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5296662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电力工程作为一项关乎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其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往往还存在一些通病,这给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下面将分析电力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首先,材料质量不达标是电力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之一、在工程材料采购过程中,一部分工程存在采用假冒伪劣或者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现象。
这些材料无法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容易引发施工隐患,降低工程质量。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应建立完善的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和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合同要求,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
其次,施工管理不到位是电力工程中另一个常见的质量问题。
施工现场的管理环境、施工人员的素质、工艺操作的规范性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鼓励优秀的施工管理人员,提高工艺操作的规范性。
同时,还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
再次,质量监督不完善是电力工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监理单位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弊端,如监督不到位、监督过程中存在疏漏等。
这导致了一些施工质量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
同时,还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检查机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最后,设计方面存在问题也是电力工程中的一个通病。
有时,设计方面存在一些瑕疵,如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标准不达标等,导致了后期工程施工困难和质量问题的出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强对设计单位的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其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同时,还应建立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解决设计中的疑难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电力工程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材料质量不达标、施工管理不到位、质量监督不完善和设计方面存在问题等。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一、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订的。
1.4本规定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主要有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及《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此规定。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工作重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2.4.2施工单位提供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措施》;2.4.3监理单位提供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报告》;3各方责任主体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审批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备案;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惩措施;3.2设计单位3.2.1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3.3施工单位3.3.1认真编写《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交监理审批、业主备案;3.3.2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坚持见证取样制度;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措施、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3.3.4根据批准的《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样板引路;3.3.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审核,监理审批;3.3.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3.4监理单位3.4.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补充;3.4.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3.4.3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4.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二、技术规定4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设计要求4.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地基应按照变形控制设计,并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的计算;4.1.2房屋工程建筑物的长度大于40m时,宜设置变形缝,当有其他可靠措施时可适当放宽;4.1.3多层及主要建筑物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ф10,箍筋ф6@200;其他层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混凝土板带。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电力建设是现代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基础,其建设的房屋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然而,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通病,如质量不合格、施工材料不达标、施工工艺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工程的安全和使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保证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下面介绍几点防治守则供参考。
一、材料的实施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的建造需要用到各类建筑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砌块、钢筋等。
而这些建筑材料的品质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耐久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在进行材料采购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检验,要保证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建筑工程的规范实施在进行电力建设工程建造时,要确保工程施工中各项规范的实施,如施工管理、工艺流程、工程验收等。
同时,要加强现场监管,防止施工中出现低效、低质、低安全的现象。
在工程的验收过程中,检验人员要严格审核工程验收材料,防止出现虚报、瞒报事实的情况。
三、建筑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实施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尘、噪声和废水废气等污染,这些污染不仅危害工人的身体健康,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在电力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控制,采取必要的防护、减排、清理等措施,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干净。
四、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教育在电力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加强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对于电力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的人员,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并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总之,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电力建设工程建造中,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类建筑质量问题非常重要。
只有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优良和安全可靠。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病防治手册(169页)[详细]
第一篇:土建工程第一章建筑物电厂中建筑物主要包括汽机房、锅炉房、输煤栈桥、转运站、各种工业用房等.主要为工业建筑物,其中对结构控制要求强于建筑装饰等方面.本章针对上述特点针对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第一节土方工程一、挖土时放坡未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1.现象机械或人工开挖时挖土边坡放坡未达到设计要求.2.原因分析(1)施工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开挖时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设计或措施要求.(2)施工前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地质资料,对地质情况不熟悉.(3)现场开挖测量时未做明显的标记.(4)施工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未从思想上重视.3.防治措施(1)开挖前负责施工的人员要对开挖措施进行仔细地查阅,弄清开挖措施中的要求,在施工前对具体的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2)测量人员在对现场进行开挖放线时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及措施要求进行,并在现场做出明显的标记.(3)开挖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也应熟悉措施,看到不符合措施或设计的开挖现象应及时制止,并能提出正确的要求,使现场按要求进行开挖.4.治理措施若现场出现未按设计要求或措施进行开挖的现象,要求施工人员对未达到要求部分再行开挖,并使其达到要求,或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加固.二、场地积水1.现象在建筑场地完成场地平整后,场地范围内局部或大面积积水.2.原因分析(1)场地平整时,尤其当挖、填方面积较大或较深时,填土碾压密实度差,或填土的土质不符合要求,如采用了不宜做填土的淤泥、冻土、膨胀土及有机物质含量大于8%的土,以及硫酸盐含量大于5%的土等,都会遇水产生不均匀沉陷,低洼处造成积水.(2)排水措施不当,场地周围未做排水沟,泄水坡度不合理,地势较低的建筑场地周围无截水沟.(3)在场地平整过程中测量人员思想不重视,测量时误差较大 ,或出现测量错误,使场地标高不一,致使场地积水.3.防治措施(1)进行回填施工前,认真选土,选用合格的土料进行回填.(2)场地内的填土认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使密实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避免松填.(3)按要求做好场地排水坡和排水沟,地势较低的建筑物周围做截水沟.(4)做好测量复核,避免出现标高误差.4.治理措施若场地内出现了积水现象通过设置排水沟及正确的排水坡度 ,对场地内较低的部位采用回填压实到达标高的方法,或对标高较低的建筑周围设置挡水沟以防止场地内积水.三、挖坑(槽)时塌方1.现象在挖方过程中或挖方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陷或滑塌.2.原因分析(1)基坑(槽)开挖较深,经过不同的土壤时,没有根据土壤特性分别放成不同的坡度 ,致使个别土层边坡不稳定,造成塌方.(2)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开挖基坑(槽)时,降、排水措施不得当,地表水较多时,边坡上土容重增大 ,凝聚力降低,滑动力增大 ,造成塌方.(3)坡顶荷载过大如建筑物距离较近,而且又无挡土墙;坡顶堆料过多;坡顶施工振动荷载过多、过大 ,都可能造成边坡的失稳而塌方或滑坡.(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3.防治措施(1)基坑开挖前应仔细研究地质资料,并根据不同的土壤特性设计不同的坡度 .(2)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基坑(槽)四侧或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米米,以利进行挖方.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完成.(3)雨季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坑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情况,以防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4)弃土应及时运出,在基坑(槽)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移动.4.治理措施可将坡脚塌方清除,作临时性支护(如堆装土草袋、设支撑护墙等)措施.四、填土出现橡皮土1.现象填土夯打后,土体发生颤动,形成软塑状态而体积并没有压缩.2.原因分析在含水量很大的腐殖土、泥炭土、黏土或粉质黏土等原状土上进行回填,或采用这种土作土料回填,当对其进行夯实或碾压,表面易形成一层硬壳,使土内水分不易渗透和散发,因而使土形成软塑状态的橡皮土.3.防治措施夯实填土时,适当控制填土的含水量,避免在含水量过大的原状土上进行回填.填方区如有地表水时,应设排水沟排水,如有地下水应降低至基底.4.治理措施可用干土、石灰粉等吸水材料均匀掺人土中降低含水量,或将橡皮土翻松、晾干、风干至最优含水量范围,再夯(压)实.五、回填土密实度达不到要求1.现象回填土经碾压或夯实后,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 .2.原因分析(1)填方土料不符合要求.采用了碎块草皮、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淤泥质土或杂填土作填料.(2)土的含水率过大或过小 ,因而达不到最优含水率的密实度要求.(3)填土厚度过大或压实遍数不够.(4)碾压或夯实机具能量不够,影响深度较小 ,使密实度达不到要求.3.防治措施选择符合要求的土料回填.按所选用的压实机性能,通过实验确定含水量控制范围内每层铺土厚度、压实遍数、机械行驶速度 ;严格进行水平分层回填、压(夯)实;加强现场检验,使其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4.治理措施如土料不符合要求,可采取换土或掺人石灰、碎石等措施压实加固;土料含水量过大 ,可采取翻松、晾晒、风干或掺人干土重新压、夯实;含水量过小或碾压机具能量过小 ,可采取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碾压等措施.六、基坑(槽)泡水1.现象地基被水淹泡,造成地基承载力降低.2.原因分析(1)开挖基坑(槽)未设排水沟或挡水堤或排水沟及挡水堤的设置不能满足要求,地面水流入基坑(槽).(2)基槽(坑)开挖完成后,未来得及浇灌垫层遇大雨使基坑(槽)泡水.(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未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至基底开挖面以下.(4)施工中未连续降水.3.防治措施开挖基坑(槽)一侧、两侧及周围应设排水沟或挡水堤;排水沟要有足够的深度并畅通,挡水堤要有足够的高度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四角或每隔20--30米设一集水井,使地下水流汇集于集水井内,用泵连续排走或自流入较低洼处排走,使水位降低至开挖面以下0.5--1.O米;在基坑(槽)开挖完毕未来得及浇灌垫层时,也可对基坑进行覆盖保护,若遇到雨水量较大的地区应在施工措施中考虑挡水的方案 ,例如在排水沟内侧基础的边上设置砂袋、砌砖等方式进行挡水,挡水的同时防止基坑侧壁的泥浆流入基坑内,以保持基坑的质量.4.治理措施已被水浸泡扰动的土,可根据情况采取排水、晒后夯实,或抛填碎石、小块石夯实,换土(三七灰土)夯实,或挖去淤泥加深基础等措施.七、房心回填土沉陷1.现象室内回填土局部或大片下沉,造成地坪面层空鼓、开裂或塌陷.2.原因分析(1)回填土料含有大量有机杂质和大块,不能满足回填的要求.(2)填土未按规定厚度分层回填夯实,或底部松填,仅表面夯实,密实度不够.(3)房心处局部有软弱土层或地坑、坟坑、积水坑等地下坑穴,施工时未处理或未发现,使用时超重造成局部塌陷.3.防治与治理措施适当选用回填土料,认真控制含水量在最优范围内;严格按规定分层回填夯实;对房心原自然软弱土层进行处理;有机杂质清理干净,地坑、坟坑、积水坑等进行认真处理.第二节砖砌体一、砖砌体裂缝1.现象砌筑好的砖砌体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斜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等各种形式的裂缝.2.原因分析(1)地基的不均匀变形,使得墙身受到较大的剪力.(2)沉降缝处理不当,两端沉降缝中间沉降小或两端沉降小中间沉降大 .(3)温度变化的影响使砖砌体出现斜缝.(4)施工中管理不好,砌筑质量出现问题,砂浆稠度过大 , 吸水后干缩或砂浆强度不饱满.3.防治与治理措施(1)施工前处理好地基,对于地基的处理方法必要时请有经验的人员或设计单位地质工代确定.(2)施工时对于高低差过大、建筑物过长、平面形状复杂、地基处理方法不同及分期建设的建筑物,都应根据不同的条件设有适当的沉降缝.(3)在墙体转角、内外墙连接等易裂处设置水平钢筋、顶层采用保温层,合理地设置温度缝.(4)施工时各级人员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砌筑工程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砌筑工作开始前进行必要的交底,选择具备砌筑水平的人员进行砌筑活动.二、砖砌体承载能力不够1.现象当全部或部分荷载加至施工完的砖砌体后,将出现局部被压碎、压裂、剪断、拉裂等现象,有时造成建筑物局部或整体倒塌.2.原因分析(1)砖砌体施工质量差,砂浆的合易性不好,砂浆强度不够.(2)砖的质量不合格,施工时不注意润砖.(3)砌筑操作不当,砖砌体的灰缝不饱满.(4)组砌不合理.3.防治与治理措施(1)施工前应试验砖的标号,检查其外形尺寸,并进行挑砖,不合格的砖不得用于工程.(2)严格砂浆的配合比,拌合砂浆的原材料必须保证合格,砂浆拌合完毕按规定进行取样和试验.(3)对于组砌方法在砌筑前应有规划,在砌筑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不具备施工水平的人员不得从事砌筑工作.(4)质量检查人员随时抽查砂浆的饱满度 ,达不到要求时返工重做.三、砖砌体组砌混乱1.现象混水墙面组砌方法混乱,出现直缝和“二层皮”,砖柱出现包心砌法,里外皮砖层互不相咬,形成周圈通天缝,降低砌体强度和整体性;清水墙出现竖缝宽窄不匀,影响美观.2.原因分析(1)进行砌筑施工的操作人员不具备进行砌砖的水平,不宜进行此项工作.(2)混水墙砌筑时对组砌形式无规划,或有规范但未对实际进行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砌混水墙忽视组砌形式,致使出现多层砖的直缝和“二层皮”现象.(3)砌砖柱需用大量七分砖,打砖较费工时,操作人员为省事常不打七分头砖,用包心砌法.(4)在同一单位工程,采用几个砖厂的砖,致使砖的规格、尺寸不一,造成累积偏差,而常变动组砌形式.3.防治与治理措施(1)砌砖墙应注意组砌形式,砌体中砖缝搭接不得少于1/4砖长,避免出现通缝现象.(2)内外皮砖层,每隔五层砖应有一层丁砖拉结(五顺一丁),使用半砖头应分散切于混水墙中,不能集中放置于一个位置.(3)砌砖柱坚持打七分头砖,严禁采用包心砌法.(4)砌砖柱灰缝砂浆应饱满,每砌完一层应进行一次竖缝刮浆塞缝工作,以提高砌体强度 .(5)同一单位工程中,尽量使用同一砖厂的砖.四、墙体留置阴槎,接槎不严1.现象砌筑时随意留槎,且多留置阴槎,接槎部位用砖渣填砌,使墙体截面严重削弱,阴槎部位接槎砂浆不严,灰缝不顺直.2.原因分析(1)操作者对留槎重视不够,图方便随意留直槎,且多数留阴槎.(2)施工组织不当,导致留槎过多;由于重视不够,留直槎时,漏放拉结条或拉结条长度不够,间距过大 ,拉结条部位的砂浆不饱满.(3)后砌12厘米厚隔墙留置的阳槎(马牙槎)不正不直,接槎时,由于咬槎深度较大 ,使接槎砖上部灰缝不宜塞严.(4)退槎留置方法不统一,留置大退槎工作量大 ,退槎灰缝平直度难以控制,使接槎部位不顺线. 3.防治与治理措施砌墙时,对施工留槎应作统一规划;外墙大角尽量做到同步砌筑不留槎,或在一步架留槎处,二步架改为同步砌筑,以加强墙角的整体性;纵横墙交接处有条件时,尽量安排同步砌筑;留退槎确有困难时,应留引出墙面12厘米的直槎,并按规定设拉结条,使咬槎砖缝由纵横墙交接处,移之内墙部位,增强墙体的整体性;后砌12厘米隔墙,宜采取在墙面上留榫或槎的做法,接槎时,应在榫或槎洞口内先填塞砂浆,顶皮砖的上部灰缝用大铲或瓦刀将砂浆塞严,以稳固隔墙,减少留槎洞口对墙体截面的削弱.五、配筋砌体钢筋遗漏和锈蚀1.现象配筋砌体中钢筋操作时漏放,或没有按照设计规定放置;配筋砖缝中砂浆不饱满,年久钢筋遭到严重锈蚀而失去作用.2.原因分析(1)施工时施工人员疏忽,管理人员未从思想上重视.(2)配筋砌体灰缝厚度不够,使配筋在灰缝中无保护层,或局部未被砂浆包裹,使钢筋锈蚀.(3)平面不弹线,砌墙不吊线,标高控制不严.3.防治与治理措施(1)对于砌体中的配筋因属于隐蔽项目,所以要加强检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讲清楚配筋的重要性.(2)在需配筋的砌体砌筑时,应适当增加灰缝厚度 .(3)为了确保砖缝中钢筋保护层的质量,先将钢筋网片刷水泥净浆,确保底面砖层的纵横竖缝的砂浆饱满.六、干砖上墙.砌体黏结不良1.现象砖未浇水湿润,采取干砖砌筑,砖与砂浆出现黏结不牢现象,降低砌体强度 .2.原因分析(1)班组浇湿砖制度不健全.(2)水源不足.(3)脚手架上的余砖未淋水,接砖时未浇湿砖.(4)制度不严.3.防治与治理措施建立专人在砖笼上浇水的制度 ;避开供水高峰,尽量利用早、中、晚时间在砖笼上浇水湿砖,或建蓄水池,储水浇砖;脚手架上备水桶储水,坚持浇湿已风干的砖;接砖时,瓦工应带水壶,先浇水湿墙,后铺灰浆砌筑;建立“干砖上墙,推倒重砌”的制度 .七、灰缝厚薄不匀1.现象砌筑灰缝厚薄不一.2.原因分析(1)灰缝无控制,拉线不直,皮数杆与实际砖行不一致.(2)未坚持皮皮挂线砌筑.3.防治与治理措施按进场砖的实际尺寸画皮数杆,房屋四角、楼梯问或纵横墙交接处立皮数杆;拉线要直,皮数杆与第一层砖不符时,应用豆石混凝土找平;按皮数杆砌好大角,坚持皮皮拉通线,线应绷紧、平直,做到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跟要对平.八、砂浆不饱满1.现象砖层水平灰缝饱满度低于80%;竖缝内无砂浆、有瞎缝.2.原因分析(1)采用米2.5或米2.5以下水泥砂浆砌筑,搅和不匀,和易性差,挤浆费劲,用大铲或瓦刀铺刮砂浆易产生空穴,砂浆层不饱满.(2)采用大缩口铺灰方法,使砌体砖缝缩口深度达2--3厘米.使砂浆饱满度降低.3.防治与治理措施砌砖尽可能采用和易性好,掺加塑化剂的混合(微沫)砂浆砌筑,以提高灰缝砂浆饱满度 ;改进砌筑方法,避免采用推尺铺灰法或摆砖砌筑,应推广括浆法、挤浆法、“三一砌砖法’’(即使用大铲、一块砖、一铲灰、一揉挤的砌筑方法),严禁用干砖砌墙.第三节地下防水工程一、混凝土施工缝渗漏水1.现象施工缝处的混凝土松散,骨料集中,接槎明显,沿缝隙处渗漏水.2.原因分析(1)施工缝留的位置不当.(2)在支模和绑钢筋的过程中,锯末、铁钉等杂物掉入缝内没有及时清除,浇筑上层混凝土后,在新旧混凝土间形成夹层.(3)在浇筑上层混凝土时,没有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上下层混凝土不能牢固黏结.(4)混凝土浇灌施工中,施工方法不当,骨料集中于施工缝处.3.防治与治理措施(1)留设施工缝时,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缝不得留设在底板上,墙体上也不得留垂直施工缝.(2)施工缝留设时一定要注意打毛表面,当在留设的施工缝上继续施工时,一定要注意施工缝的清理,凿除表面松动的石子、浮粒及杂物,并用水冲洗干净,施工上层结构时在施工缝处先浇筑一层与混凝土灰砂比相同的水泥砂浆.若在留设施工缝时未打毛,在施工上部结构时一定要先打毛,然后根据施工缝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3)施工缝留设时不宜留置平口缝,应尽量采用不同形式的企口缝.(4)混凝土浇筑时一定要按要求进行,超过2米加设串筒或溜槽,同时加强施工缝处的混凝土振捣,保证捣固密实.二、预埋件部位渗漏水1.现象沿预埋件周边渗漏水,或预埋件附近出现渗漏水.2.原因分析(1)预埋件周围,尤其是预埋件密集处混凝土浇筑困难,振捣不密实.(2)没有认真清除预埋铁件表面锈蚀层,致使预埋铁件不能与混凝土黏结严密.(3)暗线管接头不严或用有缝管,水渗入管内后,又由管内流出.(4)在施工或使用中,预埋件受振松动,与混凝土间产生缝隙.3.防治与治理措施(1)施工中,预埋件必须固定牢靠,并加强对预埋件周围混凝土的浇筑质量,加强对预埋件的保护,避免碰撞.(2)设计时合理布置预埋件,以方便施工,利于保证预埋件周围混凝土的浇筑质量.(3)加强预埋件表面的除锈处理.(4)在地下防水混凝土结构中,电源线路以明线为宜,尽量不用或少用暗线,以减少结构的渗漏水通道,如必须采用暗线时,必须保证接头严密.穿线管必须采用无缝管,确保管内不进水.三、水泥砂浆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1.现象防水层与基层脱离,甚至鼓起,表面出现缝隙大小不等的交叉裂缝.处于地下水位以下的裂缝处,往往有不同流量的渗漏.2.原因分析(1)基层清理不干净或没有进行清理,表面光滑或有油污、浮灰等,对防水层与基层的黏结起了隔离作用.防水层空鼓后,随着与基层的脱离产生收缩应力,导致了裂缝的产生与开展.(2)在干燥的基层上,防水层抹上后水分立即被基层吸干,造成早期严重脱水而产生收缩裂缝,同时与基层黏结不良而产生空鼓.(3)水泥选用不当,安定性不好,或不同品种水泥混合使用,收缩系数不同,往往造成大面积网状裂缝.(4)没有严格按配合比配制灰浆,随意增减水泥用量或改变水灰比,致使灰浆收缩不均,造成收缩裂缝.(5)对凹凸差异较大的基层没有进行找平处理,使灰浆层薄厚不均产生不等量收缩,操作时,素浆层过厚,砂浆层过薄,也会产生收缩裂缝.(6)浇水养护不好或不及时,使防水层产生干缩裂缝.(7)由于结构刚度不足而产生裂缝.3.防治与治理措施(1)充分认识空鼓裂缝是造成渗漏水的重要因素.(2)基层表面须去污、剁毛、刷洗清理,并保持潮湿、清洁、坚实、粗糙.凹凸不平处应先剔凿,浇水清洗干净,再用素浆和水泥砂浆分层找平.蜂窝、麻面、孔洞等应剔清理刷洗后,作找平处理.(3)尽量选用325号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用,散装水泥必须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4)严格按配合比要求配制各种灰浆,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素浆层必须反复用力刮抹,以提高黏结力.(5)加强对防水层的养护工作,出入口等有风干现象的部位,应加强浇水养护,保持经常湿润.(6)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工作.四、门窗部位漏水1.现象地下工程木门窗的预埋木砖处漏水;铁门或混凝土门的角铁门框和门轴等预埋铁件部位漏水.2.原因分析(1)门窗口部位的防水层连续,或未经任何处理.(2)门窗口安装时任意剔凿、磕碰防水层,开关铁门或混凝土门的振动造成门轴等预埋件松动.3.防治措施(1)木制门窗框应采取后塞口方法施工,即先做好防水层,后埋木砖和后塞门窗框,后塞门窗框应略小于已做好防水层的门窗口,防止剔凿等破坏.(2)角钢门框、门轴等应尽量采用后浇或后砌法固定.4.治理措施将已出现渗漏水的门框门轴等拆除,剔槽并经堵漏处理和补抹防水层后,重新安装.五、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漏水1.现象接缝处阴湿,或出现点状或线状渗漏.2.原因分析防水层留槎混乱、层次不清、无法分层搭接,使得素浆层不连续,有的没有按要求留槎.3.防治与治理措施(1)防水层的施工缝需留斜坡阶梯形槎,接槎要依照层次顺序分层进行,无论是墙面或地面的留槎,均需离阴角200米米以上.(2)不符合要求的槎口,应用剁斧、钻子等剔成坡开,然后逐层搭接.六、卷材防水层空鼓1.现象铺贴后的卷材表面经敲击或手感检查,出现空鼓声.2.原因分析(1)基层潮湿,沥青胶结材料与基层黏结不良.(2)由于人员走动或其他工序的影响,找平层表面被泥水沾污,与基层黏结不良.(3)立墙卷材的铺贴、操作比较困难,容易造成铺贴不实不严.3.防治与治理措施(1)无论采用外贴法还是内贴法施工,都应把地下水位降至垫层以下不少于300米米,垫层上应抹l:2.5水泥砂浆找平层,以创造好的基层表面,同时防止由于毛细水上升造成基层潮湿.(2)保持找平层表面干燥洁净.(3)铺贴卷材前一、二天,喷或刷1—2道冷底子油,以保证卷材与基层表面黏结.(4)无论采取内贴法还是外贴法施工,卷材均应实铺,保证铺实贴严.(5)铺贴卷材时气温不宜低于5℃.冬季施工应采取保温措施,以确保胶结材料的适宜温度 .雨期施工应有防雨措施,或错开雨天施工.七、卷材转角部位后期渗漏1.现象地下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后,转角部位出现渗漏.2.原因分析(1)在转角部位,卷材未能按转角轮廓铺贴严实,后浇或后砌主体结构时此处卷材遭破坏.(2)所选用的卷材韧性较差,转角处操作不便,沥青胶结材料温度过高或过低,不能确保转角处卷材铺贴严密.(3)转角处未按照要求增设卷材附加层.3.防治措施(1)基层转角处应做成圆弧形或钝角.(2)转角部位应尽量选用强度高、延伸率大、韧性好的无胎油毡或沥青玻璃布油毡.(3)沥青胶结材料的温度应严格按有关的要求控制.涂刷厚度应力求均匀一致,各层卷材均要铺贴牢固,并增设卷材附加层,附加层按照转角处形状黏结紧密.4.治理措施当转角部位出现粘贴不牢、不实等现象时,应将该处卷材撕开,灌入玛脂用喷灯烘烤后,逐层补好.八、埋入式止水带变形缝渗漏水1.现象沿变形缝隙渗漏水,一般多发生在变形缝下部及止水带转角处.2.原因分析(1)止水带未采用固定措施或固定方法不当,埋设位置不准确或被浇筑的混凝土挤偏.(2)止水带两翼的混凝土包裹不严,特别是底板部位的止水带下面,混凝土振捣不严或留有空隙.(3)施工人员对止水带的作用不甚了解,操作马虎,甚至任意将止水带破坏.(4)混凝土分层浇筑前,遗留在止水带周围的木屑、灰垢等杂物未清除干净.3.防治与治理措施(1)止水带埋设前须经充分检查,发现有破损等必须修补完好.(2)止水带应按有关规定方法固定,确保其埋设位置准确.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变形缝的木丝板必须对准中心圆环处.(3)在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一定要讲清止水带的重要作用并对其施工及保护讲清楚.(4)滞水带处的混凝土浇灌时应特别注意振捣,防止滞水带部位骨料集中.第四节模板工程一、条形基础模板缺陷1.现象条形基础沿通长方向,模板上口不直,宽度不准;下口陷入混凝土内;侧面混凝土麻面、露石子;拆模时上段混凝土缺损;底部上模不牢.2.原因分析(1)模板安装时,挂线垂直度有偏差,模板上口不在同一直线上.(2)钢模板上口未用圆钢穿入洞口扣住,仅用铁丝对拉,不能承受浇灌混凝土时的侧压力.(3)模板未支撑牢固,在自重作用下模板下垂.(4)模板平整度偏差过大 ,残渣未清除干净;拼缝缝隙过大 ,侧模支撑不牢.(5)木模板临时支撑直接撑在土坑边,以致接触处土体松动掉落.3.防治与治理措施(1)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支模时,垂直度要找准确.(2)模板上口的固定根据模板的种类不同进行加固,并在条形基础的上口处通长拉线,保证上口平直.(3)上段模板应支承在预埋先横插圆钢或预制混凝土垫块上;木模板也可用临时木撑,以使侧模支撑牢靠,并保持高度一致.(4)发现混凝土由上段模板下翻上来,应在混凝土初凝时轻轻铲平至模板下口.(5)模板组装前,应将模板上的残渣剔除干净,模板拼缝应符合规范规定,侧模应支撑牢靠.(6)当支撑直接撑在土坑边时,下面应垫以木板,以扩大其接触面,木模板长向接头处应加拼条,使板面平整,连接牢靠.二、梁模板的缺陷1.现象梁身不平直、梁底不平,下挠;梁侧模炸模;拆模后发现梁身侧面有水平裂缝、掉角、表面毛糙;局部模板嵌入柱梁间,拆除困难.2.原因分析(1)模板支设未校直撑牢.。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5296662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52966621、总那么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输变电〕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守那么。
1.2本守那么适用于全国范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等工业厂房、操纵楼、办公楼。
1.3本守那么是结合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状况,针对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混凝土、砌体、粉刷层、楼地面、门窗、屋面防水制作等项目或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编制的。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那么»、«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那么»。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守那么。
2、差不多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面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守那么»的规定。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和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2.4.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治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备案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病防治手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病防治手册第一章建筑物电厂中建筑物要紧包括汽机房、锅炉房、输煤栈桥、转运站、各种工业用房等。
要紧为工业建筑物,其中对结构操纵要求强于建筑装饰等方面。
本章针对上述特点针对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
第一节土方工程一、挖土时放坡未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1.现象机械或人工开挖时挖土边坡放坡未达到设计要求。
2.缘故分析(1)施工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认确实交底,开挖时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设计或措施要求。
(2)施工前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地质资料,对地质情形不熟悉。
(3)现场开挖测量时未做明显的标记。
(4)施工人员及各级治理人员未从思想上重视。
3.防治措施(1)开挖前负责施工的人员要对开挖措施进行认真地查阅,弄清开挖措施中的要求,在施工前对具体的施工人员进行认确实交底。
(2)测量人员在对现场进行开挖放线时应严格按图纸设计及措施要求进行,并在现场做出明显的标记。
(3)开挖过程中各级治理人员也应熟悉措施,看到不符合措施或设计的开挖现象应及时禁止,并能提出正确的要求,使现场按要求进行开挖。
4.治理措施若现场显现未按设计要求或措施进行开挖的现象,要求施工人员对未达到要求部分再行开挖,并使其达到要求,或采取一定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加固。
二、场地积水1.现象在建筑场地完成场地平坦后,场地范畴内局部或大面积积水。
2.缘故分析(1)场地平坦时,专门当挖、填方面积较大或较深时,填土碾压密实度差,或填土的土质不符合要求,如采纳了不宜做填土的污泥、冻土、膨胀土及有机物质含量大于8%的土,以及硫酸盐含量大于5%的土等,都会遇水产生不平均沉陷,低洼处造成积水。
(2)排水措施不当,场地周围未做排水沟,泄水坡度不合理,地势较低的建筑场地周围无截水沟。
(3)在场地平坦过程中测量人员思想不重视,测量时误差较大,或显现测量错误,使场地标高不一,致使场地积水。
3.防治措施(1)进行回填施工前,认真选土,选用合格的土料进行回填。
(2)场地内的填土认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使密实度不低于设计要求,幸免松填。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编制:审核:工程部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印发的质量通病防治规定,针对在屋面、外墙、门窗渗漏和混凝土楼板、外墙裂缝等质量问题,已成为一种质量通病。
为了能预防各类施工质量问题的产生,进行有效的控制,现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方案。
同时也请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各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一、管理措施方面:1、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各项目,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2、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原材料、构配件的实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4、根据编制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5、专业分包单位应也要编制专业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实施。
6、工程完工后,编写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二、各种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一)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切块的出釜停放期宜45d (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 8%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方可将其补砌挤紧,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补砌时, 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后抹灰。
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使用膨胀螺栓,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号)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 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 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 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 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 建设单位3.1.1 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 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 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 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号1 总则1。
1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
3 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
4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 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
2 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2.3 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
4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
4。
1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 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4。
3 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 建设单位3。
1。
1 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
1。
2 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3。
1.3 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1。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施工单位):
由你公司承建的工程以下内容列入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计划,具体项目如下:
1、墙体裂缝防治
2、钢筋混凝土现浇及预制楼板裂缝防治
3、楼地面渗漏防治
4、外墙渗漏防治
5、门窗渗漏防治
6、屋面渗漏防治
防治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是有效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务求实效。
请参照《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的要求,认真编制上述项目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于年月日前报我单位批准。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注:本任务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电力建设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通病防治手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病防止手册主编:孟祥泽孟庆义副主编:王正志中国电力出版社目录第一篇土建工程第一章建筑物第一节土方工程第二节砖砌体第三节地下防水工程第四节模板工程第五节钢筋工程第六节混凝土第七节屋面工程第八节抹灰工程第九节吊顶工程第十节饰面工程第十一节涂料工程第十二节刷浆工程第十三节地面工程第十四节门窗工程第十五节通风白铁施工第十六节卫生洁具第十七节其他第二章构筑物第一节烟囱第二节冷却塔第二篇安装工程第三章锅炉安装工程第一节钢结构工程第二节锅炉本体安装第三节锅炉附机安装第四节电梯安装第五节设备保温与油漆第四章汽轮发电机安装工程第一节汽轮机本体、发电机设备安装第二节汽轮机辅机设备安装第三节起重机安装第五章容器安装工程第一节容器设备第二节容器设备安装第六章管道安装工程第一节管道安装第二节管道附件安装第七章焊接工程第一节焊接外部工程第二节焊接内部缺陷第八章电气安装工程第一节变、配电设备及母线安装第二节电缆线路施工及二次接线第三节电气照明装置安装第四节接地施工第九章热工仪表与自动控制装置安装工程第一节热工仪表与自动控制装置安装第二节管路敷设与防护和接地第十章机组调试与试运第一篇土建工程第一章建筑物电厂中建筑物主要包括汽机房、锅炉房、输煤栈桥、转运站、各种工业用房等。
主要为工业建筑物,其中对结构控制要求强于建筑装饰等方面。
本章针对上述特点针对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通病进行分析。
第一节土方工程一、挖土时放坡未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1.现象机械或人工开挖时挖土边坡放坡未达到设计要求。
2.原因分析(1)施工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开挖时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设计或措施要求。
(2)施工前施工人员未认真查看地质资料,对地质情况不熟悉。
(3)现场开挖测量时未做明显的标记。
(4)施工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未从思想上重视。
3.防治措施(1)开挖前负责施工的人员要对开挖措施进行仔细地查阅,弄清开挖措施中的要求,在施工前对具体的施工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一、电缆沟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1.质量通病1)沉降开裂。
2)压顶裂缝。
3)沟底积水。
4)沟边粉刷有色差,开裂。
5)临时增加电缆,造成沟壁补疤。
6)电缆盖板响动,边角不顺直。
7)电缆盖板裂纹,露浆,表面不平整;盖板镀锌角铁边锈蚀。
2.预防措施1)电缆沟基础必须夯实,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2)压顶严禁采用砖砌粉刷,必须使用配筋混凝丄压项,合理设置沉降伸缩缝(与沟壁、垫层贯通)。
3)用水准仪打好基底标高,严格找平放坡,确保排水通畅:沟底中线留好排水槽,集中在雨水口,再排到主排水管道。
4)粉刷砂浆拌各均匀,配比一致,不要留纵向接合缝,粉刷完毕应定人定时养护。
5)对临时增加电缆,应使用专用钻孔机开洞,确保不损伤电缆沟,工艺美观。
6)电缆沟压顶表面平整度控制在2mm以内,确保防震橡皮条平直,防止盖板走动有响声。
7)盖板实行工厂化定点制作加工,角铁边镀锌后应校正,并严格防腐处理, 确保不露浆,角铁不生锈。
二、道路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1.质量通病1)路面有搅和等遗留物或油漆、沥青二次污染。
2)混凝土分缝不规范或不及时。
3)缝隙填充物不规范、不美观。
4)路边不顺直,缺陵掉角,道路积水。
2.预防措施1)坚持文明施工,禁止在路面和浆,不留任何二次污染物,对路面已造成污染的应立即清理干净。
2)在路面凝固后具备分缝时及时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分缝,保证工艺美观。
3)伸缩缝灌缝采用质量可靠的专用灌胶,灌完后及清理污染实。
4)道路装模时,严格控制标高,确保模具牢靠,按规定时限松模。
三、电力变压器安装工程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1.质量通病1)设备的绝缘部分受潮或被污染。
2)变压器某些连接部位有渗漏油现象。
3)变压器连线松动。
4)电压切换装置不灵活或错位。
5)主变接地不符合设计要求。
6)高压套管末屏接地松动。
2.预防措施1)设备到货后,应当场检查器身,若发现有渗漏油现象,应做好记录并通知厂家立即处理。
2)设备的所有法兰连接处,应用耐油密封垫(圈)密封;密封垫(圈)必须无扭曲、变形、裂纹和毛刺;密封垫(圈)应与法兰面的尺寸相配合。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doc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近年来,我国电力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同时,电力建设房屋工程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质量问题也逐渐浮现。
为了规范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建设,保障安全,保证质量,工程建设方需要制定规定来防治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
本文将着重探讨相关规定的制定以及实施。
一、规定的制定为了防治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需要制定相关规定来引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方。
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规定:1. 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并按照实际需要对技术要求进行适当的提升。
2. 施工监管: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并将监控结果及时反馈给工程建设方,让其能够及时修改和改进施工方案。
3. 建设管理:制定合理的建设管理制度,严格实施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约者严肃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程建设方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
4. 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防止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给周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二、规定的实施1. 行政机构的责任: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机构需要积极履行监测、执法和处罚职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进行监督和处罚。
2. 工程建设方的责任:工程建设方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计划,在施工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性、可行性和合规性严格检查,如划分检验区、设置严格的施工检测机制等。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保持通畅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建设材料的质量:使用优质材料是保证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之一,工程建设方应当严格要求各材料供应商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材料质量检测,确保建设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存储、搬运和使用。
4. 防治通病:对于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比如,在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的强度要求和变形要求等都需要符合国家要求。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中电质监[2004]18号1 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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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1 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是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层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定。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等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2 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内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 4 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电力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一、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中的主厂房、控制楼、高压开关室、办公楼等重要建筑物。
1.3本规定针对当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存在混凝土楼板、墙体和粉刷裂缝,以及楼地面、门窗、屋面渗漏等方面的质量通病,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而制订的。
1.4本规定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主要有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及《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和《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过程中,除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此规定。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本规定的要求。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工作重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2.4.2施工单位提供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措施》;2.4.3监理单位提供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报告》;3各方责任主体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1.2对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审批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备案;3.1.3协调、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惩措施;3.2设计单位3.2.1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3.3施工单位3.3.1认真编写《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交监理审批、业主备案;3.3.2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实验检测工作,坚持见证取样制度;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措施、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3.3.4根据批准的《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交底、样板引路;3.3.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审核,监理审批;3.3.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3.4监理单位3.4.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补充;3.4.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3.4.3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4.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二、技术规定4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设计要求4.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地基应按照变形控制设计,并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的计算;4.1.2房屋工程建筑物的长度大于40m时,宜设置变形缝,当有其他可靠措施时可适当放宽;4.1.3多层及主要建筑物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ф10,箍筋ф6@200;其他层在窗台标高处设置通长现浇混凝土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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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1、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克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规范电力建设(发电、输变电)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守则。
1.2本守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电力建设工程中的主厂房等工业厂房、控制楼、办公楼。
1.3本守则是结合全国大部分地区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状况,针对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混凝土、砌体、粉刷层、楼地面、门窗、屋面防水制作等项目或方面存在的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编制的。
1.4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现行设计、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守则》、《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5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守则。
2、基本规定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建各方面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守则》的规定。
2.2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设计监理单位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3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
2.4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国家和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2.4.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2.4.2施工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2.4.3监理单位《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3.1建设单位3.1.1在开工前下达《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3.1.2备案施工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设计单位3.2.1在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施工单位3.3.1认真编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3.3.2必须做好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在采用新工艺、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
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检测必须坚持见证取样制度。
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3.3.4根据经批准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样板引路。
3.3.5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建设单位备案后实施。
3.3.6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3.4 监理单位3.4.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作为《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补充。
3.4.2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4.3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4、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4.1 设计4.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地基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4.1.2房屋工程建筑物长度大于40m 时,宜设置变形缝,当有其它可靠措施时,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放宽。
4.1.3多层及主要建筑物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①10,箍筋①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 1.3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
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钢筋不宜少于3①&4.1.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轻质隔墙,应增设间距不大于3m 的构造柱;层高超过4m 时,中部增设厚度为120mm 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应采取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4.1.5顶层圈梁高度不宜超过240mm。
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7.5 。
4.1.6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
4.1.7在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应采用钢丝网抹灰或耐碱玻璃网布聚合物砂浆加强带进行处理,加强带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 m。
顶层粉刷砂浆中宜掺入抗裂纤维。
4.1.8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保水性强的砂浆砌筑。
4.1.9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4.1.10住宅、办公楼等外墙宜采用保温砂浆、复合保温材料等外墙保温措施。
4.1.11屋面刚性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30mm 的伸缩缝,伸缩缝用柔性防水材料填充。
4.1.12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其传热阻不得小于 1.26KJ/W. m 2。
4.2 施工4.2.1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山砂和混合粉。
4.2.2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出釜停放期宜为45d (不应小于28d),上墙含水率宜为5%〜8%。
混凝土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龄期不应小于28d,并不得在饱和水状态下施工。
4.2.3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5d 以后,方向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嵌填密实。
4.2.4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
4.2.5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30d 后再抹灰。
4.2.6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4.2.7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借用膨胀螺栓,不得折弯入砖缝。
4.2.8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x15mm 木条预先留缝,粉刷前用1:3 水泥砂浆嵌实。
5、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5.1设计5.1.1电力建设房屋工程的建筑平面宜规则,不免平面形状突变。
当平面有凹口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当加强。
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5.1.2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
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①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
5.1.3在现浇板角急剧变化处、打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6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5.1.4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小于240mmx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
5.1.5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5.1.6 建筑物的长度大于40m 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
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5.2施工5.2.1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
5.2.2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小的外加剂,其减水率不应低于8%。
5.2.3预拌混凝土的含砂率应控制在40%以内,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粉煤灰的掺量不宜大于15%。
5.2.4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塌落度,塌落度值按施工规范采用。
5.2.5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阳台、雨蓬等悬挑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 的钢筋保护层垫块,在浇筑混凝土时保证钢筋不位移。
5.2.6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① 6@150、宽度不小于450mm 的钢筋网带。
严禁水管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
5.2.7现浇板浇筑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在混凝土终凝前进行二次压抹。
5.2.8现浇板浇筑后,应在12h 内进行覆盖和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5.2.9现浇板养护期间,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2MPa 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 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
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5.2.10现浇板的板底宜采用免粉刷措施。
5.2.11模板支撑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保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边支撑立杆预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
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保证按规范要求拆模。
5.2.12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微700〜1000m m。
后浇带的混凝土浇筑应在主体结构浇筑60d 后进行,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
6、楼地面裂缝、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6.1 设计6.1.1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6.1.2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混凝土翻边,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20〜30mm。
6.2施工6.2.1上下水管道套管及预留洞口坐标位置应正确。
套管应高出建筑层50mm;洞口形状微上大下小。
6.2.2管道安装前,欧办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 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6.2.3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掺胶水泥浆作粘结层。
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 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 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
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进行24h 蓄水试验。
6.2.4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阴角处粉成小圆弧。
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625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6.2.6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 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