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质量保证协议
(2016版)
甲乙双方均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以下所有条款,同意签署且依本协议约定履行,无任何意思表示的瑕疵。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
司
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2016 年月日日期:2016年月日
前言
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明确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以及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出现纠纷时的协调解决依据,特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供方年度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产品质量总体要求 (1)
第三章:物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1)
第四章:进货检验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2)
第五章:甲方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3)
第六章:市场质量责任 (3)
第七章:其他质量责任 (3)
第八章:品质违约处理 (6)
第九章:供应商约谈 (12)
第十章:争议解决 (12)
第十一章:合同效力 (12)
第一章总则
1.1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并作为年度合作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甲乙双方郑重承诺:认可本协议中的所有内容并切实予以履行。
第二章产品质量总体要求
2.1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须满足甲方最新颁布的企业技术标准要求,包含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企业抽样标准为依据。
2.2 乙方所供甲方物料的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及不合格(缺陷)分类按甲方企业技术标准执行。
2.3 乙方所供物料在结构、尺寸、外观和其他特殊技术要求方面应符合甲方所提供图纸、菲林、签样、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等要求。
2.4乙方在首次批量供应物料前应向甲方提交乙方实际有能力进行的产品常规检验项目和型式试验项目、主要关键仪器(设备)型号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和测量精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所用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2.5 甲方对乙方产品实现过程有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
2.6 对于涉食、涉水类物料,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并通过相关的质量及安全认证、批文等;乙方所供应的物料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所规定的食品容器/工具等,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物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3.1 乙方在变更加工工艺、关键生产设备或零组件等时,必须事先进行相关试验验证,提供相关试验验证报告,并书面向甲方相应部门进行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及送样和重新确认合格后才能够正式供货。
对于所有零部件材料、结构、生产工艺、模具的更改,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正式下发的图纸等技术文件时才能进行更改;不接受甲方任何部门业务人员的口头、邮件变更通知及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技术文件变更通知,否则视为私自变更,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3.2 当乙方的产品变化会影响产品认证一致性时,须提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继续供货,若因该变化造成甲方产品认证不符合要求
时,将根据情节严重度进行处罚,必要时取消该乙方供应商资格。
3.3 乙方对原材料应定点采购/加工,并进行充分的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建立关键原材料/部件的供应商清单。对于甲方指定乙方需报备二级供应商名录的物料/部件,乙方在对其二级供应商进行变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书面同意(必要时进行重新确认)后方可配套供货。否则作为私自变更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4 若甲方对乙方生产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物料型号、等级、供应商、生产技术工艺、检验测试等方面有明确要求时,乙方须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则按照相应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执行,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5 对于有环保指令要求的产品,乙方必须将批量生产并且满足甲方产品及零部件绿色设计要求的二级供应商清单提供给甲方,并且提供其所供零件成份表或测试报告或保函,不得更改。如确有必要更改,须事先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提供变更后的二级供应商资料及相应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经甲方重新确认后方可配套供货。对于出现私自变更导致的环保类品质不良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责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3.6 甲方的客户检验到由乙方提供的物料不符合环保指令时,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该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相关市场风险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索赔及进一步责任追究。
3.7 对于乙方物料不符合相关环保指定要求导致不良的判定,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甲方认可的第三方理化测试结果)。
3.8 乙方应对甲方的现场评审、突击质量稽查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隐瞒。
3.9 甲方提出派员到乙方处利用乙方的资源检验所供产品时,乙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在乙方处检验合格,并不排除甲方在收货时再次进行进货检验。
3.10 乙方为购销型供应商(产品为非自己生产,而是从其他公司采购的供应商)须提前向甲方申报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文件,否则视为产销型供应商。乙方为产销型供应商的,则其所供物料必须为本厂生产,不得在没有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违规包揽业务,不得私自外发业务(获甲方供应链部门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进货检验过程中的质量责任
4.1乙方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实行退货,对属于不可返工或其它规定项目的不合格物料,甲方有权做现场销毁后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