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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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教务处…2017‟52号关于组织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张家港校区: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省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全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活动。

有关事项安排及要求如下:一、学校拟于2019年下半年接受省厅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

自现在起至2019年底,为达标强化建设期。

二、各部门、学院应根据“省通知”精神,针对“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要点”指标体系的要求,按学校相应分工部署及时间进度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对标找差,制定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开展好达标建设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实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保存。

在学校组织接受省厅达标验收时,能为学校“自评报告”提供充分的工作措施、成效文字介绍材料,以及相应的图片、业务工作文档支撑材料。

同时,做好接待省语委专家进校现场抽查的准备。

三、张家港校区教学工作部参照省厅文件和本通知精神,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好本校区达标建设和验收准备工作。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达标建设期间,将适时开展中期建设成效检查督导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9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达标建设措施及部门分工方案江苏科技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2017年12月6日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印发2017-2019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达标建设措施及各单位分工方案核要求子册)使用语言文字意识学时学分训注:各部门、学院在遵循“时间进度要求”栏标示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活动的基础上,可根据业务实际另行扩充组织工作活动。

江苏科技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江苏科技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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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 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 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 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 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 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六、质量督导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 272 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试行)………………………… 276 学期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办法 …………………………………… 280 本科教学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办法 ……………………………………… 281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教学质量助理调研员制度实施办法 ……………………………… 283 江苏科技大学常态化开展本科生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 286 关于建立教学工作意见常态化书面反馈督办机制的通知 …………………………… 288 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 289 江苏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292 江苏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 295 江苏科技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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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文件江科大校〔2019〕43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专利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江苏科技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科技大学2019年2月28日江苏科技大学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学校教职员工发明创造,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师生员工作出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申请被批准后,学校为专利权人,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和转让。

第三条学校专利工作由科技处归口管理。

第二章专利申请与分级第四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应通过学校专利管理系统提交,并委托与学校签订协议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申请事务。

第五条与外单位(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共同申请专利时各方应订立书面协议,明确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的组成及次序,并对专利费用的分担以及运营收益占比作出约定。

第六条申请国(境)外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应在取得本国优先权之前提出,并进行国家局查新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经学校审批后推荐申报。

第七条发明创造的内容具有军工背景的或源于涉密军工科研的,应申请国防专利。

第八条学校对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行分级化管理,发明人应在发明专利授权后3个月内登录专利管理系统填写调查问卷,由系统生成相应的分级等级。

第三章专利费用及资助第九条学校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国内专利的,按以下标准资助,不足部分由发明人(设计人)承担。

第十条学校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国(境)外专利的,所得各级政府专项资助,全额转拨发明人(设计人),如有不足,则在授权后对该授权国家(地区)所发生费用的不足部分另行资助:其中学校资助40%,学院可资助30%。

第十一条专利资助由科技处定期下拨,进入发明人个人科研基金账户。

第十二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不予资助:(一)未通过学校专利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的;(二)未经学校审批推荐申请国(境)外专利的。

江苏科技大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通则

江苏科技大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通则

江苏科技大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通则华船院[2002]135号1、总则1、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院的一项阶段性中心工作。

考试既能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强化学生的学习效果,又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

考试的组织工作也集中体现了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的水平。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本专科教学工作,促进总体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教考分离,强化学院考试管理,建设优良考风、校风,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本、专科学生的日常考试管理,其他考试可参照执行。

二、考试工作领导机构1、为加强学院考试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分学院、系(二级学院)两级,对学院或各系(二级学院)的各项考试管理工作重大事项依据各自权限拥有相应的决策和处理权。

教务处为学院考试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和考试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学院日常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大规模考试期间,教务处在考场集中的教学区设立临时考务办公室,处理即时考试事务。

2、学院考试委员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其具体工作职责为:1、审议系(二级学院)考试委员会提交的考试管理工作改革方案,对学院考试工作的改革进行决策;2、研究、解决考试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3、审定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各系(二级学院)执行情况;4、对各系(二级学院)的试题库(试卷库)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组织试题库(试卷库)的院级鉴定;5、听取、审议教务处、各系(二级学院)对考试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6、审定各系(二级学院)考试委员会成员组成。

7.各系(二级学院)考试委员会在学院考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8对本部门考试管理工作的改革进行论证,并向院考试委员会报告;2、研究解决本部门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7.根据学院考试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7.努力推进教考分离,对本系(二级学院)的试题库(试卷库)建设拟定计划、抓好落实,及时检查验收,并负责院级试题库(试卷库)的推荐工作;7.对每学期的考试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江科大校〔2012〕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教育教学治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教学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学校成立本科教学督导制度。

为保障该项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工作目标为:依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教育教学、教学治理和教学保障活动进行有效检查、评估和指导,监督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和不断增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材培育质量。

第三条教学督导的要紧工作任务是:跟踪督查教学工作活动,把握教育教学各环节的运行状态,反馈教学信息,监控教学质量;帮忙、指导教师改良教学工作,增进提高教师教学进展水平;检查教学治理情形,分析、研究与教学建设、教风、学风等相关的共性问题,对教学工作的改良方向和具体方法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四条教学督导的工作范围涵盖每一个教学、教学治理和教学保障环节,以及所有教师和教学相关人员。

保障各类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成效和教学质量,增进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进展水平,是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

第五条学校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和各学院别离成立教学督导组织承担相应工作职能。

每学年及每学期的校、院教学督导工作都应有目标、有打算地进行,确保取得最大的工作实效。

第二章督导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分管束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开展活动,负责全校范围的宏观督导工作。

督导专家组组长及成员由学校聘用,每届聘期一样为两年。

学校可依照工作需要,对任期内的督导专家作适当调整或补充。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教务处发〔2009〕3号江苏科技大学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若干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加强对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和指导,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体目标通过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注重学生能力、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努力培养出社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

二、团队的构成和基本要求1、每个团队应不少于3位学生,团队可以由同一专业的学生组成,也可以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毕业设计(论文)团队;2、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3、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4、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5、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

三、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规定1、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组成指导小组,小组负责人负责整体组织与协调工作,各指导教师有具体分工。

2、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或老师自行组织,由几个学院共同合作的跨学科团队可以请学校出面协调。

3、团队成员要有协作性,相互有交流、协作和帮助,不允许有代作现象。

4、团队负责人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填写好江苏科技大学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相关学院要签署意见,并在执行过程中给予支持。

申报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备查。

5、团队要有团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指导小组负责人在中期要对团队中各学生完成的总体情况作出书面评价,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填写团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小结。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在完成团队中每个人毕业设计(论文)的同时,还要完成团队设计(论文)的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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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能动学院〔2020〕14号关于成立能源与动力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学院各系(工程中心)、各办公室:为更好完成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学院招生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学院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学院、学校生源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和辅导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杨兴林副组长:温华兵、张海洋成员:杜军、陈代芬、袁志飞、杨宗明、王军孔为、夏兆旺、施红、肖蓓蓓、刘巍居鹏飞、晏霄雯、李红兰秘书:司鸿翔二、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一)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学院所负责无锡地区招生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分工学院领导:各位院领导分别负责1个片区招生工作的领导推进和相关协调工作,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无锡市集中定点招生宣传工作和全面组织落实工作等。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在各位院领导指导下,组织所负责系的各位老师共同参与具体落实各片区的招生宣传工作,加强与生源地中学的联系与合作,整体宣传和解读学校专业。

结合学院发展、专业认证、内涵建设等工作,将学院、专业介绍材料深度加工和凝练,配合学院完成招生素材的设计等工作。

辅导员:作为各个片区的执行秘书,在学院领导的指导和各系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协调各方资源,做实做细各项招生工作。

具体落实在定点区域,与定点生源中学开展招生工作。

加强对学校的宣传,扩大学校影响力,积极与生源中学开展对接活动,积极引导生源中学参与学校相关活动等。

加强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更新、推送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校友文化建设等方面成果。

加强日常联系,开展驻点宣传,宣讲招生政策,提升生源质量。

秘书: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相关材料整理及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附件:能源与动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片区负责安排表能源与动力学院2020年5月18日附件:能源与动力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具体安排表江苏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2020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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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文件江科大校教〔2008〕154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符合时代发展和学校特色的教育规律及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设立“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学校通过项目管理方式给予教改课题经费支持与政策保障,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管理运行机制及评价体系等的改革进行探索和研究。

一、立项原则校级教改项目立项,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

申请和审批立项教改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1.立项选题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和学校总体建设思路,对提高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具有积极作用,能为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成果。

2.项目注重集成和应用已有成果,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使教育教学改革能够循序渐进,不断深化,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改革成果,并具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3.项目方案立意新颖,论证充分,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案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

4.对创新意识突出、改革力度较大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予以积极扶持,重点资助。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教学研究或教学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承担的研究实践任务。

在每次申报教改项目中,个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

6.立项选题的内涵不应与学校已立项在研项目或已验收结题项目的研究、实践内容具雷同之处。

杜绝相似、相近课题重复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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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教务处〔2015〕5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届毕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时间安排本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继续采取过程管理与阶段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是:1.第一阶段(第七学期截至第16周):完成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教师,确定并公布学生选题。

各学院组织制订本学院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管理工作的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于本学期第14周周末前由毕业设计系统进行提交。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确定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确定选题,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经双选后确定选题并经毕业设计系统进行发布。

2.第二阶段(第七学期第17周-第八学期第2-4周):,做好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做好任务书下达和指导学生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完成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班学生认真学习《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江科大校教[2008]43号),开展资料收集、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等写作知识讲座,做好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材料;下达任务书、进行开题报告,落实选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措施等,开展前期的检查工作。

教务处也将对前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依据学校《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江科大校教[2008]140号),从05级学生开始,学生在进入毕业设计(论文)之前,须通过资格审查。

若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总量与学生当前所获得学分总量之差大于36学分(不含36学分),则不具有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根据这一精神,各学院务必在第八学期第3周完成学生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于第3周将资格审查结果向学生公示,于第3周末将没有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没有资格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将没有毕业设计资格的学生名单从毕业设计系统中删除。

科技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8页)

科技大学公文处理办法(WORD8页)

科技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 ]23 号)及教育部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指学校在党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处理党务、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五条党委办公室、党办校办是本校党政系统公文处理中心,主管全校党政公文处理并对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各部门应有一位负责人分管公文处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公文处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本校常用公文种类(一)决定用于对学校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三)指示用于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布告、通告用于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布告一般是公开张贴的。

(五)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有关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交流重要情况。

(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函用于机关单位之间或与校外一般单位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发文字号、密级、紧急程度、签发人、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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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文件江科大校…2018‟110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程》的通知各学院、蚕业研究所,有关部门:现将《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科技大学2018年5月22日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等关于高校教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明确教学工作职责,促进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各项教学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本科教学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主体和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学校各方面工作必须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核心,遵循教育教学活动规律,强化教学工作规范意识,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三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学校达成人才培养目标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活动、开展教学建设、核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制定培养方案应符合人才成长和教学工作规律,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学校一般每隔4-5年组织一次培养方案全面修订工作。

第四条制订培养方案的一般程序是:1.调研论证与方案制订:广泛调查相关领域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最新需求,学习、领会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教务处提出制(修)订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工作要求;各学院组织制(修)订所属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牵头落实具体工作。

2.审定与批准:培养方案需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校相应学科专家组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个别专业制(修)订培养方案,可由学校专业规划与建设委员会代行评审);报学校审批,由校长签批后执行。

第五条培养方案实施工作具有高度的严肃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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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国际处〔2016〕11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中澳项目、中乌项目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学院:现将《江苏科技大学中澳项目、中乌项目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学院2016年12月30日江苏科技大学中澳项目、中乌项目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的通知》(苏教办外[2016]17号),我校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澳项目”)、与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合作举办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乌项目”)被列入首批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培育点,两个项目各有4门课程入选课程培育点。

为确保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将中澳项目、中乌项目建设成为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项目,成为江苏科技大学的精品工程,特制定此方案。

一、建设目标通过加强与国外大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大学先进的教育资源、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大幅度提高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身能力,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与同层次的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建成的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质量达到或超过引进高校的水平,并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对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以及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科专业建设形成辐射和借鉴作用,逐步扩大先进的教学方法和课程的应用范围,推动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和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建设原则1.以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要求为基本依据。

2.结合现有基础和建设目标要求,加强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强调过程管理,责任到人。

3.分类指导。

根据两个项目不同的学科特色与办学条件,结合我校“建设国内一流造船大学”的发展目标,在实施方案的框架下分别制定各项目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目的建设指标。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教务处〔2021〕25号关于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组织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踊跃性,鼓舞学生个性进展,表现因材施教原那么,依照我校《一般本科生转专业治理暂行方法》(华船院教[2004]49号)文件,现启动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选拔组织工作,有关安排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学院于本学期第16周末(6月13日)下班前依如实际办学条件情形,填报《学院同意2021级转专业学生名额打算表》(见附件1);教务处于第17周汇总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第18周发布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确信名额。

二、各学院于下学期开学(9月1日)前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学分绩点)进行测算、排名,同时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申请资格审查(按学校规定,本专业成绩排名在前20%且初修课程无不合格的学生或确有专长的学生,具有申请资格)。

各学院于9月2日(第1周周二)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应报名费集中交学籍与考务科。

学生向所属学院申请报名的时刻统必然于8月29日至8月31日(开学前3天),过时不予受理。

成心向转专业的学生,可于本学期末及暑假期间提早填写好《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的个人、家长情形及意愿等栏目,以便开学前及时办理书面报名手续。

通过受理资格审查的学生,按每生100元的标准交纳报名费。

社会体育和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选拔。

三、教务处统一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的选拔考试。

1.转入工学、理学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除外)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工理类)》;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数学分析》;转入经济、治理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经管类)》;转入英语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听力》、《英语口语》。

《大学英语》科目不指定专门的转专业选拔考试大纲,其考试范围、难度及方式原那么上与学校《大学英语》2级水平相当。

江苏科技大学基层教研活动治理规定

江苏科技大学基层教研活动治理规定

江苏科技大学基层教研活动治理规定江科大校〔2016〕59号基层教研活动是教师间交流教学体会,探讨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提升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改良教学方式,增强教学成效的有效途径。

为切实提高一线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提高人材培育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研活动的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1.坚持院级教研活动和教研室(系)教研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院级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教研室(系)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组织,每两周活动一次。

2.全校所有专、兼职教师必需按期到本专业教研室(系)参加教研活动。

从事专业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机关中层及以上干部,要按期下到专业所在教研室(系)以教师身份参加教研活动,并对教研活动负有指导、催促和检查的职责。

3.从事专业工作的校领导及具有教授职称的机关中层干部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很多于1次,学院领导每学期很多于4次。

4.每学期初,各学院应组织教研室(系)制定教研活动打算,教研活动打算由教研室(系)主任组织教研室(系)全部教师一起制定。

打算应包括活动的主题、内容、方式、时刻等。

各教研室(系)的教研活动打算须经学院办公会讨论通事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5.教研活动由教研室(系)主任负责落实,应突出实效,幸免以行政工作布置代替教研活动。

要做到活动有主题、事前有通知、人人有预备、有自由发言和讨论、有记录、有总结,须及时填写《江苏科技大学教研室(系)活动记录册》,并保留备查。

二、教研活动的内容教研活动可包括如下内容:(1)研讨教学方式与艺术,组织学习教学大体业务规范;(2)研究制定专业建设计划;(3)研究制定专业人材培育方案和专业课程教学大纲;(4)研究改良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5)研究制定专业实习、实验和实训方案;(6)组织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政策法规,和关于高等教育及教学改革的文件;(7)针对教研、教改课题进行研讨,交流课程改革与建设的体会;(8)研究教材编写、教材选用等教材建设问题;(9)组织新教师试讲,组织骨干教师上示范公布课、研讨交流课,针对课堂教学改革进行探讨和交流;(10)研究学风建设问题,组织落实专业教育活动;(11)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内容。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研究生院〔2015〕22号关于对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进行校内评估的通知有关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快构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合格评估和动态调整暂行办法》的通知》(江科大校〔2015〕6号)、《关于印发《江苏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的通知》(江科大校〔2015〕5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进行合格评估校内自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学科1.学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需参加评估,具体名二、评估程序1.学位授权点填报评估材料:学位授权点组织填报《江苏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基本情况报告》(见附件一),各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必须是本学院本学位授权点人员和非本学院但担任本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导师在近五年(2011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以学校名义取得的成果。

2.专家评估: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参评的各学位授权点评估材料进行评议并提出评估意见。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对评估结果审定,并结合人才需求、学科条件和学科发展规划,对参评学位授权点是否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作出决议。

4.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如确定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5.对主动提出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学院,在达到学位授权点标准的前提下,学校优先考虑在该院增设新的学位授权点。

三、时间安排1.9月4日前,相关学院将《江苏科技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基本情况报告》纸质材料一式10份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院。

2.9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评估要素》(见附件二)进行评审。

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暂行范文

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大学党政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暂行范文

苏科党〔2021〕64号XXXX《XX科技大学党XX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暂行)》XXXX二级XX、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工委,校属XX单位:《XX科技大学党XX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暂行)》,经学校研究决定,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特此XX.XXXX科技大学XX XX科技大学2021年12月17日XXXX科技大学党XX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转变文风,提高公文质量,促进学校党务、行XX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根据XX有关规定,参照办XX、XX办XX 联合XX的《党XX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发文按照“准确、精简、效用、及时”的原则,凡XX法律、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凡重复或重申已有XX策条文,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新的XX策措施的,不发文;现有文件或规定仍然适用的,不重复XX.第三条从严控制发文及文件印数,力求节约。

凡可通过会议、网络、电话等途径告知的或可由职能部门发XX的,学校一般不发文。

除涉及学校全局性及重点工作外,一般不以学校XX或学校行XX名义发文;尽量减少党XX联合发文。

第二章发文种类及公文版头的适用第四条学校发文的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意见、请示、XX、通报、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等.(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三)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四)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五)XX适用于发布规章,XX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学校制定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根据实际内容可分别冠以“规定”、“办法”、“细则”等名称,“规定”、“办法”、“细则”等一般用“XX”XX。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精神、交流情况.(七)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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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部门文件
研究生院〔2019〕7号
关于资助研究生赴海外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与加强我校研究生赴海外交流学习活动的指导意见》(江科大校[2017]171号)精神,学校将对以下三种情况的研究生进行资助。

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与加强我校研究生赴海外交流学习活动的指导意见》(江科大校[2017] 171号),经费以学院和导师资助为主,学校按照以下标准资助。

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同时论文被大会推荐给ESI、SCI期刊的研究生,在亚洲国家举办的会议资助标准不超过总经费的1/3,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生;在非亚洲国家举办的会议资助标准不超过总经费的1/3,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生,用于报销会务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

应邀参加教育部涉外监管网公示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科学研究3个月及以上、1年以下的硕、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生;开展科学研究1年及以上的博士生,资助标准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生,用于报销住宿费、往返机票等。

二、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英语考试。

研究生参加全国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成绩达到笔试45分及口语2分者,凭成绩单到研究生院登记,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三、选拔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与互访。

学校选拔一批学习成绩优异的研究生赴海外进行学习交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内容
经研究,本年度拟定俄罗斯莫尔多瓦国立大学作为短期学习交流目的地。

学习主要内容包括:1-2门通识课程学习;与外方交流、座谈;国外高校、企业参观等。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选拔对象
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3、选拔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全国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笔试45分及口语2分、或雅思5.5分、或托福60分。

(3)学位课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10%,且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4)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受理、授权或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江苏科技大学,且研究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

如论文录用必须提供论文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发票和文章全文。

增刊和未公开出版的论文不计。

4、选拔流程
(1)学院负责选拔工作报名和初审推荐。

各学院成立选拔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和评比(评分标准见附件2),排名第一的研究生,作为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给研究生院。

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前,将《江苏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推荐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和《学院推荐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稿。

(2)确定选派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面试小组,根据学院初审结果,确定最终选派研究生名单。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派出相关事宜。

最终获得交流学习资格的研究生需签署安全承诺书,并统一安排行程和保险及行前教育等事宜。

护照由学生自行办理。

派出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

5、选拔人数
各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候选人,学校择优选拔不超过10人。

对在学校选拔中落选的研究生,鼓励学院资助学生随团一起进行海外学习交流,派出程序同学校一并进行。

6、相关费用
境外学费、境外住宿费、国际往返机票由学校全额资助。

护照费、签证费及个人开销由学生承担。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推荐表
2.优秀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选拔评分表
3.学院推荐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
附件1:江苏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推荐表
2.材料上交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选拔资格;若学校已经出资的,学生个人应返还全部经费。

附件2:优秀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选拔评分表
加分项标准说明
附件3:学院推荐研究生赴海外短期交流情况汇总表
学院负责人签字(章):
年月日
- 7 -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印发-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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