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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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取决于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店铺的规模和类型、购物环境、支付方式等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成交方式:
1.实体店购买:顾客到实体店直接选购商品,支付现金、刷卡或使用
手机支付等方式完成交易。

2.网上购物:顾客在网络上选购商品,支付在线支付或使用货到付款
等方式完成交易。

4.团购购买:顾客通过团购平台预定商品或服务,够到达一定数量后
进行成团,通过线上支付或现金支付完成交易。

6.预售购买:顾客在商品未正式发售前进行预售,预交定金或全款,
等待商品正式发售后发货等。

成交知识点总结

成交知识点总结

成交知识点总结一、什么是成交成交是指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或竞价后,达成一致意见,完成买卖交易的过程。

在金融市场中,成交通常指证券、期货、外汇等金融产品的买卖交易。

成交是市场的基本行为,也是市场交易的结果。

通过成交,市场价格会发生变动,市场供求关系会得以平衡,从而形成了市场价格。

二、成交的方式1. 立即成交方式立即成交,是指买卖双方的买卖意愿能够在一定时段内得以满足,从而在当日、当时或当周完成交易。

立即成交方式适用于现货市场,双方通过协商或竞价,一旦达成一致意见,即刻完成交易。

2. 限价成交方式限价成交,是指在一定时段内,限制买卖价格范围,只有在该价格范围内的买卖双方的买卖意愿才能得以满足。

在限价成交方式中,买方和卖方可以预先确定自己的买卖价格,一旦市场价格达到双方预设的价格范围,即可成交。

3. 竞价成交方式竞价成交,是指买卖双发通过竞价方式进行买卖交易。

在竞价成交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公开竞价或者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最终由市场自动匹配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完成成交。

竞价成交方式适用于交易所交易的金融产品,如证券、期货等。

三、成交的原则1. 公平原则成交的公平原则是指,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交易,双方应当遵循交易规则和市场行为规范,确保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在成交过程中,不应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等违法行为。

2. 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在同一价格条件下,先到先得。

在成交时,价格相同的买卖意愿,先向市场报价或者竞价的一方优先得到成交机会。

价格优先原则保证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原则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双方应当及时、真实、全面地披露交易相关信息。

在成交前,参与市场交易的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市场情况、交易标的的基本信息、环境变化等,确保真实和全面的信息披露。

4. 自愿交易原则自愿交易原则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时是自愿的,没有受到任何强制干涉或诱导。

在成交过程中,不应存在强制交易、欺诈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跨越国境的贸易就是大家所说的国际贸易,随着国际合作和交流自己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不同于本国的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成交方式也是非常多的,根据国家不同也是有相应的差别的,但是国际贸易成交方式究竟有哪些,可以到本文看看。

跨越国境的贸易就是大家所说的国际贸易,随着国际合作和交流自己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不同于本国的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成交方式也是非常多的,根据国家不同也是有相应的差别的,但是国际贸易成交方式究竟有哪些,可以到本文看看。

▲一、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国际贸易术语有很多,其中最常用的有 EXW、FOB、CIF 3种。

具体如下:EXW(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另外还有FCA、DDU、DDP等。

▲二、重要作用(一)国际贸易对国民的作用1、增加国民福利。

2、满足国民不同的需求偏好。

3、国际贸易提高国民生活水平。

4、国际贸易影响国民的文化和价值观。

5、提供就业岗位(二)国际贸易对企业的作用1、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2、在产品品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成交方式比较

成交方式比较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成交方式FOB、CFR、CIF和货交承运人的三种成交方式FCA、CPT、CIP,在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上有一定的继承性和相似性,可以说FCA、CPT和CIP分别是FOB、CFR和CIF在运输方式上的延伸,但这两组成交方式仍有明显区别,其异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相同点FCA、CPT、CIP三种向承运人交货的成交方式与FOB、CFR、CIF三种装运港上交货的成交方式在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上是相同的,它们都属于装运合同、象征性交货。

2、不同点(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成交方式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多为船公司;而FCA、CPT、CIP三种成交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联运的联合运输经营人。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FR、CIF的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船上,风险均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转移界限。

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双方约定,可以是在卖方处所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时转移。

(3)租船运输时装卸费用的负担不同按FOB、CFR、CIF术语,卖方承坦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的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一致,所以,在适用程租船运输约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

同样道理,在CFR和CIF合同中,需进一步明确卸货费用由谁负担。

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程租船装运,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船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

这样FCA合同中的装船费的负担和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负担问题就已经约定。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成交方式)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成交方式)

成交⽅式(此栏⽬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 (⼀)含义解析 成交⽅式指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术语,也称价格术语,我国习惯称为价格条件。

可以理解为买卖双⽅就成交的商品在价格构成、责任、费⽤和风险的分担,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界线的约定。

成交⽅式包括两个⽅⾯的内容:⼀⽅⾯表⽰交货的条件;另⼀⽅⾯表⽰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报关单填制中海关规定有《成交⽅式代码表》,代码表中只有6种成交⽅式,但除了下表中的3种外,其余的3种早已不⽤,故只需记住下表的成交⽅式及其代码。

注:CNF是c AND F的简写,等同于CFR、C AND FREIGHT的缩写。

(⼆)填报要求 (1)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式名称或代码。

由于海关规定的《成交⽅式代码表》只有3种成交⽅式可供选择填报,所以这3种成交⽅式不完全等同于国际贸易实务中贸易术语的概念,它适⽤于所有的运输⽅式。

代码表给出的成交⽅式主要体现成本、运费、保险费等成交价格构成因素,⽬的在于⽅便海关确定完税价格和计算税费。

因此,在填制报关单时,如果买卖双⽅成交时实际使⽤的成交⽅式不属于海关规定的《成交⽅式代码表》中的成交⽅式,要依照实际成交⽅式中的成本、运费、保险费等成交价格构成因素选择代码表中具有相同价格构成的代码填报。

⽐如在报关单填制时,⼀批空运货物出⼝实际成交使⽤的贸易术语是FCA,但由于海关规定的《成交⽅式代码表》中没有FCA,因此不能够填报FCA.因为FCA的价格构成只包括成本不包括运费、保险费,所以应该选择《成交⽅式代码表》同样只包括成本的成交⽅式,即FOB填报。

尽管在国际贸易中FOB只适⽤于江海运输,但在填写报关单时也要填写“FOB”。

对于国际贸易中使⽤的实际成交⽅式是CIP、CPT、FCA的,应转换成《成交⽅式代码表》中的成交⽅式后填报,转换的对应关系如下:(按价格构成因素来对应,即以是否包括运保费来对应) (2)⽆实际进出境的,进⼝填报“CIF”或其代码“l”,出⼝填报“FOB”或其代码 “3”。

成交方式比较

成交方式比较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成交方式FOB、CFR、CIF和货交承运人的三种成交方式FCA、CPT、CIP,在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上有一定的继承性和相似性,可以说FCA、CPT和CIP分别是FOB、CFR和CIF在运输方式上的延伸,但这两组成交方式仍有明显区别,其异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相同点FCA、CPT、CIP三种向承运人交货的成交方式与FOB、CFR、CIF三种装运港上交货的成交方式在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上是相同的,它们都属于装运合同、象征性交货。

2、不同点(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成交方式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多为船公司;而FCA、CPT、CIP三种成交方式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联运的联合运输经营人。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FR、CIF的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船上,风险均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转移界限。

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双方约定,可以是在卖方处所由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于卖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时转移。

(3)租船运输时装卸费用的负担不同按FOB、CFR、CIF术语,卖方承坦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的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一致,所以,在适用程租船运输约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用由何方负担。

同样道理,在CFR和CIF合同中,需进一步明确卸货费用由谁负担。

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程租船装运,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船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

这样FCA合同中的装船费的负担和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负担问题就已经约定。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_谈判技巧_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_谈判技巧_

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谈判是欧盟最常用的对外行动方式,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方法。

以下小编整理了关于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供你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5种成交方式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方式中的一种,《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其成交原则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在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时,各地对该成交原则的实际运用,存在较大差异。

归纳而言,主要有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性价比法、分值达标准入法、适当分值调节法等。

笔者拟对这几种方法逐一进行分析。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1:性价比法。

有的采购单位把性价比法运用到竞争性谈判的评审中来,评审时先把价格因素除外,将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技术质量、信誉服务等各项因素评分量化汇总得分,并除以该谈判供应商的最终谈判报价,以商数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人或成交人。

这种方法表面上看不太符合最低价中标原则,但在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中,如果除价格因素以外其他因素的总得分都相同,那么肯定是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能够成为成交人,因而是符合竞争性谈判成交原则的。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2:.综合评分法。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xx】2号文)中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因此,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竞争性谈判成交供应商,显然是违反规定的。

竞争性谈判成交方法3: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且不说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技术不很复杂或者性质不很特殊的采购事项,如果均采用简单的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是值得商榷的。

因为成交原则中的“符合采购需求”条款不难理解,但如何界定“质量和服务相等”这样两个非常重要的并列条件,需要经过项目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针对性地审阅所有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逐一比较和分析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资料,是否存在质量和服务不相等的情况,如确实存在,尽管各供应商均满足了采购需求,但由于质量和服务不相等自然而然就产生了评比上的级差,如果此时不加以甄别,继续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竞争性谈判策略_5种成交方式

竞争性谈判策略_5种成交方式

竞争性谈判策略_5种成交方式竞争性谈判的过程主要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通过沟通交流,就货物与服务的规格质量、技术指标、价格构成、售后服务等要素达成共识的过程。

下面整理了竞争性谈判策略,供你阅读参考。

竞争性谈判策略如下1、谈判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谈判前,采购人员必须了解所采购产品的基础知识、市场及价格行情、供需情况状况、本企业情况、本企业所能接受的价格底线与上限,以及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基础数据, 如销售额、市场份额、品类表现、毛利分析,进行充分的横向及纵向的比较。

对产品的深入了解,对对方信息的准确掌握,用事实说话,以数据和分析支持以及专业的职业素养,是在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的前提。

同时,要把各种谈判条件按照优先顺序列出,在谈判时随时参考,不遗不漏。

2、确保谈判有效性,只与有权决定的人谈判谈判之前,最好先了解和判断对方的权限,采购人员接触的对象可能有:业务代表、业务各级主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甚至董事长,依供应商的大小而定的。

这些人的权限都不一样,采购人员应尽量避免与无权决定事务的人谈判,以免浪费自己的时间,同时也可避免事先将本企业的立场透露给对方。

同时,不要单独与一群人谈判,在谈判中,人数与级别与对方应该大致相同。

3、尽可能进行主场谈判,占据地利优势在主场进行商务谈判,最大的目的其实是在帮助采购人员创造谈判的优势地位。

在国际商务谈判中,日本人把主场谈判发挥得淋漓尽致。

因为在自己的地盘上谈判,除了有心理上的优势外,还可以随时得到其他同事、部门或主管的必要支援,同时还可以节省时间和旅行的开支,提高采购员自己的时间利用率和工作效率,而且,对于几百几千公里的远距离谈判,主场谈判可以有效地避免水土不服对身体、精神造成的影响。

4、控制情绪,不要轻易表露态度在谈判中,双方的期待值会决定最终的交易条件,所以有经验的采购员,无论遇到多好的价格条件,都不过度表露内心的看法。

对供商第一次提出的条件,有礼貌地拒绝或持以反对意见,从而使对方产生心理负担,降低谈判标准和期望。

成交方式

成交方式

第三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填报(六)(18~21)十八、成交方式(重要程度:很重要)(一)含义----也称贸易术语,在我国习惯称为价格条件。

指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

成交方式1.交货条件2.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目前主要使用《2000年通则》分为E、F、C、D四个组(三)成交方式的表现形式一般标示在发票(INVOICE)中的价格栏。

其表现形式一般为:CIF ZHUHAI 或FOB SHANGHAI或CFR HUANGPU。

(四)填报要求1.“成交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2.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代码,出口成交方式为FOB 或其代码。

(五)主要成交方式及其换算海关规定:进口货物按CIF价格报关出口货物按FOB价格报关1.凡进口成交价不是CIF价,都必须按规定填报运费、保费。

2.凡出口成交价不是FOB价,都必须按规定填报运费、保费。

CIF价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FOB价不包括货物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后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FOB、CFR、CIF相互转换的方式如下:1.进口成交方式(1)FOB,按公式“CIF=FOB+I+F”转换成CIF(CIF的意思就是“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C=COST,FOB相当于COST,I=INSURANCE,F=FREIGHT)。

(2)CFR,按公式“CIF=CFR+I”转换成CIF(CFR的意思就是“成本加运费,C=COST,FR=FREIGHT”)。

2.出口成交方式(1)CIF,按公式“FOB=CIF-I-F”转换成FOB。

(2)CFR,按公式“FOB=CFR-F”转换成FOB。

常见考点:1、在英文单证中查找成交方式以及正确填写的能力;2、将《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没有出现的实际成交方式转换成对应代码表中的成交方式的能力;3、对成交方式的代码掌握的程度。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
在现代社会,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过去,顾客只能通过实体店面购买商品,但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顾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购物。

线上购物已经成为了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之一。

顾客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访问各大电商平台,浏览商品信息、价格、评价等,选择心仪的商品进行下单购买。

线上购物的优势在于方便快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购物,而且价格相对实体店面更加优惠。

移动支付也成为了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之一。

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不断发展,顾客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进行购物支付,无需携带现金或银行卡,方便快捷,也更加安全。

除此之外,顾客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进行购物。

例如,一些品牌会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商品信息,顾客可以通过这些平台了解商品信息、价格、评价等,进行购物下单。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通过社交媒体与品牌进行互动,了解更多商品信息,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分享购物体验,增加品牌曝光度。

实体店面仍然是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之一。

虽然线上购物、移动支付等方式的发展给实体店面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实体店面仍然有其独特的优势。

例如,实体店面可以提供更加真实的商品展示、试穿试用等服务,也可以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增加顾客的购物体
验。

顾客的一般成交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线上购物、移动支付、社交媒体购物等方式的发展给顾客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也给品牌带来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

购销的成交方式

购销的成交方式

购销的成交方式购销是商业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指的是买卖双方通过交换商品或服务来满足各自的需求。

购销的成交方式是指在商业交易中确定交易完成的方式和步骤。

在现代商业社会,有多种购销的成交方式,下面将介绍其中几种常见的方式。

一、合同方式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方式是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购销成交方式之一。

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方式的优点是能够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确保交易的安全、稳定。

合同的内容可以涵盖商品的品质、价格、数量、交货方式等细节,以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口头方式口头方式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约定来达成交易。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简单、小额的交易。

与合同方式相比,口头方式的成交方式相对灵活,交易双方无需充分准备和签订大量的合同文件,更加便捷。

然而,口头方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口头约定容易产生争议和误解,缺乏法律保障,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解决。

因此,在商业交易中,尽量避免单纯依靠口头约定的方式。

三、在线交易方式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线交易方式成为现代商业交易的重要方式之一。

在线交易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商业交易。

购买方和销售方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展示商品信息、进行商品搜索、下单、支付和配送等环节完成交易。

在线交易方式的优点是便捷快速、信息透明,可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交易,节约时间和成本。

然而,在线交易也存在一定风险,如信息安全、售后服务等问题,买卖双方需要谨慎选择平台,确保交易的安全可靠。

四、拍卖方式拍卖是另一种常见的购销成交方式。

拍卖是通过竞价的方式出售商品或服务,最终以最高价者获得商品的形式完成交易。

拍卖方式适用于一些特殊商品或具有独特性的商品,如艺术品、古董等。

拍卖的优点是能够通过竞价确定商品的最高成交价,提高商品的价值。

拍卖过程公开透明,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预算参与竞价,确保交易公平公正。

购销的成交方式多种多样,选择合适的成交方式需要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考虑。

对外贸易成交方式

对外贸易成交方式

对外贸易中几种成交方式的解读几种成交方式:FOB、CIF 和CFRFOB ,也称“ 离岸价”按FOB 成交, 由买( 外) 方负责运输货物,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 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 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 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CFR ,也称“ 成本加运费”按CFR 成交,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 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由卖方负责租船或订舱, 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 ,也称“ 到岸价”按CIF 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故卖方除具与CFR 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办理货运保险,交付保险费。

运保佣费用:指外贸企业进行出口业务时发生的境外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和向外商(包括代理商)支付的一种价外报酬。

是对服务贸易的补偿,用外币结算,直接抵减出口销售收入。

运保佣单证及内容:国外运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或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上所注明的海运费、空运费、陆运费。

国外保险费:保险公司开具的出口运输保险单、保险费结算清单等单证上注明的保险费。

国外佣金: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和付佣方式支付的明佣和暗佣。

关于佣金我国的外贸专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 暗佣" 。

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 明佣" 。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

根据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以出口货物离岸价(FOB )为计税依据,若以其他价格成交的(CFR或CIF),应按出口发票上的金额作为出口销售收入,实际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和佣金时,在取得发票和支付凭证的当月,汇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贸易术语与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

贸易术语与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

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些术语和缩写,用于描述交易的条件和方式。

成交方式是指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方式和方式。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贸易术语与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
1. EXW(Ex Works,工厂交货):买方需自行负责货物的提取和运输。

2. 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口,买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

3.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加运费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指定的目的港口,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费用。

4. DDP(Delivered Duty Paid,税前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和责任,包括运输、保险和关税等。

5. 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但不承担关税等费用。

6.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指定的目的港口,买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

7.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但不承担保险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贸易术语与成交方式的对应关系,实际上还有其他更多的术语和方式。

在具体的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所采用的贸易术语和成交方式,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成交的各类方法范文

成交的各类方法范文

成交的各类方法范文成交是商业活动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它决定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有多种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完成成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成交方法:1.直接销售法直接销售是最基本、最常见的成交方法之一、企业直接向潜在客户推销产品或服务,通过谈判、演示或提供样品等方式促成销售。

这种方法常见于消费品销售、企业级销售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

2.网络销售法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销售逐渐成为重要的成交方式。

企业通过建立在线商城、电子商务平台或社交媒体等渠道,向潜在客户销售产品或服务。

这种方法具有成本低、覆盖广、交易快捷等优势,适用于各种行业。

4.代理/经销商销售法代理或经销商是企业在特定地区或市场的合作伙伴,他们负责推广、销售企业产品或服务,并与终端客户进行交易。

代理/经销商销售法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大、市场覆盖范围广的情况,可以通过代理/经销商的渠道优势扩大销售。

5.定制销售法定制销售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式。

企业通过与客户沟通,确定客户的具体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设计、生产和交付。

这种方法强调个性化,常见于高端定制品、工业设备、软件开发等领域。

6.营销推广法营销推广是一种通过广告、促销活动和市场宣传等手段吸引客户的成交方法。

企业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潜在客户传达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吸引他们进一步了解、购买。

这种方法可以增加企业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并吸引更多的客户。

7.合作伙伴销售法合作伙伴销售是一种通过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合作推销产品或服务的成交方法。

企业可以与相关行业的企业、渠道商、代理商、合作社等合作,利用对方的资源和客户网络进行销售。

这种方法可以扩大企业的销售渠道和影响力。

8.外展参展法9.线下推广法线下推广是一种通过在店面、展示间、展示柜等实体场所向潜在客户推广、销售产品或服务的成交方法。

企业可以在实体店面或展览场所进行产品展示、试用、推销活动,吸引潜在客户进行购买。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成交方法,每种方法均有其适用范围和特点。

成交方式

成交方式

成交方式第三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填报(六)(佃〜21)十八、成交方式(重要程度:很重要)(一)含义----也称贸易术语,在我国习惯称为价格条件。

指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

成交方式1 •交货条件2 •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目前主要使用《2000年通则》分为E、F、C、D四个组E组起运EXW Ex Works工厂交货F组主运费未付Z CA Free CarrierZ AS Free Alongside ShipZ OB Free On Board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C组主运费已付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CPT Carriage Paid To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成本加运费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D组到达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 DDU Delivered Duty Unp aid DDPDelivered Duty Paid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二)常见成交方式:CIF、CFR、FOB、CPT、CIP、FCA 等«2000年通则》常见成交方式中英文对照表成交方式原名中译名解释FOB FREE ON BOARD 装货港船上交货卖方在约定的装货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上。

买卖双方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以装货港船舷为界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CIF COST,INSURANCE 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货价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费用和约定的保险费成交方式代码表:成交方式代码成交方式名称成交方式代码成交方式名称1CIF4 C &I2CFR/C &F/CNF5市场价3FOB6垫仓《2000年通则》13种贸易术语与报关单成交方式”栏一般对应关系:组别E组F组C组D组术语EXW FCA FAS=OB I:FR C ;PTC;IF CIP D A F D ES D EQ D DU D DP成交方式FOB CFR CIF(二)成交方式的表现形式一般标示在发票(INVOICE )中的价格栏。

成交方式及买卖方义务

成交方式及买卖方义务

目录:1.FOB 8.FAS2.CIF 9.DAF3.CFR 10.DES4.FCA 11.DEQ5.CPT 12.DDU6.CIP 13.DDP7.EXWORK 14.DAP一、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OB术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岸价格"。

按《1990年通则》,在FOB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一)卖方的主要义务: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EDI message)所替代。

(二)买方的主要义务: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采用FOB术语,需注意以下几点:1.买方应及时租船订舱,并将船名、装船地点和时间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备货,安排装船。

否则将构成买方违约。

从而有可能导致卖方要求解除合同及/或要求损害赔偿。

2.装船费用负担情况,一船采用FOB术语变形来表示。

常见的有: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船费用如同以班轮装运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FOB钓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FOBS),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成交方式 (2)

成交方式 (2)

成交方式介绍在商业交易中,成交方式是指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方式和方式。

根据交易的性质和特点,可以选择不同的成交方式。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成交方式,包括现金交易、信用交易、网上交易、拍卖交易和预付款交易。

现金交易现金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直接使用现金支付货款的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主要用于小额交易或者不便使用其他支付方式的情况下。

现金交易的优点是交易双方可以立即完成交易,支付和收款都非常方便。

然而,现金交易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安全性较差,易丢失和假币等问题。

信用交易信用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使用信用卡、支票等银行工具进行支付的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主要用于中等金额的交易。

信用交易的优点是方便快捷,双方不需要携带大量现金,同时也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然而,信用交易可能涉及到银行的手续费和利息等问题,需要考虑交易成本。

网上交易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上交易成为了一种越来越流行的交易方式。

买卖双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无需实体接触。

网上交易的优点是交易快速方便,双方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进行交易,并且有更多的选择。

然而,网上交易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比如网络支付的风险和个人信息的泄露等问题。

拍卖交易拍卖交易是一种由拍卖师主持的交易方式,在拍卖会上买卖双方进行竞价,最高价者获得商品或服务。

拍卖交易的优点是公正公平,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并且可以获得商品的最高价。

拍卖交易也有一些限制,比如需要参与拍卖会的人数和时间,同时也可能会出现价格过高的情况。

预付款交易预付款交易是指买方在交易之前先支付一定金额给卖方,作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定金或保证金。

预付款交易的优点是增加了交易的可靠性,防止买方违约或虚假交易。

然而,预付款交易也存在风险,比如卖方未履行合同或商品质量不符等问题。

总结不同的交易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

在选择成交方式时,买卖双方应综合考虑交易金额、安全性、便利性和成本等因素。

现金交易适用于小额交易或不便使用其他支付方式的情况,信用交易适用于中等金额的交易,网上交易适用于快速方便的交易,拍卖交易适用于需要市场价格的交易,而预付款交易适用于增加交易可靠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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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表头各栏目填报(六)(18~21)
十八、成交方式(重要程度:很重要)
(一)含义----也称贸易术语,在我国习惯称为价格条件。

指在进出口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

成交方式
1.交货条件
2.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目前主要使用《2000年通则》分为E、F、C、D四个组
(三)成交方式的表现形式
一般标示在发票(INVOICE)中的价格栏。

其表现形式一般为:CIF ZHUHAI 或FOB SHANGHAI或CFR HUANGPU。

(四)填报要求
1.“成交方式”栏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

2.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代码,出口成交方式为FOB 或其代码。

(五)主要成交方式及其换算
海关规定:进口货物按CIF价格报关
出口货物按FOB价格报关
1.凡进口成交价不是CIF价,都必须按规定填报运费、保费。

2.凡出口成交价不是FOB价,都必须按规定填报运费、保费。

CIF价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FOB价不包括货物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后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FOB、CFR、CIF相互转换的方式如下:
1.进口成交方式
(1)FOB,按公式“CIF=FOB+I+F”转换成CIF(CIF的意思就是“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C=COST,FOB相当于COST,I=INSURANCE,F=FREIGHT)。

(2)CFR,按公式“CIF=CFR+I”转换成CIF(CFR的意思就是“成本加运费,C=COST,FR=FREIGHT”)。

2.出口成交方式
(1)CIF,按公式“FOB=CIF-I-F”转换成FOB。

(2)CFR,按公式“FOB=CFR-F”转换成FOB。

常见考点:
1、在英文单证中查找成交方式以及正确填写的能力;
2、将《成交方式代码表》中没有出现的实际成交方式转换成对应代码表中的成交方式的能力;
3、对成交方式的代码掌握的程度。

十九、运费重要程度:重要
(一)含义----指进出口货物从始发地至目的地的国际运输所需要的各种费用(二)填报要求
1.“运费”栏用于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即进口成交方式为FOB,出口成交方式为CFR、CIF的均要填。

进口中成交方式与运费栏填写对应表:
出口中成交方式与运费栏填写对应表:
2.可以选择运费单价、运费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相应币种代码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填报纸质报关单时,“运费”栏不同的运费标记填报如下:A.运费率:直接填报运费率的数值,如5%的运费率填报为“5”。

B.运费单价:填报运费币值代码+“/”+运费单价的数值+“/”+运费单价标记,如: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C.运费总价:填报运费币值代码+“/”+运费总价的数值+“/”+运费总价标记,如: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中。

二十、保险费:
(一)含义:指被保险人允予承保某种损失、风险而支付给保险人的对价或报酬。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所列的保险费专指进出口货物在国际运输过程中,由被保险人付给保险人的保险费用。

进口中成交方式与保险费填写对应表
(二)填报要求
1.“保费”栏用于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全部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包括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和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的保险费,即进口成交方式为FOB、CFR或出口成交方式为CIF的,应在本栏填报保险费。

2.本栏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保险费率标记免填),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保险费标记为“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填制纸质报关单时,“保费”栏不同的保费标记填报如下:
A.保费率:直接填报保费率的数值,如,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B.保费总价:填报保费币值代码+“/”+保费总价的数值+“/”+保费总价标记,如: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3.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二十一杂费
(一)含义:
杂费是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货物价格或应从货物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折扣等。

(二)填报要求
1、“杂费”栏目用于填报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折扣等费用。

2、本栏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杂费率标记免填),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3、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填制纸质报关单时,“杂费”栏不同的杂费标记填报如下:
①杂费率:直接填报杂费率的数值,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②杂费总价:填报杂费币值代码+“/”+杂费总价的数值+“/”+杂费总价标记,如: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4、无杂费时,本栏免填。

题中所给的费用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或者从完税价格中扣除,其判断步骤如下:
1、熟悉单证,能够确定所给出的费用是否包括在成交方式下的总价中;
2、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判断是否需要填写,
3、应扣除还是应计入的费用,注意填写规范的要求。

运费、保费、杂费的正确填报格式见下表:
运费、保费、杂费填写例表
运费、保费、杂费栏常见考点
1、最可能考到的是何种成交方式下运费/保费应该填,什么情况下不填;
2、注意填写的格式
3、能判断题目中所给的杂费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或者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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