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政监督卡
法发〔2014〕13号 《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法发〔201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为规范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及其案件承办部门和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
第三条在案件立案、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及程序变更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四条在案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执行立案、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终结执行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五条案件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了解办案进度的,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办案人员应当告知。
第六条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
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第七条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之后,将填有本人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人民法院监察部门。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廉政监督意见进行统一处置和管理。
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通用3篇)
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通用3篇)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篇1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开展的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王家屯区法院认真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持续开展学习《法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十个严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十个不准”》等法规制度,以庭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具体内容,指出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同时在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院内楼梯间屏幕上发布以上法规制度,更加方便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以案为戒,强化警示教育召开民事审判部门党风廉政会议。
对《20__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__年查处十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和《20__年全市法院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进行全文传达,引导干警汲取深刻教训。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海涛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体干警要以案为鉴,注重与律师的正当交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遵纪守法。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要求大家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并针对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用发生在我院的典型案例进行提醒教育,要求干警要遵规守纪,提升办案质效。
召开执行部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议。
针对近期查办的我院干警违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党组书记、院长王文和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刘为民对执行局全体干警分别从廉政方面进行提醒告诫,提出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律师之间不正当交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完成好本职工作。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法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坚强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以及上级法院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为民”的xx法院院训,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抓好法官队伍廉洁自律和廉洁执法教育,立足审判,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201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
成立了以院长王利荣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各主管领导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
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形成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
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从而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体系,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是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方法。
我院把源头上治理腐败放在重要工作位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
我收到法院廉政监督卡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廉政监督卡是什么意思法院的廉政监督卡是代表法院要求你监督法院法院办案时的行为,如果法官有不廉洁的行为你可以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法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等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
法院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
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
扩展资料:廉政监督卡主要监督事项:1.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2.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4.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5.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违规采取民事保全、执行措施;6.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7.违规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8.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或者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9.在办案中依法应予回避而不回避;10.殴打、辱骂案件当事人,或者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羁押的案件当事人;11.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或者无故超审限;12.违规收费,或者以单位名义向案件当事人索要赞助、摊派财物;13.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及时核实查控、执行立案后不依法采取必要的查控措施及其他执行措施、不按法律规定受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申请并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收取执行款物不出具收据、无故拖延执行款划付时间;14.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15.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或者在庭上吸烟、聊天、打瞌睡、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16.无故不履行审判执行信息告知义务;17.法律文书错漏严重;18.其他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
法院廉政监督卡
16、无故不履行审判执行信息告知义务;
17、法律文书错漏严重;
18、其他违法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
监督意见的反馈及查询方式
1、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案件 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后,填写廉政监督意见直接邮寄我院纪检组。 邮编:
2、案件当事人对廉政监督卡的填写、邮寄、处置有疑问时,可
12、违规收费,或者以单位名义向案件当事人索要赞助、摊派财物;
13、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及时核实查控、执行立案后不依法采取的查 控措施及其他执行措施、不按法律规定受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申请并作出相应 的法律文书、收取执行款物不出具收据、无故拖延执行款划付时间;
14、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
15、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或者在庭上吸烟、聊天、打瞌
1、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
2、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4、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
5、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违规采取民事保全、执行措施;
6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为案件当事人请托 说情;
7、违规办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 和和人隐私;
8、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或者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
师;
9、在办案中依法应予回避而不回避;
10、殴打、辱骂案件当事人,或者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羁押的案件当事人;
11、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或者无故超审限;
直接向我院举报受理电话(号码:和举报受理网站(网址:
北京法院发送和管理、处置廉政监督卡的工作办法(试行)-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法院发送和管理、处置廉政监督卡的工作办法(试行)(2014年8月6日京高法发〔2014〕343号)第一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监督卡的发送和管理、处置工作,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根本指导原则,以将当事人监督贯穿诉讼全过程和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条廉政监督卡的发送对象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中的当事人。
对死刑复核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将另行规定。
第四条廉政监督卡按照诉讼程序阶段和当事人人数向当事人发送。
在一个诉讼程序阶段,应向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发送一张廉政监督卡。
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以代表案件当事人接收、填写廉政监督卡。
第五条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应当以简便易行的书面方式载明,并便于进行检查。
第六条对一审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原告,由立案庭在向以上人员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时一并发送廉政监督卡。
对一审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被告及第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由负责案件审理的审判业务庭在向以上人员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时一并发送廉政监督卡。
第七条对二审案件的当事人,由负责二审审理的审判业务庭在第一次同相关当事人工作接触时向其发送廉政监督卡。
第八条对再审案件的当事人,由负责再审案件审理的审判业务庭在第一次同相关当事人工作接触时向其发送廉政监督卡。
第九条对执行程序的申请人,由负责办理案件受理手续的部门在办理案件受理手续时向申请人一并发送廉政监督卡。
对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由执行庭在第一次同以上人员工作接触时向其发送廉政监督卡。
第十条同一法院内不同部门因应由哪个部门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发生争议的,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本办法的精神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备有廉政监督卡。
案件当事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到上述地点要求领取廉政监督卡,相关部门经审查其案件当事人身份属实后向其发送一份廉政监督卡。
宁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公示
宁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公示
序号
风险领域
风险点
风险部门
岗位及责任人
风险类型及等级
表现形式
防范措施
制度
规范
1
综合管理
1人事管理
院党组
党组成员
岗位职责类风险
一级
1、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2、违反组织任用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候选人范围。3、考察不全面,泄露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4、未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干部职工交流轮岗。5、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中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说了算。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不公开透明。
《立案工作若干规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
7
审
判
21开庭
各业务庭
审判长
岗位
职责类风险
三级
1、、庭审时着装不统一或不规范。
2、庭审不严肃,如随意走动、接听电话等。
3、合议庭未在规定的期间评议案件。
4、合议庭未在规定期间制作裁判文书。
1、庭审时应统一着装,规范庭审秩序。2、合议庭在庭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制作裁判文书。3、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庭长依照规定的权限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文书。4、独任审判的,在开庭后5日内制作法律文书。5、对于依照有关规定或本院规定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在合议庭合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承办人填制《报请审委会讨论案件呈报表》,并由庭长或主管院长签字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廉政勤政监督卡
篇一:《安监局勤政廉政监督卡》**市安监局勤政篇二:《廉政监督卡》龙川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篇三:《廉政监督卡》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篇四:《廉政监督卡情况工作总结》临颍县人民法院使用案件廉政监督卡情况汇报材料{廉政勤政监督卡}.为进一步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公平,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搭建和拓宽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渠道,临颍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以来,从立案关口入手做起,要求对案件各方当事人必须送达廉政监督卡,接受当事人廉政监督,同时按照案件回访工作制度,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运用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约谈当事人等多种方式进行。
执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几年来,纪检信访案件逐年下降,当事人监督效果明显,说明廉政监督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现将我院使用案件廉政监督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做法使用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以来,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坚强领导,精心筹划,严格要求。
在使用案件廉政监督卡初期,按照院党组的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密组织。
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临颍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制度》,成立了以纪检组组长为组长的使用廉政监督卡案件回访工作检查小组,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深入主管的业务庭室,指导案件廉政监督卡使用,切实做到每个环节都扎扎实实不走过场。
二是坚持搞好思想发动,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认识。
小小的廉政监督卡,让我们的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认识到,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它是我们法官的郑重承诺, 告知当事人审判的严肃性,接受他们监督的同时向当事人承诺了依法严格审判,不偏不倚,就算托人找关系审判结果也不会发生改变,给当事人吃“定心丸”。
保持法官的中立地位,对加强法官审判作风建设,确保法官廉洁司法公正、文明办案,树立了良好法院司法公信形象。
三是坚持各个环节监督,不留缺口。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廉洁,提高司法公信力,临颍县人民法院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在受理的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和评估、拍卖、司法技术鉴定案件中,向案件诉讼参与人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一案一卡一人一卡,主动接受其对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的监督。
利用信息化防控廉政风险
利用信息化防控廉政风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法院自身工作运行机制的转变,司法腐败行为的复杂性和隐秘性大幅提升,预防司法腐败工作面临着巨大考验。
如何加强法院系统廉政风险的防控,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之内,则成为法院系统预防司法腐败工作的重点和趋势;如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推动党风廉政工作创新的重要实践,是构建反腐倡廉体系的重要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各地法院都在探索加强廉政风险工作建设的途径和切入点,笔者从信息化方面入手探究加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的途径。
□ 孔令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法院自身工作运行机制的转变,司法腐败行为的复杂性和隐秘性大幅提升,预防司法腐败工作面临着巨大考验。
如何加强法院系统廉政风险的防控,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之内,则成为法院系统预防司法腐败工作的重点和趋势;如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推动党风廉政工作创新的重要实践,是构建反腐倡廉体系的重要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各地法院都在探索加强廉政风险工作建设的途径和切入点,笔者从信息化方面入手探究加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的途径。
由于科技化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科学技术在反腐倡廉工作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运用信息技术对法院系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以防控,既可利用法院系统现有的信心技术资源,也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特点和优势实现对法院廉政风险的规制和防控。
利用信息技术对法院干警的进行廉政风险教育廉政风险教育作为防控腐败至关重要的精神层面的措施,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将有更加长足的发展。
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是法院廉政风险的新发展、新趋势。
新型传播媒介具有多样化、简便化特点,为法院系统的廉政风险教育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挑战。
我们必须以创新的态度、把握现代信息传播的特点,创新举措,满足新形势下廉政风险教育建设的需要。
首先,要深刻理解现代信息传递的特点并应用到廉政教育中来。
更加重视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信息传递平台上的的廉政教育,像网络课堂、多媒体教室;更加重视通过案例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的形象的令人印象深刻的教育方式;更加重视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的交流讨论,加深对问题的理解,达成共识。
法院党风廉政总结
法院党风廉政总结法院党风廉政总结我院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省高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市纪委、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探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了明显的转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得到提升。
一、着眼“三性教育”,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思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只有把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本工作任务,从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才能切实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1、把握时机,提高教育的及时性。
注意在一些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特别时机,及时在法官队伍中开展提醒预防教育。
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受贿和参与赌博等现象发生;在干部职务晋升提拔时,党组集体进行谈话,纪检组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走上新岗位的同志打下一个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在有信访问题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和情况反映时,采取个别廉政谈话、提出改正要求等教育方式,促其说明情况,及时纠偏,防微杜渐。
在上级下发新的文件规定时及时组织学习讨论,迅速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教育中我们始终注意突出重点,在对象上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关键岗位的干部为重点,保证他们多学多知,有更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在内容上,除了进行党风廉政基础性教育外,针对法院特点,突出开展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和法官与律师、当事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发生;在方式上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注意反面警示教育,通过经常性的敲警钟、亮红灯,使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促进司法公正。
关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3篇】
关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3篇】【篇1】关于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敬爱的党支部: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专项会议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对最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市中院召开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
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院长主抓专项检查的全程活动。
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作风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切实增强了干警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一)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颁布实施后,为深入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群众监督,鼓励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制定了《执行“五个严禁”实施细则》,并制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
监督卡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院在监督卡上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并保证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范文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范文。
省高院出台“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后,院又将该规定充实到监督卡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法院的监督。
此外,我院在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建立了举报栏,并设置了电子举报信箱,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制作成牌匾、桌牌、胸卡,分别挂置上墙,摆放于办公桌和由干警随身携带,形成了处处有监督,时时受监督的良好监督氛围。
自“五个严禁”规定和“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没有群众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年年度,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在县县委、县纪检委、警教办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至上”的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在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强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年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标杆作用本年度,县人民法院在廉政建设方面花大功夫、下大气力,将廉政建设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摆在平等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首先由院领导模范带头,领导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搞好各项工作。
我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
本年度,院内专题召开了两次领导干部“述廉会”,会上,领导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原因,查问题,深刻剖析自己,为反腐倡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院党组全面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年初即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年初,我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县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用“责任书”的方式确定了全院的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然后,院党组与各庭、室、科、队、人民法庭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
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执行、立案、审监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
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
举报电话:2666200邮编:519000
□1、吃请受礼;
□2、要求报销私人费用;
□3、介绍或指定律师;
□4、在非办公时间地点单独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
□5、泄漏未公开的案件情况;
□6、故意拖延审理、执行时间或其他程序违法行为;
□7、借用当事人交通工具办私事;
□8、不文明执法;
□9、其他。
备注:
说明:此卡由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如栏目内不够填写,可另行附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
案号:(20)珠中法字第号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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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住所地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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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第三人□上诉人□被上诉人□申诉人□被申诉人
□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再审以下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请向我院监察室投诉:
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及其实现途径
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及其实现途径法官与律师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践行者,同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如何构建两者之间良性互动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基础,也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我省法官与律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各地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工作交流机制,法官与律师各司其职,保持良好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基本情况如下:(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和支持律师执业全省法院通过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加强审判公开、规范庭审、开展便民建设等,对律师参加诉讼给予了较好的支持。
1.加强便民利民建设,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一是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
二是简化律师安检程序。
如深圳中院只要律师出示律师证、出庭通知书进行登记即可进入法院,对律师的人身、手提电脑、提包等免于检查。
三是多数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配置复印机等设备,为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卷材料提供方便。
珠海中院等法院还设立专门的法官接待室,用于接待律师和当事人,设立律师休息室和更衣室,注重对律师的职业尊重和人文关怀。
2.加强审判公开,保障律师的知情权。
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推进“阳光审判”。
一是抓好审前程序的公开。
包括做好立案指导工作、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风险、全面完成审前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庭前证据交换。
二是庭审和调解过程公开。
包括开庭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公开、认证公开、落实旁听制度等。
三是逐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
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判后答疑制度。
广州海事法院还在裁判文书公开合议庭的不同意见,大大提高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些法院还建立了互联网案件查询机制、延长审限告知制度等。
3.重视倾听诉求,保障律师的辩护权。
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
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中用于监督和防止腐败行为的一种重要工具。
它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制度,有效防止和打击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威。
廉政监督卡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法院系统的廉政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
廉政监督卡具有多种功能,包括风险防控、信息收集和监督措施。
首先,它可以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法院系统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腐败事件的发生概率。
其次,廉政监督卡可以收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包括法官、法院员工的个人财产状况、收入来源、家庭成员以及与案件相关的人际关系等,从而为监督和调查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线索。
最后,廉政监督卡还可以通过建立监督措施,如廉政教育、内部审查和监察机构等,对法院系统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廉洁和公正的司法环境。
在反腐败工作中,廉政监督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帮助法院系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廉政机制和制度,形成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从而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
其次,廉政监督卡可以对法官、法院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此外,廉政监督卡还可以通过信息收集和分析,为反腐败调查提供有力支持,为揭露和打击腐败行为提供重要的线索和证据。
廉政监督卡的推行对于法院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提高司法公正和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
只有通过全面建立廉政监督卡,才能确保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
其次,廉政监督卡的实施有助于优化法院内部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营造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提高法官和法院员工的廉政意识和工作态度。
最后,廉政监督卡的推行有助于加强法院系统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是一种重要的反腐败工具,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威,提高法院系统的廉政水平和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法院廉政监督卡制度
全文共计3494字城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制度》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在本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
第二条《廉政监督卡》是通过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对案件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中的承办人、承办部门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反法律、违反办案纪律和“五个严禁”规定等问题,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第三条《廉政监督卡》旨在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中,以更有效的方式监督约束办案人员,以更有效的措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促使本法院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严格执法意识、清正廉洁意识、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四条《廉政监督卡》适用范围为在本院立案、审判、执行的所有
1。
海丰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
海丰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
为加强监督,保障法官在办案中严格依法,清正廉洁。
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请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660-,或直接投入海丰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信箱内)。
同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应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法官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廉洁自律、居中裁判。
维护法律尊严。
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徇私枉法。
第二条严禁故意拖廷立案、审判、执行,违法超审限办案;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或损毁证据材料。
第三条严禁泄露审判、执行工作秘密。
第四条严格执行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严禁为被告人、当事人介绍或指定案件委托代理人和私自会见案件委托代理人。
第六条执行工作中,严禁故意明显超标的查封财产。
严禁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严禁执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七条严禁违反鉴定、评估、拍卖操作程序、弄虚作假。
第八条严禁接受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钱财、馈赠、请吃、支付休闲、娱乐等费用或借用或占用当事人财物。
第九条严禁其他影响司法公正、法院荣誉、法官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提出举报应当客观真实。
借举报之名捏造、弯曲事实,诬告、陷害审判人员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报告
【导语】⼯作报告主要是在汇报例⾏⼯作或临时⼯作情况时使⽤,是报告中常见的⼀种。
以下是整理的⼈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作报告,欢迎阅读!1.⼈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作报告 县⼈民法院在学习贯彻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学习认识到位、对照查摆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有⼒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学习认识到位。
该院扎实抓好“三个规定”的深⼊学习,使全体⼲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从内⼼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
⼀是组织领导班⼦专题学习。
6⽉5⽇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年颖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三个规定”。
通过学习,全体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出台“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致表⽰⾃⼰要在⼲警中率先垂范,以⾝作则,带头贯彻执⾏“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是组织全体⼲警集中学习。
6⽉8⽇下午,该院集中全院⼲警学习了“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各分管的部门认真开展讨论与⾃查,每个⼲警写出了学习⼼得体会;三是组织退休⼲部学习。
6⽉9⽇,该院邀请退休⼲部召开座谈会,该院监察室主任与退休⼲部⼀起学习了“三个规定”全⽂,⽼⼲部畅所欲⾔谈“三个规定”的意义,同时进⾏了⾃查,纷纷表⽰将严格执⾏“三个规定”。
对照查摆到位。
全院⼲警结合⾃⾝的⼯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及其关系⼈转递涉案材料等⾏为。
有个别⼲警解剖了⾃⼰曾因碍于亲情、友情,在⾃⼰所办的案件或同事所办的案件中打过擦边球,但今后在办案中⼀定严格要求⾃⼰,⾃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回避。
监督检查到位。
为了加⼤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度,该院从四个⽅⾯强化监督措施。
⼀是公开,全院⼲警及退休⼈员写出了⼀式两份贯彻执⾏“三个规定”书,向院党组作出,⼀份留给本⼈,⼀份交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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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正面)
案件当事人及被监督人基本信息
案号或案由
姓名(单位)电话
案件当事人
地址
被监督人
廉政监督意见
提示:请案件当事人按照本卡背面载明的监督事项范围,实事求是地填写监督意见,并填写明具体事实依据。
案件当事人若只是对审判执行结果不服,请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反映
案件当事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主要监督事项(背面)
1、徇私舞弊、徇情枉法,办理关系案、人情案;
2、索取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以案谋私;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4、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
5、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违规采取民事保全、执行措施;
6、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违规办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和人隐私;
8、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或者违规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
9、在办案中依法应予回避而不回避;
10、殴打、辱骂案件当事人,或者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羁押的案件当事人;
11、作风粗暴,对案件当事人冷硬横推,或者无故超审限;
12、违规收费,或者以单位名义向案件当事人索要赞助、摊派财物;
13、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及时核实查控、执行立案后不依法采取的查控措施及其他执行措施、不按法律规定受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申请并作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收取执行款物不出具收据、无故拖延执行款划付时间;
14、违规保管,使用涉案款物;
15、随意更改开庭时间、开庭不准时、酒后出庭,或者在庭上吸烟、聊天、打瞌睡、接打电话、随意离庭、做与庭审无关的事;
16、无故不履行审判执行信息告知义务;
17、法律文书错漏严重;
18、其他违法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
监督意见的反馈及查询方式
1、案件当事人或者受其委托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后,填写廉政监督意见直接邮寄我院纪检组。
邮编:
2、案件当事人对廉政监督卡的填写、邮寄、处置有疑问时,可直接向我院举报受理电话(号码:和举报受理网站(网址:http//)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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