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国资统评…2009‟38号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关于做好2009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决算备案工作是财务决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2009年度财务决算管理的顺利开展,提高决算工作质量,根据市国资委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备案
(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对决算范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市管企业本部及下属有实质控制权的正常经营的各级子企业应全部纳入年度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分别填报全套财务决算报表;另外,对关停并转等非持续经营企业,虽不纳入财务决算范围,但也应按照决算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各市管企业应当结合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等资料和要求,组织做好所属企业(单位)的清理核实工
作,对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控制能力、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清查,不得存在应纳入未纳入或不应纳入而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对于按规定可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应逐户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各市管企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范围与上年度财务决算范围不一致的,应分级次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并提供相应子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合并范围备案材料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按照树型结构填报《市管企业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附件1)。
二、重大财务事项备案
(一)按照我委《青岛市市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披露工作意见》(青国资统评…2007‟20号)、《青岛市市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青国资委…2006‟47号)、《青岛市市管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试行)》(青国资委…2007‟129号)要求,各市管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对重大投融资、担保、资产处置、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和核销、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重大财务事项报我委备案或核准。
(二)落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青国资委…2008‟134号),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面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应对企业上报的重大财务事项,按照《关于落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青国资委…2009‟63号)相关要求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查意见,随备案或核准申请材料同时上报。
-2-
三、财务决算审计事务所选聘备案
(一)各市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从市国资委公布的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报我委备案。
企业原则上应选聘在我市设立常设工作机构(含分支机构)和具有与承担的审计业务量相匹配的稳定执业人员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各市管企业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所属上市公司选聘的审计事务所),同时应明确承担财务决算审计主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业务量一般应不低于50%(企业户数过半、资产总量过半)。
(二)担任主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连续承担过不少于2年的市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市管企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业务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3家。其中,青岛银行、轮渡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不列入主审户数统计限额。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任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我委组织的财务决算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参与2009年度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四)财务决算审计事务所选聘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约定书及承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审计范围、工作时限等,并填报《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备案表》(附件2-1)和《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明细表》(附件2-2)。
-3-
(五)各市管企业应当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明确审计任务、完成时限及审计费用等有关事项。对因不能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或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出现质量问题,且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另行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由此所生产的费用由被审计企业负担。
各市管企业应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做好各有关事项的备案工作,请于11月23日前将所有应备案事项的备案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委统计评价处,其中,财务决算审计事务所选聘情况的备案材料应于11月10日前报送。
电子邮箱:qdgztp@
联系人:隋锡英、杨志斌
联系电话:83786842 83786825(兼传真)
附件:1.市管企业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
2-1.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备案表
2-2.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明细表
3.市管企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备案表填报说明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财务决算备案通知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2009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6份
-4-
附件1:
市管企业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
(2009年度)
注:1、企业性质:(1)境内非上市企业;(2)境内上市公司;(4)金融企业;(5)事业单位;(6)基建单位(财务);(7)外商投资境内企业;(8)独立核算非法人机构;(9)其他。2、未纳入合并(汇总)范围原因:(1)关停并转;(2)清理整顿;(3)已进入破产程序;(4)拟近期出售;(5)资不抵债且非持续经营;(6)按重要性原则未合并;(7)不具控制;(8)比例合并改权益法核算;(9)其它。
-5-
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备案表
(2009年度)
-6-
市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明细表
(2009年度)
-7-
附件3:
市管企业2009年度财务决算备案表填报说明
一、市管企业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附件1)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总部及所属全部子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应按照集团树型结构逐户填列所属各级全部子企业相关信息。
1.所在省市(国别):按照企业注册地填写,如“青岛市市南区”。境外企业应当填列国家名称。
2.资产总额:按照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月报填写,无财务月报相关数据的,按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填写;拟新成立企业按照预计情况填写。
3.集团合并(汇总)控股比例:指集团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和交叉持股按合并(或汇总)口径计算出的持股比例。
4.企业性质:主要包括(1)境内非金融企业;(2)境外转回境内投资企业;(3)纯境外企业;(4)金融企业;(5)事业单位;(6)基建单位(财务);(7)外商投资境内企业;(8)独立核算非法人机构;(9)其他。
5.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主要包括(1)关停并转;(2)已进入清理整顿;(3)已进入破产程序;(4)拟近期出售;(5)资不抵债且非持续经营;(6)按重要性原则未合并;(7)不具控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