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考研之逻辑之充足理由律思维方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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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指在同一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要有充足的理由。

换句话说,如果要证明B是真的,必须先证明A是真的,并且证明从A能够逻辑地推出B。

充足理由律要求思维具有论证性,更明白地说,要求讲道理。

充足理由律的具体要求是:(1)对所要论证的观点必须给出理由;(2)给出的理由必须真实;(3)从给出的理由必须能推出所要论证的论点。

否则,就会犯“不讲道理”、“理由虚假”、和“推不出来”的逻辑错误。

逻辑学是这样一门学问:它要求我们讲道理,教我们如何去讲道理,也教我们如何去识别人们(包括我们自己)是如何地不讲道理,并如何去反驳这种不讲道理。

“诉诸强力”谬误:即不讲道理。

指不正面陈述理由去论证某个观点成立或不成立,而是通过威胁、恫吓甚至使用棍棒和武力,去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或放弃他本人的观点。

理由虚假:指用虚假的理由充当证据,却根本起不到证明的作用。

不具前提的推理:指罗列了一些数据、命题,但它们与结论的推出没有关系,结论是不合逻辑地从那些数据、命题推出来的。

逻辑学的作用:(1)对科学发展的作用:基础性学科;工具性学科;(2)对个人的作用:清楚地、有条理地思考、说话、写作,甚至办事;(3)对社会的作用:促使公共交流更加有效;促使社会管理更为有序。

逻辑学是对于理性精神的培养和训练。

逻辑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的根本假定,也是理性地交流和理解能够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而“思维四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是理性思维的定义条件和构成条件:理性思维要保持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充足理由律(思维训练课件)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充足理由律(思维训练课件)

司法工作中如果 不遵守充足理由 律, 就会造成许多 冤、假、错案。四、正确理解充足理由律
同一律


矛盾律

排中律
由 律
如果思想不具备确定性, 那就根本谈不上有论证 性, 也无法讲清命题之间的联系是否是必然的。



必要补充


同一律 矛盾律 排中律
在指出事物是什么后, 自然要进一步说明事物 为什么是这样, 而不是那样, 在保持了思想的确定 性之后, 还要进一步指出命题与命题之间联系的 必然性和论证性。
案例分析2.
证人:虽然是在晚上十一点一刻的时候, 与被告相距二三 十米的距离, 但月光很亮, 因此看清了被告的脸。
上 弦 月
林肯: 我不得不告诉大家, 这个证人是个彻头 彻尾的骗子。
(二)推不出
有时理由是真实的, 但它 同推断没有必然联系, 从理由 推不出命题。
案例
1.她唱歌唱得很好, 她一定受过专业培训。 2.他很有绘画的天分, 今后一定会成为一个画家。
三、充足理由律的作用
充足理由律主要是用来保证思维 的论证性。人们说话、论辩、写文章 只有具有论证性, 才能具有真正的说 服力, 使人心悦诚服。正所谓“ 言之有 理, 持之有据”。
充足理由律在司法工作 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 分析案情还是处理案件、侦 查起诉还是定罪判刑, 都必 须有充分的证据, 没有充分 的证据, 所做出的推断和结 论就不能成立。
1
理由必须真实
2
理由与推断之间必须有 逻辑联系, 从理由能够推 出所要论证的论断。
案例分析 物体加热后体积会膨胀
因为压力不变的话, 物体加热后分子之间的距离会加大 (B1 ) , 而分子之间的距离加大时体积就会膨胀(B2 ) 。

充足理由律介绍

充足理由律介绍

《四重根》的基本主张是,平常的世界是由四类对象构成的,它们都是表象。

第一类由“现实对象”组成,如桌椅木石之类;第二类是些概念以及由这些概念组合而成的判断;第三类是时间和空间;第四类是人类行为。

这四类对象的存在都必定有根据或理由,因此可以说每一个类都受制于充足理由律的一种特别的形式。

充足理由律以其最普泛的形式宣称,凡事物无不具有关于它为什么如其所是而非非其所是的理由或解释。

充足理由律的这四种形式于是变为:(1)一个现实对象中的每一变化有一个原因;(2)每一真实判断的真理基于某种外在于它的东西;(3)一切数学性质基于其他数学性质;(4)每一行为都有一个动机。

说得更简洁一些,在平常的世界上存在着四种必然联系,每一种都构成充足理由律的一个根。

因此,普泛形式的充足理由律拥有四重根。

下面,我们将对这四种必然性一一予以说明:1.因果关系:关于变化的充足理由律叔本华首先把第一类对象描述成一些直觉的、完全的、经验的现实对象。

和概念相比,它们是特殊的。

因果关系的解释原则只适用于这类对象。

《四重根》的大部分篇幅用来讨论因果关系的解释原则。

因果关系原则宣称:在由物质性的东西构成的世界中,每一变化必有一个原因,“每一出现的事态必定继起于前于它的一个变化,或者说是这个变化致使的。

”(《四重根》53节)。

这一原则不准有例外:我们通常称之为某一事件的原因的那个东西,仅仅是这个事件前边的一个特别的变化,但是这一变化本身必定继起于更前的变化。

原因和结果就是以这种方式联系着的:如果第一个发生,那么第二个不可能不发生。

这种关系被视为必然性的一种。

叔本华坚持,一个事件的原因只能是另一个事件:原因不可能是一个物体或者一种事态。

物体和事态是由以因果方式联系起来的序列而带入或者推出存在的,这些事件放在一起就构成了正在进行的自然世界的历史,就是说整个的物理世界。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说明他的想法。

我轮起锤子打一个钉子,把钉子打进了木头。

锤子的运动,即锤子的状态中的一个相关变化,是原因。

逻辑思维规律简编

逻辑思维规律简编

逻辑思维规律简编一、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思想与其自身同一。

亦即一个思想反映了什么就是反映了什么,如果它是真的那么它就是真的。

同一律的公式:A=A(A → A)同一律的要求第一,当公式中的“A”代之以概念时,同一律的要求就是概念必须与其自身同一。

在论证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其内涵、外延必须确定。

在同一思维或论辩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其内涵、外延必须确定。

同一律要求概念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是要求在同一思维或论辩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下使用同一概念,而不能将其理解为是要求概念与它反映的对象同一;概念与其自身是否同一,同概念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对象及其特有的属性,不是一回事。

概念的确定性不等于概念的真实性、科学性,犹如思维的确定性不等于思维的真理性一样,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第二,当公式中的“A”代之以命题时,同一律的要求就是命题必须与其自身同一。

也就是说,在同一思维或论辩过程中,对同一事物情况的断定,前后必须以贯,断定了什么就必须保持断定了什么。

即使对同一事物情况的断定运用了不同的命题形式,但这些命题形式相互之间必须真假等值。

不能把本来不等值的命题混为相同命题,互相替换。

同样,同一律只是要求命题与其自身保持同一,要求对事物情况的断定,前后必须保持一贯。

对此,不能将其理解为是要求命题断定的事物情况必须与客观事物情况保持同一;不能把命题实施方面的真或假,混同于命题与其自身是否保持了同一。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反映了正确思维必须具有的确定性同一律要求的同一,不是漫无边际地要求思想确定不变,而是指在同一思维或同一论辩过程中,在对象、时间、关系相同的情况下,思想(概念、命题)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有没有违反同一律?王某今年已满50岁,不算年轻了,可是,在该厂领导干部中,他是最年轻的。

前者是就王某自身年龄而言,后者是就王某与其它厂级领导干部的年龄比较而言。

我们分析问题,往往断定有些人(或物)具有两种相反的性质,这并不违反同一律。

法律考试逻辑推理题的因果关系把握和逻辑推导技巧

法律考试逻辑推理题的因果关系把握和逻辑推导技巧

法律考试逻辑推理题的因果关系把握和逻辑推导技巧在法律考试中,逻辑推理题是常见的题型之一。

这类题目要求考生根据所给的信息和条件,通过推理和分析,找出因果关系,进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因此,掌握因果关系的把握和逻辑推导技巧对于解答这类题目至关重要。

首先,了解因果关系的定义和特点是解答这类题目的基础。

因果关系是指一个事件或行为导致另一个事件或行为发生的关系。

在逻辑推理题中,常见的因果关系有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

直接因果关系是指一个事件或行为直接导致另一个事件或行为的发生,而间接因果关系则是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或因素导致的结果。

因此,在解答逻辑推理题时,需要分析给定信息中的因果关系,找出其中的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以便准确推导出结论。

其次,掌握逻辑推导的技巧有助于解答因果关系的题目。

逻辑推导是通过一系列的推理和分析,从已知条件中得出结论的过程。

在解答逻辑推理题时,可以运用以下几种常见的逻辑推导技巧:1. 反证法:假设所给的结论不成立,通过推理和分析得出矛盾的结论,从而推导出正确的结论。

例如,某题目中给出了A导致B,如果假设B不成立,则可以推导出与已知条件相矛盾的结论,从而得出B成立的结论。

2. 归纳法:通过观察和总结已有的事实和情况,得出一般性的结论。

例如,某题目中给出了多个具体的因果关系,可以通过归纳总结,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点,从而得出一般性的因果关系。

3. 排除法:通过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唯一的结论。

例如,某题目中给出了多个可能的因果关系,可以通过排除其中不符合逻辑或与已知条件相矛盾的选项,从而得出正确的因果关系。

最后,举一反三是解答逻辑推理题的高级技巧。

通过理解和掌握不同题目中的因果关系和逻辑推导技巧,可以将其运用到其他类似的题目中。

例如,某题目中给出了A导致B,可以将这种因果关系的把握和逻辑推导技巧应用到其他题目中,找出类似的因果关系,并得出正确的结论。

综上所述,掌握因果关系的把握和逻辑推导技巧对于解答法律考试中的逻辑推理题至关重要。

chap104充足理由律解析

chap104充足理由律解析

二、违反充足理由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一)虚假理由
虚假理由是指以虚假的命题或观点作为推理、 论证的根据。在一个推理、论证中,前提或论据 是推出结论或证明论题真实性的根据,如果前提 或论据虚假,结论或论题的真实性就不会得到证 明。
所谓虚假理由就是用作理由的命题是虚假命题。 虚假命题作理由是违反充足理由律的。即使推理 形式有效,从虚假前提(理由)推出的结论(推断)也 不能保证是真的。虚假理由属于思维内容方面的 非形式谬误。
又如,某青年被确定为,一个案件的作案者, 理由是他有作案时间,而且进入过作案现场。如 果单凭这两条理由确定他是罪犯,就违反了充足 理由律,因为理由是不充分的:有作案时间和进 入过现场都只是作案的必要条件,但只凭这两条 理由是不够的,还需其他证据。
这种理由不充足的错误大都是由于违反推理规 则所致。如上例,我们可以分析为下列推理:
例如: ③ 某电脑商店承诺:“所销售电脑在一个 月内包换,一年内免费包修,三年内上门服务免 收服务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除外。”某人 从该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脑,三个月后软驱出现问 题,要求该商店免费修理。他的情况属于“承诺” 的服务项目,因此,这种要求理由真实,并且理 由与要求履行“承诺”的推断之间也具有必然的 联系,因此,这种要求是合理的。
例⑤中的两个理由都是真实的,但是由于推理 形式是一个传递性关系推理,这个关系推理是无 效的,因为“战胜”是非传递性关系,以这两个 理由作前提,推不出必然结论;例⑥中的两个理 由也都是真实的,但是,由于推理形式是个无效 的三段论式,犯了“小项不当周延”的错误,所 以理由与推断之间缺乏必然性的逻辑联系,同样 不能必然地推出真实的论断。
法律逻辑学
周金明 2014.2
zjmjz@
第四节 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形式逻辑中不可或缺的规律之一

充足理由律——形式逻辑中不可或缺的规律之一

充足理由律——形式逻辑中不可或缺的规律之一【摘要】关于充足理由律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

以往的逻辑学学者大多数都承认它的地位,但是,随着近代逻辑学的发展,许多逻辑学者把充足理由律从逻辑的基本规律中独立开来,而作为论证的基本规则。

有的学者甚至否认它是论证的基本规律,更有甚者根本不承认它在逻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从充足理由律的特点;对形式逻辑的作用以及解决充足理由律问题的途径等方面论述说明充足理由律应该在形式逻辑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以进一步加深对充足理由律的认识。

【关键词】充足理由律特点逻辑证明三段论一,充足理由律及其特点在形式逻辑中,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的传统表述是:任何一个思想,如果被认为是真实的,总是要有充足的理由。

在西方,公认为最早明确表述充足理由律的是德国哲学家数学家赖布尼茨。

他说:“任何一件如果是真实的或者是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总是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①。

充足理由律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第一,一切事物都有一个成因,这个成因决定了这个事物为什么存在,为什么是真的,为什么是固定的某种状况。

布莱尼茨说过,如果不具有充足的理由,或者没有确定的理由,就什么也不能达到。

第二,事物的感性存在,直观存在并不重要,只有事物背后的成因才是最为重要的。

根据相关学者对充足理由律的说明理解,充足理由律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是理由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是理由与推断之间联系的必然性。

因此,充足理由律要求人们在客观论证的过程中要做到“理由充足”,因为在客观世界中任何一种现象的出现都是有客观依据的,它是客观事物的特定关系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

违反充足理由律则会导致:a,毫无理由(即武断,无根据的瞎说);b理由虚假;c推不出来。

所以,取消充足理由律是不科学之举。

二,充足理由律的作用充足理由律跟同一律,不矛盾律以及排中律之间是相互联系的。

逻辑推理题常用的解法与解题思路

逻辑推理题常用的解法与解题思路

逻辑推理题常用的解法与解题思路“逻辑思路”,主要是指遵循逻辑的四大基本规律来分析推理的思路。

【同一律思路】同一律的形式是:“甲是甲”,或“如果甲,那么甲”。

它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个思想对象,必须保持前后一致性,亦即保持确定性。

这是逻辑推理的一条重要思维规律。

运用这一规律来解题,我们把它叫同一律思路。

例1."某公安人员需查清甲、乙、丙三人谁先进办公室,三人口供如下:甲:丙第二个进去,乙第三个进去。

乙:甲第三个进去,丙第一个进去。

丙:甲第一个进去,乙第三个进去。

三人口供每人仅对一半,究竟谁第一个进办公室?分析(用同一律思路推理);这一类问题具有非此即彼的特点。

比如甲是否是第一个进办公室只有两种可能:是或非。

我们用1表示“是”,0表示“非”,则可把口供列表处理。

(1)若甲第一,则依据丙的口供见左表,这个表与甲的口供仅对一半相矛盾;(2)若甲非第一,则依据丙的口供,乙第三个进去,进行列表处理如右表,与“三人口供仅对一半”相符。

从而可以判定,丙最先进入办公室。

这个问题也可以不列表而用同一律推理。

甲的话第一句对,第二句错,则丙第二,乙不是第三,又不是第二,自然乙第一,甲第二,这个结论与丙说的话“半对半错”不符。

因此,有甲的第一句错,第二句对。

即乙第三个进去,丙不是第二个,自然是第一个。

这个结论与乙的话“半对半错”相符:甲不是第三,丙是第一。

"并且这个结论与丙的话“半对半错”也相符:甲不是第一,乙是第三。

"在整个思维过程中,我们对三人的话“半对半错”进行了一一验证,直到都符合题目给定的条件为止。

例2."从前一个国家里住着两种居民,一个叫宝宝族,他们永远说真话;另一个叫毛毛族,他们永远说假话。

一个外地人来到这个国家,碰见三位居民,他问第一个人:“请问你是哪个民族的人?”“匹兹乌图。

”那个人回答。

外地人听不懂,就问其他两个人:“他说的是什么意?”第二个人回答:“他说他是宝宝族的。

考研逻辑巧思妙学: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考研逻辑巧思妙学: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考研逻辑巧思妙学: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笑一笑】2012年石油价格不断上涨,央视记者走上了街头,不是为“你幸福吗?”而是采访大家对石油涨价的看法。

一小伙子反问:“可以说脏话吗?”记者说:“不可以。

”“那我无话可说。

”【学一学】其实石油哥的推理过程是:如果不能说脏话,那么我没有什么话说。

这是逻辑中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不能说脏话是无话可说的充分条件。

假言判断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的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条件的复合判断。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是断定前件是后件的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最高条件,有它就有结果,没有它结果会怎样,不知道,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在前件真后件假的情况下才假(前件是指条件,后件是指结果)。

所以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推理规则是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想一想】只要不起雾,飞机就能起飞以下哪项正确的表达了上述断定(1)如果飞机按时起飞,则一定没有起雾(2)如果飞机不按时起飞,则一定起雾(3)除非起雾,否则飞机按时起飞A. 只有(1)B. 只有(2)C. 只有(3)D.只有(2)和(3)E. (1)、(2)和(3)解析:题干中不起雾是起飞的充分条件,不起雾就必然会起飞,但是起雾是否会起飞不知道。

能够起飞也不一定有不起雾这个条件出现。

所以选D。

凯程教育张老师整理了几个节约时间的准则:一是要早做决定,趁早备考;二是要有计划,按计划前进;三是要跟时间赛跑,争分夺秒。

总之,考研是一场“时间战”,谁懂得抓紧时间,利用好时间,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1.制定详细周密的学习计划。

这里所说的计划,不仅仅包括总的复习计划,还应该包括月计划、周计划,甚至是日计划。

努力做到这一点是十分困难的,但却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要把学习计划精确到每一天,这样才能利用好每一天的时间。

当然,总复习计划是从备考的第一天就应该指定的;月计划可以在每一轮复习开始之前,制定未来三个月的学习计划。

以此类推,具体到周计划就是要在每个月的月初安排一月四周的学习进程。

充足理由律思路

充足理由律思路

【充足理由律思路】充足理由律的形式是:“所以有甲,是因为有乙”。

它的意思是说,任何正确的思想,一定有它的充足理由;任何思想,只有当它具有充足的理由时,这种思想才能被认为是正确的。

在数学中,如果由条正确的,A就是B的正确性的充分理由。

因此B的正确性要以A的正确性为基础,而要使A的正确性得到确认,又得为它提出充足的理由,照此类推。

这样,当我们要论证某一思想是正确的时候,常常要引证一系列的理由。

以此连锁引证下去,直到最后的理由——它的正确性已经确定,并且得到普遍承认的。

具体说来有下列三种:(1)明显的事实,它可以为人们所直接感知的;(2)公理;(3)科学的规律。

当然在实际进行论证时,并不是总要引证到最后的理由,数学中已经证明过的定理、定律、公式、法则等,都可以作为论证所根据的理由。

充足理由律是进行推理的基础。

运用充足理由律来思考数学问题,我们把它叫做充足理由律思路。

例1 200米赛跑,张强比李军快0.2秒,王明的成绩是39.4秒,赵刚的成绩比王明慢0.9秒,但比张强快0.1秒,林林比张强慢3秒,请你给这五人排出名次来。

分析(运用充足理由律思路思索):题中有两种概念。

一是成绩好坏,需要进行量的计算;二是快慢关系推理,先用计算量进行比较推理。

抓住“各人跑200米需要的时间”为比较量。

并设字母A、B、C、D、E来分别表示张强、李军、王明、赵刚、林林的时间。

∵王明的成绩是39.4秒,赵刚的成绩比王明慢0.9秒(即C=39.4秒,D=C+0.9)∴D=39.4+0.9=40.3(秒)又∵赵刚比张强快0.1秒(即D+0.1=A)∴A=40.3+0.1=40.4(秒)(传递性)又∵张强比李军快0.2秒(即A=B-0. 2)∴B=A+0.2=40.4+0.2=40.6(秒)又∵林林比张强慢3秒(即A=E-0.3)∴E=A+3=40.4+3=43.4(秒)由43.4>40.6>40.4>40.3>39.4即E>B>A>D>C谁是第一、谁是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整个论辩过程中,诸葛亮语势磅礴,使对方慑服于他的语言威力,只有招架之功,而无反击之力。

充分根据律的四重根pdf

充分根据律的四重根pdf

充分根据律的四重根pdf《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是叔本华的博士论文,主要对充足根据律在四种不同情况下的运用进行了说明,并批评了当代哲学由于误用充足理由率所步入的歧路。

(引入部分)理性的两个先验原则:统一律:把事物综合为类,概念的抽象"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分解律:把同属概念的不同种划分出来"不要减少实体的多样性"认识的原则:充足根据律充分根据律的四重根pdf 1但是,在对充足理由律进行起因的探讨时,要重视分解律在其中的作用。

该原则及其所产生的必然性来源是多元的。

哲学对于体系清晰的要求对于不同来源的原则及必然性,应该加以明晰并分别命名(而冒牌哲学家则妄图用不明晰的概念,掩盖其思维的混乱与思想内容的匮乏,如谢林)。

科学的各种概念都是可以经由充足理由律为根据联系起来的系统。

科学都包含有从原因到结果,从根据到结论的的概念。

柏拉图,普鲁塔克,亚里士多德对充足理由律曾经都有过诉说:"一切生成物必定出于某种原因而产生,因为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没有原因而产生-《蒂迈欧篇》""我们并不研究原因是否存在,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确实自在自为的-《苏阿茨形而上学争论录》"亚里士多德还在其《形而上学》中将原因分为八类。

在《后分析篇》又将其分为四类:物本身的本质,存在物所必定具有的条件,物质运动的第一推动力,物质的目的或目标(也就是经院哲学家常说的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

但是亚里士多德以及之后的经院哲学家们都未能明确区分逻辑律的根据与自然界先验律的因果相区分。

笛卡尔在进行他对于上帝的本体论证明中就属于混用了不同的充足理由律。

当他去追问上帝存在着的原因时,他却直接将这种存在纳入了无限性这个概念的属性中"在一切圆满本质的概念中就包含有它的存在"。

本体论证本来需要的是绝对的原因,结果最后却是由对概念的分析提供"第一因",这种原因仅仅是一种逻辑根据。

二轮复习解题技巧 如何应用充足理由律解历史选择题?

二轮复习解题技巧 如何应用充足理由律解历史选择题?

B.经济快速发展依赖于廉价的劳动力【推不出来】
C.工人生活整体上没有改善【推不出来】
D.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7.据学者研究,唐朝“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的藩镇基本情况如表 2 所示。 表 2 “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唐朝藩镇基本情况表
藩镇类型 数量(个) 官员任免
赋税供纳
兵额与功能
河朔型
7
藩镇自擅
不上供
泾州,败绩。
薛举寇泾州,太宗为西讨元帅,进位雍州牧,七月,太宗有 《新唐书 太宗本纪》
疾,诸将为举所败。
表 2 为不同史籍关于唐武德元年同一事件的历史叙述。据此能够被认定的历史事实是
A.皇帝李世民与薛举战于泾州【推不出来】
B.刘文静是战役中唐军的主帅【推不出来】
C.唐军与薛举在泾州作战失败
D.李世民患病导致了战役失败【推不出来】
历史材料型选择题的特点:
1 利用所学知识、文本阅读能力理解材料(历史学科特点),
一般材料都是假定真实的。
2 理解选项,适当排除明显错误项
3 利用历史知识、充足理由律推断出唯一正确的答案(相对性)
4 史料内容较多
高考例题
1 2019 全国 1 据统计,1954 年 1 月到 4 月,中国科学院图书馆上海分馆俄文书刊借阅总
拥重兵以自立
中原型
8
朝廷任命
少上供
驻重兵放骄藩
边疆型
17
朝廷任命
少上供
驻重兵守边疆
东南型
9
朝廷任命
上供
驻兵少防盗贼
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藩镇
A.控制了朝廷财政收入【推不出来】 B.彼此之间攻伐不已【推不出来】 C.注重维护中央的权威【推不出来】
D.延续了唐朝的统治【个人观点:只能说一定程度上,因为有时一个地方叛乱都可能 导致政权覆灭,如明朝燕王朱棣叛乱】

律师如何训练逻辑思维

律师如何训练逻辑思维

律师如何训练逻辑思维“有逻辑”到底是一项什么样的能力,你可能会回答,层次分明。

乍一看有点道理,细细想来也不尽然。

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有的人讲话喜欢分一二三四。

一上来就这个问题我讲三点,每一点下面再分三点……听上去似乎条框分明。

但若细听所讲内容,你会发现,这一二三四点并非在同一个层面讲东西,它们之间是跳跃的、部分重复的或者互有遗漏的。

你并不知道这几点互相之间是什么联系,为什么是这三点而不是其他三点。

这样的风格,即使会分一二三四,也不是有逻辑的体现,充其量是一场“头脑风暴”,想到哪说到哪罢了。

通过这样的场景,可以看到,表面的层次感不是逻辑的全部,甚至不是主要的。

逻辑的核心,是事物之间的抽象联系。

它倚赖一种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有条理的、而不是混沌一团的思维来使大脑运行。

在具体方法上,需要用到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类型和比较、分析、概括、归纳、演绎等思维方法来驱动逻辑思维运行。

我们所熟知的法律条文,正是立法者对社会百态之现象进行分析归纳和高度概括后,将其凝结为抽象的、一般性的规则,进而无差别的反复适用(当然,这是理想情形,实践中多的是有差别适用,选择性适用)。

比如,现实生活中,诈骗行为手段多样,技艺高超。

伪装中奖的、冒充亲人的、虚构投资项目的、发空气币的……虽然姿势繁多,但在刑法的视野里,这些手段都被抽象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统一概括。

律师的工作任务,正是需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繁复的社会现象重新对应,建立联系,并论证这种联系,这是我们所熟知的法律适用的过程。

于此,可以进一步解释我在前文提到的现象:为什么人们往往认为,律师应该具有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逻辑思维力?这是因为,律师工作的两大“原材料”——事实和法律,需要逻辑这种工具,使其建立联系。

律师不是事实和法律的生产者,但他是联系二者的搬运工(亲切称为法律民工),搬运的工具,就是驾驶“逻辑思维”这辆战车。

逻辑的进阶:如何成为逻辑清晰的律师明确了逻辑的核心,是事物之间的抽象联系。

考研逻辑公式大全

考研逻辑公式大全

考研逻辑公式大全引言概述:考研逻辑是许多考研生必须面对的一门科目,也是考研复习的重点。

在考研逻辑中,掌握一些常用的逻辑公式对于提高解题能力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考研逻辑公式,并详细讲解每个公式的含义和用法,帮助考生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解题技巧。

正文内容:一、命题逻辑公式1.否定、合取和析取的规则否定规则(~P→Q,P→~Q)合取规则(P∧Q→P,P∧Q→Q)析取规则(P→P∨Q,Q→P∨Q)2.充分必要条件充分条件(P→Q)必要条件(P←Q)3.前提、假言和推理前提(P→Q)假言(Q→R)推理(P→R)4.形式逻辑假言推理(P→Q,Q→R,∴P→R)归谬法(P∨~P,∴Q)5.逆否命题逆命题(P→Q,∴~Q→~P)否命题(P→Q,∴~Q→P)二、谓词逻辑公式1.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全称量词(∀xP(x))存在量词(∃xP(x))2.等价和蕴含等价(P↔Q)蕴含(P→Q)3.合取和析取的分配合取分配(P∧Q∨R↔(P∧Q)∨(P∧R))析取分配(P∨Q∧R↔(P∨Q)∧(P∨R))4.归纳与演绎归纳(P(1)∧P(2)∧∧P(n)→P(n+1))演绎(P(n+1)→P(1)∧P(2)∧∧P(n))5.排中律和矛盾律排中律(P∨~P)矛盾律(P∧~P)三、假言逻辑公式1.转化和归纳转化(P∨Q↔~P→Q)归纳(P1∧P2∧∧Pn↔Pn→Pn1→→P2→P1)2.加法和等加律加法(P→P∨Q)等加律(P∧Q→P∧(P∨Q))3.乘法和等乘律乘法(P∧Q→P∧Q∧R)等乘律((P→Q)∧(Q→R)→(P→Q∧R))4.消去律和全称推出消去律(P→Q→~P∨Q)全称推出(∀x(P→Q)→(∀xP→∀xQ))5.远因和作用远因(~R→~P)作用(~R←~P)四、逆否逻辑公式1.逆否律逆否律(P→Q→~Q→~P)2.否定和蕴含的关系否定和蕴含的关系(~(P∨Q)↔~P∧~Q)3.否定和等价的关系否定和等价的关系(~(P↔Q)↔(P∧~Q)∨(Q∧~P))4.否定和全称量词的关系否定和全称量词的关系(~∀xP(x)↔∃x~P(x))5.否定和存在量词的关系否定和存在量词的关系(~∃xP(x)↔∀x~P(x))五、模态逻辑公式1.必然和可能的关系必然和可能的关系(□P→◇P)2.必然和否定的关系必然和否定的关系(□P→~P)3.合取和析取的关系合取和析取的关系(◇P∧◇Q→◇(P∧Q))4.独立和依赖的关系独立和依赖的关系(◇P∧◇Q→◇P∨◇Q)5.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充分必要条件的关系(□(P→Q)→(P→Q))总结:逻辑公式在考研复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考生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解题技巧。

2018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经济类联考逻辑之论证焦点题四大解题思路

2018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经济类联考逻辑之论证焦点题四大解题思路

2018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经济类联考逻辑之论证焦点题四大解题思路为了更全面的帮助2018年的考生们复习联考综合逻辑备考工作,中公考研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考研经济类联考逻辑:论证题四大解析思路,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复习。

详细公式汇总如下:论证评价题可以分为评价论证方法、论证漏洞、论证焦点和论证有效性这四种,其中的论证焦点就是比较难的一类。

论证焦点题一般题干是两个人的争论,要求找出两人争论的焦点。

这样的题有时候会比较复杂,加上选项也比较抽象的话,就不太好选了。

下面给大家提供一个做这类题的大体思路。

一、理清双方的论证结构这类题一般涉及到两个人的对话,所以做题第一步要搞清楚两个人分别论证的是什么,即理清双方的论证结构。

二、找共识两个人在争论,也是有共识的,共识就是他们讨论的话题。

找到共识有助于排除掉话题之外的选项。

三、判断二者是观点之争还是理由之争观点之争是指两人观点不一致,例如保护自然与不保护自然;理由之争是指两人观点大体一致,但所给的理由却是不一样的,例如保护自然是因为它们对人类有用和保护自然是因为它们应当生存。

四、比对选项与题干这类题的选项大都比较抽象,需要通过比对,一一进行判断,把选项代入题干,读懂选项的意思。

【例】张先生:“由于许多对农业和医学有用的化学制品都取自稀有的濒临灭绝的植物,因此,很可能许多已经绝种了的植物本来可以提供给我们有益于人类的物质。

所以,如果我们想要确保在将来也能使用从植物中提炼的化学制品,就必须更加努力地去保护自然资源。

”李先生:“但是,有生命的东西并非我们的“资源”,你所说的是一种出于自私的保护措施。

我们应尽力保护活的物种,因为它们应当生存,而不是因为它们对我们有用。

”下列哪项指明了张先生和李先生的分歧点?A.通过开发人以外的物种以使人类获益,这是否为保存自然物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理由。

B.保护植物物种所需费用是否超过了人工合成的化学制品的成本,这些化学制品原本可以从那些物种中提取。

大学考研的逻辑思维题解题方法

大学考研的逻辑思维题解题方法

大学考研的逻辑思维题解题方法逻辑思维是大学考研中的一大难题,许多考生在解答逻辑思维题时感到困惑。

然而,只要我们掌握一些解题方法和技巧,逻辑思维题就不再是难题了。

本文将介绍一些有效的解题方法,帮助考生在大学考研中应对逻辑思维题。

1. 理清题意在解答逻辑思维题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题目,理解题目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如果对题目理解不清,容易导致解题错误。

因此,我们应该反复阅读题目,梳理出题目的关键信息,并确保自己准确理解题意。

2. 制定解题计划解题之前,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解题计划。

解题计划应该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确定解题顺序:选择解答逻辑思维题的顺序,可以先解答自己较为熟悉的题目,再解答困难的题目。

- 分析解题条件:仔细分析题目中的条件和要求,明确每个条件和要求的含义和作用。

- 设立解题目标:根据题目要求,设立一个明确的解题目标,使解题思路更加清晰。

- 制定解题策略:根据题目的要求和限制条件,制定合适的解题策略,找到解题的关键点和思路。

3. 引导思考在解答逻辑思维题时,我们需要引导思考。

首先,我们应该把握题目的脉络,确定题目的主线思路。

然后,根据主线思路,逐步推导出题目要求的答案。

在推导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一些常见的逻辑思维工具,如归纳法、推理法、假设法等。

通过引导思考,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和深入地理解题目,并找到解题的突破口和关键思路。

4. 多做练习解题是一个技巧活,需要不断的练习来提高解题能力。

我们可以选择一些逻辑思维题的习题集或模拟试卷,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

在练习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解题的速度和准确性,不断分析解题的误区和问题,并总结出解题的经验和规律。

通过多做练习,我们可以提高解题的技巧和水平,为大学考研中的逻辑思维题做好充分准备。

结语大学考研的逻辑思维题解题方法不外乎理清题意、制定解题计划、引导思考和多做练习。

只有掌握了这些解题方法和技巧,我们才能在考试中应对逻辑思维题。

希望本文能对考生们有所帮助,祝愿大家在考研中取得好成绩!。

逻辑学之充足理由律

逻辑学之充足理由律

逻辑学之充⾜理由律充⾜理由律充⾜理由律的内容是:在同⼀思维和论证过程中,⼀个思想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理由的。

这⾥所说的思想通常是指其真实性需要确定的判断,因此充⾜理由律可以表述为:p真,因为q真,并且由q能推出p。

也可以⽤符号公式表⽰为:[q∧(q→p)]→p在上述表达式中,“p”代表其真实性需要加以确定的判断,我们称它为推断。

“q”代表⽤来确定“p”真的判断(也可以是⼀组判断),我们称之为理由。

因此“[q∧(q→p)]→p”的意思是说:⼀个判断“p”所以被确定为真,是因为“q”真,并且由“q”真可以推出“p”真。

在这⾥“q”就是“p”的充⾜理由。

充⾜理由律的逻辑要求主要有两条:第⼀、理由必须真实;第⼆、理由与推断之间要有逻辑联系。

但必须指出,充⾜理由律本⾝并不能为⼈们提供真实理由。

因为在⼀个论证中,理由究竟是真是假,这不能由充⾜理由律来确定。

这样的问题只能由实践和各门具体科学来解决。

违反充⾜理由律的要求,就会犯“理由虚假”或“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1、理由虚假以主观臆造的理由为依据进⾏论证,就要犯“理由虚假”的逻辑错误。

2、推不出有时,理由孤⽴地来看是真实的,但它同推断没有必然联系,从理由推不出推断。

充⾜理由律的作⽤充⾜理由律主要是⽤来保证思维的论证性。

说话、写⽂章或著书⽴说只有具有论证性,才能具有真正的说服⼒。

对科学理论来说,论证性是说服⼒的基础。

尽管科学理论可能⼀时不被某些⼈接受,但终究会被⼤多数⼈所承认。

充⾜理由律主要是有关论证的逻辑规律,但由于论证是复杂的思维过程,包括运⽤概念、判断和推理,如果违反充⾜理由律,也会影响到判断和推理的正确运⽤。

因此,它同所有的逻辑形式,包括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都有关系,即使不是直接有关关,也是间接有关。

因⽽,可以说,充⾜理由律具有普遍意义,对于任何⼀种逻辑形式都起作⽤。

充⾜理由律和前三条规律(同⼀律、⽭盾律、排中律)是有密切联系的。

前三条规律是它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考研逻辑学解题思路与技巧

考研逻辑学解题思路与技巧

考研逻辑学解题思路与技巧考研逻辑学解题思路与技巧引言考研逻辑学作为考研的一门科目,对于考研生来说是相对较难的一门科目。

解题的思路和技巧对于考研生来说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解题思路和技巧,帮助考生在考研逻辑学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1. 把握题意在解答逻辑学题目之前,首先要仔细阅读题目。

理解题目的要求、条件和限制是解题的第一步。

根据题目给出的信息,分析问题的关键点和主要矛盾,有助于快速找到解题的线索。

2. 划分论点在考研逻辑学的解题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论证、推理和辩论等逻辑思维的过程。

划分论点是解题的关键一步。

通过把握论点的结构和关系,可以更好地理解问题,推导出正确的答案。

•将论点分解成前提和结论,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

•辨别主张和前提。

澄清哪些是对问题表达意见的陈述,哪些是支持论证的事实或假设。

•考虑论证的合理性。

判断论证是否缺乏关键的前提,是否存在伦理或方法上的问题。

3. 识别逻辑关系词逻辑关系词是逻辑推理中的关键词汇,对于理解和分析题目起到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逻辑关系词:•若果:表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

•而丰化:表示两个条件互相补充,同时存在。

•或者:表示两种情况或选择中的一种。

•无论:表示不论何种情况发生,都会有相同的结果。

通过识别逻辑关系词,可以更好地理解题目中的逻辑关系,有助于进行推理和判断。

4. 掌握常见的逻辑规律逻辑学中有一些常见的逻辑规律,掌握这些规律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解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逻辑规律:•分类:将对象或概念按照某种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比较:通过对比对象或概念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得出结论。

•演绎推理:根据已知的前提,推导出结论。

•归纳推理:基于具体的事实或案例,推导出普遍的结论。

运用这些逻辑规律可以更好地分析和解答逻辑学题目。

5. 多做练习在解答考研逻辑学题目过程中,多做练习是提高解题能力的关键。

通过多做题目,可以熟悉各类题型的解题思路和技巧,提高解题的速度和准确性。

思维训练2:牢记三段论推理的五大原则,让思维更严谨!

思维训练2:牢记三段论推理的五大原则,让思维更严谨!

思维训练2:牢记三段论推理的五大原则,让思维更严谨!昨天我们聊了一下逻辑推理的四大原则,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所以稍微修改了一下用词,其实那四大原则归就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我们在今后的讨论中就直接用这些名词了。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逻辑推理的内容。

1 关于“逻辑思维”的一些内容1.1 逻辑思维有什么用?在我们进行思考时,需要接触概念来认识事物,并在此基础上,对事物做出某种具有判断性的结论,并通过推理来论证这种结论。

逻辑思维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提高对概念的正确运用,做出准确判断,并且进行有效推理论证,从而让认知过程更加清晰。

逻辑思维帮助我们认知世界1.2 逻辑思维需要用客观事实来检验我们还需要认清的一点是:“符合逻辑的事情不一定都是真理,但是真理一定符合逻辑”。

这是因为客观规律是不会错的,但是我们对客观规律的认知可能出现误差。

也就是说我们是自己的经验和认知水平基础上,主观地进行“一厢情愿式”的逻辑推理,有可能并没有真正触及隐藏在客观规律中的真正逻辑。

例如:有人说男人都花心,因为你是男人,所以你肯定花心。

但是事实上,还是有很多好男人不花心的。

结论不能违背客观规律所以,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无论论证过程多么严密,也无论得出的结论是多么的让人难以反驳,只要违背了客观事实,就是错误的。

简单的说,在使用逻辑思维的时候,也要讲道理!1.3 逻辑思维的局限性根据著名的“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我们可以得知:在所有包含数学的一致的形式系统中,存在着某种不可判定的命题。

也就证明了,世界上总有一部分问题,既无法通过逻辑推导来证明是“真的”,也无法判断是“假的”。

如果一定要强行证明这类问题,就必须借助新的理论,在引入新理论之后,如果整个形式系统如果仍然保持一致(无矛盾),那就会产生新的不可证明的命题。

哥德尔第一不完全性定理任何一个系统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但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

所以,当我们在利用逻辑思维的同时,一定不要迷信它,而要把逻辑思维当成一种工具,并与其他思维模式结合起来使用,并且也不要忘记用客观事实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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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考研之逻辑之充足理由律思维方
法总结
以下是凯程考研名师为2018考生们精心准备的逻辑思维基本规律之充足理由律,对充足理由律进行了分析。

充足理由律是管理类综合考试必考点之一,考生们一定要掌握。

在逻辑论证中,当一个论点想要成立时,必须要有相应的论据,而且论据要求真实而充分,能够证明论点,这一点在逻辑上被成为充足理由律。

在论证类题目中,充足理由律的应用十分广泛,凯程考研逻辑教研室针对这个知识点来给大家做讲解,以便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充足理由律的内容。

一、充足理由律的定义
在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被确定为真,必须有真实而充分的理由或根据,这就是充足理由律。

具体要求为:首先,对于论证来说,任何论点都要求有理由;其次,理由要求是真实的,不能是虚假的;再次,从该理由出发可以必然推出该论点。

如果在论证中违反了充足理由律,就会出现相应的错误。

首先,如果一个论证只有论点而没有给出相应的理由,就会犯无理由的错误。

其次,如果在论证中,给出了一个理由,但是该理由表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或者与真的科学原理相悖,就会犯虚假理由或预期理由的错误。

如果给出的理由与论点之间没有关系,则会犯推不出的错误。

二、充足理由律的考察
知道了充足理由律的定义和要求,在考试中,充足理由律会以以下形式考察:
【例1】体重超常的人比体重正常的人有更大的患心脏病的危险。

然而,半数以上体重超常的人事实上并没有患心脏病。

因此,对医生来说,没必要对体重超常的人强调,他们有更大的患心脏病的危险,以免造成他们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上述论证中出现的错误,与以下哪项中出现的为类似?
A.许多人坚持每天游泳以保持身体健康。

但是,每天游泳会增加患耳病的危险。

所以,想保持健康的身体好不要每天游泳。

B.酒后开车更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然而,大多数酒后开车者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所以,没必要颁布有关严惩酒后开车者的法规。

C.大多数医生向那些想保持健康的人推荐一种平衡的饮食。

但是,许多人发现非传统的养生法,比如持续的节食,对他们的健康并不造成危害。

所以,没必要每个人都避开非传统的养生法。

D.许多严重健康问题是由饮食不规律造成的。

然而,这些不规律经常是由心理因素造成的。

所以,有严重健康问题的人应当进行心理检查。

E.胆固醇和脂肪含量过高的食物对大多数人的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威胁。

然而,许多人不愿意放弃他们喜欢吃的食物。

因此,喜欢吃油腻食物而又不愿意改变这种习惯的人,必须更注重锻炼。

【正确答案】B。

【凯程解析】题干的论点是:医生没有必要对体重超常的人强调他们有更大的患心脏病的危险。

理由是:半数以上体重超常的人事实上并没有患心脏病。

题干针对论点给出了相关理由,且理由是真实的,但是题干的问题在于,从理由是无法推出论点的,因此题干犯了推不出的错误。

选项B的论点是:没必要颁布有关严惩酒后开车者的法规,理由是:大多数
酒后开车者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该项从理由同样推不出论点,与题干所犯错误相同。

【例2】售货员:显像管是任何一台电视机的核心元件。

长虹电视机与康佳电视机使用的是相同质量的显像管。

由于长虹电视机的售价较低,所以当你购买长虹而不是康佳机时,便用较低的价钱买到了图像质量相同的电视。

如果以下哪项假设被证明为真,能使售货员的结论在其论证中适当地推出?
A.康佳电视比长虹电视所做的广告更广泛。

B.电视的图像质量只由显像管的质量来决定。

C.售货员销售长虹电视机赚的钱少于销售康佳电视机赚的钱。

D.长虹电视机每天要比康佳电视机销售的多。

E.长虹电视机与康佳电视机是在同一个工厂组装的。

【正确答案】B。

【凯程解析】题干的论点是:购买长虹而不是康佳时,便是用较低的价钱买到了图像质量相同的电视。

理由是:长虹与康佳使用的是相同质量的显像管,而且长虹电视机的售价较低。

从所给理由得到论点,需要说明所给理由是充分的,为了能够让理由充分,可以说明电视机的图像质量只由显像管的质量决定,这样一来,由于长虹和康佳使用了相同质量的显像管,长虹的售价又低于康佳,便可以得到题干结论了。

充足理由律在考试中可以考加强也可以考削弱,在做题的时候,重点是把握所给理由是否充分,能否合理地推出结论,大家只要在平时练习中多加注意,就一定能够熟练掌握充足理由律的应用,凯程考研逻辑教研室预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都能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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