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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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计划范文
一
一、指导思想
以平安建设、构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认真贯彻市局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进
一步完善学校综合治理网络机构,将综合治理工作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
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使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我校将继续努力保持学校稳定,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校园周边
环境整洁安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安全的良好学习环境,为创建“平安
校园”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工作目标:
实现减少、消除、扼制特大、重大责任事故,做到“四个到位,七个无”的工作目标,即:宣传教育到位、硬件设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项制度到位;校园内无刑事案件及
治安案件、无严重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及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
的重大事件、无重大伤亡及伤害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
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及无传染性疾病流行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
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学
校的综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
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师生违法违纪现象。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
展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工作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综治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切实做好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学校安全
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教职工全员参
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真正形成“校长挂帅、部门联动、
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格局。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
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
3、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1加强治安队伍的建设。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领
导小组,并要求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组的成员要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
业务水平。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要在作好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的同时,还要求师生
将贵重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财务室、计算机房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
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3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保卫人员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上路段值班,严防交通事故
发生。
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放火工作
原则,定期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校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5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
靠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学生的侵害,净化校园
环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4、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1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
法的自觉性。切实杜绝教职工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制观念、
道德水准,在社会上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加强校园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加强校园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落实校园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监控措施,抵制各种有害信息侵蚀,筑起一道
防迷信、反动信息的“防火墙”,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优化育人环境。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防范活动。要经常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要经常开展“防火、
防盗、防中毒、”不稳定因素”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门卫、食堂、教学楼、专用室等
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综治意识,充分利用班会、教工大会、国
旗下的讲话等机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遵纪守法
的自觉性,增强他们参与综合治理的意识,使他们学法、懂法和守法;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广大
师生能较好地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
1、情况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报送“维稳综治工作情况统计报表”,每半年向上级
报送维稳综治工作计划、总结,重大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2、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也可根据辖区治安稳定工作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或上级交办的工作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必要措施。会议一般由
维稳综治办主任召集;根据维稳综治办主任的授权,或遇到紧急情况、重大任务,专职副
主任也可召集。参加例会的人员为主任、专兼职副主任、专职工作人员,以及涉事单位领导。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研判维稳和治安形势,落实维稳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3、首问责任制度:凡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时,第一个接触人
员为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所办事项属职责范围
内的,要及时准确予以办理;不合有关规定的,须认真说明,不得借口推诿、拒绝、搪塞
或拖延;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要热情接待并负责引荐给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对疑难、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4、分流督办制度:对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掌握的涉及维稳综
治的矛盾纠纷或突出问题、相关单位申请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受理的来人来访、来电来信申请办事、咨询或投诉,要统一登记,梳理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凡本级职责
范围内能够处理的,及时分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本级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上一级有关
部门。交办转办可采用召开交办会或发交办函、转办函等形式进行。交办转办的事项要明
确办理时限,维稳综治办跟踪问效;各相关部门要在时限内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5、检查考核评比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所签订维稳综治责任书的要求,对辖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维稳综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查工作一般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并兑现奖惩。发现应该否决的
情形,及时登记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向上一级综治委提出处理建议。根据党工委和维稳综
治领导小组的授权,或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派,也可随时对维稳综治专项工作进行督查。
6、信息收集处置制度:制定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
领导、部门职责、力量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重大信息按规定及时上报;复杂涉稳信
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处置措施;重要涉稳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分
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上级报告。
7、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按照“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区,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党委、政
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原则进行。依托维稳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人民法庭及相关部门参加,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对接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健全维稳综治信息员队伍、矛盾纠纷调解员
队伍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惩制度。村居、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
隐患;乡镇街道每半月召开一次协调分析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矛
盾纠纷排查情况、会议纪要等按照现行渠道和相关部门要求定期汇总上报。本级无法调处
或需上一级协调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专题上报移交。排查没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