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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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精修订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精修订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烟草专卖法》由46个法条组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70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这一条就是对擅自收购烟叶法律责任的完整规定。

2.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烟草专卖法》第30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如对无证运输的人进行处罚时,应同时适用《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款”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如:《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法律翻译中的“条”、“款”、“项”、“目”

法律翻译中的“条”、“款”、“项”、“目”

法律翻译者在翻译立法条文、法学论文、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时,常常会碰到诸如“条”、“款”、“项”、“目”等词的翻译,参阅国内一些法律翻译(英汉、汉英)工具书,我们发现,各工具书对上述四个词的翻译或者没有涉及,或者十分混乱。

这些翻译之中,不乏十分正确的翻译,但是有些翻译则值得商榷。

本文作者旨在探讨这一组词的译法,为法律英语词典编纂及法律条文的翻译提供借鉴。

本文从英译汉、汉译英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

一、英汉法律翻译中的“条”、“款”、“项”、“目”在英汉法律翻译中,上述词条的翻译不可一概而论。

我们知道,一般意义上而言,在英文中能够表达法律中“条款”之类的词汇大概有:article; section; subsection; paragraph; subparagraph; item; clause; rule; regulation; provision,以及stipulation等等。

(1)关于“article”一词的翻译。

将article一词译为“条”,争议不大。

例如,《美利坚(seven 合众国宪法》(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1789)共有“7条”articles)。

再如,世界贸易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文译本也将“article”译为“条”。

根据美国权威的《布莱克法律字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Garner, 1999:106),Article: A separate and distinct part (as a clause or stipulation) of a writing, esp. in a contract, statute, or constitution. (斜体字为作者所加)。

诉讼书中的法律依据如何引用

诉讼书中的法律依据如何引用

诉讼书中的法律依据如何引用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书是当事人向法院表达诉求、陈述事实和理由的重要法律文书。

而其中,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依据,对于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增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说服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在诉讼书中究竟该如何引用法律依据呢?首先,要明确引用法律依据的目的。

引用法律依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具有法律上的支持和依据,从而使法院能够依法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决。

因此,在引用法律依据时,必须紧密围绕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确保所引用的法律条文与案件的关联性和适用性。

其次,要精准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文。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庞大而复杂,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多个层次和领域。

在引用法律依据时,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争议焦点以及诉讼请求,从众多的法律规范中筛选出最直接、最相关的条文。

例如,如果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可能需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规定;如果是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则可能需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赔偿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在选择法律条文时,还需要注意法律的效力层级。

一般来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次是法律,再次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如果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规范。

同时,还要关注法律的时效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修订,一些法律条文可能已经过时或者被废止。

在引用法律依据时,应当确保所引用的条文是现行有效的。

确定了适用的法律条文后,接下来就是正确的引用方式。

在诉讼书中引用法律依据,应当准确无误地写明法律条文的名称、条款号以及具体内容。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引用法律条文时,要注意使用完整的法律条文名称,避免使用简称或者缩写。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教程文件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教程文件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烟草专卖法》由46个法条组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70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这一条就是对擅自收购烟叶法律责任的完整规定。

2.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烟草专卖法》第30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如对无证运输的人进行处罚时,应同时适用《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款”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如:《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有二款。

其中第一款界定了烟草专卖品的范围,第二款进一步界定了烟草制品的范围。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图文运用)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图文运用)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颁布、实施日期】19561222
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另起一段没有序号的是款;另起一段有序号如(一)的是项。

三者的关系是条下辖款,款下辖项。

图类 1
图类 2。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来源:作者:时间:2010/10/08字体:【大】【中】【小】法律规定的结构一般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几个层次,在日常的文书中,我们通常只会用到条、款、项、目几个层次。

条是法律规定中具体条文的基本划分,是构成具体法律规定的基本单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由六十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该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两款,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款前均无数字。

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不能认为其是一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只有(一)到(八)项,其第(一)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十条第(一)项”。

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不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8项。

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四)…(五)…(六)…,该六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情形”的说明。

【法律基础知识】何为法律的编、章、节、条、款、项、目?

【法律基础知识】何为法律的编、章、节、条、款、项、目?

【法律基础知识】何为法律的编、章、节、条、款、项、⽬?按语在查阅各地环境⾏政处罚决定书的过程中发现,还有不少同志在引⽤法律条⽂时,分不清楚条、款、项、⽬之间的区别。

《⽴法法》第六⼗⼀条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

编、章、节、条的序号⽤中⽂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中⽂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的序号⽤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期。

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期。

1(⼀)编编⼀般设置于重⼤的、篇幅长的法律⽂本中,编的名称下⾯可设若⼲章,编的序号⽤中⽂数字。

如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设有编或分上下编。

(⼆)章具有中等篇幅内容的法律,⼀般按章排列构成。

章之上可以有编,也可以不设编,章的下⾯可以设若⼲节,内容少的章也可以不设节。

可以通过章的设置情况,了解到法律的整体结构和主要内容。

章的序号按中⽂数字依⾃然数顺序排列,每⼀章有章名,表达独⽴的法律内容。

(三)节节是设置于章下⾯的,节有节名。

设⼏个节由章的内容长短决定,节的序号⽤中⽂数字表⽰。

节可多可少也可不设,但设节最少不能少于两节。

设节的⽬的是为了在使⽤法律时能清楚、迅速地了解整个法律的框架和结构。

(四)条、款1.条是设在章或节之下,表⽰法律内容最基本的完整单位。

⼀条规定相同的内容,同⼀个内容应当规定在同⼀个条⽂中。

条按照中⽂数字,以⾃然数为顺序表⽰。

⼀部法律的条⽂应当按统⼀的顺序排列,⼀贯到底,内容排列按照逻辑从⼀般到具体。

设条的⽬的是为了准确、迅速、有效把握法律最基本的主旨和内容。

2.款在条之下,表⽰条的内容分不同层次。

⼀个款表⽰⼀个层次的意思,同⼀个意思只规定在⼀款中。

款没有序号,依附条⽽存在,⼀条可以设多款。

款的使⽤率仅次于条,没有款的法律是很少的。

(五)项、⽬1.项设在款之下,表⽰款的内容分为不同层次的意思。

设项时应当注意款的性质和层次,同⼀性质和层次⽤项表⽰,也可以⽤多项表⽰款的⼏层意思。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_清楚_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颁布、实施日期】19561222
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另起一段没有序号的是款;另起一段有序号如(一)的是项。

三者的关系是条下辖款,款下辖项。

如何在起诉状中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如何在起诉状中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如何在起诉状中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在起诉状中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对于诉讼案件的胜诉至关重要。

准确引用法律条款有助于确立案件的法律依据,明确双方争议的关键点,并有助于法官理解案件的本质。

然而,在起诉状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合理、准确的引用。

以下是一些建议,旨在帮助您在起诉状中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1. 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在起诉状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款之前,必须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充分了解。

这涉及到搜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材料,理解案件的背景、争议点以及双方主张的依据。

只有明确了解案件事实,才能准确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

2. 查阅相关法律文件要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需要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件,例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条约等。

这些法律文件是诠释法律条款的权威来源,可以帮助您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确保引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在起诉状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款之前,需要对法律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理解。

这包括理解法律条款的用词和解释,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原则和道义。

通过理解法律条款背后的目的和意图,可以更好地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并在起诉状中进行准确引用。

4. 案例引用在起诉状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款时,可以结合案例进行引用。

通过引用与案件类似的先例案件,可以提供一个具体的、实际的例子,加强对适用法律条款的解释和支持。

5. 语言表述在起诉状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款时,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表述。

引用的法律条款应当按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引用,使用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

避免使用不准确、含糊或模糊的语言,以免给案件的解释和理解造成困难。

综上所述,准确引用法律条款对于起诉状的撰写至关重要。

通过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查阅相关法律文件、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案例引用和语言表述等方式,能够帮助您在起诉状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款,确保案件的法律依据清晰、明确,并增加案件胜诉的机会。

条、款、项、目莫混淆

条、款、项、目莫混淆

法条“款”“项”莫混淆5月4日,《中国税务报》发表业务交流文章《会计与税收差异为“零”,也要进行纳税调整》,文中有这样的文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只有一款,共有六项。

正确的引用应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媒体上类似的差错不少,主要是因为将法律法规条文的“款”、“项”混为一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20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也有类似规定。

法律界为区分“款”、“项”之间的界限,曾概括为八个字:“起段为款,括码为项”。

具体来说,法律法规条文之下分款、项、目。

有的条文只有一款。

如果条文包含数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等均以另起一行来表示。

在款的后面,用(一)、(二)、(三)、(四)等序号的,则为项。

在项的后面,用1、2、3、4等阿拉伯数字为序号的,则为目,用法同上。

法律讲究严谨,引用法律条文也要做到准确无误。

○法律规定的结构一般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几个层次,在日常的文书中,我们通常只会用到条、款、项、目几个层次。

条是法律规定中具体条文的基本划分,是构成具体法律规定的基本单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由六十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该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两款,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法律条款项目的适用

法律条款项目的适用

条款项目适用一条法律条文,其逻辑次序由大到小依次是:条、款、项、目。

具体地,第XX是条,条里的某“意义段”是款,款中()里中文数字是“项”,阿拉伯数字后是“目”。

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食品卫生法》第七条。

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款”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不写作《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

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三条只有(一)(二)等八项,就不要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

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

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

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

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清楚,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有图示,清楚,一看就懂)

如何区分法律中的条、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
【颁布、实施日期】19561222
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
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

另起一段没有序号的是款;另起一段有序号如(一)的是项。

三者的关系是条下辖款,款下辖项。

广东珍珠岩,广东珍珠岩厂 r0f4p4ru51d7。

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

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

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一般来讲,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2.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

二、“款”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2.款的表现形式。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款”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3.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4.款的适用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

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

三、“项”1.项的概念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2.项的表现形式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

“项”前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

3.项的数目的书写项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加括号,不用阿拉伯数字。

4.项的适用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适用到项,是对具体违法行为性质和情节的一种界定。

如果不适用到项,就无法确定是多项违法行为之中的哪一种,有适用法律不准确之嫌。

四、“目”1.目的概念“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

“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

2.目的表现形式目的前面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如:第一条第(一)项第2目。

3.目的适用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目的区分
一、英汉法律翻译中的“条”、“款”、“项”、“目”
在英汉法律翻译中,上述词条的翻译不可一概而论。我们知道,一般意义上而言,在英文中能够 表达法律中“条款”之类的词汇大概有:article; section; subsection; paragraph; subparagraph; item; clause; rule; regulation; provision,以及stipulation等等。
四、“目”
法律翻译通常包括的内容很多,如立法性文件的翻译,合同翻译,诉讼类文书翻译,法庭口译, 法学论文翻译,涉外公证文书翻译,判例翻译等等。
法律翻译者在翻译立法条文、法学论文、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件时,常常会碰到诸如“条”、 “款”、“项”、“目”等词的翻译,参阅国内一些法律翻译(英汉、汉英)工具书,我们发现, 各工具书对上述四个词的翻译或者没有涉及,或者十分混乱。这些翻译之中,不乏十分正确的翻 译,但是有些翻译则值得商榷。本文作者旨在探讨这一组词的译法,为法律英语词典编纂及法律 条文的翻译提供借鉴。本文从英译汉、汉译英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
(2)关于section一词的翻译,分歧比较大,主要有两种声音。第一种观点:“section”应译 为“条”或者“节”,而绝不可以译为“款”。如陈忠诚先生在其力作《汉英-英汉法律用语辩 证词典》中讲“以个人有限的认识而论,在英美有以‘article’称‘条’的,也有以 ‘section’称‘条’的。以‘article’译‘条’为常,以‘section’译‘节’为常。
三、“项”
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如《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 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 产生、组织和职权;(三)......该条中的(一)、(二)、(三)......(十)等就是该条的十个项。 该十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事项”的说明。所以,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 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四) 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项”的适用。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如果不适用到项,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 嫌。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法律规定的结构一般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几个层次,在日常的文书中,我们通常只会用到条、款、项、目几个层次。

条是法律规定中具体条文的基本划分,是构成具体法律规定的基本单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由六十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该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两款,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款前均无数字。

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不能认为其是一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只有(一)到(八)项,其第(一)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十条第(一)项”。

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不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8项。

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四)…(五)…(六)…,该六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情形”的说明。

引用法律条文规范写法实例

引用法律条文规范写法实例

一、多项依据的引用(一)引用的完整性药品监管执法文书应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

引用时应准确完整写明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二)并列引用顺序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

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

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如《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再如《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二、修订条文的引用目前,现行《药品管理法》历经多次修订和修正。

1984年9月20日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一次修订,2013年12月28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正,2019年8月26日第二次修订。

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通过公布,2014年2月12日修订通过,2017年5月4日再次修订。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发布, 根据2019年3月1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

另外,2020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目前尚未公布施行。

在历次修订的法律法规版本,如何引用?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别表述。

监管执法文书引用修订的条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表述:(一)如有关条文在修订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施行后未经修正,或者经过修正,但引用的是现行有效条文,表述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条”。

(二)如有关条文经过修正,引用修正前的条文,表述为“1989年通过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条”。

建议书中的法律引用和注释规范

建议书中的法律引用和注释规范

建议书中的法律引用和注释规范引言:建议书是一种正式的文件形式,用于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给指定的受众,以帮助其做出决策。

当建议书涉及法律问题时,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并提供规范的注释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在建议书中如何正确引用法律,并提供合适的注释规范。

一、引用法律条文在建议书中引用法律条文时,应遵守以下规范:1. 法律来源的注明:在引用法律条文之前,需要注明法律的来源。

例如,可以使用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条规定”或“根据适用的地方法律第X条规定”等表述。

这样能够清晰指出引用的法律条文所属的法律体系。

2. 精确定位:除了注明法律来源外,还需要具体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

一般来说,可以使用类似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X 条第X款第X项规定”或简化形式“根据《合同法》X条X款X项规定”等表述。

精确定位法律条文可以确保引用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在引用具体款项或项时,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 长篇法律条文的处理:在引用较长的法律条文时,可以选择适当的方式,以便于阅读。

可以将较长的法律条文放在缩进的段落中,或者引用法律条文的同时提供简明扼要的概括。

二、注释法律条文在建议书中对已引用的法律条文进行注释时,应考虑以下规范:1. 解释和概述:在引用法律条文后,为确保读者理解,可以提供简明扼要的解释和概述。

注释可以包括对条文的解释、解读以及可能的适用范围和影响等内容。

2. 相关判例或先例:注释中可以引用相关的判例或先例来支持建议。

这对于提供更深入的理解和观点支持是非常有益的。

3. 引用其他法律条文:有时,为了更全面地解释特定法律条文,可以在注释中引用其他相关的法律条文。

这样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多参考资料,并加深对问题的理解。

结束语:在建议书中,准确引用法律条文并提供规范的注释非常重要。

通过遵守引用法律条文和注释的规范,可以为建议书增加权威性和专业性,为读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意见。

合适的引用和注释规范也使得建议书的内容更易读懂和解释解读。

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 -回复

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 -回复

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回复该如何正确引用法条。

引用法条是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能够准确明确地阐述法律条文的内容,确保法律文书的逻辑和权威性。

然而,由于法条有着一定的结构和格式要求,因此在引用时需要特别注意。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并提供一些建议和示例。

首先,在引用法条时,需要明确表述法条的名称和编码。

比如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我们可以这样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1款……”。

在表述中,我们先明确了法条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然后指明了具体的法条编码(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

其次,对于法条的引用,应该采用正确的标点符号。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我们可以这样表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1款规定:……”。

在引用法条时,我们使用了中文书名号来引述作品的名称,然后使用了(括号、括号内逗号、括号内冒号)的标点来引述具体的法条编码。

第三,应该在引用法条时加上适当的引号和上下标。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我们可以这样表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1款的规定,……”。

在引用法条时,我们使用了中文引号将引述的内容括起来,以明确引述的法律条文。

同时,我们使用了上下标来表明这是法律条文的编号。

第四,针对较长的法律条文,可以适当进行省略和注释。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较长句子,我们可以这样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1款(以下简称“罪与刑条款”),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决定,应当根据其罪行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持续性犯罪和累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在引用法条时,我们对较长的句子进行了适当的省略,并在括号内添加了注释以便读者更好理解。

最后,我们还可以通过使用英文翻译和外文源文来引用法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我们可以这样表述:“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232, paragraph 1 of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crime and punishment clause'), the penalty decision for suspects shall be made on the basis of the nature, circumstances, and degree of social harm of their crimes, as well as factors such as persistent and repeated offenses.”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使用了英文翻译来引用法条,并使用外文源文来进一步增强引用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法律条款项目的书写规范

法律条款项目的书写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专门人民法院:目前有些人民法院引用法律、法令等条文时,对于条、款、项、目的顺序尚不明确。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1956年刑提字第2号判决书中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写法,就不够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中并没有并列几款,所以不需要写“第一款”,应写为“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四条第一项”。

现在对引用条文的写法,提出下列意见,希注意:一、引用法律、法令等的条文时,应按条、款、项、目顺序来写,即条下为款,款下为项,项下为目。

二、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十条只有(一)(二)(三)三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项”。

三、过去颁布的规范性的文件中,如对条、款、项、目的使用另有顺序,或另用其他字样标明条款时,可仍照该文件的用法引用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食品卫生法》由57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食品卫生法》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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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 下面,列举几例: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法律规定的结构一般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几个层次,在日常的文书中,我们通常只会用到条、款、项、目几个层次。
条是法律规定中具体条文的基本划分,是构成具体法律规定的基本单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由六十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该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两款,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不能认为其是一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只有(一)到(八)项,其第(一)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十条第(一)项”。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不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8项。 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四)…(五)…(六)…,该六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情形”的说明。“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如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的企业进行处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适用到项,是对被处罚的行为的一种定性。如果不适用到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的行为”就不知是五种行为之中的哪一种行为,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嫌。根据立法技术的不同需要,项可以依附于条,也可以依附于款。即条中可以有项,款中也可以有项,如《征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就有五项。
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十九条第二款) 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例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1.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六条第(四)项第1目)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因该条只有一款,不用表述第几款)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第三十八条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六条第(四)项第2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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