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2020年8月更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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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交底资料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交底资料

费用组成对比:
根据“13版计价规范”和建标〔2013〕44 号文“费用项目组成”,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及造 价组成内容如下表: 建标〔2013〕44号文费用项目 浙江省18版规则费用定额项目 费用构成要素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
费用构成要素
人工费 材料(工程设备)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1 1 ) 倡导分 段结算
积极推行分阶段或按月确定工程造价、按月支付 工程价款的结算模式,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多个期中结算的形象进度节点,工程完工后再汇 总各部分结算文件即为竣工结算文件。
1 2 ) 深化动 态管理
增设了建设工程计价要素动态管理章节,对价格 风险分担、动态调整办法、工期延误处理等方法 作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招标风险警戒值作用和招 标控制价可根据当地建设市场情况作合理浮动, 细化了合同价款调整、结算及支付的规定。
造价形成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 费
造价形成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13版规范对应项目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单价措施项目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 费
总价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规 费
利 润
规 费
利 润
规 费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造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7)取 消 工 程类别
取消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将企业管理费与工程类 别脱钩,淡化费率标准与建设规模、设计标准之 间的关系。
8)完 善 取 费费率
根据计价内容,将其他项目费中施工总承包服务 费(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甲供材料设备保管 费)的费用计算比例上升为费率标准,并增设标 化工地、优质工程预留费等概算其他费用的取费 费率。

浙江2018年度定额说明(土建)

浙江2018年度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T2.1~11--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73.1~4--2008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征求意见稿)

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征求意见稿)2019年10月目录总说明 (1)第一章拆除工程 (1)第二章土方工程 (14)第三章砌筑工程 (20)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2)第五章金属结构工程 (51)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66)第七章门窗工程 (76)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83)第九章保温、隔热工程 (106)第十章装饰工程 (114)第十一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42)第十二章室外工程 (168)第十三章地基及基础加固工程 (174)第十四章砌体加固工程 (196)第十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202)第十六章其他工程 (230)第十七章电气工程 (236)第十八章通风空调工程 (282)第十九章消防工程 (322)第二十章给排水工程 (369)第二十一章措施项目 (427)i总说明一、《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41-2018)、《房屋建筑加固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4)-2018)、《浙江省房屋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加固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资料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资料

总说明《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

一、定额的编制原则及依据(一)编制原则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造价改革的要求。

2.定额水平要体现以社会平均水平为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

3.计价定额要体现简明适用原则,定额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强,有利于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和成本分析、有利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4.定额编制应以充分体现国家相关政策及施工新规范和新标准为原则,贴近工程实际,满足各方需求。

(二)编制依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设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6.《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7.《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8.《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9.《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1.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统一性技术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编制方案、成熟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施工现场测定资料、实验资料和统计资料、建筑工程其他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等。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第三章 桩基工程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本章在10版定额第二章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中的第一节预制桩、第二 节灌注桩的基础上调整而成。根据我省的实际需要增加或删除了若干定额子 目,从原来的十一类桩基项目共110个子目,增加调整到二个定额节十五类桩 基项目,调整了部分定额子目的计量单位。具体变化如下:
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1.本章定额在10版定额第二章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中的第三节地基加固、 围护桩及其他的基础上调整而成。从原来的十二类桩(地)基项目,增加 调整到二个定额节十四类桩(地)基项目,具体变化如下:
(1)强夯地基; (3)旋喷桩; (5)混凝土预制板桩;
3.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对部分子目中的机械作了适当调整。 (1)将10版定额钢板桩采用锤击施工工艺调整为目前普遍应用的履带式挖机加专用
震动锤施工工艺; (2)对10版定额中的单、双、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中增加了导向沟开挖机械消耗量。
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二、章节说明变化情况
1.新增换填加固定额,增补了相关说明。 2.根据重新划分的强夯地基子目,补充了相应说明。 3.填料桩中新增了振冲碎石桩定额的说明内容。 4.修改完善了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地下连续墙等定额的使用说明。 5.补充了水泥土连续墙定额的相关说明。 6.新增了钢支撑、预应力型钢组合支撑定额的相关说明。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交底培训
交底内容
第一部分 定额修订概况 第二部分 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第三部分 定额章节 第四部分 定额附录
第一部分 定额修订概况
一、定额修订特色 二、定额修订水平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计价规则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计价规则

2018版计价
人工费 材料费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利润 规费 2.住房公积金 税金 增值税 企业管理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2.仪器仪表使用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7)检验试验费 8)夜间施工增加费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0)工程定位复测费 11)工会经费 12)职工教育经费 13)财产保险费 14)财务费 15)税费 16)其他
【5】《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7】国家、省及其住建、财政(税收)、人社、环保、物价等有关主管部门颁布或印发的 涉及工程费用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文件; 【8】代表性典型工程及有关测算资料; 【9】“2018版建设工程专业预算定额”及其他有关材料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
费用构成要素
造价组成内容 费用构成要素 造价组成内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企业管理费 利 润 规 费 税 金 分部分项工程 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造价组成内容
分部分项工程 项 目 单价措施项目 总价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
造价费用组成
直接费(直接工 程费、措施费) 间接费(企业管 理费、规费) 利润
机械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检验试验费 2. 施 工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组织措 4)夜间施工增加费 施费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工程排污费 6)二次搬运费 1.规费 2.社会保障费 7)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8)提前竣工增加费 3.住房公积金 4.民工工伤保险费 9)优质工程增加费 10)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5.危险作业意 外伤害保险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2.企业管理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费 1.营业税 7)工会经费 2.城乡维护建设税 8)职工教育经费 3.教育费附加 9)财产保险费 10)财务费 4.水利技术专项基金 11)税金 12)其他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二)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二)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八年七月总说明一、《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九册,具体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审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在住建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同时参考了公路、水利等专业定额和其他省市相关定额,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按定额用工的技术含量综合为一类人工和二类人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其中土石方工程人工为一类人工,其余均为二类人工。

本定额中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七、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2.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4.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表示。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18建筑定额

浙江2021建筑定额总说明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1版)>的通知?(建建发[2021]166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1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GB50854-202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21、?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21、?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21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版)的根底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局部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根底,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平安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五、本定额未包括的工程,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T2.1~11-2021、?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21为根底,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工程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平安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划分:土石方工程按一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按三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二类人工或三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其余工程均按二类人工日工资单价计算。、石方,桩根底,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七、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给价、运杂费、运输损消耗和采购保管费。、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施工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材料损耗率详见附录三。、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本定额第十九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5.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考虑,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7.本定额中使用的混凝土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商品混凝土编制,实际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定额说明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8.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除另有注明外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假设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并扣除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的数量。(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9.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本定额装饰工程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局部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工程,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11.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八、关于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本省工程实际编制的,台班价格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计算。2.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考虑,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考虑了其他直接生产使用的机械幅度差。、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拆费用,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的根底费用,发生时,应根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九、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工程定额执行。十、本定额按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那么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十一、建筑物的地下室、以及外围采光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库房、暗室等,可以其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按每平方米20元(其中二类人工0.05工日)计算洞库照明费。十二、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台班及有关费用,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十三、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底高度。外檐沟檐高算至檐口底高度,内檐沟檐高算至与檐沟相连的屋面板板底高度,平屋面檐高算至屋面板板底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瞭望塔、排烟机房等不计入檐口高度。十四、本定额结合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的推广,根据现行?浙江省工业化建筑评价导那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月发布),新增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三种浙江省主导推广的工业化建筑结构类型的综合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定额,其定义如下: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等。钢结构:包括普通钢结构和轻型钢结构,梁、柱和支撑应采用钢结构,柱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柱。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包括钢框架、钢支撑框架或钢管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剪力墙)组成的框架-核心筒(剪力墙)结构,以及由外围钢框筒或钢管混凝土筒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组成的筒中筒结构,梁、柱和支撑应采用钢构件,柱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柱。十五、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十六、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本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十七、本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十八、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GB/T50353-2021及各章有规定外,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及“小于〞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及“大于〞者,那么不包括××本身。定额说明中未注明(或省略)尺寸单位的宽度、厚度、断面等,均以“mm〞为单位十九、凡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二十、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与回填、根底排水等。二、土壤分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岩石分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坚硬岩、坚硬岩,其具体分类详见“土壤分类表〞和“岩石分类表〞。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除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土壤分类表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标准?GB50021-2001(2021年局部修订版)定义。岩石分类表注:本表依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21进行分类。三、干土、湿土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四、本章定额挖、运土方除淤泥、流砂为湿土外,均按干土编制(含水率<25%)。湿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均应另列工程计算,如采用井点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根底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五、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有垫层的按垫层,无垫层的按根底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六、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上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不再计算平整场地。七、。八、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挖土方,相应子目人工、。九、土石方、淤泥、流砂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章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人工土方:1.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十一、机械土方:1.机械挖土方定额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后遗留厚度在30cm以内的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的工作内容,不再另行计算。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构件等部位的机械开挖时,下翻局部为沟槽、基坑时,执行槽坑规那么计算工程量,套用机械挖槽坑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如下翻局部采用人工开挖时,套用人工挖槽坑相应定额。2.汽车(包括人力车)的负载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工程中,不另行计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3.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在30cm以内时,相应工程人工、。4.挖掘机在有支撑的基坑内挖土,挖图深度6m以内时,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挖图深度6m以上是,套用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如发生土方翻运,另行计算。5.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铺设垫板所增加的材料使用费按每100m3增加14元计算。、二类土定额计算;挖砂石按三类土定额计算;挖极软岩按四类土定额计算;推土机推运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或土方集中堆放发生二次翻挖的,按一、。7.本章中的机械土方作业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定额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内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机械;如含水率超过25%时,挖土定额乘以系数1.15,机械运湿土定额不乘以系数;如含水率在40%以上时,另行处理。十二、石方: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种类别岩石的最厚一层大于设计横断面的75%时,按最厚一层岩石类别计算。2.基坑开挖深度以5m为准,深度超过5m,定额乘以系数1.09,工程量包括5m以内局部。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机械凿眼编制的,如用人工凿眼,费用仍按定额计算。、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计算。5.爆破定额是按火雷管爆破编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药或其他引爆方法费用按实计算。、积水(雨积水除外)计算的,如带水爆破,所需增加的材料费用另行按实计算。7.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平安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以及申请爆破的手续费、平安保证费等,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8.石方爆破,基坑开挖上口面积大于150m²。9.石方爆破现场必须采用集中供风时,所需增加的临时管道材料及机械安拆费用应另行计算,但发生的风量损失不另计算。。。十三、根底排水:、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撤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3.湿土排水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编制,排水期至根底(含地下室周边)回填结束。回填后如遇后浇带施工需要排水,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那么一、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块石码方孔隙率不得大于25%。二、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或架空层结构外围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m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局部的面积合并计算。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2018定额交底资料-房建

二、定额修订水平
3. 定额总体水平变化的幅度
定额水平变化幅度 (%)
人工
定额直接费(%) 10.17
定额消耗量(%) 34.4
材料 机械台班 合计
1.33 2.13
1.04 12.54 14.25 — —
第二部分 总说明及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
一、总说明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
一、总说明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1.删除了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铲运机铲运土方、人工装 土等不常用定额项目;
2.增加了挖掘机挖装一般土方、泥浆罐车装运淤泥流砂、装 载机装运土方等项目;
3.挖掘机挖槽坑土方定额以不同土壤类别分别按照装车和不 装车设置;
4.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子目删除了“原土打夯”的内容;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子目设置及与“10版定额”的主要区别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二、章节说明变化情况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调整了土石方分类。 2.进一步明确了沟槽、基坑及一般土石方定额的使用。 3.补充了在强夯后地基上挖土方的难度系数。 4.机械挖一般土方定额表下增加附注说明。 5.定额综合考虑了挖掘机挖土后厚度在30cm以内的基底清理
度。 6.明确了挖管道沟槽土方沟底宽度按管道宽度计算的规则。 7.完善了“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系数表”。 8.补充了基础土方采取支挡土板施工时,放坡的计算规则。 9.补充了基础槽坑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重复工程量的计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二)术语(主要术语介绍)
1.建筑面积 结构
2.建筑空间
4.围护设施 层
5.主体结构
7.阳台 8.露台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

A3
施工组织措施费
A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A3-11 其中 非市区工程
A3-12
市区工程
A3-2
标化工地增加费
A3-21
非市区工程
其中
A3-22
市区工程
A3-3
提前竣工增加费
A3-31
缩短工期10%以内
A3-32 其中 缩短工期20%以内
A3-33
缩短工期30%以内
A3-4
二次搬运费
A3-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1 房建与装饰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4.1.1、房建与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一般计税)费率(%)
下限
中值
下限
A1
企业管理费
A1-1
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
12.43 16.57
20.71
A1-2 A1-3
单独装饰工程 专业打桩、钢结构、幕墙及其他专业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1.37 10.12
4.根据杭建招﹝2014﹞14号文件:企业管理费投标报价最低不得低于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的20%。
4.1.2、房建与装饰工程利润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A2
利润
A2-1
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
A2-2
单独装饰工程
A2-3
专业打桩、钢结构、幕墙及其他专业工程
A2-4
专业土石方工程
注:利润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1~3条。
注: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费率调整系数同企业管理费;
计算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浙江省工程造价18定额市政编制说明

浙江省工程造价18定额市政编制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计入。
2、提前竣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关配套的雨水、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三、编制依据及口径:
(一)工程量:根据绍兴市柯桥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由核工 业西南勘察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北五支路(兴滨路至滨海大道)新建工 程》,出图日期 2019 年
10 月,施工图进行编制。【项目编号:HS19-0413,第一册(共一册);序号 1 第一篇工程
(二)编 制 说 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项目名称: 北五支路(兴滨路至滨海大道)新建工程。 第 1 页共 1 页 一、工程名称 :北五支路(兴滨路至滨海大道)新建工程。
二、 编制范围及内容:北五支路(兴滨路至滨海大道)新建工程,本工程设计起 点滨海大
道,终于兴滨路,路线设计全长 1.522km。为城市支路。施工图范围内 的道路、桥梁、相
号:浙 0001 市区[2019]-0397。
(二)定额套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施建 设工程施工机械台
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 及仿古建筑工
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
总说明设计 11 页;序号 2 第二篇道路工程设计 88 页(S2-1-~S2-47);序号 3 第三篇桥
梁工程设计 39 页(S3-1~S3-38);序号 4 第四篇管线工程设计 10 页(LD-1~LD-8);序号 5
第四篇交通工程设计 44 页(S4-1~S4-12)】。施工图图审,日期:2019 年 11 月 18 日,编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资料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交底资料

总说明《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

一、定额的编制原则及依据(一)编制原则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程造价改革的要求。

2.定额水平要体现以社会平均水平为原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

3.计价定额要体现简明适用原则,定额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强,有利于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企业内部的经济核算和成本分析、有利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4.定额编制应以充分体现国家相关政策及施工新规范和新标准为原则,贴近工程实际,满足各方需求。

(二)编制依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设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6.《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7.《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8.《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1)-2016);9.《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01(02)-2017);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1.浙江省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统一性技术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编制方案、成熟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施工现场测定资料、实验资料和统计资料、建筑工程其他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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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杭建招﹝2014﹞14号文件:企业管理费投标报价最低不得低于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的20%。
4.1.2、房建与装饰工程利润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A2
利润
A2-1
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
A2-2
单独装饰工程
A2-3
专业打桩、钢结构、幕墙及其他专业工程
A2-4
专业土石方工程
注:利润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1~3条。
注:1.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费率调整系数同企业管理费;
计算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一般计税)费率(%)
下限
中值
上限
7.14 8.57
1.27 1.54
0.01 1.03 1.55 0.40 0.06
7.93 9.52
1.49 1.81
0.52 1.29 1.79 0.50 0.11
其中
A4-23
甲供材料保管费
A4-24
甲供设备保管费
注:1.其他项目费不分计税方法,统一按相应费率执行;
除优质工程增加费外税前 工程造价
专业发包工程金额 甲供材料金额 甲供设备金额
1.50 2.00 3.00 4.00
1.00~2.00 2.00~4.00 0.50~1.00 0.20~0.50
2.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按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测定,适用于获得工程质量综合性奖项工程的计价;获得工程质量单项性专业奖项的工程, 费率标准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商定。
8.72 10.47
1.79 2.17
1.03 1.55 2.03 0.60 0.16
2.专业土石方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费率乘以系数0.35;
3.单独装饰工程与专业打桩、钢结构、幕墙及其他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乘以系数0.6;
4.标化工地增加费费率的下限、中值、上限分别对应设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化工地,县市区级标化工地的费率按费率中值乘以系数0.7;
4.1.4、房建与装饰工程其他项目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A4
其他项目费
A4-1
优质工程增加费
A4-11
县市区级优质工程
A4-12
设区市级优质工程
其中
A4-13
省级优质工程
A4-14
国家级优质工程
A4-2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A4-21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管理、协调)
A4-22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管理、协调、配合)
除进项税额后的价格(费)调整如下: (1)各专业工程定额中以“元”为单位出现的其他材料费、摊销材料费、其他机械费等乘以调整系数1.02。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在扣除机上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后乘以调整系数1.02。 (3)目前尚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按基期价格统一乘以调整系数1.02。
25.78
7.734
A5-2 A5-3
单独装饰工程 专业打桩、钢结构、幕墙及其他专业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27.92 25.08
8.376 7.524
A5-4
专业土石方工程
12.62
3.786
注:1.规费费率使用说明同企业管理费:1~3条。
2.规费投标报价最低不得低于对应专业工程规费费率的30%。根据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费取费标准是投资概算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 据,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当规费相关 政策发生变化时,再另行发文规定。”
4.1 房建与装饰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4.1.1、房建与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一般计税)费率(%)
下限
中值
上限
A1
企业管理费
A1-1
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
12.43 16.57
20.71
A1-2 A1-3
单独装饰工程 专业打桩、钢结构、幕墙及其他专业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11.37 10.12
A3
施工组织措施费
A3-1
安全文明施工费
A3-11 其中 非市区工程
A3-12
市区工程
A3-2
标化工地增加费
A3-21
非市区工程
其中
A3-22
市区工程
A3-3
提前竣工增加费
A3-31
缩短工期10%以内
A3-32 其中 缩短工期20%以内
A3-33
缩短工期30%以内
A3-4
二次搬运费
A3-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的取费基数按其税前金额确定,不包括相应的销项税; 甲供材料保管费和甲供设备保管费的取费基数按其含税金额计算,包括相应的进项税。
4.1.5、房建与装饰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投标下限 费率(%)
A5
规费 (一般计税)
A5-1
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
15.16 13.49
18.95 16.86
A1-4
专业土石方工程
4.15
5.53
6.91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业发包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费率表外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其费率B应根据不同PC率(预制装配率)乘以相应系数调整。 调整系数:(20%≤PC<30%☞B*1.1;PC<40%☞B*1.15;PC<50%☞B*1.2;PC>50%☞B*1.25);
5.房建与装饰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其取费基数额度(合同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大小 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费用。其中,取费基数额度500万元以内的执行标准费率;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费率乘以系数0.9; 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内部分按标准费率乘以系数0.8;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标准费率乘以系数0.7;
计算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一般计税)费率(%)
下限

中值
上限
6.08 5.72 5.72 2.03
8.10 7.62 7.63 2.70
10.12 9.52 9.54 3.37
投标下限 费率(%)
2.486 2.274 2.024 0.830
4.1.3、房建与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4.1.6、房建与装饰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A6
增值税
A6-1
增值税销项税(一般计税)
税前工程造价
注: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各项费用项目均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率(%) 9.00
2.根据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中的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作如下调整: 1)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2)使用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取费基数保持不变(机械费不调整)。按一般计税法要求计算税金时,定额基期有关价格要素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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