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检查缺陷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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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条检查缺陷汇总分析
2016-11-2 23:35 来自: 北重楼发布者: 绿茶.
2016年10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16年第3期)》,本次通告涉及需要整改的有23家企业,共涉及的缺陷有185条,涉及的检查形式有专项检查、GMP认证检查、GMP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药品生产许可检查等。
本次检查涉及电子数据完整性的缺陷不少,涉及权限管理、数据选择性和随意删除等,这些缺陷也印证了部分企业未对计算机化系统附录进行培训的缺陷,对于计算机化系统的重要性尚未重视,涉及的电子数据完整性缺陷如下:
1、化验室高效液相色谱仪( YQ-YF-003)所用计算机系统未按照《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BG-SMP-014-1)进行系统权限和密码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十四条)
2、高效液相色谱仪(岛津LC-16设备编号031)计算机日志中显示2016年3月22日至24日进行了白芍( 160310011503)的检验,但数据文件包中仅存有2016年3月24日的进样数据。(第一百六十三条)
3、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与原予吸收光谱仪的计算机均未采取权限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十四条)
4、企业未对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化系统建立清单:(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七条)
5、实验室检验用计算机无审计追踪功能,检验人员对实验室原子吸收、高效液相工作站时间进行人为修改。(第一百六十三条)
6、公司未制订计算机化管理规程(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五条)
7、检验人员对色谱工作站的时间进行修改,对检验数据根据计算需要进行挑选和删除:玄麦甘桔颗粒(批号51132)进行了部分检验数据的删除。(第二百二十三条)
8、蒸馏水计算机化系统的记录仪于8月30日修改系统时间,未经书面批准并记录修改数据的理由;化验室高效液相色谱仪(S61E14-036)计算机回收站有三个删除的数据文件夹(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对应异构体,批号:1608081),无记录;(计算机附录九、十六条)
9、实验室高效液相色谱仪(S3402004)工作站中,有删除的对乙酰氨基酚的检验数据,无相应记录。(计算机化系统第十六条)
此外本次检查中涉及工艺一致性的问题有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工艺规程中提取工序中解析液由0. 96g/l丙酮溶液变更为8-12%的氨水,提纯工序中用氧化铝柱脱色解析变更为900柱(阴离子交换树脂)、1180柱、1600柱(大孔吸附树脂解析)未启动主要变更处理程序,未经药监部门批准即实施被列入主要缺陷;这或许说明工艺核查虽然还未开展,但是已经成为继数据可靠性后的又一检查利器。
附185条缺陷: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许可检查缺陷:
1.成品库温度监控系统计算机未分级管理;库管人员处理温湿度超限报警无记录;
2.原料库中已合格入库的对苯二酚(批号201606043)无取样证;
3.危化品库中浓硫酸桶无产品标签;
4.精制离心间内三足离心机设备状态卡标识为“已清洁”,但排液缓冲池内有残留液体;三足离心机排液缓冲池设计不合理无法排净残留液体。
GMP认证检查
一般缺陷:8项
1.新入职员工丁波未按照《员工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规程》的要求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第三十一条)
2.独一味干浸膏存储区温湿度检测设备报警,企业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第五十八条)
3.车间纯化水制水间内,中间水储罐出水管路应用快接法兰连接,卡扣缺失使用胶带固定,内无垫片,无法保证管路连接的紧密性。(第九十八条)
4.FZG-48盘低温真空干燥箱验证方案中,设计验证温度为80℃,验证报告中,负载试验检测结果(批号:20151204),验证温度为70℃。(第一百四十八条)5.真空干燥工序,水分测定的取样未建立操作规程。(第一百七十条)
6.三批验证批( 20151202、20151203、20151204)批生产记录显示:双效浓缩器的真空度超出工艺控制范围,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第一百七十五条)
7.干燥工序中不锈钢物料托盘使用钢丝球进行清洁,易脱屑导致残留。(第一百九十七条)
8.独一味干浸膏工艺规程中干燥工序未制定干燥时间。(附录第二十四条)GMP跟踪检查:
1.企业制定的2016年年度培训计划未包含《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的培训;(第二十七条)
2.滴眼剂车间配液间内,注射用水管道隔膜阀下端通过快接卡口接有约60厘米长的延伸管,无清洁记录;(第九十八条)
3.企业外包材间存有三批羟苯磺酸钙胶囊(1160404、1 160501、1151205)等待更换包装;(第一百零八条)
4.滴眼剂车间一般区中转站内存放有待灯检、待包装的七个品种,以塑料桶盛装码放,各桶上无清晰醒目标志,品种间无有效隔离:(第一百三十一条)5.滴眼剂配液间内的热风循环烘箱( SB-SC7-002)与配液过滤系统(SB-SC7-006)未及时填写设备使用日志;(第一百五十九条)
6.企业未按照《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规程》(SC-SMP-005-4)对河北华晨制药有限公司(A级物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第二百六十四条)
7. 2015年产品质量回顾分析中,注射用水总有机碳统计的数据与趋势图不对应,独一味咀嚼片(112032)木犀草素的测定数据与趋势图不对应;(第二百六十六条)8.化验室高效液相色谱仪( YQ-YF-003)所用计算机系统未按照《计算机化系统管理规程》(BG-SMP-014-1)进行系统权限和密码管理。(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第十四条)
日常检查:
个别原料供货企业资质中,2016年质量保证协议书未加盖康亚药业公司原印章。
宁夏金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GMP认证检查
主要缺陷:1项
1.工艺规程中提取工序中解析液由0.96g/l丙酮溶液变更为8-12%的氨水,提纯工序中用氧化铝柱脱色解析变更为900柱(阴离子交换树脂)、1180柱、1600柱(大孔吸附树脂解析)未启动主要变更处理程序,未经药监部门批准即实施。(第二百四十条)
一般缺陷:19项
1.腺苷钴胺批号为PC20160101、PC20160102有关物质检查项未按质量标准规定检验,如样品保留时间未达到标准规定的三倍,并未附空白溶剂的色谱图:(第十二条)
2.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未涵盖岗位职责,未对培训效果有效评估;(第二十七条)
3.洁净区洁具清洗间无地漏,称量分装间设有地漏,且有存水;(第三十八条)4.洁净区缓冲间与女一更间的压差计无法归零,显示负压,压差实际显示为3Pa;(第四十八条)
5.中间体化验室高效液相色谱仪未放置在专门的仪器室,且与多种化学试剂在同一房间混放;(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