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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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65号-(18384)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65号-(18384)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该细则自2 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办法修订汇报.doc《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 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一、工程概况该公路工程位于XX省XX市XX县,起点为XX路口,终点为XX路口,全长XX公里。

该公路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基排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

二、工程质量检测1.土方工程土方工程主要包括开挖、回填等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正确的开挖和回填方法,确保了土方工程的质量。

根据工程验收要求,进行了土方工程的质量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规定标准。

2.路基工程路基工程包括路基填筑和压实等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合理的填筑和压实工作,确保了路基工程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经过质量检测,路基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3.路面工程路面工程是该公路工程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面层和水泥混凝土面层等。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材料的配比和摊铺质量,确保了路面工程的平整度和耐久性。

经过质量检测,路面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4.路基排水工程路基排水工程主要包括雨水排除和路基排水沟等。

在施工过程中,设置了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了路基排水工程的畅通性。

经过质量检测,路基排水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5.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是该公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和绘制,确保了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的规范性和清晰度。

经过质量检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三、工程验收结果经过对以上各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的验收要求。

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小问题,主要包括:1.部分路面有细小裂缝。

2.部分交通标志标线磨损严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对路面细小裂缝进行修补,确保路面的平整度。

2.对磨损严重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重新绘制,确保交通标志标线的清晰度和可见性。

五、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为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安全,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质量保障措施: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高于或等于设计要求。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最新版]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包含交工)

[最新版]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包含交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20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报告

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报告

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报告一、项目概况:该路基工程位于市区,起点地段,终点地段,全长X公里。

本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开挖、土方平整、填筑、压实、边坡等工作。

二、验收时间:本次中间交工验收于2024年X月X日上午10时在工地进行。

三、参与验收人员:1.项目建设单位:(1)项目业主代表:XXX(2)项目总工:XXX(3)项目工程监理:XXX2.施工单位:(1)总包单位:XXX(3)路基工程监理:XXX四、验收内容:1.路基开挖: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了XX米宽、XX米深度的路基开挖,开挖面平整、边坡平缓,没有明显的破碎或滑坡现象。

2.土方平整:土方平整工作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表平整度达到X级别标准,没有明显的凸起或塌陷。

3.填筑:填筑工作采用X材料填筑,填筑层厚度均匀一致,无裂缝、松散现象,填筑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4.压实:压实工作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X型大型压路机进行压实,压实面均匀平整,没有明显的空鼓、裂缝现象。

5.边坡:边坡工作进行良好,边坡坡度、坡高符合设计要求,边坡面没有明显的滑坡、塌陷现象,边坡表面覆盖植被,达到绿化要求。

六、验收结论:经核查,该路基工程中间交工的路基开挖、土方平整、填筑、压实、边坡等工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各项工程进展顺利,达到了中间交工的要求。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1.XXX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在X日期前完成整改,并做好记录。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进行路基工程的后续施工,包括XXX。

2.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以上报告为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报告,报告内容详实,验收结论明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路基修整与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

路基修整与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

一、交工验收程序
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 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 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 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 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
一、交工验收程序
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 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如果对一些指标或项目的质量有怀疑时, 组织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 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
2
弯沉(0.01mm)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按规定方法检查
3
纵断面高程(mm)
+10,-15
+10,-20
水准仪:每 200m 测 2 断面
4
中线偏位(mm)
50
100
全站仪:每 200m 测 2 点,弯道加
HY、YH 两点
5
宽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米尺:每 200m 测 4 处
6
平整度(mm)
≤15
≤20
⑴项目法人:现场管理人员。 ⑵设计单位:派驻的设计代表(最后一批合同段验收时可以邀请设计负责人或法
人代表参加)。 ⑶监理单位:总监、高级驻地、驻地监理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质量负责人及其配合人员。 ⑸对于路基交工验收应邀请路面施工现场负责人参加。
七、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2
弯沉(0.01mm)
不大于设计要求值
按规定方法检查
3
纵断面高程(mm)
+10,-15
+10,-20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评价报告—交工验收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评价报告—交工验收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评价报告—交工验收一、工程概况该公路工程位于XX省XX市,总长XX公里。

本次监理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对公路工程在交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

二、质量评价1.施工质量评价(1)路基工程:经监理人员对路基工程进行抽检和检测,结果显示路基工程质量良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数据和检测报告符合实际情况,路基填筑平整,沟槽排水良好。

(2)路面工程:经监理人员对路面进行抽检和检测,结果显示路面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路面平整度、坡度、纵横坡等各项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3)桥梁工程:经监理人员对桥梁工程进行抽检和检测,结果显示桥梁工程结构稳定、施工质量良好。

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4)交通安全设施:经监理人员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抽检和检测,结果显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包括交通标识、标线、护栏等设施完善。

2.环境保护评价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环境保护措施,未出现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影响的情况。

其中,土方开挖、矿山开采、爆破等施工行为具有较大的环境风险,但施工单位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保证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3.资料归档评价施工单位按照归档要求,留存了完整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质量检测报告、施工日志等资料。

资料保存完整,有序归档,并能及时提供给监理组织。

4.施工组织评价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合理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协调配合各个工种,保证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违规操作、材料浪费等问题。

三、结论与建议通过对公路工程在交工验收阶段进行的质量评价,得出以下结论:1.公路工程在施工质量方面达到了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合理的措施,并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保证了环境保护的工作顺利进行。

基于以上评价结果,可以给出以下建议:1.在后续的维护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路面和桥梁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公路工程的长期使用。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ﻫ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ﻫ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ﻫ(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ﻫ(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ﻫ(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ﻫ(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ﻫ(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ﻫ(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ﻫ(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高速公路项目路基交工验收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路基交工验收办法

##项目路基工程交工验收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工程交工验收工作。

第二条路基工程交工验收是检查路基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路基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对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路基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移交路面工程施工。

第三条路基工程交工验收的依据:一、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的设计文件;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三、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四、《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预交验。

有关预交验办法按总监办文件执行。

正式交工验收前,驻监办应督促施工单位准备拟交工工程各项施工记录、质量控制及检验资料,分项工程检验评定、监理检验评定资料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路基工程交工验收由总监办组织路基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办、设计单位、路面施工单位参加,并邀请省质监局监督组派员参加。

第六条路基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施工单位于交工验收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恢复中线桩及路基边桩并画线;2、备好路基弯沉检测车与弯沉仪,弯沉车须过磅(保留过磅单据),保证弯沉车重载(后轴10T)后,后轮两轮轮距最小须大于6cm;3、画好弯沉检测路线及检测点、准备好配合检测人员,须设带桩员(兼指挥员);4、检测仪器(包括测量、试验)及配合检测人员;5、沿交验路段每300m设置一处水准点,由监理与承包人进行联测并闭合。

凡现场发现水准点不闭合的,一律视为自检资料弄虚作假;二、交工验收路基工程不少于一个分部工程段落。

三、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该交工段落的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重罚。

四、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段落路基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五、施工单位交工验收段的交工验收资料系统、齐全完整、真实可靠。

路基交工验收资料包括该交工验收段的如下内容:1、路基工程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及其相应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2、路基工程现场质量检验资料;3、路基压实度检验资料(表层必须作,无论土方、石方);4、路基弯沉值检测资料;5、路基高程交工验收检查资料;6、路基中线偏位检测资料;7、路基宽度、平整度检查资料;第七条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二、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第八条路基工程交工验收注意事项:一、路基施工单位,交验路段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名称: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文号:交公路发〔2010〕65号发布机构:公路司发文日期:2010年04月30日主题分类:工程管理索引号:2010-00205 主题词: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

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实施办法

路基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实施办法
3.项目部申请交验路段的路基,经总监办同意交验申请后,由总 监办负责安排组织指挥部业主工程师、第三方检测单位、总监办及项 目部,对申请交验路段进行联合检测工作。联合检测验收小组成员应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对各项技术指 标及内业资料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路基中间交工验收(转序)意 见,检测验收合格后 1 天内报指挥部总工室。
1
责人和有关检测人员、项目部项目经理、总工和各专业技术人员。 2.项目部在路基交验前必须对成型的路基自然段落纵断高程、中
线偏位、路基宽度、平整度、横坡、弯沉、压实度,实测项目指标进 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向总监办提交路基中间交工验收证书。并由 总监办对项目部申请交验路基工程进行抽检,其实测实量合格和外观 质量、自检资料齐全后整理好监理抽检资料,在交工验收中证书(转 序)申请表中填写总监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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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全站仪每 50m 检测一点,弯道处加测 HY、YH 两点。 ⑦宽度 单幅每 200m 检测 4 处。 2.内业检查项目: ①检查项目部申请交验路段的施工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②检查总监办对该段交验路基的独立抽检资料。 ③检查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段交验路基的独立抽检资料。 ④项目部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五、路基中间交工验收注意事项 1.路基交验采用的导线点、水准点,统一以总监办已批复的导线 点、水准点复测成果为准。 2.项目部、总监办应认真组织交验工作,参加验收的人员应认真 负责、实事求是,验收资料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路基质量。因交验不严 格而隐瞒质量隐患或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严肃 处理。 3.各标段申请路段中间交工验收(转序)合格后,由总监办提前 1 天报指挥部总工室,通知设计院、市质监站对交验路段进行检查。
四、路基中间交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分为成型路基外观质量、实测项目和内业资料,具 体如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扩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规模较小、等级较低的公路工程,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具体适用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情况确定。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五)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

国家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交通运输部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安排由交通运输部确定;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制定年度竣工验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方案

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方案

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方案一、前言公路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其中路基交工验收是公路工程中的重要一环,对路基工程质量的验收及评定直接影响道路使用寿命和安全。

本方案旨在规范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流程、内容和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二、验收范围本次路基交工验收范围为***公路(以下简称工程),包括xxx段、xxx段、xxx段等路段的路基工程。

验收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填筑工程、边坡工程等。

三、验收目的1.评定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提出合理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3.综合评定工程的完工结论;4.确保交工验收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验收依据和参考标准1.《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TG D60-2020);2.《公路工程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20);3.《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4.《土石方工程验收规范》;5.《填筑工程验收规范》;6.《边坡工程验收规范》;7.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8.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方案和验工卡等资料。

五、验收主要内容1.路基土石方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1)土石方荷载加固层的材料、加固方法和厚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路基填筑层的厚度、坡度和坡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路基填筑过程中是否存在渣土夹层、坑槽、裂缝等缺陷;(4)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2.路基填筑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1)填筑层材料的质量和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填筑层压实度是否满足施工规范要求;(3)填筑层是否存在破损、扭曲、松散等缺陷;(4)填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3.边坡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1)边坡的坡度、坡距和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边坡的抗滑稳定性是否满足安全要求;(3)边坡是否存在冲刷、滑坡、塌方等安全隐患;(4)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方案

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方案

公路工程路基交工验收方案1. 简介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对所建成的路基进行验收。

路基交工验收是公路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路基交工验收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 验收范围公路工程路基的交工验收主要内容包括路基隧道、路基桥梁、路基管涵等方面。

其中路基隧道主要包括隧道结构、隧道内部照明、通风、排水等方面的验收;路基桥梁主要包括桥面,支座,墩柱、梁体等方面验收;路基管涵则应验收各个部分的拼装质量、完好性等方面。

3. 验收要求(1) 设计文件齐全完整在进行路基交工验收前,需要掌握所需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齐全,是否完整,以便于进行后续验收工作。

若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规范或者缺失,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加以解决。

(2) 施工方案合规在开展路基交工验收前,需要对合适的施工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

若发现施工方案或者施工过程中有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3) 路基土建验收路基土建验收主要针对路堤、路基的高程、坡度、路基边沟、排水设施等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路基高程符合规范、坡度符合标准、路基边沟清理干净,排水设施符合要求。

(4) 路基防护验收路基防护验收主要针对路堤、边坡、挡墙等方面进行验收,包括路堤、边坡护坡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挡墙是否稳定、符合规范等。

(5) 隧道及桥梁验收隧道及桥梁验收主要对桥梁桥面,支座,墩柱、梁体等方面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桥梁建筑体系结构牢固,各部位严密衔接、不松动。

隧道内部照明、通风,排水设备安全、完好,达到验收标准。

4. 验收标准路基交工验收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公路工程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公路工程隧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实施。

掌握验收标准并依据标准进行交工验收可以保障路基工程的质量。

5. 结论公路工程路基的交工验收是建设公路工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验收工作涉及到施工、设计、监理以及相关单位的配合等多方面的工作。

道路交工验收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工验收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工验收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工验收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具体内容包括:
1. 道路路基验收:检查路基的宽度、平整度、夯实程度、排水情况、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道路路面验收:检查路面的平整度、硬度、反光性、凹凸度、坡度、标线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路肩验收:检查路肩宽度、排水情况、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排水设施验收:检查排水设施的类型、规模、排放情况、排水管道清理周期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 交通标志标线验收:检查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位置、规格、颜色、反光性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 照明设施验收:检查照明设施的类型、位置、高度、照度、预留电力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 环境卫生验收:检查道路周边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清爽。

8. 资料齐全验收:向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提供所有施工图、报验材料、验收照片等相关文件资料。

以上为道路交工验收的具体内容,通过验收可以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使用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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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床)工程交工验收办法
一、编制依据
为保证路床工程质量并及时将路床移交给路面施工单位,特编制本细则。

主要依据的规文件: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
2、《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通部交公发〔2004〕446号);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路基施工技术规》(JTG F10-2006);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JTG/T F50-2011);
6、《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7、《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8、《梁环城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9、梁环城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路床中间交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所有交工路段的路基宽度、压实度、中线位置、路床顶面高程、横坡度、平整度、弯沉、边坡坡率及边坡修整必须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的要求;
2、挖段边沟必须施工完成,以免路面底基层施工完成后再开挖边沟,临时排水通畅;
3、填路段护坡还未完成或急流槽还未完成的必须按要求设置具有防冲刷功能的临时排水设施;
4、结构物台背回填符合质量要求,资料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5、涵洞洞口必须完成。

6、根据实际情况,每次路床交工路基长度建议不少于1Km,最少不能少于0.5Km(特殊路段除外)。

并宜安排连续、整段地交工。

7、承包人所提出的交工路段的自检资料必须齐全。

三、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路床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

详见下表:
四、路床交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资料准备
路基施工单位准备好水准点一览表、导线点一览表、逐桩坐标表、路床顶面高程计算表(纵向按20米间距,并加设ZH、HY、QZ、YH、HZ点,横向按高程检测布设点进行计算)等资料,并准备足够的空白检测表格,供路床交工验收时使用。

(二)现场准备
路基施工单位须对拟交工路段全面恢复路线中桩、边桩,包括整公里和百米桩,中桩埋设必须牢固,确保能重复使用。

供交验时使用的中桩间距20m,ZH、HY、QZ、YH和HZ点各加设一桩,横断面按设计车道线布设高程测点,(路基同一断面左右幅各至少四点,分别按左右路基边缘、硬路肩外边缘、行车道外边缘、中央分隔带边缘布设)。

路基施工单位须提前放线,用灰线明确标识上述线位和点位。

(三)仪器及试验设备准备
1、水准测量(全自动水准仪)仪具1套。

2、导线及中线等放线仪器,路基施工单位必备全站仪1套(含标尺等)。

3、弯沉测试设备:弯沉车和弯沉仪(弯沉仪长度5.4M,至少2套,百分表必备4个)由路基施工单位提供,弯沉车轴载标定由总监办负责;
4、压实度检测仪具:路基施工单位必备灌砂法现场检测压实度的设备2套(含辅助材料)。

5、其它测量设备:路基施工单位必备30M钢尺、5M钢卷尺、3M直尺、塞尺、坡度尺、水平尺等测量设备。

6、所有仪器、仪具须按规定经检验单位校验合格,并提供检校合格证。

(四)主要工作人员准备
路基交验的各项检测结果由路基施工单位、总监办、路面施工单位共同记录,检测完成后分别在有关检测表上签字确认,由总监办负责整理交工资料。

五、路床交工验收
(一)路基施工单位自检
交接路床之前,路基施工单位应首先对拟交接路段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要求的项目和频率进行
自检,并做好相应记录。

总监办现场监理人员参与或旁站自检并实施抽检。

(二)现场交接验收
现场进行路床交工验收时,检测工作由总监办组织。

路床现场交验一般分三个小组,即试验组、测量组和业组。

1、试验组
主要工作是负责检测压实度和弯沉。

(1)压实度检测
根据规,压实度采用灌砂法测定,按照双车道200M检测4处的频率进行检测。

压实度检测完成后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计算该路段的压实度代表值,并按评定标准要求对交工路段进行评定。

(2)路基弯沉值检测
弯沉检测须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弯沉检测采用后轴重100KN的标准车(单后轴双轮的载重车,其后轴轴载为100±1kN,一侧双轮荷载为50±0.5kN,轮胎接地压强为0.70±0.05MPa,单轮传压面当量直径为213±0.5mm,轮隙宽度应满足弯沉仪测头伸入的要求)进行测量。

检测频率为每车道每50m 测两点,相邻车道检测断面应错开设置,弯沉车检测平面位置为:弯
沉车测定位置为边轮距中心桩1.5m处,或路基外缘(边桩)1.5m 处。

弯沉代表值(弯沉代表值=测量弯沉值的平均值+2×标准差)不得超过179.1×10-2mm。

评定时,以每一验收段落的弯沉代表值是否大于规定值来判定该路段是否合格,不能以单点弯沉值作为判定依据。

当出现少量单值大于设计值时,应作为特异点处理。

如若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测定弯沉,亦须按测试规程的要求现场进行格的对比试验,从而确定落锤式弯沉仪与贝克曼梁弯沉仪的相关关系,保证回归程式的相关系数R不小于0.95。

2、测量组
主要负责检测中线、高程、宽度、平整度、横坡,由总监办测量工程师负责进行测量,路基施工测量人员、路面施工测量人员配合完成。

(1)首先完成中线放线测量,测定中线偏位情况。

每200m测4个断面,弯道加测ZH、HY、QZ、YH、HZ等点位。

(2)纵断面高程测量。

利用经过复核并已确认的中桩,按照规规定,每200m测4个断面,曲线段增加为每20m测1个断面,检测结果与计算的设计值相比较,偏差不超过+10mm、-15mm。

(3)横坡测算。

每200m测4个断面,与纵断高程测量同时进行,用同一断面的最近点、最远点的实测高程和平距计算横坡,允偏差±
0.3%。

(4)宽度测量。

利用经过复核并已确认的中桩,用长钢尺从中桩处向路床左右向(应与路中线或路中线的切线垂直)进行测量,分别检查路床左右半幅宽度是否达到要求,每200m测4处,要测值符合设计值。

(5)平整度测量。

使用3m直尺,在路基左右幅每200m测量2处×10尺(沿路线纵向连续量测),允值为15mm。

以上各项检查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加密检测。

3、业组
(1)现场所有的测量和试验数据,由各共同记录,检测完毕应由路基、路面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在现场签字确认原始数据。

(2)采集的数据由总监办交验小组整理汇总、评定。

评定合格的路段须由路基、路面施工单位和监理的共同签字,即完成路床交接验收工作。

(三)对路基交接验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本细则中所指的检测频率除具体说明外,均指双车道的检测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紧急停车道(路肩带)、加减速车道均应视为一个车道进行频率计算。

2、路基管理应统筹安排路床交验计划,确保路面工程有足够的
施工工期,利于设备转场。

3、其他未尽事宜由建管处、交验小组酌定。

施工单位该交工验收段的交工验收资料系统、齐全完整、真
实可靠。

路基土交工验收资料包括该交工验收段的如下容:1、路基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相应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
2、《路基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3、《工程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
4、《路基压实度(汇总)报告》;
5、《路基弯沉检测记录表》;
6、《路基高程交工验收检查记录表》;
7、《路基中线偏位检测表》;
8、《路基宽度、平整度检查记录》。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路床交工验收的实测项目包括:压实度、弯沉、纵断高程、中线偏位、宽度、平整度、横坡、边坡和路基外观质量鉴定。

详见下表:
六、路基土工程交工验收注意事项:
1、路基施工单位,交验路段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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