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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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国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省(区、市)公司、铁通公司、专业公司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公司)的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总体目标是建立全公司统一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工程规范体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统筹兼顾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安全五个要素,确保全公司工程建设合法合规,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建设精品网络,将建设需求快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包括职能管理和项目建设两部分,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建设”的组织架构,“两级管理”是指由总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建设的职能管理、省(区、市)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工程建设的职能管理,“三级建设”是指总部、省(区、市)公司和地市分公司分别负责具体项目建设。
第五条各公司要保证必要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配置,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设置专职人员,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建设职能管理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流程。
(三)制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相关规范。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安全等情况。
(五)负责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需求管理和考核评估体系。
(六)组织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评审,负责进行工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
(七)负责进行工程初步验收批复。
(八)负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批复。
第八条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工程实施方案和计划,申请网络资源,组织项目开工、设备安装调测、系统联调测试、验收测试、割接上线及项目交维,工程实施期间执行质量、进度、成本、合规及施工
安全各项管理要求。
(二)负责工程物资的领用、使用及退库管理。
(三)组织工程初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步验收批复。
(四)负责提出工程结算审计申请。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批复。
(六)负责提出工程决算审计申请。
(七)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合作单位的施工过程管理和后评估。
(八)组织收集整理工程资料,与档案部门共同完成工程档案归档。
第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设置
(一)总部计划建设部负责全公司的工程建设职能管理。
(二)省公司要明确唯一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职能管理工作。
(三)省公司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省公司专业部门(如网管中心、业务支撑部门等)、专业公司或地市分公司设置多个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建设职责。
(四)省公司层面的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分设,也可以合并设置。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流程管理
第十条立项环节
(一)计划部门负责审核建设需求并组织项目立项。
(二)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总体进度要求、维护部门、投资估算金额等内容。
(三)计划部门组织立项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立项批复。
第十一条采购环节
(一)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并签订合同。
(二)采购部门要做好合同交接和MIS采购订单的正确录入,并协调设备到货。
第十二条设计环节
建设规模较大、涉及新技术或建设方案复杂的工程,宜采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规模较小、技术成熟或套用标准设计的工程,可采用一阶段设计。
(一)两阶段设计
1.计划部门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述、业务需求、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及选型原则、局站建设条件和工艺要求、设备安装基本要求、防雷接地要求、抗震加固要求、安全与防火要求、运行维护、工程进度安排、概算编制、图纸等内容。
2.计划部门组织初步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初步设计批复。
3.计划部门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概述、网络资源现状及分析、建设方案、设备配置、工程实施要求、施工注意事项、验收指标及要求、运行维护、预算编制、图纸等内容。
4.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批复。
(二)一阶段设计
1.计划部门组织编制一阶段设计,一阶段设计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内容。
2.一阶段设计编制完成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一阶段设计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一阶段设计批复。
第十三条开工环节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一)立项批复已经完成。
(二)维护部门已经明确。
(三)项目合同已签订。
(四)设计批复已经完成。
(五)开工报告已经签署。
(六)项目主要设备已到货。
(七)项目所需的机房电源空调等配套条件已具备。
(八)安全生产费已经支付。
(九)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已履行。
不具备以上全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如有特殊紧急工程确需提前实施的,必须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该项目必须经公司领导专题办公会决策同意,且在设备合同清单经采购部门、计划部门、设备厂家三方签字确认,施工图纸已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可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对于建设内容复杂或新技术新业务等重要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方召开项目启动会,明确各方职责和实施计划,质量标准和跟踪报告机制。
第十四条施工环节
(一)建设单位组织设备安装调测。
(二)维护部门负责现网局数据制作、传输资源调度。
(三)建设单位组织联调测试,完成设计及合同要求的内容,具备验收测试条件。
(四)维护部门进行验收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确认。
(五)验收测试完成后,建设单位和维护部门进行资产核查。
第十五条生产准备环节
为实现系统(或设备)顺利割接上线,确保工程及时投产及时见效,同时确保割接上线后网络稳定运行和客户体验,割接上线前维护部门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建立系统运维制度和流程。
(二)明确维护职责和人员。
(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