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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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平岛深海鱼馆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
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理和控制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做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要做好人员、各类防护物资、检测试剂及设备的应急储备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成立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对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的统一指挥调度。
(三)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确保对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现场调查、取证、监测、救治、控制、报告和处理工
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本店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本店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准备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要求,包括:通讯工具、灭火器等。
四、事故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
(1)如有突发卫生事故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报告;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卫生行政部门;
(4)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
(二)责任报告人:
1、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责任人在发生《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项事故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2、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发现公共场所污染或因公共场所污染导致的病例,以及发生可能造成公共场所污染事故的,应及时向属
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发现公共场所污染事故以及发生可能造成公共场所污染的事故时,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接到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报告后,受理人应及时、详细填写专用记录表格,经核实后10分钟内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四)报告内容
报告的主要内容:公共场所基本信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患者数、污染物物理性状、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如场所管道布置、近期装修维修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