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立三书议
明清山东私修方志四议
明清山东私修方志四议李沈阳(滨州学院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山东滨州 256603)[摘 要]明清时期,在官修方志长期未修或存在错讹时,一些士人会进行私修或订补。
私修方志的数量,需要通过阅读地方志的序文、凡例和人物传记等资料才能确定最大限度的统计数字。
由于是个体行为,私修方志的命名相对自由,多以志、稿、乘相称,并冠以行政区名、别名、古名等,这也是区别官修方志的标志之一。
也由于是个体行为,私修方志的传承出现分化,有的成为官修方志的底本,有的为官修方志提供资料,还有的得到刊行和校注,但更多的以稿本和抄本形式传世而面临散佚。
[关键词]明清;山东;私修方志;评论 ①[中图分类号]K2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77(2021)03-0090-06 明清时期,地方志修纂进入快速发展和全盛时期,同时,朝廷加强对地方志修纂的控制,明永乐年间颁布的修纂条例和清康熙年间颁发的修志牌照等,对地方志的内容取舍、编修体系等问题都做出规定。
即使在如此严格的规定与控制背景下,各地仍有数量不菲的私修方志出现,山东也有。
对此,研究者已有关注,其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著录与提要,即对私修方志的编纂者、名称、版本及存世情况予以著录和撰写提要。
著录性的作品,如《中国地方志综录》《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山东省地方志联合目录》和《山东历代方志总目》;提要性的作品,如《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和《山东方志汇要》等。
二是综合性研究,即对私修方志的整体状况进行研究,如刘少华整理和评价了明清山东私修方志的种类、数量、体例、内容、价值和不足等问题[1],张荣刚和徐泳在勾勒山东方志发展历程时也提及私修方志的数量和典型志目[2]。
三是专门性研究,即对某部私修方志进行分析,如孔繁信、张海燕、程皓和王恒柱分别对临朐、德州、莱州和安邱的私修方志进行的研究。
这些成果既有对明清山东私修方志的整体探索,也有对具体市县私修方志的深入解读,为此领域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和提示了线索。
《文史通义》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文史通义》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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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第四章)章学诚及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终结
余嘉锡(1883-1955)的《章实斋遗书后》对章 学诚的学术和治学态度严厉的批评: 1、读书未博,立言不能无失。
2、性既健忘,又自视太高。自称“吾于史学盖有 天授”。 3、考证文献则多谬误。 此外,章学诚的文章有时词不达意,废话很多。
文史通义·史德
才、学、识三者,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难,千 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职是故也。昔者刘氏子玄, 盖以是说谓足尽其理矣。虽然,史所贵者义也, 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孟子曰:“其事 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义则夫子自谓窃取 之矣。”非识无以断其文,非才无以善其文, 非学无以练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固 有似之而非者也。
4、提出“修志十议”。
议职掌、议考证、议征信、议征文、议传 例、议书法、议援引、议裁制、议标题、 议外编。
5、建议在各州县立志科,为专管方志的机 构。
四、对章学诚的评价
梁启超认为章学诚是中国史学集大成者,是世界 上最早讲历史哲学的人。以前世界上认为黑格尔 是第一个讲历史哲学的人,但黑格尔比章学诚晚 生30多年、早死10多年。
• 今观迁所著书,如《封禅》之或于鬼神,《平 准》之算及商贩,孝武之秕政也。后世观于相 如之文,桓宽之论,何尝待史迁而后著哉? 《游侠》、《货殖》诸篇,不能无所感慨,贤 者好奇,亦洵有之。馀皆经纬古今,折衷六艺, 何尝敢于讪上哉?朱子尝言,《离骚》不甚怨 君,后人附会有过。吾则以谓史迁未敢谤主, 读者之心自不平耳。夫以一身坎坷,怨诽及于 君父,且欲以是邀千古之名,此乃愚不安分, 名教中之罪人,天理所诛,又何著述之可传乎? 夫《骚》与《史》,千古之至文也。
所患夫心术者,谓其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 底于粹也。夫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粹, 大贤以下,所不能免也。此而犹患于心术, 自非夫子之《春秋》,不足当也。以此责 人,不亦难乎?是亦不然也。盖欲为良史 者,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 人,虽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述 者之心术矣。而文史之儒,竞言才、学、 识,而不知辨心术以议史德,乌乎可哉?
绍兴地区名人事迹五篇
绍兴地区的名人事迹1清宣统元年(1909年),赵尔巽调四川总督,随之入川,任四川巡警道,第三十三混成协协统,旋升陆军第十七镇统制,,特给陆军副都统衔与同盟会员程潜等编练新军,成为西南主要军事力量。
? 辛亥武昌起义,响应革命,宣布四川独立,被推为四川大汉军政府副都督。
后因巡防队索饷哗变及川籍军人反对,不得已离川。
民国元年(1912年),任黑龙江督署参谋长,1912年,被袁世凯聘任为临时总统军事顾问。
1913年10月后改任护军使兼署民政长、巡按使、黑龙江省将军。
民国5年7月,受段祺瑞任命为广东省长。
民国翌年7月,任广东新军司令。
张勋复辟,首先通电声讨,响应孙中山“护法”主张,电请来粤主持大计。
7月17日,孙中山率起义海军及部分国会议员抵粤,备受欢迎与支持,并从省长警卫军中拨出二十营改编为护法军。
段祺瑞对此大为不满,为逼走庆澜,下令改长广西,遂不得不离开广东。
后寓居上海。
民国11年,应张作霖之邀,重返东北,任东北特区行政长官兼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
积极维护国家主权,将铁路沿线俄人所占100多万亩土地全部收回。
民国14年辞职。
此后长期从事慈善救济与抗日救亡事业,先后任华北慈善联合会会长、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国民政府赈济委员会委员长等职,为赈灾奔走呼号,不辞劳瘁。
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后,联络各界人士,组织辽吉黑热民众抗日后援会,自任会长,积极募款支持东北义勇军。
次年,日军进攻上海,又向国内外募捐,并承担宣传、医疗、运输等工作,支持十九路军抗日。
于1931年2月至1932年5月任国民党监察院委员,1931年10月至1933年4月任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1933年4月任全国航空建设委员会委员。
1935年7月起,任中央救灾准备金保管委员会常务委员。
1938年8月,任全国赈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主持第五救灾区工作。
常年奔走于山陕豫之间,惨淡经营。
民国22年5月,冯玉祥、吉鸿昌等在张家口组织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即送去银元10万,以充军饷。
从《文史通义·书教》看章学诚的史意
882021年第1期总第379期VIEW ON PUBLISHING从《文史通义·书教》看章学诚的史意文/黄聿龙【摘 要】 《书教》篇指出史学的宗旨是“以史明道”,《春秋》与《尚书》本一家之学,《周官》法亡,《尚书》的撰述方式失去了基础,所以后世祖述《春秋》。
从《尚书》到《春秋》再到《左传》《史记》《汉书》,都是史意在不同时势下的流变。
史识、史才、史学须统合于史意,才能恢复史学“以史明道”的精神。
章学诚的史家述作之道,强调史意与别识心裁,而史意又是关键。
心术为著书之本,须以六经为根柢来凝练史意,以史德温养史识。
【关 键 词】尚书;春秋;史意;因事命篇;别识心裁【作者单位】 黄聿龙,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45-1216/g2.2021.01.026《文史通义·书教》篇,反映了章学诚晚年的史学见解,认为《尚书》是史撰的最高典范,《春秋》则是其流变。
《书教》篇通过阐发《尚书》精义,为其史学宗旨与书写范式寻求经学依据。
另,《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方志立三书议》于《书教》篇旨意亦多有阐发,可合而观之。
一、史意相承:《尚书》《春秋》本一家之学“史家之书,非徒纪事,亦以明道”,在这个前提下,章学诚认为“《书》与《春秋》本一家之学”,后人以记言、记事强分为二家,乃“不能究六艺之深耳”。
第一,就书写范式而言,《春秋》“比事属辞有成例”与《尚书》“因事命篇无成法”一脉相承,都是史意在不同时势下的体现。
《尚书》之所以能够因事命篇、不拘成法,是以周代史官记注完备为前提的。
章学诚认为“《周官》三百六十,具天下之纤析”,上至邦国大事,下至地方事务,皆为史官所记载保存。
“盖官礼制密,而后记注有成法;记注有成法,而后撰述可以无定名。
以谓纤悉委备,有司具有成书,而吾特举其重且大者,笔而著之,以示帝王经世之大略;而典谟训诰贡范官刑之属,详略去取,惟意所命,不必著为一定之例焉。
章学诚及其编纂理论
一、章学诚其人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浙江会稽人。
他是我国杰出的史学理论家和方志学家。
原名为文酕、文镳,字实斋,号少岩。
他是一位学术上的多面手,既是杰出的史学评论家,又是很有影响的目录学家、方志学编纂和理论的奠基者。
章学诚所生活的时代,正是“乾嘉盛世”。
他出身于书香门第,青少年时有很安定的学习环境,有机会学习中国古代各类书籍。
经过二十一史和其他史籍的深入学习,对史学产生了浓厚兴趣,自称“乍接于目,便似素所攻习然者”[1],显示了他在史学方面的特殊才能。
自31岁起,因父亲病故,家道中落,不得不以主持书院讲学、为大官们编书、替地方政府修方志来维持家庭生计。
章学诚的方志编纂理论,是他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
章学诚从小就对中国文史有浓厚的兴趣,立志追求学问。
章学诚回忆他的童年时说:“仆尚为群儿,嬉戏左右,当时闻经史大义,已私心独喜,决疑质问,间有出成人拟议外者。
”[2]可见章学诚从儿童时期开始,已经在周围人的耳濡目染之下对经学和史学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并且常常能发出一些令成年人也十分惊讶与佩服的言论,早早便在经学和史学方面显示出良好的资质。
在章学诚长到十五六岁时,他跟随着父亲来到了湖北应城,并从馆师学习举子业。
但他内心深处对于通过科举考试从而进入官场没有兴趣,倒是对于中国史学的相关研究充满乐趣。
虽然经济上并不宽裕,但他私下与妻子商量,并最终说服妻子,将所戴的金银首饰摘下换钱,并换得笔墨纸砚,雇用书吏,抄写春秋内外传,以及东周、战国时的子、史书,并且按照自己的观察与理解,将它们重新整理组合,编纂成纪、表、志、传体裁的史书,一共100多卷。
但是他早期的这些从事史学研究的努力尚未完成,他便因“馆师所觉,呵责中废”。
可见他在青少年读书时期,便有志于此,主要经历也是用在历史编纂学方面的。
26岁肄业国子监。
28岁在京师师从大学士朱筠,因为朱筠的原因,从而有机会看到许多之前难以看到的珍贵书籍,并且得到了与当时许多学术名流交流探讨史学的机会,在这段时间里,章学诚的学业大为长进。
第五讲 方志的起源
方志的起源
(一)起源于《禹贡》
《禹贡》是《尚书》(一作 《书经》,简称《书》)中的一 篇。是战国时魏国的人士托名 大禹的著作,因而就以《禹贡》 名篇。
这是撰著这篇《禹贡》的 人士设想在当时诸侯称雄的局 面统一之后所提出的治理国家 的方案。这是一个宏伟周密的 方案,不与寻常相等,故托名 大禹,企望能够得到实际的施 行。
全书分五个部分:①九州。 叙述上古时期洪水横流,不辨 区域,大禹治水以后则划分为 冀、兖、青、徐、扬、荆、豫、 梁、雍九州,并扼要地描述了 各州的地理概况。
②导山。分九州山脉为四 列,叙述主要山脉的名称,分 布特点及治理情形,并说明导 山的目的是为了治水。
③导水。叙述九条主要河 流和水系的名称、源流、分布 特征,以及疏导的情形。
在古代文化、科技和交通不 发达的情况下,《山海经》是一 部旅游、地理知识方面的百科全 书,实际上也是我国记载神话最 多的一部古书。
《山海经》包含内容 山经: 南山经、西山经、北山经、 东山经、中山经。 海经:海外南经、海外西经、海 外北经、海外东经、海内 南经、海内西经、海内北 经、海内东经。 大荒经:大荒东经、大荒南经、 大荒西经、大荒北经、 海内经
它以神话形式,用近一百 个神话故事,既记录了全国的 山水矿藏,又记载了二百六十 多种动物、一百三十多种植物。
它还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矿 藏地质文献,所记二百二十六 处金、银、铜、铁、锡等矿藏, 现在大都可以证实。它是研究 我国古代历史和古代神话的极 为重要的文献。
近代方志学家张国淦先生在 《中国古方志考》一书中所收内 容十分广泛,但《山海经》并不 收录,他把该书视为《水经注》 一类,肯定它是一部地理书,但 与方志没有关系。
《山海经》大约是从战国初年到 汉代初年楚国和巴蜀地方的人所作, 经西汉刘歆校书,才形成现在的书籍。
中国历代方志概1
中国历代方志概述(二)作者:黄燕生明代明代建立初年,统治者即对方志编修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诏儒士魏俊民等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颠末为书”(《明史·艺文志》)洪武六年(1373),又“令有司上山川险易图”(《明史·太祖纪》)洪武十六年(1383),“诏天下都司上卫所、城池、地理、山川、关津、亭堠、水陆道路、仓库”(《今言》卷一)洪武十七年(1384),再“令朝觐官上土地人民图”(同上)。
据史籍记载,洪武间成书的全国区域志有《大明志书》、《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寰宇通衢》3种。
《大明志书》修于洪武三年(1370),参修者有魏俊民、黄篪、刘俨、丁凤、郑思先、郑权6人。
主要内容是“编类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始末。
”(《洪武实录》卷五十九)共记述当时12行省、120府、108州、887县,其区域“东至海,南至琼崖,西至临洮,北至北平。
”(《今言》卷一)同年十二月成书后,朱元璋命秘书监印行。
这是明代编纂的第一部地理总志。
惜久佚于世,卷数亦无从考知。
《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24卷,传世明初刻本题刘基等撰,成书于洪武十七年(1384)闰十月,“其书以十二分野星次分配天下郡县,于郡县之下又详记古今建置沿革之由。
”(《洪武实录》)是书曾于南雍刻印,并颁赐秦、晋、燕、周、楚、齐六府。
明永乐间,修《永乐大典》,于诸府州郡县每引该书,条叙建置沿革,可见是书专志沿革,是一部专志体的全国区域志。
《寰宇通衢》1卷,成书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撰人不详。
据郑晓《今言》介绍:“书分八目。
东距辽东都司,又自辽东东北至三万卫;西极四川松藩卫,又西南距云南金齿;南逾广东崖州,又东南至福建漳州路;北暨北平大宁卫,又西北至陕西、甘肃。
为驿九百四十。
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之道各一;河南、陕西、山东、山西、北平、湖广、广西、云南之道各二;四川之道三。
为驿七百六十六。
凡天下道里,纵一万九百里,横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
地方志编写的一般原则(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把握重大事件,鉴别历史资料,科学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
2、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反映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客观记述经济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3、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要突出志书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
4、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的观点。
(二)必须严守志体一是记述要真实,是什么就记什么,不要妄加分析。
在一些方志初稿中,当记述某一事件时,首先分析发生这一事件的背景和条件,再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最后总结经验教训,结果写成了史体。
二是要反映规律,但不要总结规律。
只以科学的方法,把各行业各事物的原本始末记述清楚,其中就包含了规律,即使所谓寓规律于记事之中。
研究和总结事物的发展规律,不是志书的任务,而是专门学科、专门论著的任务。
三是只记事业本身,不作专业知识介绍。
编写地方志只需把每一行业、每项事业的发展脉络记述清楚即可,即使一些非常特殊的行业,也不必作专业知识介绍。
四是重在自身行业或事业记述,不记或尽量少记有间接关系的事物。
五是要写出事物的动态,即事物产生、发展的过程,不能把事物记成死的静态的东西。
六是要采取点面结合的记述方法,力避“只见森林不见树木”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
如对公路桥染的记述,先对总的建设情况作全面记述,再分别对一些有特点的桥梁予以介绍。
七是要图文并茂。
(三)必须采用史笔史笔也称秉笔直书,是史志家直言记载史实的一种笔法。
采用史笔主要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四库全书基本概念系列文库:永清县志
四库全书基本概念系列文库——永清县志华夏文明是人类最伟大的文明,没有之一!四库全书,在中华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提供对四库全书基本概念“永清县志”的解读,以供大家了解。
永清县志二十五篇,附文征五卷。
清周震荣修,章学诚纂。
周震荣,字青在,浙江嘉善人,乾隆举人,历任青阳知县、清苑县承、永清知县。
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号少岩,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乾隆进士,官国子监典籍,后入湖广总督毕沅幕府。
中国方志学家。
章学诚毕生致力于讲学、着述和编修方志。
他在修志实践中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方志学理论。
他强调“方志乃一方之全史”,主张方志由“志”、“掌故”、“文征”三部分组成,而志为主体,其又分纪、传、表、考等体。
他提出志内容应包括编年、方舆、建置、民政、秩序、选举、人物、艺文。
其关于方志的论着有《方志立三书议》、《方志辨体》、《修志十议》等,纂修的方志有《和州志》,《永清县志》、《毫州志》、《湖北通志》等。
周震荣任永清县令后,聘章学诚纂辑县志,开馆于乾隆四十二年,成书于乾隆四十四年,历时两年。
此志凡六体。
纪二(皇言纪、恩泽纪)、表三(职官表、选举表、士族表)、图三(舆地图、建置图、水道图)、书六(吏书、户书、礼书、兵书、刑书、工书)、政略一、列传十(第一至第六为乡贤、第七为义门、第八烈女、第九阙访、第十前志)。
附文征五卷。
此志于各篇前载引言,备论方志之史体史例,实为方志学论文,同一般引言截然不同。
其职官、选举两表,年经事纬,秩序井然。
地图开方计里,颇合科学方法。
六书分部详载,用意亦善。
一方物价,市易流通,俗礼土风,此皆他志削而不载者。
其详分户礼诸书诚为珍贵史料。
然吏刑工诸篇虚张篇目,未免疏略。
其引传附之以论,则未能免俗。
所附文征五卷为有关永清而不能收入正文的史事文章,然其所择亦时有疏漏误谬。
此志有嘉庆十八年(1813)补刻本、道光七年(1827)重印本、民国十九年(1930)摄影本、民国三十年(1941)铅印本,又有道光十三年(1833)《章氏遗书》本、民国二十一年(1932)《章氏遗书》本和民国二十五年(1936)《章氏遗书》本刊行于世。
中国历代地方志概述
中国历代地方志概述(作者黄燕生)方志的起源中国的地方志有着悠久的历史。
方志起于何时,渊薮所在,历代学者曾经作过多方面的考辨,并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宋代学者王存、程大昌、王象之等人推《禹贡》、《山海经》等古代地理书为方志之祖,同代人司马光、马光祖则认为导源于《周礼》记述的古方国史;还有学者以多源的观点阐释方志的产生,如《隋书·经籍志》的作者以晋挚虞所作《畿服经》为例,称该书合《禹贡》、《周官》例而成。
宋代地理学家欧阳忞纂《舆地广记》,序称:"凡自昔史官之作,与夫山经、地志,旁见杂出,莫不入于其中。
"元人黄溍则将方志归结为古地志与古地图的合流。
明清以来,溯方志之源于史书的说法较为盛行,章学诚力证《周官》外史所掌"四方之志"即是当时的地方志,洪亮吉认为,汉晋霸史《越绝书》、《华阳国志》是方志之始。
建国以来,对于方志起源问题的讨论,虽未完全统一认识,但方志多源,已为多数学者所接受。
地方志内容包罗万象,宋代以前出现的各类名目纷繁的地方史籍、地理杂著、人物传记、诗文选集均与定型方志有着直接或间接的渊源关系,其中,以《山海经》、《禹贡》、《周官》和古地图对方志的定型与成熟影响最大。
《山海经》,18卷,分为《山经》、《海经》和《大荒经》三部分。
作者不详。
全书仅3.1万多字,却包括了地理、历史、神话、民族、动物、植物、矿产、医药、宗教等多方面内容。
由于奇谈甚多,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称:"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
"《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形法家之首,明人胡应麟称其为"古今语怪之祖",清《四库全书总目》也谓其为"小说之最古者",并置于小说类;但该书的多数内容涉及山川地理,唐刘知几《史通》以及《隋书·经籍志》等历代史目又置其于地理之属。
宋代一些全国区域志的编纂者述及修纂缘起,每每提及《山海经》。
方志深化三议
《市志》突破了本届修志形成的“寓观点于记事之中”的所谓志体特点,使编者走到了前台,向读者直接了当地表明自己对东阳社会发展的认识,从而使读者对东阳的历史、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有着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从《市志》中完全可以感受到:编者对东阳的地情的了解,从已“知”上升到了“悟”。如总述中写自然环境与社会变迁:
从上述的表白中,可以感受到他们的人生哲学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虚怀若谷的胸襟,高度的历史责任感,为方志事业的奉献精神。
“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地方志工作者要才、学、识“三长”兼备并非易事。尤其是我们这届修志,大多数的同仁(包括我自己)都没有受过完整的学科教育,学理上明显准备不足。东阳修志同仁毫不隐讳这一先天不足,在跋中明确地告诉读者自己涉足修志时“既无理论准备,又乏实践经验”。这样一种诚实的心灵使这群文人能够在修志过程中不断地“探索方志学、熟悉市情、掌握有关学科知识、搜集资料、构思整体框架、政治检验、哲学思辨等等”。同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努力使一切硬伤消灭在出书之前。一方面认真听取各方评审意见,另一方面根据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有关审稿制度的决议严格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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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邦
一部《东阳市志》(以下简称《市志》)凝聚着人才之乡、百工之乡的文化结晶,也凝聚着东阳修志同仁的心血,智慧与精神。在众多的方志中,《市志》称得上是一部“灵悟级”的志书。从“总述”到以“人的繁衍,人的劳力流、智力流,人物及人的语言、习俗等篇目构成的完整的记人部类”,可以看到《市志》确有视人之未见、思人之未想、发人之未发、创人之未创之处。作为最早运用《市志》资料进行地域社会研究的一个用户(1),虽害怕写书评、害怕因自己读的不精写出的书评误导了读者,但总觉得有些话不能不说,既是对读者,也是对为地域文化辛勤耕耘的修志同仁。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确保质量,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书(以下简称“志书”),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志书。
第三条志书质量的总体要求: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第四条本规定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准。
第二章观点第五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第六条记述社会主义时期的内容,应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风貌,全面反映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程和成绩,正确反映历史发展中的曲折和问题。
第七条志书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赌博、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善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及政策未作规定的,经由有关部门审查把关,正确把握记述尺度。
第三章体例第八条坚持志体。
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第九条凡例关于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原则、时空范围、体裁、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行文规范、特殊问题处理等要求,清楚明确。
第十条志书名称以下限时的本行政区域名称冠名。
其中,市辖区志书在本行政区域名称前冠以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如“X X市X X区志”。
续修志书名称标明上下限年份,如“X X县志(X X X X—X X X X)”。
方志立三书名词解释
方志立三书名词解释
1. 《实用微生物学》:这本书主要解释了微生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应用和实践技巧。
它涵盖了微生物学的各个领域,包括微生物的分类、结构与功能、微生物的培养与鉴定、微生物的生理功能、微生物的遗
传与变异、微生物与环境的关系等内容。
该书旨在培养读者对微生物
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综合能力。
2. 《分子生物学》:这本书主要解释了生物学与化学、物理学交叉领
域的分子生物学的基本原理和技术。
它涵盖了DNA、RNA和蛋白质的结构、功能与相互作用、基因表达与调控、基因突变与重组、遗传工程
技术等内容。
该书旨在培养读者对生命分子的结构、功能与调控的深
刻理解,并掌握相关实验技术和应用。
3. 《免疫学》:这本书主要解释了免疫学的基本原理、机制和应用。
它涵盖了免疫系统的组成和功能、免疫应答的发生与调节、免疫记忆
与耐受、免疫学方法与应用、免疫系统与疾病等内容。
该书旨在培养
读者对免疫学的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的全面了解,帮助读者理解免疫
系统与疾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免疫学在疾病预防和治疗中的重要
作用。
方志立三书议
方志立三书议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
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
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
惧人以谓有意创奇,因假推或问以尽其义。
或曰:方志之由来久矣,未有析而为三书者。
今忽析而为三,何也?曰:明史学也。
贾子尝言古人治天下,至纤至析。
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
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
而行人又献五书,太师又陈风诗。
详见《志科议》,此但取与三书针对者。
是王朝之取于侯国,其文献之征,固不一而足也。
苟可阙其一,则古人不当设是官;苟可合而为一,则古人当先有台一之书矣。
或曰:封建罢为郡县,今之方志,不得拟于古国史也。
曰:今之天下,民彝物则,未尝稍异于古也。
方志不得拟于国史,以言乎守令之官,皆自吏部迁除,既已不世其家,即不得如侯封之自纪其元于书耳。
其文献之上备朝廷征取者,岂有异乎?人见春秋列国之自擅,以谓诸侯各为制度,略如后世割据之国史,不可推行于方志耳。
不知《周官》之法,乃是同文共轨之盛治,侯封之禀王章,不异后世之郡县也。
古无私门之著述,六经皆史也。
后世袭用而莫之或废者,惟《春秋》、《诗》、《礼》三家之流别耳。
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官《礼》之流别也;文征诸选,风《诗》之流别也。
获麟绝笔以还,后学鲜能全识古人之大体,必积久而后渐推以著也。
马《史》、班《书》以来,已演《春秋》之绪矣;刘氏《政典》、杜氏《通典》,始演官《礼》之绪焉;吕氏《文鉴》、苏氏《文类》,始演风《诗》之绪焉。
并取括代为书,互相资证,无空言也。
或曰:文中子曰:“圣人述史有三,《书》、《诗》与《春秋》也。
”今论三史,则去《书》而加《礼》,文中之说,岂异指欤?曰:《书》与《春秋》本一家之学也,《竹书》虽不可尽信,编年盖古有之矣。
《书》篇乃史文之别具,古人简质,未尝合撰纪传耳。
志书社会部类三议
志书社会部类三议许禾钢提要:志书该不该设社会篇?志书的社会部类应涵盖哪些内容?社会部类在志书中的地位如何?文章通过对志书社会部类几个热点问题的探讨,给出了个人观点:赞同新编方志设社会篇(适用于大篇体),亦赞同形虚实存的暗设法(适用于中小篇体),反对明暗均不设社会篇或根本不承认社会篇的存在而人为将其肢解。
社会部类收入内容应该在确保大的基础内容不缺失的情况下,给各志留有一个根据自身特点在细节或枝节上自由发挥、组合、取舍的空间,这样既保证了社会部类的完整性及整体分量不受影响,又照顾到了各志地方特色的最大化发挥。
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应该成为二轮志书社会部类记述的一个新领域。
首轮志书的社会部类,由于概念界定上的原因导致先天不足,加之后天发育不良,在志书的各大部类中,通常扮演的是一个被忽视或弱化的角色。
在全面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得失的今天,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四位一体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并提升社会部类在志书中的地位,不仅必要而且是迫切的。
关键词:志书社会部类基础内容地位社会部类是构成综合志书的五大部类之一,其地位和作用都是其他部类无法替代的,在志书中占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席。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概念的不清晰和认识上的分歧及编纂资料的制约,该部类通常被志界视为界定模糊、编修难度较大的一个领域,由此引出不少同仁的热议甚至争议,并且这种探讨一直伴随首轮、二轮修志进程,迄今仍在进行当中。
可见,志书社会部类不仅是志界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一个有赖于深入探讨的难点问题。
有鉴于此,笔者参各家之言,就几个热门话题略述拙见。
一、社会篇的设与不设一直以来,关于志书社会部类的争论,社会篇的设与不设似乎是其第一焦点。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问题是围绕社会部类争论的最初论题,集中代表了正反双方对此问题的鲜明对立,因而备受志界人士关注。
那么,社会篇是该设还是不该设呢?在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弄清社会篇的来历。
章学诚“方志立三书说”的形成过程
作者: 张长明
作者机构: 徐州师范学院
出版物刊名: 江海学刊
页码: 97-99页
主题词: 方志学家;章学诚;三书说;方志性质;编纂体例;乾嘉;清代
摘要:章学诚是清代乾嘉时著名的方志学家。
他的方志学思想是在不断总结前人的经验和不断探索中,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而他的“方志立三书说”则是他在方志编纂体例上的创新,是他在方志学上的重大贡献。
它的形成,是章学诚逐步地解决方志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之间的矛盾过程,也是章学诚对方志的性质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本文拟对它作一些探讨,以祈为更好地研究章学诚的方志学,特别是对解决目前关于章学诚对方志性质的争论,能起一些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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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立三书议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
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
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
惧人以谓有意创奇,因假推或问以尽其义。
或曰:方志之由来久矣,未有析而为三书者。
今忽析而为三,何也?曰:明史学也。
贾子尝言古人治天下,至纤至析。
余考之于《周官》,而知古人之于史事,未尝不至纤析也。
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乘》、鲁《春秋》、楚《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
而行人又献五书,太师又陈风诗。
详见《志科议》,此但取与三书针对者。
是王朝之取于侯国,其文献之征,固不一而足也。
苟可阙其一,则古人不当设是官;苟可合而为一,则古人当先有台一之书矣。
或曰:封建罢为郡县,今之方志,不得拟于古国史也。
曰:今之天下,民彝物则,未尝稍异于古也。
方志不得拟于国史,以言乎守令之官,皆自吏部迁除,既已不世其家,即不得如侯封之自纪其元于书耳。
其文献之上备朝廷征取者,岂有异乎?人见春秋列国之自擅,以谓诸侯各为制度,略如后世割据之国史,不可推行于方志耳。
不知《周官》之法,乃是同文共轨之盛治,侯封之禀王章,不异后世之郡县也。
古无私门之著述,六经皆史也。
后世袭用而莫之或废者,惟《春秋》、《诗》、《礼》三家之流别耳。
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官《礼》之流别也;文征诸选,风《诗》之流别也。
获麟绝笔以还,后学鲜能全识古人之大体,必积久而后渐推以著也。
马《史》、班《书》以来,已演《春秋》之绪矣;刘氏《政典》、杜氏《通典》,始演官《礼》之绪焉;吕氏《文鉴》、苏氏《文类》,始演风《诗》之绪焉。
并取括代为书,互相资证,无空言也。
或曰:文中子曰:“圣人述史有三,《书》、《诗》与《春秋》也。
”今论三史,则去《书》而加《礼》,文中之说,岂异指欤?曰:《书》与《春秋》本一家之学也,《竹书》虽不可尽信,编年盖古有之矣。
《书》篇乃史文之别具,古人简质,未尝合撰纪传耳。
左氏以传翼经,则合为一矣。
其中辞命,即训、诰之遗也,所征典实,即贡、范之类也。
故《周书》讫平王,《秦誓》乃附候国之书。
而《春秋》托始于平王,明乎其相继也。
左氏合,而马、班因之,遂为史家一定之科律,殆如江、汉分源而合流,不知其然而然也。
后人不解,而以《尚书》、《春秋》分别记言记事者,不知六艺之流别者也。
若夫官《礼》之不可阙,则前言已备矣。
或曰:《乐》亡而《书》合于《春秋》,六艺仅存其四矣。
既曰六经皆史矣,后史何无演《易》之流别欤?曰:古治详天道而简于人事,后世详人事而简于天道,时势使然,圣人有所不能强也。
上古云鸟纪官,命以天时,唐、虞始命以人事;《尧典》详命羲、和,《周官》保章,仅隶春官之中秩,此可推其详略之概矣。
《易》之为书也,开物成务,圣人神道设教,作为神物,以前民用。
羲、农、黄帝不相袭,夏、商、周代不相沿,盖与治历明时,同为一朝之创制,作新兆人之耳目者也。
后世惟以颁历授时为政典,而占时卜日为司天之官守焉;所谓天道远而人事迩,时势之不得不然。
是以后代史家,惟司马犹掌天官,而班氏以下,不言天事也。
或曰:六经演而为三史,亦一朝典制之巨也。
方州蕞尔之地,一志足以尽之,何必取于备物欤?曰:类例不容合一也。
古者天子之服,十有二章,公、侯、卿、大夫、士差降,至于元裳一章,斯为极矣。
然以为贱,而使与冠履并合为一物,必不可也。
前人于六部卿监,盖有志矣。
然吏不知兵而户不侵礼,虽合天下之大,其实一官之偏、不必责以备物也。
方州虽小,其所承奉而施布者,吏、户、礼、兵、刑、工无所不备,是则所谓具体而微矣。
国史于是取裁,方将如《春秋》之藉资于百国宝书也,又何可忽欤?或曰:自有方志以来,未闻国史以为凭也。
今言国史取裁于方志,何也?曰:方志久失其传,今之所谓方志,非方志也。
其古雅者,文人游戏,小记短书,清言丛说而已耳;其鄙俚者,文移案牍,江湖游乞,随俗应酬而已耳。
■绅先生每难言之。
国史不得已而下取于家谱志状,文集记述,所谓礼失求诸野也。
然而私门撰著,恐有失实,无方志以为之持证,故不胜其考核之劳,且误信之弊,正恐不免也。
盖方志亡而国史之受病也久矣。
方志既不为国史所凭,则虚设而不得其用,所谓觚不觚也,方志乎哉!或曰:今三书并立,将分向来方志之所有而析之欤?抑增方志之所无而鼎立欤?曰:有所分,亦有所增,然而其义难以一言尽也。
史之为道也,文士雅言与胥吏簿牍,皆不可用;然舍是二者则无所以为史矣。
孟子曰:其事,其文,其义,《春秋》之所取也。
即簿牍之事,而润以尔雅之文,而断之以义,国史方志,皆《春秋》之流别也。
譬之人身,事者其骨,文者其肤,义者其精神也。
断之以义,而书始成家。
书必成家,而后有典有法,可诵可识,乃能传世而行远。
故曰:志者志也,欲其经久而可记也。
或曰:志既取簿牍以为之骨矣,何又删簿牍而为掌故乎?曰:说详《毫州掌故》之例议矣,今复约略言之。
马迁八书,皆综核典章,发明大旨者也。
其《礼书》例曰:“笾豆之例,则有司存。
”此史部书志之通例也。
马迁所指为有司者:如叔孙朝仪,韩信军法,萧何律令,各有官守而存其掌故,史文不能一概而收耳。
惜无刘秩、杜佑其人,别删掌故而裁为典要。
故求汉典者,仅有班书,而名数不能如唐代之详,其效易见也。
则别删掌故以辅志,犹《唐书》之有《唐会要》,《宋史》之有《宋会要》,《元史》之有《元典章》,《明史》之有《明会典》而已矣。
或曰:今之方志,所谓艺文,置书目而多选诗文,似取事言互证,得变通之道矣。
今必别撰一书为文征,意岂有异乎?曰:说详《永清文征》之序例矣,今复约略言之。
志既仿史体而为之,则诗文有关于史裁者,当入纪传之中,如班《书》传志所载汉廷诏疏诸文可也。
以选文之例而为艺文志,是《宋文鉴》可合《宋史》为一书,《元文类》可合《元史》为一书矣,与纪传中所载之文,何以别乎?或曰:选事仿于萧梁,继之《文苑英华》与《唐文粹》,其所由来久矣。
今举《文鉴》、《文类》,始演风诗之绪,何也?曰:《文选》、《文苑》诸家,意在文藻,不征实事也。
《文鉴》始有意于政治,《文类》乃有意于故事,是后人相习久,而所见长于古人也。
或曰:方州文字无多,既取经要之篇人纪传矣,又辑诗文与志可互证者别为一书,恐篇次寥寥无几许也。
曰:既已别为一书,义例自可稍宽。
即《文鉴》、《文类》,大旨在于证史,亦不能篇皆绳以一概也。
名笔佳章,人所同好,即不尽合于证史,未尝不可兼收也。
盖一书自有一书之体例,《诗》教自与《春秋》分辙也。
近代方志之艺文,其猥滥者,毋庸议矣。
其稍有识者,亦知择取其有用,而慎选无多也。
不知律以史志之义,即此已为滥收,若欲见一方文物之盛,虽倍增其艺文,犹嫌其隘矣。
不为专辑一书,以明三家之学,进退皆失所据也。
或曰:《文选》诸体,无所不备,今乃归于风诗之流别,何谓也?曰:说详《诗教》之篇矣,今复约略言之。
《书》曰:“诗言志。
”古无私门之著述,经子诸史,皆本古人之官守;诗则可以惟意所欲言。
唐、宋以前,文集之中无著述。
文之不为义解经学、传记史学、论撰子家诸品者,古人始称之为文。
其有义解、传记、论撰诸体者,古人称书,不称文也。
萧统《文选》,合诗文而皆称为文者,见文集之与诗同一流别也,今仿选例而为文征,入选之文,虽不一例,要皆自以其意为言者,故附之于风诗也。
或曰:孔衍有《汉魏尚书》,王通亦有《续书》,皆取诏诰章疏,都为一集,亦《文选》之流也。
然彼以衍书家,而不以入诗部,何也?曰:《书》学自左氏以后,并入《春秋》。
孔衍、王通之徒,不达其义而强为之,故其道亦卒不能行。
譬犹后世,济入已入于河,而泥《禹贡》者,犹欲于荥泽、陶丘浚故道也。
或曰:三书之外,亦有相仍而不废者,如《通鉴》之编年,本末之纪事,后此相承,当如俎豆之不祧矣。
是于六艺,何所演其流别欤?曰:是皆《春秋》之支别也。
盖纪传之史,本衍《春秋》家学;而《通鉴》即衍本纪之文,而合其志传为一也。
若夫纪事本末,其源出于《尚书》;而《尚书》中折而入于《春秋》,故亦为《春秋》之别也。
马、班以下,代演《春秋》于纪传矣;《通鉴》取纪传之分,而合之以编年;《纪事本末》又取《通鉴》之合,而分之以事类;而因事命篇,不为常例,转得《尚书》之遗法。
所谓事经屡变而反其初,贲饰所为受以剥,剥穷所为受以复也。
譬烧丹砂以为水银,取水银而烧之,复为丹砂,即其理矣。
此说别有专篇讨论,不具详也。
此乃附论,非言方志。
或曰:子修方志,更于三书之外,别有《丛谈》一书,何为邪?曰:此征材之所余也。
古人书欲成家,非夸多而求尽也。
然不博览,无以为约取地;既约取矣,博览所余,栏入则不伦,弃之则可惜。
故附稗野说部之流,而作《丛谈》,犹经之别解,史之外传,子之外篇也。
其不合三书之目而称四,何邪?三书皆经要,而《丛谈》则非必不可阙之书也。
前人修志,则常以此类附于志后,或称余编,或称杂志。
彼于书之例义,未见卓然成家,附于其后,故无伤也。
既立三家之学,以著三部之书,则义无可借,不如别著一编为得所矣。
《汉志》所谓小说家流,出于稗官;街谈巷议,亦采风所不废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