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 《鸟啼》作者简介 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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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导入:如果说地坛和母亲给予了史铁生精神的支柱,让他有了坚强活下去的勇气,风雨中依然挺立的常春藤叶是苏艾的精神支柱,让她有了活下去的理由,那么,海伦则是在黑暗中唱响了一曲生命之歌,告诫我们世人珍惜所拥有的,善用我们的一切,犹如明天你将失去他们,让我们像明天就要死去那样生活。今天我们要来学习的这篇散文,同样唱响了生命之歌,所不同的是,发生坚强的生命之歌的是那些严冬过后微弱的鸟啼。

首先,让我们走进作者。

劳伦斯出生于矿工的家庭,没有名门望族的声誉,也没有名牌大学的文凭,他所拥有的仅仅是才华。

天才,用这个词来形容劳伦斯是恰当的,当时的英国社会很注重人的出身、教养,社会上还弥漫着从维多利亚时代以来的清教徒风气,生长在这个时代里的劳伦斯是与众不同的,有史以来的劳伦斯评论第一人——福特·马多克斯·休弗就这样评价他:他是个天才,是“浸透情欲的天才”。

英国人理查德·奥尔丁顿的这本《劳伦斯传》从他的《儿子与情人》写起——这是一本

他艰难地读报纸,而他的典型的生活方式是:在滚滚的炊火前,一边烤早餐腊肉,用面包接着腊肉上滴下来的油,断断续续地读着当天的报纸。

母亲莉迪亚则是一位经过良好教育的女子,她读了很多书和诗歌,崇尚思想,喜欢和有教养的男人讨论宗教以及哲学、政治等问题。

盅,喜欢纵欲享乐;母亲却一生戒酒,古板拘谨。

由于关系不和,母亲希望那个在孩子们身上得到爱。变态的母爱为创作《儿子与情人》提供了素材。

D.H.劳伦斯生活在家庭的飘摇之中,他所记得的是家门外的沃克街上白腊树的树枝在大风的呼啸中发出尖叫声,与家里母亲的尖声争吵、父亲的雄壮的男人声音和咒骂声混合在一起。

在这样的家庭中,他身体孱弱,敏感,富观察力,记忆力极佳,同时——为母爱所控制着。《儿子与情人》中有他童年、少年生活的影子,书中的母亲成功地阻碍了儿子与米丽安姑娘的爱情,并为自己“胜利了”而额手称庆。在这里,如果儿子摆脱不了恋母情结,他就无法真正地恋爱。

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则因公然违背了时代风气而遭禁数年,直到不久之前,人们才认识到该书的价值,并把它翻译成多种文字、拍成电影广泛流传。

劳伦斯的书语言优美,气势恢宏,但除了《虹》在末尾勾勒出一幅彩虹似的带着希望的远景以外,其余的书都显得色调暗淡,冷漠,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劳伦斯式的色彩。

劳伦斯,20世纪英国最独特和最有争议的作家。被称为“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

劳伦斯的创作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的影响,他的作品对家庭、婚姻和性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探索。其中对于情爱的深入描写,一度引发极大的轰动与争议,对20世纪的小说写作产生了广泛影响。

在近二十年的创作生涯中,这位不朽的文学大师为世人留下了十多部小说、三本游记、三本短篇小说集、数本诗集、散文集、书信集。小说代表作有《恋爱中的女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虹》、《儿子与情人》等。《虹》与《恋爱中的女人》以非凡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问题,代表了劳伦斯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

劳伦斯生前曾抱怨,三百年内无人能理解他的作品。但从20世纪60年代其作品开禁之后,他立即成为人们最熟悉与喜爱的著名作家之一。

该文写于1919年,那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不到一年,在那场战争里,十几亿人被卷入,几千万人丧失生命。整个欧洲一片废墟,满目疮痍,战争给欧洲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肉体和心灵创伤,战争的阴影在欧洲人民的心中始终挥之不去。面向人类如此惨烈的死亡、欧洲人民对战争的心理阴影,劳伦斯通过描写严冬消逝、春天来临之际鸟儿的啼鸣,表达了作者对生与死的思考和对生命神奇的由衷赞美。鸟儿啭鸣的目的指向是生命的欲望:创造新生而不是沉湎于死亡,鸟啼这一动物的本能行为由此获得了意义上的升华。启示我们学会珍爱生命。

何谓“有效教学”?在我看来,语文教学的有效性首先体现在学生思考的有效性。而思考的有效,又取决于教师所提出的问题的有效。对于课程内容尚未得到系统

开发整理的语文课程教学而言,如何能够从教科书的选文出发,提出值得让学生深入思考的语文问题,是每一位教师都应该认真思考的。就语文问题而言,可以是对文学语感的体悟,可以是对思想主题的探究,也可以是对篇章脉络的归纳,因文而异。按照王荣生教授的说法,一篇课文可以处理成定篇、样本、例文、用件,其理据也同样主要在于选文本身的性质。而选文本身的性质又如何把握呢?我想,或许可以把语文问题张力的最大化作为一个判断的依据。

比如说,我们对《鸟啼》一文的处理。这是一篇相当优美的散文,倘若将其条分缕析地进行篇章脉络的归纳,未尝不可;但由于其文脉自然流动,事实上就很难归纳出一个非常清晰的、令大多数人信服的结论,因此若以剖析篇章脉络为主要问题进行课堂探讨,往往会流于事倍功半。而倘若对此文进行思想主题的探讨,抓住文末的“向死而生”这个切入点,让学生来寻找全文中能够体现“向死而生”的语句、并在理解晦涩语句的时候更加深刻地把握文章主题“向死而生”的内涵,就能够体现一种有张力的语文教学:所谓张力,首先应当体现为构造一种认知上的失衡,而使学生愿意通过自己的思考来寻求问题的答案、重新达到认知上的平衡。

但是问题在于,就本板块的选文编排而言,与其他几篇选文(《我与地坛》、《最后的常春藤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相比,本文的主题“向死而生”并不具有充分的独特性;而另一方面,本文相对于其他选文而言的最大特点——文笔的优美——却很可能会在对文章主题的探讨中退居次要地位。于是衡量再三,我最终选择将对文笔本身的语感体味作为教学的中心问题,并力求使学生在体味的过程中逐渐领悟文章的主题。

当然,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要以怎样的方式体味语感才能达到问题张力的最大化,即充分体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一个可以选择的方式是,通过中文语词的替换和句式的变化来体会散文文笔的魅力。这样的尝试在我以前的课例中也有,但是对于这篇文章而言也许并非适合。因为这是一篇翻译成中文的英语散文,当我们通过译文来探讨文笔好坏的时候,其实已经是和原文隔了一层了。于是我找出了劳伦斯的英文原文,并让学生直接面对原文片段尝试翻译——错误固难避免,即使没有语法错误结结巴巴全部翻译出来,也肯定与原文同样优美的译笔相去甚远:由此就产生了了张力最大化的认知失衡,而当与译笔对比之后,语感的体味就能产生最大的效果。

就这节课而言,虽然在具体的细节上我没有处理好很多关键的接榫之处,在课堂的节奏方面颇嫌拖沓,甚至在对问题的探讨上也不够深入,从而使课堂气氛流于浅显;但是总体而言,这毕竟是我对课堂有效教学的一段思考和尝试,敬请各位有识之士指正。

师:上节课我请同学们做了一个翻译小练习,今天我们就来比较一下同学们的作业和课本上译文,看看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我们经常说,翻译就是二度创作,一篇文章翻译得好或差,在很大程度上与外语水平并没有太大关系,而更关系到译者的语文水平。那么既然面对同样的文本,也许我们的翻译会比译者更好也说不定啊。我们一句句地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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