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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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基本规定该分部工程包括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共计十个子分部工程。

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把握和检查以下几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即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不合要求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即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出主要材料的样板或作样板间(件),并经有关各方确认;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0C,当必须在低于50C气温下施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2.地面子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般规定对建筑地面工程质量检验批的划分及验收如下: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是三层按三层算)作为检验批;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工程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配备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核对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 ,确保其具备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 。
检查人员配备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 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确保人员数量和素质满 足施工要求。
确认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对涉及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的人员,核查 其特种作业操作证,确保具备相应资格。
Part
03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
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严格遵守设 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符
合设计要求。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设 计图纸不符的情况,及时要 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
施工质量和进度。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变更要 求,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检查各分项工程质量
对于需要多个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确保问题得到妥 善解决。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记录并上报,为后续的工程评估和验收提供依据 。
Part
04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
组织竣工初验和正式验收
竣工初验
在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并合格后,组织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初 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 整改。
04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确保工程安全。
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0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 》等。
02
遵守装饰装修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公正、客观、廉洁的工作态度,不谋
Part

工程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装修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1 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装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1.3 监理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二、监理工作内容2.1 质量控制2.1.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2.1.3 材料设备管理:审查材料设备质量,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1.5 验收工作: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业主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2 进度控制2.2.1 进度计划审查: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2.2.2 进度监督检查: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2.3 进度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完成。

2.3 安全控制2.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3.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3.3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4 文明施工控制2.4.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4.2 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对施工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三、监理工作程序3.1 监理工作准备3.1.1 熟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关于装修大家都会很头痛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合理规划,这时候就需要去请个装修监理进行合理的装修指导了,那么他们都有哪些实施的细则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希望能帮到你。

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1、对进场的原材料验收检查所进场的各种装修装饰材料品牌、等级、规格型号是否齐全、一致,质量是否合格,查验有关材料、半成品及其配件的合格证或质保书。

查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质量规范。

2、对施工工艺的控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工程内容及工艺做法说明进行施工。

对违反操作程序、、影响工程质量、改变装饰效果或留有质量隐患的问题要求整改。

必要时,对施工工艺做法和技术处理做指导,提出合理的建议,以达到预期的设计效果。

3、对施工工期的控制施工工期直接影响着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利益,监理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按照国家有关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及履行自己的职责,合理控制好工期。

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把好质量关。

4、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是监理的根本任务。

凡是不符合施工质量的应立即向施工者提出,要求予以纠正、整改,维护好客户的利益。

熟悉已完成工程量的情况,特别是对强弱电桥架、空洞、消防管道等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及时发现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地方,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5、协助客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监理作为客户的代表,在工程结束时应协助客户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并在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签署意见。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期间的工程保修工作。

另外监理还需对进场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客户、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装修监理的流程分析一、签订监理合同书:家装监理首先跟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书。

1、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2、明确委托人和监理方的职责和权利;3、明确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4、明确工期要求及工程延期处理办法;二、审核装饰公司:审核装饰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地点、设计师资格证件。

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装修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一)依据标准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二)基本规定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住宅装饰装修应优先采用节能、阻燃、环保型材料及用具。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装饰装修的材料应具有合格证、质保书及有关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

4.装饰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不得改变承重结构。

不得破坏外立面;在施工中严禁:损坏原有绝热设施,损坏受力钢筋、在楼板上超荷集中堆放物品。

5.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并设有漏电保险器;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6.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7.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在运行中的管道及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或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8.对室内环境的污染浓度应进行控制并检测,详见下表。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三)抹灰工程1.基本要求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2.抹灰质量允差及验收方法:3.检查空鼓而不裂的面积应≤200㎝2,用小锤轻敲检查。

4.其它未尽事项参见“一般抹灰工程”监理细则有关条文。

(四)镶贴工程1.基本要求A.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

B.镶贴工程应在隐蔽工程、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2.墙面A.用小锤全数轻敲,空鼓声应小于200㎝2。

B.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C.固定石材的钢丝网应与予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丝网拉结点不得少于4点。

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

D.阴角砖压向应正确;阳角砖宜加工成45。

合角铺贴,不宜看到面砖的侧面。

在高度和宽度方向避免出现一排(或一行)以上的半块面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职责和权限1.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监理程序,能够独立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到场,提前与施工方协调,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3.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进行及时处理,并发出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

5.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6.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查和检测,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7.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8.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验收,及时发出监理报告,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要求施工方整改。

9.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和相关的资料,对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和建议。

10.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二、监理程序和要求1.施工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人员提供相关的质量控制计划、安全措施和进度计划,并在施工前举行施工方案讨论会。

2.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采购清单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的正确和完整。

4.监理人员应当在工程竣工前进行质量验收,对施工方提供的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5.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竣工后的维护期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向业主提供相关维修管理建议。

三、监理报告和评价1.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2.监理报告应当及时向业主提供,并抄送施工方,确保施工方得知监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2.项目立项2.1按照业主需求和设计要求,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分析、施工方案等。

2.2提出监理方案,包括监理任务划分、监理组织结构、监理工作计划等。

3.合同签订3.1根据项目立项报告,制定监理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签订。

3.2确定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

4.监理资格审查4.1对拟定的监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从业资格、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等方面。

4.2监理人员需取得相应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5.施工前期准备5.1制定监理计划,确定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责任。

5.2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认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5.3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和测量,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6.施工过程监理6.1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情况。

6.2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提出审核意见和质量要求。

6.3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

6.4监督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7.施工阶段验收7.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和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7.2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对装饰工程进行验收。

7.3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8.合同结算8.1审核监理费用的结算申请,确保费用计算的合理性。

8.2确认工程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支付合同尾款。

9.保修期管理9.1对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9.2跟踪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情况,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10.档案归档10.1对装饰工程的施工图纸、技术文件、验收报告进行整理和归档。

10.2建立工程档案,并妥善保管。

11.异常处理1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变动,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处理方案。

11.2对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追究责任。

12.其他事项12.1监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12.2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变化,持续提升专业素养。

装饰装修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装饰装修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装饰装修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doc 模板一:装饰装修监理实施细则1. 监理工作的背景与目的1.1 装饰装修监理的必要性1.2 监理工作的目的2. 监理工作的范围与职责2.1 监理工作的范围2.2 监理工作的职责3.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1 审核施工图纸和技术方案3.2 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3.3 协助施工单位确定施工进度计划4.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4.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4.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与施工质量4.3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4.4 引导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流程4.5 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5.1 参与验收方案的制定5.2 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5.3 编制验收报告6. 项目竣工后的保修工作6.1 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协商6.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保修协议进行保修工作6.3 协助处理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7. 文档和文件管理7.1 监理日志的填写与管理7.2 监理档案的整理与归档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方案、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 装饰装修监理:指对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行为。

- 施工图纸:包括建筑设计施工图、装饰设计施工图等。

- 技术方案:指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

- 施工合同:指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 施工进度计划:指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时间计划安排。

- 质量验收:指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 安全验收:指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模板二:装修监理实施细则1. 背景与目的1.1 装修监理的背景1.2 监理工作的目的2. 组织与管理2.1 监理工作组织架构2.2 监理工作人员资质要求2.3 监理工作的管理程序3.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3.1 审核施工图纸和技术方案3.2 参与施工合同的订立3.3 协助编制施工进度计划4.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4.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4.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4.3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4.4 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5.1 协助制定验收方案5.2 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5.3 整理验收资料和编制验收报告6. 保修期的监督工作6.1 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6.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保修协议进行保修工作6.3 处理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和纠纷7. 文件管理7.1 监理日志的填写和管理7.2 监理档案的整理和归档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方案、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等。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7篇)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7篇)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7篇)为了施工的项目管理,为此需要设立员工制度,以此为此工作的流程执行秩序。

那么,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装饰工程监理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装饰工程监理细则(篇1)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之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理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鉴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各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违反进行罚款。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

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

凡每发现一次记过错。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德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向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负责人付责任。

6、工地即使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息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动吸烟,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员驻留工地上。

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必须点清查实。

若收工后发现成品及半成品有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承担。

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鉴写工程移交单,并请客户签署验收单。

装饰工程监理细则(篇2)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即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美观、安全和耐久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规定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三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四条监理人员职责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格,严格按照监理规范执行监理任务。

第三章施工前准备第五条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第六条材料验收对施工所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严格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四章施工过程监理第七条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关键节点检查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关键施工节点进行重点检查,如基层处理、隐蔽工程验收等。

第五章施工质量控制第九条质量标准明确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和成品质量。

第十条质量检测监理人员应组织或参与施工质量的检测工作,如涂层厚度、粘结强度等。

第六章施工验收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分部工程验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各个分部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第十三条完工验收组织完工验收,对整个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章不合格工程处理第十四条不合格工程识别监理人员应能准确识别施工中的不合格工程。

第十五条整改要求对发现的不合格工程,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八章监理记录和报告第十六条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包括检查、检测和验收等。

第十七条监理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施工质量情况和监理工作总结。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细则的修订本实施细则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修订,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装修、装饰标准等级为中级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对本细则包含范围以外的局部项目的高级装修,可在具体工程中再做细则补充。

一、装修、装饰前准备工作1.组织有质监、设计、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方参加的主体结构中间验收。

(主体结构验收通过时,项目法人、监理、应签字盖章,质监站只做分部核定内卡,不在主体结构验收单上签字)。

主体结构中间验收可根据施工需要分多次验收,一般住宅工程可分为两次进行验收;其中主体四层以下验收,质监站也可直接委托项目监理代为验收。

每次主体结构验收前,施工单位公司一级的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检员应先组织自检、整改,评定后才可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检合格后才申报核定。

主体结构验收检查包括:砂浆手感强度、砌体组砌、混凝土观感、施工缝检查、阳台、楼梯栏板锚固筋预埋;墙、柱、梁、板残留异物清理、木砖预埋;水电穿墙埋管至接线或开关、插座;厨、卫地面补洞、排烟囱设置,两强报告检查及质量保证资核查等。

未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不允许主体隐蔽。

2.装修、装饰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应组织各工种各专业的装修细部图的再自审和装修交底,交底时应邀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所有交底均要求以书面和讲课相结合,并会签入内业。

3.推行装修、装饰样板确认制度,要求每一分项在开始时均先小面积样板,供设计、项目法人、监理确认。

在大面积装修、装饰前还应先装修一完整单元供设计、项目法人、监理确认。

样板确认过程设计主要是确认样板做法是否与建筑图相符,项目法人是确认样板所用材料档次及观感是否满意,监理则是确认样板施工质量和操作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样板确认目的是对装修、装饰质量的预控,同时也是装修、装饰验收标准的实物确认依据。

二、装修、装饰阶段施工应遵循的原则1.屋面分部1.1屋面的找平层,防水层的保护层的质量要求见防水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2采用架空隔热板做隔热层时,隔热板应采用指定厂家产品,铺设前应先进行预铺,铺设时应从距女儿墙或楼梯间墙25cm~50cm范围内根据预铺的模数划分进行铺设。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标二、监理权限1.监理人员有权进入工地并进行监理活动;2.监理人员有权检查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3.监理人员有权查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和相关文件;4.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的人员安排和操作行为进行监管。

三、监理职责1.检查工程质量监理人员要进行工程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2.监督施工进度监理人员要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避免延期和拖延工期的情况发生。

3.技术指导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安全管理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5.成本控制监理人员要对工程的成本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款项的使用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

四、监理程序1.准备阶段:-确定监理目标和职责;-与业主和设计方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2.施工前阶段:-检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和工程经验;-对设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中阶段:-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施工方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管。

4.施工后阶段:-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对施工方提交的材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确定工程的最终竣工时间和成本。

五、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在每个阶段都要编写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施工进度的监督和调整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对施工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验收情况;-对工程成本的控制情况等。

六、违约处理如果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施工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行为,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提出违约处理意见,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是指在施工现场,以法定程序控制和实施、专责质量检查和维护、协调各参与单位和个人间的关系、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以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时间和费用等方面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目的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要求的专业化且独立的工作。

工程监理是为客户服务的,应保持其独立性,避免发生利益冲突。

为了更好地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制定本细则。

二、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基本职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施工,并及时发现、处理和协调施工现场中的问题,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费用进行施工,并及时发现、纠正和报告存在的财务问题。

4.监督工程设计及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5.总结、评价工程施工及验收情况,并提供客观准确的工程建议或技术改进建议。

6.组织监理工程文件归档,监护工程保修期的质量情况。

三、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步骤1. 监理前1.客户与监理机构签订监理合同。

2.编制监理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3.确认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协议。

4.定义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5.在监理工作室建立档案,并记录监理过程。

2. 施工前1.审查设计文件,并发现并报告与实际相悖的设计,并建议改正。

2.发布工程实施时间表,认可开工报告。

3.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文件,协调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施工节奏等事宜。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构造、设备等方面的物资进场过程,制定材料、构造、设备验收标准和程序。

3. 施工中1.定期现场监理,提供技术指导。

2.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流程是否合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通过监理检查单记录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反映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情况。

4.对发现的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在现场纠正或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5.及时提交进度和质量报告,并评估施工进度和质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编制日期审批人审批日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主要特点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主要文件(二)主要工程建设标准(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三、监理工作的岗位分工四、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一)监理工作总流程(二)工序监控流程(三)主要监理工作流程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一)主要材料控制要点(Ⅰ)总体控制要点(Ⅱ)材料见证取样控制要点(二)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Ⅰ)总体控制要点(Ⅱ)抹灰工程控制要点(Ⅲ)外墙防水工程控制要点(Ⅳ)门窗工程控制要点(Ⅴ)吊顶工程控制要点(Ⅵ)轻质隔墙工程控制要点(Ⅶ)饰面板工程控制要点(Ⅷ)饰面砖工程控制要点(Ⅸ)涂饰工程控制要点(Ⅹ)裱糊与软包工程控制要点(Ⅺ)细部工程控制要点(三)工程质量验收控制要点(Ⅰ)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划分(Ⅱ)检验批划分(Ⅲ)质量合格判定控制要点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一)审核(二)督促(三)巡查(四)平行检验(五)验收(六)告知(七)通知(八)停工(九)会议(十)报告七、监理工作资料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指导(说明: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用红色字体显示的为提示性内容,用蓝色字体显示的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内容,用绿色字体显示的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内容。

(说明:本监理实施细则中未包括建筑地面工程、幕墙工程的质量监控内容。

)一、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的主要特点各单位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主要特点一览表:(说明:应按照单位工程填写本表格中的建筑面积、层数并简介各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设计要求,当数个单位工程的主要特点一致时可合并填写,填写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本表格内的子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主要特点一览表仅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主要文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1)××××××××。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工作的目标和原则1.1 目标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达到预期目标,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利益。

1.2 原则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全面监理:对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监督和监控,确保每个环节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 专业监理: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具体监理工作。

- 及时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 公正监理:监理人员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监理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

- 合理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应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监理效率和工程质量。

二、监理职责2.1 施工前期监理•审查和评估装修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方案和图纸与设计文件一致。

•协助业主和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并审查合同内容。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进行评估,并参与施工单位的选择。

•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2.2 施工过程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随时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验收文件和相关材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规范标准。

2.3 竣工阶段监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核实工程的完工质量和符合程度。

•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结算,并核对竣工结算金额。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缺陷整改,确保工程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撰写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报告,对工程的实施进行总结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流程3.1 监理方法•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采用现场巡视、抽查、检验和检测等方法进行。

•监理人员应准确记录和保存重要数据、材料和文件,并及时向业主和有关方面通报。

3.2 监理流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流程如下: 1. 施工前期:审查施工方案和图纸,评估施工单位资质和信誉,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o2、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3、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4、施工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方案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5、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6、本分部工程涉及的规范和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JGJ73-91)o2)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83)o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o4)建筑电气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o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o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o7)住宅装饰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o8)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范(JGJ/105-96)。

9)建筑工程饰面砖粘贴检验标准(JGJ/110-97)。

1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103)o12)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o1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o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o(二)抹灰工程1.一般规定:(1)本部分使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墙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记录和文件:a.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b.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a.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b.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a.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IOOO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1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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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上海建腾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目录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2.监理工作依据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6.分部工程质量验收7.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及要求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专业工程概况和特点本分部主要介绍本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所含的子分部工程内容、设计做法和要求等。

2. 监理工作依据2.1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2.2. 业主与承建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及其附件;2.3. 设计施工图及其说明以及施工单位的深化节点图;2.4 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9-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7);3. 监理工作的流程3.1 监理工作总流程3.2 吊顶与隔墙中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 深化设计的控制4.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1.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4.1.3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4.2 装饰材料的控制4.2.1装饰防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汁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4.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4.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4.2.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5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馐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4.2.6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4.2.7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3 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4.3.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_ZZ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4.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4 施工过程控制要点4.4.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4.4.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4.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4.4.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4.4.5 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IT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4.4.6 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4.4.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4.4.8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4.4.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4.10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抹灰层基层处理、吊平顶龙骨安装、隔断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4.4.11 对天然石材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

4.5 质量控制目标值装饰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装饰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装饰效果。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 一般抹灰工程5.1.1 抹灰工程使用的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应进行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5.1.3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5.1.4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5.1.5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5.1.6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5.1.7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理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5.1.8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m,监理应对上述加强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5.1.9 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规定: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5.1.10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5.1.11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谊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5.1.12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5.1.13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

5.1.14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5.2 轻质隔墙工程5.2.1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2.2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5.2.3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它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5.2.4 骨架隔墙工程1)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安装轻质隔墙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3)在轻质隔墙与上下及两边基体的相接处应按龙骨宽度弹线,弹线位置应准确。

4)沿墙弹线位置固定沿顶沿地龙骨,各自交接后的龙骨应保持平直。

固定边框龙骨时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龙骨的端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Im,固定应牢。

5)选用支撑卡系列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上,卡距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为20-25mm。

6)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和施工。

7)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9)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10)选用通贯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轻质隔墙安装一通,3-5m轻质隔墙安装两道,5m以上三道。

11)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横向接缝处如不在沿顶沿地龙骨上,应加横撑龙骨固定板缝,门窗框特殊节点使用附加钢筋。

12)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13)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14)内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15)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5.3 吊顶工程5.3.1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5.3.2 吊顶工程应对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预埋伸或拉结筋、吊杆安装、龙骨安装、填充材料的设置等项目进行隐蔽验收。

5.3.3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5.3.4 采用木龙骨吊顶基体和木饰面板必须作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5.3.5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5.3.6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3.7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mam,否则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当吊杆长度大于1.5m 时,应设置反支撑。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5.3.8 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贴主龙骨安装,当用自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接缝部位安装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

5.3.9 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中心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5.3.10 明龙骨吊顶工程: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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