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内部矛盾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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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内部矛盾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站属各班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家湾天然气液化站内部矛盾纠纷排查,使职工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经站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内部矛盾调解委员会,具体人员组织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站内部矛盾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组,负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李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民事调解委员会职责

1、民事调解组,是由厂领导、综合办公室负责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负责厂内民事调解工作。

2、及时调解员工纠纷,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建设平安液化、和谐液化、文明液化。

3、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4、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5、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6、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7、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

8、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积极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要善于运用正确的方法,严格控制民转刑案件,避免矛盾的转化。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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