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获得再审改判的民间借贷案件之《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现就本案民间借贷纠纷提出再审申请书如下:
一、再审的理由
本案判决存在错误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
1.关于借款金额的认定:原判认定我方应当向原告方支付借款金额50000元,实际上,该笔借款是在原告方要求的情况下分三次支付的,其中第一笔借款10000元已经在原告提出诉讼前全部归还,第二笔借款20000元已经在诉讼过程中归还,仅剩下第三笔借款20000元未归还。
因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借款金额进行重新认定。
2.关于利息的计算:原判认定我方应当向原告方支付利息5000元,实际上,根据借款协议,双方约定的利率为年利率10%,而原判却以年利率12%计算利息,导致计算结果错误。
3.关于逾期利息的认定:原判认定我方应当向原告方支付逾期利息5000元,实际上,根据借款协议,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按照未偿还本金的10%计算,而原判却以未偿还本息的12%计算逾期利息,导致计算结果错误。
以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导致原判判决不当,应当予以再审。
二、再审请求
据此,我方要求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对借款金额、利息、逾期利息等计算方式进行重新认定,并作出合法、公正的判决。
特此申请。
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申请书尊敬的xxx法院:我是申请人xxx,身份证号码为xxx,现住址为xxx。
本人特此向贵院递交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申请书,希望贵院能够审核并受理。
案件概述:1.基本事实我与被申请人xxx之间存在一笔借款纠纷。
自xxxx年至xxxx年期间,我向被申请人借款xxx元。
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xxx,并约定在xxxx年xxxx月xxxx日前还清本息。
然而,到期时被申请人未归还本息。
2.首次审理鉴于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我于xxxx年向贵院提起了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经过xxx法院的审理,于xxxx年xxxx月xxxx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xx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然而,被申请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至xxxx法院。
3.上诉审理xxxx法院受理了被申请人的上诉请求,并于xxxx年xxxx月xxxx 日进行了上诉审理。
经过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和观点,xxxx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被申请人应承担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归还责任。
然而,被申请人对该判决依然不满意,并提出再审申请。
4.再审理由我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缺乏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事实依据。
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审理和判断,我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我的主张,并且被申请人也没有提出合理的理由说明为何对原判决不满意。
因此,我认为再审申请毫无根据,希望贵院能够予以驳回。
5.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特此请求贵院:1) 驳回被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判决;2) 被申请人应按照一审和二审判决的判决结果,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xx元;3) 被申请人承担我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的诉讼费用。
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及申请费用。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民间借贷案件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___,性别:_______,族别: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律师。
地址:_______市区(县)街道号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性别:_______,族别: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再审申请书尊敬的人民法院:我,上述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服贵法院作出的(_______)号民事判决/裁定,现向贵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事由1.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判决/裁定中,对关键事实的认定存在明显错误。
具体如下:(1)原判决/裁定中认定借款金额为_______元,但实际上借款金额为_______元。
(2)原判决/裁定中认定借款期限为_______,但实际上借款期限为_______。
(3)原判决/裁定中认定利息为_______元,但实际上利息为_______元。
2. 适用法律错误。
原判决/裁定在处理本案时,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法规,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
具体如下:(1)原判决/裁定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_____条,但实际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_____条。
(2)原判决/裁定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__条,但实际上应适用该条款。
3. 程序违法。
原判决/裁定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程序违法情况:(1)未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未依法对关键证据进行审查。
(3)未依法组织调解。
二、再审请求1. 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2. 依法重新认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等事实。
3. 依法适用法律法规,作出正确判决/裁定。
4. 依法处理程序违法问题。
三、事实和理由(在此部分,申请人需要详细陈述案件事实,并根据事实提出相关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中的错误,以及为何应当再审。
民间借款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
民间借款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对(原案件编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进行再审,撤销原判决/裁定,并依法重新审理。
事实和理由: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
1. 原判决/裁定在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方面存在错误,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具体说明证据名称和编号)。
2. 原判决/裁定对关键证据未予采信,导致事实认定错误。
申请人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具体说明证据名称和编号)。
3. 原判决/裁定对证据的审核和认定存在严重瑕疵,未能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事实。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
1. 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应当适用(具体说明法律条款),而非(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2. 原判决/裁定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法律适用错误。
三、原判决/裁定程序违法
1. 原判决/裁定在诉讼程序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具体说明违法行为)。
2. 原判决/裁定未依法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如(具体说明诉讼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
四、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
1. 新的证据出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申请人已经提交了该证据,并说明该证据的来源和性质。
2. 原判决/裁定存在其他严重错误,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再审申请,请求贵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撤销原判决/裁定,并依法重新审理。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再审申请书_民间借贷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5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5678。
被申请人:李某某,男,汉族,1978年6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9,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联系电话:139xxxx5679。
第三人:XX担保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567890123456,住所地:XX省XX 市XX区XX街道XX号。
法定代表人:赵某,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137xxxx5678。
申请事由: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李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22)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再审。
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 在原审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证据,证明申请人于2021年6月向被申请人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期限为一年。
但原判决未予采信,认定申请人提供的《借款合同》存在伪造嫌疑。
2. 申请人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且被申请人已实际收到借款。
但原判决未予充分重视,仅以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为由,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并实际交付借款时成立。
原判决未充分考虑双方实际履行情况,仅以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为由,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适用法律错误。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本案中,第三人XX担保公司为保证人,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李某某追偿。
但原判决未对保证人权益进行充分保护,适用法律错误。
三、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1. 在原审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新证据,包括被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借款收条、证人证言等,但原判决未予质证,直接认定借贷关系不成立,违反法定程序。
民间借贷申请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申请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相关当事人(如有):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被申请机构:(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事项描述:本人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
一、案情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案涉及本人及被申请机构之间的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已履行了合同项下的义务,但被申请机构拒不支付约定的借款金额,对申请人造成了不可忽视的经济损失。
二、申请事由请核实并判定以下事项:1. 合同履行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XX)约定了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条款。
申请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但被申请机构未按时支付全部借款金额。
2. 非法高额利息索取被申请机构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超过法定利率的高额利息,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机构依法计算利息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调整,但被申请机构未予理会。
3. 不正当催收行为被申请机构采取了威胁、恐吓、恶意侵害申请人人身权益的行为,严重干扰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机构停止相关不正当催收行为,但被申请机构置之不理。
三、申请意见基于以上情况,本人特此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核定以下事项:1. 判定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被申请机构按合同约定支付欠款。
2. 要求被申请机构按法定利率计算并调整利息,确保利率合法合理。
3. 要求被申请机构停止不当催收行为,恢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其他法院认为合理的相关事项。
四、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请法庭提供庭前调查、庭审质证等程序,以便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附: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申请人声明:以上所述情况属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日期:(年月日)申请人签名:。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范文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审理人员:
我是XXX(申请人姓名),借此向贵庭提交本人的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我在XX年(具体年份)与被告XXX(被告姓名)进行了一项民间借贷交易。
根据协议,被告应向我借款XXX元,约定在XXX日期之前偿还本金及利息。
然而,被告至今未偿还任何款项,也没有给我提供任何解释或承诺。
考虑到上述情况,我不得不将此事提交贵庭,请求贵庭进行再审。
特此向贵庭提出以下请求:
1. 判决被告立即偿还本金及利息。
根据协议,本金应为XXX元,利息为XXX元,计算至今的滞纳金为XXX元。
希望贵庭能确保我能够全额收回我的借款。
2. 执行被告的财产查控。
考虑到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我请求贵庭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控,以便确保执行判决时能够及时追讨到款项。
3. 支付合理的法律费用。
我愿意承担与此次再审相关的法律费用,但希望被告能够承担我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执行判决的费用。
4. 其他补偿措施。
鉴于被告对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我请求贵庭考虑其他合理且适当的补偿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在此郑重声明,以上陈述是真实准确的。
我希望贵庭能审慎考虑此次再审的必要性,并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公正地裁决。
在此,我愿意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据和文件,以支持本次再审请求。
同时,我也希望贵庭能尽快处理此案,以减少进一步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
最后,我对贵庭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相信贵庭会公正地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
谢谢!
此致
XXX(申请人姓名)。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申请人XXX,茹姓,男,身份证号码XXX,户籍所在地为XXX。
本人在此向贵院递交申请书,请求再度审理我与被申请人之间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
一、案件基本情况我和被申请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XXX元,并约定利息为每月XX%。
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被申请人违反了约定,至今未能全部偿还。
经我多次催讨无果,我不得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
二、案件事实及理由1. 我已经提供了当初借款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交易记录、还款记录等。
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了我们之间的借贷关系。
2. 根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被申请人拖延时间不偿还,违反了合同约定。
3. 据我所知,被申请人并非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偿还借款,而是故意违约,涉嫌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为了维护我自己的权益,我曾尝试与被申请人进行调解,但对方不配合,妄图逃避法律责任。
5. 在此之前,我已经提起了诉讼,但因证据不完善,法律适用错误等原因,未能获得胜诉。
鉴于以上情况,我在此请求贵院再度审理该案。
三、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在此申请贵院:1. 再度审理我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2. 判决被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 被申请人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四、证据清单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 交易记录、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复印件);3. 相关通讯记录及调解记录等(复印件)。
以上就是我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及要求的陈述,请贵院正视并对此立案审理,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我愿意配合法庭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提供必要的协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再审申请书民间借贷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5年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李某某,男,汉族,1978年3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9,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由:一、基本案情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某于2018年5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李某某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5%,到期后李某某应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
合同签订后,李某某于当日向张某某支付了100万元整。
然而,借款到期后,李某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
二、一、二审情况1. 一审情况申请人张某某于2019年3月1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申请人李某某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5万元。
经审理,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2019)XX0112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李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5万元。
2. 二审情况被申请人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2019)XX民终XX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申请再审理由1.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某向申请人张某某借款100万元,但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金额为90万元,原审判决未对此进行核实。
(2)原审判决认定借款期限为一年,但双方实际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原审判决未对此进行核实。
2. 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原审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判决被申请人李某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我系自然人XXXX,系原审被告。
我因XXX事项,向原告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故被原告起诉至本院。
经查明,本案原审判决认定我应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款项,并判决我承担诉讼费用。
然而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我对原审判决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存在异议,故特此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予以审查。
具体来讲,我对原审判决中以下几点认定存在异议:一、关于借款协议的效力认定不当原审判决认定我与原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系有效协议,但事实上,该协议存在以下问题:1.协议签订时我并未真正理解协议内容,也未与原告协商合理利率和还款方式;2.协议中的利率过高,超出了合理范围,构成了“高利贷”;3.我在借款时处于经济困难,原告利用了我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采用恶劣手段促成协议签订。
基于以上事实,本案的借款协议应被认定为无效协议,在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款项的计算上应予以调整。
二、关于还款能力的认定存在问题原审判决认为我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系主观故意,但事实上,我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并不具备还款能力,所借款项亦未用于经营或消费等正当用途,导致我未能按时还款。
故本案中的违约责任应在一定程度上由原告承担。
三、关于违约金的计算存在争议原审判决认定我应支付原告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
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违约金应按照借款本金的X%计算,但该比例过高,且未与我协商确定,因此违约金的计算应按照法定比例进行。
综上所述,本案的原审判决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存在明显错误,且涉及到重大的财产利益,故特此向贵院申请再审,希望贵院能够审慎核查,作出公正的判决。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尊敬的法院领导:我是申请人,XX,住址XXXX。
我特此向贵院提交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审查和支持。
一、案情概述在XXXX年XX月XX日,我与被申请人XXX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我向被申请人借款XXXX元人民币,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周期和利率进行还款。
然而,在借款期限届满后,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我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希望通过再审程序重新审视本案。
二、再审的理由和依据1.事实和证据认定错误:在原审过程中,法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存在明显错误。
具体来说,法院未充分审查并确认合同签订情况、借款本金金额、还款要求等重要事实,也未对我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认真审查。
因此,再审程序可以纠正这种事实认定错误,避免对我的利益造成不正当的损害。
2.法律适用错误:在原审判决中,法院在适用相关法律时存在明显错误。
特别是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时,法院应该根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正确的判定。
然而,原审判决未正确适用相关法律,导致对我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足。
因此,再审程序可以纠正这种法律适用错误,确保我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三、请求再审的具体要求基于上述理由和依据,我特此向贵院提出以下具体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鉴于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我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重新审理本案。
2.重新审查合同签订情况:我请求贵院充分审查并确认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3.核查借款本金和利息:我请求贵院对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计算进行核查,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并要求被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要求进行及时归还。
4.保护申请人的权益:我请求贵院依法保护我作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追究被申请人的违约责任,并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四、申请人保证1.本申请书所述事实真实、合法、准确,并附带了相关的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 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尊敬的XXX:我是XXX,身份证号码为XXX,现住址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XX条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活动的通知》第XXX条的规定,特向贵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对我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案情缘由起诉人与被申请人于XXX年XXX月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合同标明借款金额为XXX元人民币,并约定借款期限为XXX个月,利率为XXX%。
根据约定,被申请人应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并且承诺在逾期还款时支付逾期利息。
然而,自借款合同生效以来,被申请人未按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且未支付逾期利息,给起诉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严重困扰。
尽管起诉人向被申请人多次催讨,并提出还款协商,但被申请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二、质证证据为证明借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向贵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 民间借贷合同原件一份;2. 征信报告:证明被申请人信用状况不佳。
三、申请事由1. 合同无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XX条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借款利率明显过高,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3)合同属于法律禁止的借贷行为。
经本人分析,该民间借贷合同存在以下问题:借款利率过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更严重的是,贷款人未经合法的金融许可机关批准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活动的通知》的规定。
2. 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XX条的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有权请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借款义务。
然而,被申请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四、请求支持鉴于上述背景和事实,本人请求贵法院:1. 对借款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宣判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2. 要求被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XXX元和利息XXX元;3. 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XXX元。
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申请书尊敬的XXX法院:我是XXX(借款人/出借人),我在此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希望能够就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再审。
一、案情回顾1. 案由: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 案件背景:借款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出借人借款XXXX 元,约定借款期限为XX个月,利息为XX%。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事项。
3. 违约事实:然而,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还款,严重违约。
4. 起诉与判决情况:出借人遂向贵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获得一审判决支持其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二、再审申请理由1. 法律适用错误:原判认定本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但未对相关法律进行正确、全面的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X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关于贷款利率的规定。
但原判未就借款利息是否超出法定利率予以明确判断,存在判决过失。
2. 证据不全:原判对于本案的事实调查不够充分,证据不全面,未对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还款凭证等相关依据进行合理、周全的审查和判断。
3. 法律程序错误:原判中的审判程序有误,如未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基于上述理由,我特此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希望能够对本案进行再审,并请贵院依法予以审查、判决。
三、请求和陈述1. 请求:本人请求贵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撤销原判,并依法重新审理该案。
2. 陈述:本人认为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的权益应当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合理的维护和平等对待。
本人愿意配合贵院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贵院做出准确、合理的判决。
四、补充证据及其他事项1. 本人将会根据贵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并配合贵院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
2. 本人愿意遵守贵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力配合贵院的工作。
请贵院依法受理本申请,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本人对贵院的公正审理抱有期待,并将积极履行本人应尽的义务。
成功获得再审改判的民间借贷案件之《再审申请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作者:杭州盈科律所何丽凤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姜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地。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孔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地。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姜某二,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地。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商终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商终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孔某的诉讼请求;3、因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等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从判决结果来讲,二审法院既然认为本案【借据】不足以包含其他借款,却还将所谓的其他借款一并总计算判处,超出了被申请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根据二审判决第11至12页的陈述:“借据金额尚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债务结欠金额,故有必要结合双方款项往来重新核定债务金额……姜某尚欠孔某的款项为556600元……该556600元系根据双方款项的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经计算后得出,不存在确定的还款日期”。
由此可见,二审法院在认为【借据】不足以包含其他借款的基础上,将所谓的其他借款一并总计算,得出申请人总体尚欠556600元借款,且该借款无确定还款期限的判决结果。
但是,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和【借据】,证实被申请人起诉的范围为2011年3月7日的70万元【借据】,【借据】中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11年4月6日,且仅有该【借据】设定了担保。
显然,在二审法院认为【借据】不足以包含其他借款,而被申请人只起诉了【借据】中的款项时,二审法院却还将其他借款一并进行总计算判决,这不但变更了还款期限,而且还超出了【借据】范围、担保人的担保范围等关键性的实质问题,致使判决结果与诉讼请求明显不一致的严重错误,应予纠正。
二、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将申请人支付给被申请人的一部分款项推定为支付借款利息,属适用法律错误。
再审申请书范本民间借贷
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再审人因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1. 请求贵院依法撤销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XX)民终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2. 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支持申请再审人的诉讼请求;3. 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1. 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申请再审人在一审过程中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已经归还,包括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记录等。
然而,被申请人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未归还。
原判决未能对申请再审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导致认定事实不清,缺乏证据证明。
2. 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
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约定还款方式为每月还款。
然而,原判决在未征得申请再审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在二审过程中,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新证据证明借款未归还,却未经申请再审人同意,擅自变更诉讼请求。
原判决未能对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违反了法定程序。
三、证据1. 申请再审人提交的还款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记录等证据;2. 被申请人提交的借款合同、借条等证据;3. 一审和二审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范文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范文尊敬的法官:我是XXX,身份证号码为XXX,居住在XXX。
我写此信是希望能够获得法庭的再审机会,对于我与XXX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查和重新判决。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我对法律非常尊重,并一直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
然而,在进行与XXX的借贷交易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导致了我们之间的纠纷。
我相信通过再次审查本案件,正义和公平将得到伸张。
其次,我希望法庭能够认真审查相关的证据,在审理本案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我的请求并非只是为了自身利益,我也希望通过此次再审能够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做出贡献。
在本次再审的请求中,我将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我的申请:1. 借款合同:提供了由我与XXX签署的借款合同,该合同详细记录了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我希望法庭能够认真审查该合同,并在再审中依据该合同做出合理判断。
2. 交易记录:我将提交银行对账单和电子转账记录等相关资料,以证明我已按时按量向XXX归还了借款。
这些记录将帮助法庭了解到我积极的还款行为,从而加强我的申请。
3. 证人证言:我已联系到一些证人,他们将提供关于本案的证言。
这些证人将证明我和XXX之间借贷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他们的证言将在再审中扮演重要角色。
针对以上证据,我希望法庭能够重新评估本案,并重新判决。
我坚信再审将有助于我们解决纠纷,并还原借贷交易的真实情况,确保公平和正义得以实现。
最后,我诚恳地请求法庭能够授予我再审的机会。
我相信通过再次审查,法庭将能够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此案,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审查我的请求。
XXX日期:。
民间借贷 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申请人XXX,年龄XXX岁,系某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为XXX。
我特此向贵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我要向贵法院说明我的申诉理由。
我与被告之间存在一笔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借给我一定数额的款项,并规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
然而,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发生,我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导致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追偿。
在原审过程中,我认为法院对我的情况并没有充分考虑。
首先,我在合同签订前就曾向被告提出过借款要求,但被告并未提醒我该借款是否违法,也未对借款形成书面记录。
其次,由于我在借款期间遇到了意外,导致收入减少,无法按时偿还借款。
我曾多次向被告解释情况,并希望能够延期还款,但被告拒绝了我的请求。
最后,我认为被告对我进行了不当的威胁和恶意追债行为,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扰。
我要强调我对借款的还款意愿和能力。
尽管我无法按时偿还借款,但是我一直都有还款的意愿和努力。
我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以便能够尽快偿还借款。
同时,我也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到我目前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给予我一定的宽限和帮助。
我诚恳地请求贵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并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我相信,只有在公正和公平的审判下,才能真正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谢谢贵法院对我的关注和支持,期待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
申请人:XXX。
民间借贷 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书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审案件中的被告,现就原审判决提起再审申请,并陈述如下理由:一、简要案情回顾原审中,我作为被告被控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原告主张我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
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我需支付原告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我坚信此判决存在明显错误,故提起再审申请,希望法院审查。
二、申请再审的理由1. 证据不足在原审中,原告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存在。
我作为被告,多次要求原告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以证明我们之间存在合法借贷关系,但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未能充分审查并认定相关证据,判决结果存在依据不足的问题。
2. 合同无效原审判决依据的主要文件系一份标有双方签名的民间借贷合同,然而,该合同存在诸多违法及无效情形。
首先,该合同未明确约定借款用途,违反了借贷合同的基本要求。
其次,借款利率显著高于法定利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三,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并未得到充分协商,违反了合同订立自由的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该合同无效,原审判决基于无效合同所做出的结果也应予以撤销。
3. 无诉讼能力原告在起诉过程中未能提供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拥有诉讼能力。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请求法院审查原告的资格,以确认其确实具备提起诉讼的能力。
三、再审请求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尊敬的法院对原审判决进行再审。
同时,为了确保再审过程的公正与透明,我请求法院重新审视并充分评估所有相关证据,依法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正判决。
我保证以上所述属实,希望法院能给予此次再审申请的正面考虑,并依法处理相关事宜。
此致,原审被告日期:。
借贷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文(3篇)
第1篇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男/女,[年龄],汉族,[身份证号码],住[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职业]。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男/女,[年龄],汉族,[身份证号码],住[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申请再审事由:一、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之间因[借贷纠纷/合同纠纷]一案,于[原审法院名称]作出[原审法院判决文书编号]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偿还原告[申请人姓名]借款本金[金额]元及利息[金额]元。
2.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支付申请人[申请人姓名]逾期还款违约金[金额]元。
3.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该判决书于[判决生效日期]生效。
二、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1.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原审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未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2)原审法院对证据的采信存在偏差,未能正确评价证据的证明力。
(3)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导致判决结果未能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
2. 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1)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时,未能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判决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
(2)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运用法律原则,导致判决结果存在不合理之处。
3. 违反法定程序(1)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依法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导致判决结果存在瑕疵。
(2)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导致判决结果存在不公。
4. 其他需要申请再审的情形(1)[具体情形说明](2)[具体情形说明]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以下错误:1. 事实认定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2. 法律适用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与法律规定不符。
3. 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判决结果存在瑕疵。
4. 其他需要申请再审的情形。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再审,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
民间借贷调解书结案再审申请书
民间借贷调解书结案再审申请书尊敬的[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您好呀!我是[申请人姓名],今天我怀着特别复杂的心情来写这个再审申请书呢。
您知道吗,之前那个民间借贷的案子,虽然已经有了调解书结案了,可我心里呀,一直觉得这事儿不对劲儿,就像吃了个没熟的果子,梗在那儿,难受得很。
我先跟您说说这个案子的大概情况哈。
我和[对方姓名]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当时就稀里糊涂地走到了调解这一步。
在调解的时候呀,我感觉自己就像被一团雾蒙住了眼睛。
很多事情都没弄清楚呢,就被推着往前走。
比如说,关于借款的金额,我当时记得可清楚了,有些钱我已经还了一部分,可是调解书上却没有体现这一点。
我就像个被欺负的小绵羊,想说话却没机会说清楚。
再说说那个调解的过程吧。
当时的气氛呀,紧张得很,我感觉自己就像在一个漩涡里,被转得晕头转向的。
我本来就是个普通老百姓,对这些法律程序也不是特别懂。
那些专业的法律术语呀,就像外星语一样,我听着就头疼。
调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解释和告知权利。
我当时脑子一热,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可签完字后呀,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心里就像有只小猫在挠,特别难受。
我觉得这个调解书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我辛辛苦苦挣的钱,怎么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被判定呢?我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一想到这个事儿,就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我家也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呀。
要是按照这个调解书执行,我真的感觉天都要塌了。
我现在申请再审呢,就是想让法院再好好看看这个案子。
我知道法院每天要处理很多案子,就像一个超级忙碌的大管家,但是我这个小老百姓的事儿,对我来说可是天大的事儿呢。
我希望法院能够重新审查证据,听听我的心声。
那些被遗漏的还款证据,我都好好保存着呢,就像宝贝一样。
我想把这些证据都拿出来,让法院看清楚,我不是那种耍赖不还钱的人,我是被冤枉的呀。
我相信法院是公正的,就像相信太阳每天都会升起一样。
我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一个重新解释的机会,让这个案子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再审申请书作者:杭州盈科律所何丽凤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姜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地。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孔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地。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姜某二,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温州市某地。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商终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1、请求撤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浙温商终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孔某的诉讼请求;3、因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等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从判决结果来讲,二审法院既然认为本案【借据】不足以包含其他借款,却还将所谓的其他借款一并总计算判处,超出了被申请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根据二审判决第11至12页的陈述:“借据金额尚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债务结欠金额,故有必要结合双方款项往来重新核定债务金额……姜某尚欠孔某的款项为556600元……该556600元系根据双方款项的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经计算后得出,不存在确定的还款日期”。
由此可见,二审法院在认为【借据】不足以包含其他借款的基础上,将所谓的其他借款一并总计算,得出申请人总体尚欠556600元借款,且该借款无确定还款期限的判决结果。
但是,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和【借据】,证实被申请人起诉的范围为2011年3月7日的70万元【借据】,【借据】中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11年4月6日,且仅有该【借据】设定了担保。
显然,在二审法院认为【借据】不足以包含其他借款,而被申请人只起诉了【借据】中的款项时,二审法院却还将其他借款一并进行总计算判决,这不但变更了还款期限,而且还超出了【借据】范围、担保人的担保范围等关键性的实质问题,致使判决结果与诉讼请求明显不一致的严重错误,应予纠正。
二、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将申请人支付给被申请人的一部分款项推定为支付借款利息,属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结合本案事实,被申请人起诉的范围是2011年3月7日的70万元【借据】。
该【借据】上虽标有2%的月利率。
但被申请人也已自认:该利率是其自行填写的。
故原一、二审法院对该【借据】上的2%的月利率都没有进行采纳。
而在2011年3月7日以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全部都只有款项往来,没有书面约定。
且被申请人也并无其他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对其中的哪一笔款项明确约定了具体的利率标准。
故对2011年3月7日以前的往来款,也应当认定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法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在此基础上,二审判决第12页上数下第9行已经认定:“双方对利率也未有明确约定,……”,但是,该判决第11页却又作出了自相矛盾的认定:“姜某称在2010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8日间转帐支付孔某2078720元,并举出了每笔款项的付款明细,孔某称其中的9000元、10500元、10470元、5000元、10600元、43300元、22500元、31500元系姜某所付的利息,本院认为该几笔款项金额较小,且大多数带有百位或十位的零头,符合支付利息的惯例做法,……因此在姜某述称的已付款项中应扣除该几笔利息款项。
”由此可见,二审法院对上述几笔款项是利息的认定,完全只依靠推理。
且该推理不但没有依法明确上述几笔款项究竟是支付哪一笔借款的利息、利率是多少、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等具体问题;而且,更关键的是,该推理严重缺乏证据,严重违背了《合同法》第211条之规定,导致了判决书自相矛盾的局面,显属错误。
需要说明的是,正是因为申请人支付给被申请人的往来款有以百元为单位的数额,所以双方在2011年3月7日进行结算时,结算到了百元单位,被申请人还需支付申请人14.66万元才能凑足借条上的70万元款项。
三、二审法院没有将申请人支付给被申请人的305850元款项认定为双方往来款,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第12页认定:“根据孔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认定该305850元并非姜某偿还孔某的款项,因此在姜某陈述的已付款项中还应扣除该305850元。
”这与本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应予纠正。
首先,被申请人孔某声称其在2010年5月12日收到申请人支付的305850元款项,是为了替申请人归还给孙某。
但孙某却一直没有出庭做证。
因此,原一审法院第6页已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8至12进行了充分地否定。
其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取款凭条】,证实在2010年5月12日,申请人转帐支付给被申请人305850元。
该款到达被申请人帐户后,被申请人无论怎么使用该款,申请人都无权进行控制。
现二审法院却因被申请人陈述已将该款转给案外人孙某,就认定该款并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往来款,显然错误。
四、从款项来源上讲,二审判决认定2011年3月7日的【借据】不是双方对此前所有往来款的结算,属认定事实错误。
【借据】是否包含了双方所有往来款的结算,是涉及【借据】款项来源的问题。
实际上双方对【借据】中70万元借款的金额并无异议,只是对该70万元借款是否包含了所有往来款的结算有较大争议。
根据二审判决第11页的认定:“从双方实际款项往来可确定借据金额尚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债务结欠金额”。
但该认定与本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理由如下:1、双方实际往来款笔数众多,除了银行汇款,申请人平时还有部分现金支付给被申请人,故现有的凭证不足以完全、准确地体现双方实际往来款的总额。
因此,不能只依靠汇款凭证就断定【借据】的款项来源。
2、正是因双方往来款笔数众多,因此才特别有必要进行结算。
3、结算时,是针对之前所有的往来款进行结算。
且事实上,书面的【借据】格式本就由被申请人提供。
如果申请人当时还存在其他借款没有还清,但在结算时,被申请人却只要求结算其中的一笔,只对这一笔明确约定了特别严格的还款期限和担保方式,而对其他借款却都不管不顾,这不符合常理。
4、在【借据】上详细注明了申请人的工商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个收款帐户。
这充分证实:被申请人还需要向申请人的任何一个帐户支付结算后的借款差额。
但如果该【借据】只是针对2010年9月20日被申请人已经全部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转账支付给申请人的100万元款项,那么,显然被申请人无须再向申请人付款,也无须在【借据】上写明申请人的两个收款帐户。
5、通过被申请人提交到法院的【汇款凭证】,可以发现被申请人汇款给申请人的款项基本都是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2010年4月19日18万;2010年6月18日38万;2010年8月14日1万;2010年8月16日12万;2010年9月20日100万;2010年10月14日25万;2011年4月29日10万)。
而唯独在2011年3月7日,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具借条的当日,被申请人转账给申请人的款项为14.66万元,带以百元为单位的零头。
这也足以证实该14.66万元正是为了凑足借条上70万元结算款的差额。
6、如果在该【借据】以外,申请人还有其他借款没有归还给被申请人,那么正常情况下,被申请人也会在起诉该【借据】的同时,起诉其他借款。
7、该【借据】格式条款由被申请人提供。
根据《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结合以上证据和法律,足以确认:本案【借据】的款项来源,确系双方截止2011年3月7日对所有往来款进行结算,并加上当日被申请人补足14.66万元以后得出的金额。
五、从还款方面来讲,二审判决认为申请人在2011年3月7日以后偿还的款项不是偿还本案借款,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审判决认定:“借据金额尚不能准确反映双方债务结欠金额……姜某于2011年3月7日后偿还的款项并非偿还该700000元,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偿还顺序应按借款时间的先后,故姜某的尚欠款项应为556600元”。
可见,二审判决认为:申请人除了【借据】以外还有其他借款;因双方对所有借款偿还的顺序都没有特别约定,故申请人在2011年3月7日以后偿还的款项应当优先扣除其他借款的数额。
但首先,关于【借据】的款项来源是不是包含了所有往来款的结算问题,申请人已在上面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进行了明确说明。
且申请人也已举证证实在2011年3月7日以后一共偿还了67.4万元,尚欠2.6万元。
其次,从双方是否对还款期限有特别约定来看,显然,在2011年3月7日的【借据】中,双方特别约定了还款期限为2011年4月6日,这也能产生申请人逾期还款将依法承担逾期利息的后果,并且该【借据】还专门设定有担保。
因此,退一万步来讲,即使认为【借据】以外还有其他借款,但显然这些所谓的其他借款并不存在还款期限,故按正常逻辑,申请人在2011年3月7日以后归还的67.4万元款项,理所当然地应是归还该特别约定了还款期限的70万元借款。
因此,二审法院认为存在的其他借款应当从2011年3月7日后偿还的款项中扣除,没有任何依据。
可见,无论【借据】的来源是否包含了双方对所有往来款的结算,都应当认定申请人已经偿还了【借据】中的67.4万元。
二审判决的上述认定与本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存在多处错误。
为此,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2013年12月19日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gogo9810-ld,每天都有法律实务经验分享。
本公众号已发布文章(在公众号群发历史中查看):1、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2、不当关联交易与债权人利益保护3、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案件管辖的思考4、如何运用请求权分析法审查民事抗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