自燃 温 度等 理化 特性 . 以及 化 学稳定 性 和反 应性 等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摘要:《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发布和正式实施,用以指导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获取物理危害特性,便于确定是否需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及其他相关工作。
本文介绍了化学品危险性类别与分类程序。
以及鉴别分类的管理工作。
提出了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及分类是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只有基础工作做好了。
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危害。
关键词: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引言目前全世界化学品的年产量已超过4亿吨,已为人所知的化学品就有500-700万种之多,在市场上出售使用的已超过10万种,而且每年还有1000多种新的化学品问世。
这些在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危险化学品,据估计全世界每年因化学事故和化学危害造成的损失超过4000亿元人民币。
我国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品种较多,门类和品种繁多,其中氯碱、工业气体和有机化工原料三个行业数量最多。
对于化学品这种特殊的商品,它的存在和生产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但其固有的危险性也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相当大的威胁,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各工业国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订有关法规、标准和公约,加强化学品的管理。
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及分类是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基础工作做好了,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危害。
1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分类程序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与分类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单质)本身的物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并划分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及项别。
我国危险性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9690—92)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两个标准。
危险化学品是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
(1)对于现有的化学品,可以对照两个标准,确定其危险性类别和项别。
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燃烧热
3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4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5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6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7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8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9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0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1
氧化性液体
5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6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克南试验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7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8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9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10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1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2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3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小型燃烧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旨在对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进行鉴定和分类,并通过管理措施来保护人体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定义、鉴定和分类原则、鉴定和分类方法、管理措施等。
一、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定义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是指化学品在一定条件下对人体、财产和环境造成伤害的潜在能力。
主要包括易燃性、爆炸性、氧化性、压缩性、放射性等多个方面。
二、鉴定和分类原则1.科学性原则:鉴定和分类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遵循科学原理和规律。
2.系统性原则:鉴定和分类要全面、系统地对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进行评估,不可片面或局部处理。
3.客观性原则:鉴定和分类应客观、中立、公正,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4.标准化原则:鉴定和分类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评估结果可比较和可靠。
5.风险导向原则:鉴定和分类应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减少和控制危险源。
三、鉴定和分类方法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方法主要包括实验方法和计算方法。
1.实验方法:通过对化学品在实验条件下的各种物理性质进行测试和观察,来确定其物理危险性。
如测试易燃性、爆炸性、压缩性等。
2.计算方法:根据化学品的组成、结构和物理性质,采用物质变化模型和计算模拟,来推算其物理危险性。
如热值计算、压力计算等。
四、鉴定和分类管理措施根据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护人体和环境的安全。
1.标识和标签:对物理危险性较高的化学品,应在容器上标识明确的警示标识和标签,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2.储存和运输:根据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制定相应的储存和运输方案,防止事故发生。
3.职业暴露控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打交道的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暴露风险。
4.事故应急响应: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化学品,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事故。
5.信息共享和宣传教育:加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信息的共享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
2.《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报告编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常规鉴定□联合鉴定□系列鉴定样品名称申请鉴定单位鉴定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编制日期年月日(鉴定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鉴定机构名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报告说明(此“报告说明”用于鉴定机构对报告的内容解释、适用范围、有效性、免责条款等方面的告知性说明,具体内容由鉴定机构确定。
)X .送检样品 N -XX .送检样品 N -X------------------以下文字不属于鉴定报告样式内容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填写说明一、本报告是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为申请化学品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或者为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仲裁单位出具鉴定报告时所用的样式。
二、表中所有“鉴定机构名称”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名称。
三、鉴定形式为联合鉴定的,鉴定机构应为每个联合鉴定的申请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
鉴定形式为系列鉴定的,鉴定报告封面的样品名称逐一填写送检样品的样品名称, 其他系列鉴定的化学品名称填写在鉴定报告中的“样品中文名称” 、“样品中文别名”栏。
四、“ X. 送检样品 N -X ”中“ N ”是指系列鉴定时送检样品超过 1个时的样品总个数, “ X ”是指样品序号。
“ N ” 、“ X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联合鉴定和常规鉴定时, “ X. 送检样品 N -X ”删除不写。
五、“鉴定过程简述”栏,根据鉴定项目的具体情况,填写样品处理、重要参数设置、实验现象描述、数据处理及其他与鉴定过程相关的信息;无相应内容时可以不填。
六、“鉴定结果”栏,填写“鉴定项目”对应的实验结果。
七、“危险性分类建议”栏,填写鉴定项目的危险性分类建议。
八、每个鉴定项目作为单独项, 均需填写“表 2鉴定过程信息表” , 如有多个鉴定项目,应附多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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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性质
密度或堆密度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液态和固态鉴别
粒度分布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表面张力
自燃温度
燃点或开杯闪点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最小着火能量)
稳定性或不相容性
3.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2
气溶胶(气雾剂)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克南试验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自加速分解温度
8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9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10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1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2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3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4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15
理化性质
密度或堆密度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小型燃烧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液体的钢管跌落试验
物品、包装物品和包装物质的12米跌落试验
雷管敏感度试验
美国爆燃转爆轰试验
1.5项的外部火烧试验
单个包件试验
堆垛试验
外部火烧(篝火)试验
无约束包件试验
极不敏感引爆物质的雷管试验
极不敏感引爆物质的隔板试验
脆性试验
子弹撞击试验
外部火烧试验
缓慢升温试验
硝酸铵乳胶、悬浮剂或凝胶的热稳定性试验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氧化性气体
气体氧化性
5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6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7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克南试验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8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9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10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1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2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3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4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15
理化性质
密度或堆密度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液态和固态鉴别
粒度分布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溶解度
表面张力
电导率
水分
自燃温度
燃点或开杯闪点
真空安定性
静电火花感度
爆发点
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最小着火能量)
粉尘云爆炸下限
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粉尘云最大压力上升速率/粉尘云最大爆炸指数
粉尘极限氧浓度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3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4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5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6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7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8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9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0
氧化性固体
5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6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时间/压力试验
克南试验
荷兰压力容器试验
7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8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9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10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1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2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3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固体氧化性
11
氧化性液体
液体氧化性
12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
13
理化性质
熔点或熔点范围
蒸气压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自燃温度
开杯闪点
稳定性或不相容性
4.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液体氧化性
12
金属腐蚀物
金属腐蚀性13Biblioteka 理化性质密度或堆密度
熔点或熔点范围
粒度分布
分配系数
比旋光度
水分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稳定性
折光率
6.南京理工大学化学材料测试中心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联合国隔板试验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内部点火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小型燃烧试验
无包装物品和包装物品的热稳定性试验
附件
首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鉴定项目及参数检测能力范围
1.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克南试验
时间/压力试验
撞击敏感度
摩擦敏感度
75℃热稳定性
静电火花感度
小型燃烧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3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4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5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自反应物质筛选
6
自燃固体
固体自燃性
7
自燃液体
液体自燃性
8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性
9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测定
10
氧化性固体
固体氧化性
11
氧化性液体
硝酸铵乳胶隔板试验
通风管试验
改进通风管试验
含有硝酸盐的化肥自持放热分解槽式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气体化学不稳定性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氧化性气体
气体氧化性
5
加压气体
压力与温度的测量
6
易燃液体
小型燃烧试验
2
易燃气体
气体燃烧极限(爆炸极限)
3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
火焰高度、火焰持续时间(泡沫气雾剂)
燃烧热
4
氧化性气体
气体氧化性
5
易燃液体
闭杯闪点
(初)沸点
溶剂分离
持续燃烧
粘度(用流出时间表示)
6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7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
物、有机过氧化物
闭杯闪点
(初)沸点
7
易燃固体
固体燃烧速率
8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
联合国隔板试验
液态和固态鉴别
粒度分布
氢离子浓度指数值或酸碱度
粘度
溶解度
表面张力
分配系数
电导率
水分
燃点或开杯闪点
稳定性或不相容性
混溶性
比旋光度
折光率
外观
光解或水解
5.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序号
鉴定项目
项目/参数
1
爆炸物
爆炸性分解热甄别(差示扫描量热法)
小型燃烧试验
2
气溶胶(气雾剂)
点火距离(喷雾气雾剂)
时间当量、爆燃密度(喷雾气雾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