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的能力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会人员的能力要求
会计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对会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会计行业不断进行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
烟草行业近年来的改革与发展,同样对财会工作和财会人员提出了新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全面掌握现代经济学、会计学知识,在观念、知识、能力上有一个质的飞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跟上时代发展步伐,更好地迎接挑战。
一、对财会人员的能力要求
1、知识结构多元化
(1)纵横交错的法律法规
财会工作除了遵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或制度)以外,还涉及公司法、税法以及其他经济、金融、保险、宏观调控、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企业管理等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等;同时还要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
不同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和目的不同,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相关交叉法律法规的协调;讲解不同法律法规的人员或者“为了简化”、或者为了规避讲错的风险,往往“忽略”或“不考虑”其他法规,如税收法规规定:“不管财务会计如何处理,都要......”;会计教材说:“忽略税收,应该......”。他们就像交警
和城管,各自只管自己的事情,而财会人员就像驾车上街的司机,既不能“不管”、也不能“忽略”任何一项规定,既要遵守交通法规,也要遵守城管的规定。
所以,一个好的财会人员应该是全能型的,全面掌握、了解与工作和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并综合运用,可以回答和处理众多专家教授不能回答的综合型实际问题。
比如,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规定如下: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作为投保人为职工(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完全符合本法。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二)购买商业保险……等支出。”
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
企业所得税法: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商业保险不得税前列支。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是否可以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如何理解会计准则规定与财务通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关系?如果购买了,如何处理?
(2)经济业务实质的判断取决于会计以外的知识
财会人员要对经济业务做出正确的职业判断,仅有财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与经济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工艺技术、操作流程、商业惯例、企业管理等其他领域的丰富而扎实的知识,才能透过现象看
本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做出真实、相关、可靠的判断。
例如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先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研究阶段费用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费用有条件资本化的处理方法。研究和开发阶段的区分和开发阶段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判断,远远超出了财务会计知识的范畴,要求财会人员熟悉研究所涉及的技术的现状、发展前景、市场预期以及本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能力、社会相关基础研究成果、国家产业政策、竞争对手的策略及本企业的应对措施等等情况,综合判断并决定采用何种会计处理方法。
再如资产减值的计量,涉及相关未来现金流量(什么是相关的?一个县公司办公楼的相关现金流量是多少?一只母鸡的相关现金流量是多少?)及其现值、
预计销售价格及销售税费、资产组的构成、总部资产的分配等,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会计”能处理的。
2、沟通协调能力
基于上述分析,财会人员需要有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与治理层、管理层和人力资源、生产计划、研究开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内部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统计、税收、财政、审计等外部部门的沟通,获取信息,提高处理经济业务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第二,将财会方面的要求和自己对经济业务的判断与处理及时向内部、外部相关部门通报(涉及秘密的除外),争取理解与支持并听取反馈意见,以修正以前的判断、指导以后的工作。
第三,对可能有分歧的事项进行研讨,取得共识。法律法规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情况,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如何处理,有两者观点:“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和“凡是法律没有许可的就是禁止做的”。不管财会人员自己认为哪种观点正确,都要跟审计、税务、财政等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否则难免引发争议。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可以税前列支的项目,也规定了不得税前列支的项目。这就给既不在可以列支范围、又不在不得列支范围的支出的税前扣除处理带来了极大的麻烦。即使在某一范围内的项目,其具体内涵和外延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是否应该缴税的界限不是一条线,而是一条带:征税与不征税之间存在一个或征或不征的中间地带。按照税法规定,
“有税尽征、无税禁征”,不仅少缴税违法,多缴也是违法。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不多不少恰如其分呢?学习与沟通。有人说与税务部门打交道时“公关大于技术”。抛开其消极含义,这句话说明了沟通的重要性。与其他部门交往也是如此。
3、“翻译”能力
会计信息是格式化、专业化的商业语言。
之所以格式化、专业化,是为了简洁、标准,便于理解和使用。
但格式化、专业化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必须具备相当的财会知识才能阅读这种格式化、专业化的语言;对非财会人员来说,类似“文言文”,比较难懂。
不能苛求所有使用会计信息的人都具备“阅读”会计报表的能力。财会人员应当学会并灵活运用把“文言文”翻译成“白话文”的能力,以利于向领导汇报、与他人交流,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效果。
比如,会计处理中的“资本化”,非财会人员要准确理解就比较困难,这里的意思并不是记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而是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研发支出(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类帐户和成本类账户,与之对应的“费用化”则是记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帐户。如果不能准确“翻译”,就可能产生误解。
再如,会计上确认的“收入”和业务部门理解的“收入”在时点和口径上都存在差异;会计上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