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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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向社会科学的 综合性学科 犯罪心理学是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之间而偏于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具有 综合性学科的特点。这一特点反映了犯 罪心理学与某些社会学科、自然学科以 及其他介于这两门科学之间的学科的密 切关系。(三)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 又是应用学科 在犯罪科学体系中,犯罪心理学处于理 论学科的地位。 犯罪心理学在心理科学体系中处于应用 心理学的地位。
四、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向 1.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 2. 2.开展犯罪心理学方法论的研究。 3.总结回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几 次争鸣的意义。 4.以应用为本,以服务于司法实践为目的, 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5.加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建设,夯实理 论基础。 6.加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 紧密联系实际。 7.加强对犯罪侦查心理的研究。 8.加强对犯罪人心理矫治的研究。 9.加强对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 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犯罪科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犯罪 心理学在其中的地位如下表所示:刑事 一体化视野中的犯罪心理学 心理科学也是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犯 罪心理学在其中的地位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 领域中法律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 1、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 2、犯罪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作为理论学科的犯罪心理学源流 1872年,德国的埃宾(Ebin)的《犯罪心理学 纲要》 1897年,奥地利的审判官格罗斯(Gross)的 《犯罪心理学》(诞生标志) 作为应用学科的犯罪心理学源流 法国心理学家比奈(Binet)发表的《被暗示性》
综上所述,犯罪心理学既是犯罪科学 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心理科 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介于 这两门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犯罪心理学虽然涉及犯罪科学和心理 科学,但它决不是犯罪科学的部分领 域与心理科学的部分领域的简单拼凑, 而是应用心理科学的理论、方法,研 究犯罪科学的基本对象——犯罪人及 犯罪对策,从而形成一门独立的学 科——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
“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
能得到满足的Βιβλιοθήκη 望与欲求的表现”。长期存在不满情 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 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 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他认为, 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特别 是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获得错误观念、动机、态度、 理由以及犯罪的方法技巧等,并逐渐使违法心理战胜守 法心理。
学所研究的犯罪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罪犯 ( 已判刑的
人),虞犯(即有可能犯罪的人),刑满释放人员(可能会
重新犯罪)等。
2、心理与犯罪心理
心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人的心理 是人的心理过程(认知过程、情绪情感过程、 意志过程)、个性心理(气质、能力、性格、需 要、兴趣、动机、信念、世界观等)和心理状 态的总称。 犯罪心理通常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活动中的心 理特点。
(一)几个基本概念 1.犯罪与犯罪人
“犯罪”是刑法学的概念,我国《刑法》第13条中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 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 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 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研究哪些问题?
1)研究犯罪心理的特征及其形成机制; 2)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3)研究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 4)研究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犯罪人的心理特点 和行为特征; 5)研究侦查、审讯和审判犯罪人过程中的心 理问题; 6)研究犯罪行为的预测、预防和矫治的心理 问题。

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

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

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犯罪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专注于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和心理动机。

通过深入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思维模式,犯罪心理学家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测。

本文将从心理学的视角,揭示犯罪心理学中的奥秘,并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分析,探讨可能的心理动机。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和心理动机。

它通过对犯罪者的人格特征、情绪状态、认知过程等方面的研究,全面了解犯罪者的内在心理状态,以预测和解释他们的犯罪行为。

二、心理动机对罪案的影响心理动机是人们行为背后的原因和动力。

对于犯罪行为来说,心理动机往往是一个关键因素。

在犯罪心理学中,有许多心理动机的理论被广泛应用。

1. 经济动机经济动机是指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经济利益。

很多犯罪者由于贪婪或迫切需要金钱,而选择从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

这些犯罪者往往会计划周密,并带有一定的职业能力,以便更好地实施犯罪行为。

2. 心理满足动机心理满足动机是指通过犯罪行为满足自身内心的需求,在行为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愉悦感。

这一动机常见于一些性犯罪行为,如强奸、虐待等。

犯罪者往往出于某些变态的性欲望或心理压力,而将其转化为犯罪行为。

3. 社会动机社会动机是指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社会地位、尊重或满足其他社会心理需求。

这种心理动机尤其在一些暴力犯罪案件中表现得较为明显。

例如,杀人犯可能出于攀比、追求权力或满足报复心理,而选择实施谋杀行为。

三、犯罪心理学在实践中的应用犯罪心理学在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

以下是一些实例:1. 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用于指导社会犯罪的预防工作。

通过深入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动机,可以制定更有效的犯罪预防策略。

比如,通过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研究,可以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少年犯罪预防教育活动。

犯罪心理学知识

犯罪心理学知识

犯罪心理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心理、犯罪行为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因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时个别人的行为,而心里是个别人所共有的。

它是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应。

包括认识、情感、意志、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气质、性格等。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人准备和实施犯罪的心理因素的总称。

这里的犯罪心理既包括个体犯罪心理。

也包括群体犯罪心理,如犯罪团伙、犯罪集团中的心理问题。

犯罪心理学还要研究犯罪行为。

心理支配行为,又通过行为表现出来。

同样,犯罪行为也是受犯罪心理支配的。

犯罪行为的酝酿和发生。

,表现了犯罪人的心理发生质变的过程。

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观察犯罪行为来研究犯罪心理。

研究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犯罪行为更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因为离开了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就成了不可捉摸之物。

与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相联系的另一个范畴是犯罪倾向。

个体或群体之所以在某情境特征出现时产生犯罪行为,往往与其所具有的犯罪倾向有关。

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犯罪倾向问题。

尽管具有较高犯罪倾向的人或群体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但是对犯罪倾向的研究可以使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使犯罪心理学具有可测性,犯罪行为具有可控性。

犯罪心理学对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犯罪倾向的研究,不应当局限于研究犯罪人的某个犯罪行为,以及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因素。

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犯罪人也是如此。

他的心理和行为都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由于其主体受到了来自内部的、外部的错综复杂的影响而产生的。

人的某一阶段的心理活动是在人的毕生心理发展中的一个链条。

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倾向的产生,也是其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

这样,犯罪心理学不仅要研究犯罪进行的心里,还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研究它们。

一、从时间顺序来看,既要研究犯罪人犯罪行为准备、实施过程中的人的心理活动,还要研究犯罪人犯罪前的心理演变过程以及犯罪后的心理变化,包括在不同诉讼阶段的心理特点;二、从横向顺序来看,既要研究犯罪个体的行为和心理,还要研究虽不能予以刑事制裁,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应自觉地将其纳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畴。

犯罪心理学试题

犯罪心理学试题

犯罪心理学试题
1、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A犯罪动机B犯罪心理C犯罪手段D犯罪时间
答案:A、B、C
2、下列哪些因素可能影响犯罪动机的形成()。

A家庭因素B社会环境C个人经济状况D性别差异
答案:A、B、C
3、下列哪些因素可能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增加()。

A网络技术的普及B教育水平的提高C家庭教育的缺失D社会关注的加强
答案:A、C
4、下列哪些因素可能促使团伙犯罪的形成()。

A犯罪成本的降低B犯罪机会的增加C社会道德的倒退D个人心理的扭曲
答案:A、B、D
5、下列哪些是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心理因素()。

A个性特征B社会环境C家庭教育D年龄因素
答案:A、C
6、下列哪些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A案例分析B实验研究C问卷调查D观察法
答案:A、B、C、D。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及其价值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及其价值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及其价值作者:王霞来源:《艺术殿堂》2018年第10期【摘要】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罪提供了理论价值,在治理犯罪以及刑事一体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历史,对当前研究的基本任务进行分析,探讨了该领域的研究与应用,并分析了该学科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及贡献。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犯罪行为一、前言犯罪心理学是对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进行研究的应用性学科,是揭露、打击、矫治和预防犯罪的心理学方法和技术的科学,主要研究对象为犯罪心理、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以及犯罪行为。

它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是涉及众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学科。

心理学研究人类心理活动的一般性与规律性特点,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心理是心理而非行为,是犯罪行为的动力,是一种有意识行为的心理活动,而非无意识行为心理,因此,犯罪心理表现为动力性、意识性、犯罪性。

心理学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个体及群体心理现象的方法、观察的视角与手段、解释的理论与方法、控制的方法、以及检验和预测的方法。

但由于诱发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因素不是单一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有其特殊性,要完全遵循严密的实验方法有极大的困难和不可行性。

因此,要注重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注重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结合,注重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结合。

二、发展与应用对犯罪心理作科学系统的研究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阶级斗争日趋尖锐,犯罪行为也大量增加。

因此,揭示犯罪行为的原因、心理机制,阐明刑罚的效果,改变刑罚制度,从而探讨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成为当时突出的课题。

艾宾浩斯、冯特等人也开始运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心理与行为,并产生了心理学,当被用于研究社会行为问题,就为人们对犯罪者进行系统研究提供了社会和科学基础。

到20世纪20至3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犯罪心理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各心理学的分支学科都被用来研究解释犯罪向题。

犯罪心理学第一二章

犯罪心理学第一二章

• 3.多层次多维度模式论
图2—4
二、犯罪心理结构的亚结构
• (一)动力结构的组成因素
重点指数:★ ★ ★
依据个性心理结构理论,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的动力结构。个 性倾向性由: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构成。
1.畸形的观念系统
犯罪人患有一些畸形,错误的观念系统;这些错误的观念系统很 容易成为个体实施反社会行为的精神支柱。
心理状态是指心理活动在开展时于活动过程 中所具有的独特状况和相对稳定的状态。 中所具有的独特状况和相对稳定的状态。 犯罪人消极、 犯罪人消极、不良的心境是其决定实施犯罪 行为的催化剂。 行为的催化剂。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犯罪人的心理都 出浴异常的状态,注意力高度集中, 出浴异常的状态,注意力高度集中,警觉性特别 情绪处于亢奋状态, 高,情绪处于亢奋状态,调动机体内的一切力量 已达到犯罪目的。 已达到犯罪目的。
第二阶段——恶变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第二阶段 恶变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 这一阶段中,外界的不良诱因是导致潜在犯罪心 理结构恶化的条件;心理系统的“整合”功能是 犯罪心理结构恶变的内部机制,犯罪动机外化为 犯罪行为时犯罪心理结构恶化的结果。
第三阶段——衰落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衰落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第三阶段
什么是 虞(yú )犯
• • • • • • • 即有可能犯罪的人. 即有可能犯罪的人 1.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2.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3.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4.参加不良组织者 参加不良组织者; 参加不良组织者 5.无正当理由携带凶器者 无正当理由携带凶器者; 无正当理由携带凶器者 6.个性有严重缺陷者 个性有严重缺陷者. 个性有严重缺陷者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导言:心理学与犯罪的联系可以追溯到过去几十年。

犯罪心理学是一个研究人类行为、思维和情感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的领域。

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预防犯罪活动。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探讨人类行为、思维和情感对犯罪活动的影响。

它研究犯罪者的思维模式、心理特征、决策过程以及环境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者的个人特征、犯罪动机、犯罪模式以及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等。

二、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研究成果1. 犯罪者的个人特征研究- 研究发现,犯罪者往往具有心理上的异常特征,如缺乏同情心、冷漠、自恋和冲动。

这些特征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 同时,犯罪者的智力水平和教育程度也被认为是个人特征的重要指标。

较低的智力水平和教育程度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2. 犯罪动机的研究- 犯罪动机是指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和目的。

犯罪心理学用于探究不同类型犯罪的动机,如金钱、权力、报复等。

- 研究表明,贫困、心理压力和人际关系问题等也是导致犯罪行为的因素。

3. 犯罪模式的研究- 通过研究犯罪者的作案模式,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行为模式的规律性。

例如,一些犯罪者会根据目标的价值和易得性来选择目标。

- 犯罪者的犯罪手段和技巧也是该领域的研究方向之一。

研究者可以通过分析犯罪者的行为来推理其所使用的犯罪工具和技巧。

4. 犯罪者与受害者的相互作用- 犯罪心理学研究了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包括犯罪者对待受害者的态度和行为等。

- 研究发现,受害者的个人特征和行为也会对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例如,如果受害者表现出弱势或恐惧的行为特征,可能会引起犯罪者的攻击欲望。

三、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意义1. 提高犯罪预防和干预的效果- 通过了解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的动机和模式,有助于制定预防犯罪的策略和措施。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研究原则
客观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 个性观原则 生物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
研究的基本步骤
建立科学假设 收集信息资料 分析信息资料 作出科学结论
研究的主要方法
调查法 个案追综研究法 心理测验法 比较研究法
第二章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历史与形状
第一节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历史
犯罪生物学派理论
遗传的犯罪性 进化的犯罪性 是在”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下实施的”激情犯”
犯罪生物学派理论的发展
体型说 血型说 内分泌说 染色体变异说 脑电波说
第二节 犯罪的社会学派理论
犯罪的社会学派理论的产生 犯罪的社会学派理论的发展
第二节 犯罪的精神分析学派理论
犯罪的数量和犯罪率
犯罪的类型和特征
犯罪的手段和方式特征
犯罪的组织形式特征
犯罪的性别比例特征
仍然以男性犯罪为主,但是女性犯罪有不断上升 的 趋势
女性犯罪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杀人犯罪和性罪 错等方面
第二节 当前带普遍性的犯罪心理
老实吃亏心理 攀比嫉妒心理 补偿回报心理 从众同流心理 浓缩人生心理 法不治众心理 偏激浮躁和仇恨报复心理 其他类型的犯罪心理
刑法学着重研究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研究罪与非 罪的界限及量刑的依据。
犯罪心理学则侧重研究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心理 机制和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
否定说认为:
犯罪心理学中“犯罪”的概念与犯罪学 中的犯罪概念是一致的,是泛指一切比 较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不但包括 刑法上的犯罪行为,而且还包括其他法 律文件所规定的违法行为,以及人们、 特别是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实施犯罪阶段的心理表现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作用、进展及若干思考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作用、进展及若干思考

犯罪心理学研究就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中的犯罪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

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科学研究具备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复杂、异质性大;二是研究更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三是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和独特性更大。

具体说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犯罪人、一般违法人、虞犯、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以及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等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

近些年来,我国对犯罪心理学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

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大量的犯罪与对策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罪过程或者刑事活动中,譬如犯罪心理产生与形成原因及其心理发展变化过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等,犯罪心理学能够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方法以及成果,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罪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

在犯罪的治理及其刑事一体化中作用甚大。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为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心理科学基础犯罪活动与犯罪的治理与社会多方面因素有关,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因此,对犯罪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治理,从刑法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之手,实现刑法运行的内外协调,实现刑事一体化,就必须综合分析与研究与犯罪活动相应的各类心理因素以及问题,认真探究因与罪、罪与罚、罚与效的因果关联,使刑法运作具备客观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达到全方位协调的最佳状态、刑事一体化最佳效应的目的。

同时,犯罪心理学研究注重犯罪及其治理具体心理因素和问题以及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对犯罪活动心理因素和问题能够进行综合、动态以及系统地分析,为有效治理犯罪,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了心理科学基础。

犯罪心理学总结

犯罪心理学总结

1.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对象:犯罪者,一般违法者,虞犯。

——这几个主体。

P6犯罪人:是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研究对象。

其目的在于揭示犯罪者的人格特质,他们同一般人在心理机制和行为发生机制方面的差异。

藉此,获得对犯罪者的准确界定,并廓清其人格形态,为预防犯罪、矫正犯罪提供宏观方略。

犯罪人的范畴是基于刑法的规定,但是又不完全受刑法规定的主体范围的限制。

一般违法者:这是现实生活中最大的一个违法群体,即大众违法者。

对这一部分主体的研究,是基于对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一般违法者和犯罪者在心理机制上是难以区分的,二者之间其实并无本质意义上的区别。

其二,犯罪行为的实施,是一个心理上的渐进过程。

也就是说,犯罪行为正是由一般违法行为逐渐演变而来。

因此有必要对一般违法者进行研究。

虞犯:特指“根据其性格或环境,将来有可能犯罪或触犯刑罚法令的”个体,包括个性缺陷者和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2.心理的生理基础——条件反射,反射弧,动力定型,P24反射:是有机体通过神经系统,对外界或内部的刺激所作的有规律的应答活动。

人的一切心理活动,从其产生方式而言都是一种反射。

反射弧:是实现全部反射神经活动的神经结构。

由五个具体环节组成:感受器—传入神经—中枢神经—传出神经—效应器。

条件反射和无条件反射是根据反射形成过程的不同划分而成。

无条件反射:是个体先天遗传而得、不学而会、不学而能的反射。

对于个体来讲,只有在出生后第一次出现的反射,才真正具有无条件反射的意义,以后的无条件反射则都有条件反射的参与。

条件反射:是在有机体生活过程中,在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由于后天学习而获得的。

可以根据各种不同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消失。

条件反射既是生理现象也是心理现象。

动力定型:又称动型,是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活动最主要的体现,是对一系列刺激物所形成的、自动化的条件反射系统,是条件反射的巩固系统。

3.犯罪心理学的主要流派:名称,代表性人物,主要观点P43(1)犯罪生物学派(犯罪人类学派,遗传因素论,血型论,体型心理学,人种论)(2)犯罪社会学派(3)精神分析学派一、犯罪生物学派1.犯罪人类学派:代表人物:意大利的切萨雷·龙勃罗梭主要观点:隔代遗传;天生犯罪人;犯罪对策论。

公安学中的刑事犯罪心理学研究

公安学中的刑事犯罪心理学研究

公安学中的刑事犯罪心理学研究公安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旨在培养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

而刑事犯罪心理学则是公安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它主要探讨研究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和动机等内容,以帮助公安机关更好地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本文将对公安学中的刑事犯罪心理学研究进行探讨,旨在加深我们对犯罪心理学的认识。

一、刑事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意义刑事犯罪心理学,简称犯罪心理学,是犯罪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的对象是犯罪者的心理活动、心理特征以及犯罪行为的心理动因等。

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提高破案率和侦查效果。

犯罪心理学在公安学中的研究意义重大。

首先,研究犯罪者的心理可以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预防的参考依据。

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动因,可以帮助公安机关预测犯罪发生的可能性,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工作,减少犯罪行为。

其次,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可以为侦查提供重要线索。

通过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可以推测犯罪者的潜在动机和作案方式,有利于破案。

最后,犯罪心理学还可以为犯罪者的心理辅导和治疗提供参考,帮助个体走出犯罪的困境,重新回归正常社会。

二、刑事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刑事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犯罪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应用等。

以下是刑事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1. 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犯罪心理学的起源、发展、犯罪心理学的学科体系、犯罪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等内容。

通过对这些基本理论的研究,可以全面了解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为深入研究犯罪心理学奠定基础。

2. 犯罪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实证研究主要是指对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动因进行实证调查和研究,以获取客观和可重复的研究结果。

例如,通过对已经被判刑的犯罪者进行心理测试和面谈,探索他们的心理特点和犯罪动机,以便对未来潜在犯罪者进行预防和干预。

《犯罪心理学》课程笔记

《犯罪心理学》课程笔记

《犯罪心理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一、犯罪心理学概述1. 定义: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与犯罪学交叉的学科,专注于研究个体为何会实施犯罪行为,包括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行为的发展过程、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及其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2. 研究对象:- 犯罪者:研究其心理特征、人格特质、动机和犯罪行为模式。

- 潜在犯罪者:分析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

- 犯罪行为:探讨犯罪行为的心理机制和类型。

- 犯罪现场:分析犯罪现场留下的心理痕迹。

- 受害者:研究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和恢复。

- 证人:评估证人的记忆和证言可靠性。

3. 研究目的:- 预防犯罪:通过了解犯罪心理,制定预防策略。

- 打击犯罪:为侦查和审判提供心理学支持。

- 罪犯矫正:帮助罪犯重塑心理,重返社会。

4. 研究方法:- 观察法:直接观察犯罪者的行为和反应。

- 调查法: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收集数据。

- 实验法:在控制条件下研究犯罪心理变量。

- 案例分析法:详细分析犯罪案例,寻找心理规律。

- 心理测试法:使用标准化工具评估犯罪者的心理特征。

二、“天生犯罪人”理论1. 概述: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某些人由于遗传和生理特征,天生具有犯罪倾向。

2. 主要特征:- 生理特征:如头骨形状、面部不对称、身体疤痕等。

- 心理特征:冲动、缺乏自我控制、情感冷漠、道德感低下。

3. 评价:该理论过于强调生物学因素,忽视了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且存在种族主义倾向。

三、犯罪生物因素1. 遗传因素:- 家族研究:犯罪行为在家族中的遗传倾向。

- 分子遗传学:研究特定基因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2. 生理因素:- 大脑结构:如前额叶发育不良与冲动性犯罪。

- 神经系统:如神经递质失衡与情绪障碍相关犯罪。

- 激素水平:如睾酮水平与攻击性行为。

3. 生物化学因素:- 药物滥用:影响大脑化学平衡,增加犯罪风险。

- 营养不良:影响大脑发育和行为控制。

四、潜意识与犯罪1. 弗洛伊德潜意识理论:- 潜意识内容:包括被压抑的欲望、冲突和记忆。

犯罪心理学课程大纲

犯罪心理学课程大纲

犯罪心理学课程大纲一、课程的定位及课程目标“犯罪心理学”是我校开设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

该课程一直列入我校刑事侦查、治安管理、法学等公安类专业开设。

其授课目标规定学生系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原理,了解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性,把握犯罪心理的静动态心向,犯罪心理分析方法,以培养学生在今后工作实践中的心像侦察及心理扫描的能力。

同时,对学员进行心理品质的测量、培养与训练,使学生具备公安特殊职业的心理素质要求,为未来警官奠定必备知识基础并发展技能。

二、教学目标和要求:根据公安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通过课堂教学,使学员系统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了解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性,把握犯罪心理的静动态心向,犯罪心理分析方法,展开情绪鉴定,心情识别的确认,以培养学生在今后工作实践中的心像侦察及心理扫描的能力。

同时,对学员进行心理品质的测量、培养与训练,使学员具备公安特殊职业的心理素质要求。

三、教学原则与方法:《犯罪心理学》在心理科学体系中处于应用性的科学地位,在教学上它侧重于从犯罪心理状态的精神范畴内展开全方位的探究,同有关学科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因此,在使用教材与实际操作中,应注重贯彻以下教学原则和方法:1. 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与方法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的原则的寓义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去认识、分析、界定犯罪心理现象的产生、变化及发展,以正确的思维方式、逻辑的演绎来论说现状,阐述实质。

在教学过程中,要求过程中,要求教师在讲述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论、犯罪人格倾向与社会存在的关系等章节中,应立足于积极辩证的观点;在讲解犯罪心理构成的内因论,譬如遗传、个性、气质内容时,应从理论阐述及实验测量等科学角度出发去加以把握。

2.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与方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把握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司法、公安业务工作中的“犯罪嫌疑人的测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审讯定罪”的心态相结合,与犯罪人在作案前、中、后三大心理活动过程相合璧;从理论—实际—操作—测量,到应用理论—经验概括—随机发挥;使本学科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辅而行,以培养学员力主理性发现问题、分析现象、获益真谛的实际能力。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一)研究主体:1、犯罪人: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研究对象,基于刑法范畴但不完全受刑法规定的主体范围的限制。

2、一般违法者:现实生活中最大的违法群体,即大众违法者。

行为不具备刑法中所规定的关于犯罪的量的标准。

(与犯罪人本质无差别;犯罪行为是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3、虞犯:根据其性格或环境,将来可能犯罪或触犯刑罚法令的个体,包括个体缺陷者和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犯罪预防)(二)实质:4、什么是犯罪心理的实质:犯罪心理是个体对客观消极存在的能动反映,是个体对客观现实的扭曲反映,是在个体原已具备的不良心理因素上发展起来的,并且和社会规范相对立的倾向。

(本质区别)1)犯罪心里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主体的反映具有普遍性;心理的源泉是客观现实;心理活动具有能动性。

2)是对客观现实的扭曲反映:犯罪心理是对社会消极存在的反映和能动的吸收;具有犯罪心里的个体对积极的社会存在、社会准则等有逆反心理或者进行扭曲反映的心理倾向,而不是正确认识社会积极存在的真实内容和意义。

5、反射:有机体通过神经系统,对外界或内部的刺激所做的有规律的应答活动。

反射弧:实现全部反射神经活动的神经结构:感受器、传入神经、中枢神经、传出神经、效应器。

无条件反射:个体先天遗传而得、不学而会、不学而能的反射。

条件反射:有机体生活过程中,在无条件反射的基础上,由于后天学习而获得的。

6、动力类型:又称动型,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活动最主要的体现,是对一系列刺激物所形成的自动化的条件反射系统,是条件反射的巩固系统。

(惯犯,累犯)7、第一信号:现实中的具体物质及其属性,如食物的形状气味第二信号:语言、文字等特殊刺激物,是具体信号的信号,现实中的抽象信号。

第二信号系统:对于第二信号发生反映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人类所特有。

(三)流派:一、犯罪生物学派:1、犯罪人类学派:代表人:意大利,龙勃罗梭,加罗法洛,菲利观点:犯罪罪因——隔代遗传基因;犯罪人类型——天生犯罪人;遗传是导致个体实施犯罪行为的根源;心理特征——与一般人比痛觉麻木味觉敏锐,缺乏道德观念和自我控制能力,感情容易冲动,智力低下,自我显示意识强烈;犯罪对策论,即预防是第一位;自然犯和法定犯,是否违背道德;刑罚个别化。

犯罪心理理论知识点(1)

犯罪心理理论知识点(1)

犯罪心理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和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气质、性格、能力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犯罪行为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犯罪心理学的定义主张犯罪心理学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学科。

(广义定义)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以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以下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1.犯罪人(主要研究对象)2.一般违法人(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一般违法行为演变而来的)3.虞犯——最有可能犯罪的人。

Ⅰ.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Ⅱ.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Ⅲ.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Ⅳ.参加不良组织者Ⅵ.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凶器者Ⅶ.人格有严重缺陷者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为了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犯罪心理学有必要把他们作为研究对象)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提高办案质量)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

(直接影响罪犯犯罪心理矫治的成效)犯罪心理的研究目的1.更好地培养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为保证社会安定作出贡献。

2.提供揭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等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和方法。

智能型犯罪传统智能犯罪与现代智能犯罪:传统智能犯罪:指诈骗、招摇撞骗等不依赖高科技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现代智能犯罪:又称高科技犯罪,这种犯罪人一方面依赖计算机等高科技工具或先进技术;另一方面要运用脑力操纵计算机程序或其它程序,才可以完成犯罪行为。

智能犯罪的定义:指在现代高科技条件下,行为人借助高科技工具和先进技术,实施的危险社会的犯罪行为。

暴力犯罪1.指强暴的力量,武力2。

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11、少年犯罪人的动机特征主要有哪几点?
答:(1)犯罪动机的产生易为外界诱因引起(2)犯罪动机易变化,不稳定(3)犯罪动机有强烈的情感性和情绪性(4)犯罪动机的未被意识的特征比较明显。
12、团伙犯罪的心理特征
答:(1)团伙意识的整合作用(2)团伙情感的感染作用(3)暗示与模仿的诱发作用(4)权威与服从的统治作用(5)依附与安全的催化作用。
答:包括心理过程及个性。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个性包括个性倾向性(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及个性心理特征(能力、气质、性格)。脑是产生心理现象的器官。
2、气质类型及其心理特征。
答:气质可分为胆汁质、黏液质、多血质、抑郁质。
3、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那几个层次?怎么排列?
4、试分析青少年心理发展与客观现实之间矛盾性和犯罪心理和行为发生的相关性
答:(1)辨别是非能力差与不良外界影响的矛盾。青少年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差,因而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是一些少年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2)个人需要的强烈性与难以满足之间的矛盾。少年的物质需要和社会性需要显著的增加,但少年所处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行为能力又使他们的需要很难得到满足,因而容易产生挫折感,当挫折和不满在某种不良客观因素刺激下增强时,就特别容易引发犯罪行为。(3)独立性意向增强与社会约束的矛盾。少年有了希望摆脱家长和老师管束资助和独立行为的强烈要求。但家长对其独立的意向还不能接受,由此造成尖锐的矛盾,不可化解时,容易导致青少年的违法行为。(4)追求理想与客观条件的矛盾。少年是富于理想的年龄,期待比较高,比如上一个好大学,的到来是同学的肯定,但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制约较大,理想与现实矛盾非常突出,失望之下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15、罪犯的需要结构有哪些

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研究

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研究

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研究犯罪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犯罪不仅对受害者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也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形成了威胁。

为了理解并解决犯罪问题,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成为了重要的学科。

本文将讨论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首先,犯罪学主要研究犯罪的本质、原因和发展趋势。

犯罪学采用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通过对犯罪案件的统计和案例分析,探讨犯罪问题的背后机制。

犯罪学家普遍认为,犯罪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个体因素等。

社会因素涉及到社会结构、社会不平等、教育水平等方面的影响。

经济因素包括贫困、失业和收入不均等。

文化因素涉及到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和文化传统等。

个体因素则包括心理、认知和行为特征等。

其次,犯罪心理学关注犯罪者的心理过程、心理特征和心理动力。

犯罪心理学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对犯罪者的个体心理进行分析和解释。

犯罪心理学家认为,犯罪者往往存在某种心理缺陷或异常,这可能是导致他们犯罪的重要原因。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动机、罪犯心理特征、犯罪心理评估等。

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特征的深入了解,可以为犯罪预防和犯罪矫治提供参考。

进一步分析,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也是不同的。

犯罪学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统计和案例分析,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类、比较和分析。

犯罪学家通过收集大量的犯罪案件和受访者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以揭示犯罪问题的规律性。

犯罪学的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然而,犯罪心理学则更注重对个体的深入了解。

犯罪心理学家运用心理评估工具和访谈等方法,对犯罪者进行个案研究,探究个体的心理因素和行为模式。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更加具体和个体化,为犯罪矫治和心理干预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与犯罪心理学接触。

电影、电视剧中的犯罪故事往往描绘了罪犯内心的扭曲和动机的产生。

罪犯的行为常常让人难以理解,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正是试图解开这个谜团。

通过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者的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也可以为犯罪预防和犯罪矫治提供有效的策略。

犯罪心理学基础知识

犯罪心理学基础知识

犯罪心理学基础知识犯罪心理学是研究个体和群体在犯罪行为中的心理过程和动机的学科。

它涵盖了犯罪的起因、发展和预测等方面的内容。

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础知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犯罪行为,还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来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一、心理学在犯罪研究中的应用心理学在犯罪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心理学帮助我们了解犯罪行为的心理过程,揭示了犯罪者的思维方式和情绪状态。

例如,犯罪者常常具有攻击性强、冲动性高的特点,对后果不加考虑,缺乏同理心。

其次,心理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犯罪行为的发展过程,包括成因和影响因素。

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测试和调查研究,可以分析和解释不同个体在不同环境下表现出的不同犯罪行为。

二、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实验研究和心理测试等。

实地调查是通过走访、观察等方式直接接触犯罪现场和犯罪者,从而了解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动机和心理特征。

实验研究是通过控制变量来观察和测量不同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心理测试是通过对个体进行心理测量,了解其心理特征和个性特点。

这些方法相互结合,可以全面、准确地研究和解释犯罪心理学的相关问题。

三、犯罪心理学的相关理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建立在一系列相关理论基础上,如社会学习理论、生物学理论和心理分析理论等。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和模仿他人来学习和形成的。

生物学理论则强调犯罪行为与遗传、神经生理等因素有关。

心理分析理论则关注个体心理冲突和心理动力等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这些理论为我们解释犯罪行为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解读框架。

四、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犯罪心理学的应用领域广泛,除了被广泛运用于犯罪行为的研究和预测外,还可以应用于犯罪心理辅导、犯罪心理评估和犯罪心理治疗等方面。

犯罪心理辅导可以帮助犯罪者认识和改变不良的行为和心理习惯,预防再次犯罪。

犯罪心理评估则可以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测试和调查,为司法机关提供判断和决策的依据。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案例 一
案例二
心理分析官对一个看起来过去一定是间可爱温馨的屋子,由于 暴力所致呈现一片狼籍的十几张现场照片的分析。毁压着的油 画,砸料的名贵饰物。从客厅、厨房至卧室一直到浴室处,到 处散落着壁饰,家具、油画、衣服、花瓶……在墙上,家具上 其他大件物品也看到“狗屎蛋”,“吹喇叭”……等不雅字迹。 初看起来,这是十几岁的孩子暴力行为为所致的现场,是一种 青春期的报复性的暴力发泄行为。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暴力行 为是随意的,他们的行为毫无选择性,他们会见到什么就破坏 什么,有时也会出现猥亵的文字或动作,在墙上作画也常常反 映出破坏者的兴趣及对人生的态度,但是细细分析现场被破坏 的东西,不是全部毁坏,而且部分毁坏,他们的行为是有选择 性的,比如墙上有些有价值的油画,其被破坏的方式与从不同, 有些只是玻璃裱褙损坏,油画本身未受损坏。室内的一幅画有 小女孩子的大幅油画,甚至丝毫未损,此外还有掺落在地上的 一些瓷瓶也未曾破损,如果是青春期的孩子绝不会如此手下留 情的。
犯 罪 的 心 理
神 秘 的 犯 罪 心 理 学
狭义
•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 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 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犯罪主体的心理包 括其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犯罪心理结构 形成的原因和过程、犯罪心理外化为犯罪 行为的机理、犯罪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犯 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怎样对犯罪心 理结构施加影响和加以教育改造等。简单 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 的心理学问题。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 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 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 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 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1950年代时,美国精神病学家布鲁塞尔精确地侧写了恐怖份子 攻击纽约的不寻常心理状态。 最快速的发展出现在联邦调查局在匡堤科开了联邦调查局学院 之后,此一学院导致了全国研究暴力罪行中心和暴力犯罪执导系 统的建立。其原初的想法是想建立一个可以找出许多无解的重大 犯罪之间关连性的系统。 在英国,大卫· 康特博士是于1980年代中期指导警方侦探侦办 已犯下一连串重大攻击行为的罪犯的一位先驱,但康特博士看到 了“罪犯侧写”的局限性-尤其是在做为一个心理学家的主观、 个人看法之下。他和一位同事创立了“调查心理学”这一词,并 且开始尝试以他们认为较科学的观点来逼进此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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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摘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揭示犯罪原因,进行犯罪预测、预防和控制,其狭义和广义之争并不妨碍这一目的的实现。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受学科发展状况、研究目的和学科话语霸权的影响。

文章从这三个角度出发,对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进行考证,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仍应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关键词:犯罪;犯罪心理;学科建设;话语霸权;历史一、问题、思路和观点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但是其发展水平还不尽人意。

这个现象与不同学者在关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上的分歧密切相关。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历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之分。

狭义说认为 ,在学科发展日益精细化的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也应该有它特定的研究领域 ,不应将所有与犯罪有关的心理学问题都囊括进去 ,如果这样 ,犯罪心理学将是一个内容庞杂而又无法构成统一体的学科 ,其基础理论的发展将会因此受到阻碍 ,故犯罪心理学只能以犯罪主体的心理为研究对象。

与犯罪有关的其他主体的心理活动不应做为研究对象 ,只能在法制心理学的框架内加以研究。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①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 ,如果犯罪心理学研究采用狭义观点 ,就无法以更宽的视野来了解犯罪人与刑事司法部门互动的情况 ,从而无法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因此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还应包括与犯罪主体有关的办案人心理、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

②我们知道 ,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是它必须具有独立的研究内容、成熟的研究方法和规范的学科体制。

而厘清学科的研究内容首先是要确定研究对象。

因此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究竟为何的问题 ,我们必须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理清理论发生和发展的原因 ,对于我们理解、评价和择选理论具有重要作用。

总结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历程 ,澄清犯罪心理学与其母学科的继承关系 ,便于我们认清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 ,被我国学者接受和发展的社会和学术条件 ,也为我们选择狭义说还是选择广义说提供了历史理由。

在我国 ,持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狭义说的不同学者之间 ,一直存在着有无犯罪人的心理结构的争论。

这个争论对于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又构成了一个重要影响。

我们在分析和选择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时也应当对此问题加以重视。

笔者的观点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立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无论是①持上述观点的人包括美国犯罪学者Bartol、日本学者山根清道和森武夫、台湾学者蔡墩铭、我国学者李玫瑾和刘邦惠等 ,其中 ,山根清道和蔡墩铭先生认为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行为为其研究对象。

蔡墩铭先生认为 ,犯罪心理学至少应该包括下述内容: (1)记述。

主要是对犯罪现象的观察。

(2)解说。

主要是运用心理学原理对观察到的社会现象进行解释。

(3)分类。

其中 ,最重要的是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分类。

(4)预测。

在犯罪心理学中最常见的预测应该是犯罪累犯的预测。

(5)控制。

指改变犯罪行为发生的条件 ,从而实现有效控制。

山根清道认为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原理研究犯罪行为 ,属于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包括: (1)基础理论。

(2)犯罪的临床。

(3)现代社会与犯罪的心理。

其他学者认为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既包括犯罪心理又包括犯罪行为。

上述各个观点的共同之处是研究主体的一致性 ,即都是指犯罪人。

②持上述观点的人有美国学者 Toch (1986)和 Holin (1989) ,日本学者宫城音弥和藤木英雄 ,我国学者罗大华和孙汝亭 ,台湾学者马传镇和杨士隆等。

狭义说 ,还是广义说 ,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 ,其分歧主要源于在学科发展取向上的不同。

我们应从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学科建设状况以及规范学科话语霸权的角度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进行准确定位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犯罪心理学的应用范围。

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历程与研究对象的确定(一)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犯罪心理学是在“以问题为中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 ,犯罪心理学已在我国开始传播。

但是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近 30 年 ,犯罪心理学一直处于失语状态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 ,犯罪心理学研究才真正开始发展起来当时 ,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后 ,青少年的犯罪问题非常突出 ,青少年的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从文革前的 30 %上升到 60 %。

在这一背景下 ,社会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了包括发展犯罪心理学在内的整个犯罪科学的要求。

1982 年 ,我国出版第一部《犯罪心理学》教程。

同时 ,我国学者还翻译了大量的外国书籍和论文。

之后 ,以犯罪心理学为主的法制心理学开始兴起。

经过有关专家和工作者 20 多年的努力 ,我国的犯罪心理学体系得以初步形成 ,例如提供了犯罪心理产生的客观基础、主体因素 ,对犯罪心理进行类型的划分以及犯罪心理的预测和预防等。

在应用领域 ,人们也开始越来越多地意识到犯罪心理学在具体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并在刑事立法、司法、执法活动中应用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

例如 ,进行犯罪心理调查 ,研究和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对监狱和劳教工作民警及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研究等。

由此可以看出 ,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已经超出了狭义说的研究对象的范围。

(二)犯罪心理学与其母学科的继承关系管犯罪心理学得到了普遍重视 ,但是它自身的发展却远远赶不上社会的需求 ,其关键问题就是基础理论的薄弱和研究方法的局限性。

究其原因 ,我们可以追溯到犯罪心理学的母体学科———犯罪学和心理学。

在西方发达国家 ,犯罪学作为一门跨科际的学科 ,已经发展得很成熟。

西方犯罪学实际是寻着两条主线前行 ,即古典犯罪学和实证犯罪学。

古典犯罪学发展到今天已演变为理性犯罪学 ,而实证犯罪学学派演化为现代犯罪学派。

但是 ,由于缺乏一个一般性的理论 ,西方犯罪学出现了学派林立的局面 ,例如差异交往论、社会控制论、标签论、心理分析论 ,病态激化论、紧张理论、理性选择论、存在主义论、马克思主义左派理想论等等。

[2 ]各个理论结构都保持了纯度和逻辑的一致性 ,除了存在主义理论外 ,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思辨的色彩浓厚 ,但是缺乏经验和实证的支持。

在各个理论中 ,建立一个独立的一般性的理论几乎不存在可能性 ,作为解释一般犯罪现象的犯罪学理论已经走到了尽头 ,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个体层面。

因此 ,为了寻求解决犯罪问题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元性倾向 ,有的学者开始把犯罪问题看成是一个日常管理问题 ,寻求局部的有限范围内的解决方式。

在我国 ,学者对犯罪学的研究始终追随着刑法学的研究界限和价值取向。

例如 ,在关于犯罪的定义上 ,我国学术界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局限刑法说 ,认为犯罪是危害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 ,依法律规定应处以罚的行为。

[3 ]该行为具有三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 ,犯罪的概念之所以与刑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是由犯罪心理学在刑事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决定的。

另外一种是不局限刑法说 ,认为犯罪行为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违犯了刑事法律规定而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 ,为了揭示和阐明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 ,为了防止一般违法人、虞犯及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演变或再演变为犯罪人 ,犯罪心理学也应该把越轨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其实 ,这两种看法实际上在内涵上有着相似之处 ,都在本质上遵循了刑法的规范 ,区别仅在于外延上的不同。

犯罪学的研究框架是遵循刑法的界定 ,对犯罪作价值评判 ,将其视为一种非正常现象 ,然后再研究犯罪原因 ,以便为刑事司法和刑事政策服务。

因此 ,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但是 ,迄今为止 ,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人们无法找到能够解释犯罪现象的一般性原因。

因为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 ,其因果关系非常复杂 ,很难用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来对它作准确解释。

时至今日 ,我国犯罪学仍然缺乏有说服力的一般理论 ,当然 ,也就不能形成有内在逻辑力量的理论体系。

[4 ]针对这一问题 ,我国的犯罪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犯罪学研究的根基 ,将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犯罪现象———视为一种作为社会现象的整体上的正常现象 ,主张站在社会存在的角度上 ,像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范式那样来研究犯罪现象 ,集中力量认识犯罪本质 ,发现和挖掘犯罪现象的发展、变化规律 ,从而发挥犯罪学应有的作用。

这样 ,就改变了原来将犯罪原因作为犯罪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的学科取向。

[5 ]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借用德国学者叶塞克的一句话是: “如果没有犯罪学的配合 ,刑学是盲目的;但是如果没有刑法学的配合 ,犯罪学也漫无止境”①但是 ,笔者认为 ,仅仅从刑法价值的角度来理解犯罪现象 ,失之偏颇 ,因为刑法学是在思辨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语言大厦 ,本身就具有形而上特点。

而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 ,属于事实领域。

如果我们仅把法确定的框架作为我们研究的界限 ,我们将面临的是洞穴假象 ,其结果可想而知。

前文分析了令人堪忧的我国犯罪学的研究状况 ,那么我国心理学的发展状况又如何呢 ? 实际上 ,近年来 ,我国心理学的基础研究工作也几乎停滞不前 ,除了具体研究方法的升级外 ,在理论研究上几乎没有多少突破 ,尤其是在本土心理学的发展上收获甚微。

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 ,缺乏问题意识 ,我国学术界对研究问题的选择主要是立足于国际性热门话题 ,忽视了本土心理学研究的实践需要;其二 ,即使有了问题意识 ,在研究方法上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科学主义心理学是现代心理学发展的主流 ,它实际上是将人的心理存在作为自然现象加以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采用自然科学实证的方法 ,依赖数据和实验 ,强调研究结果的确定性、客观性和精确性。

这种研究方法固然有它科学性的一面 ,但它将人的心理作为物来研究 ,只注意到了人的自然属性 ,而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 ,因而对犯罪心理学的贡献很小。

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的一部分 ,它是以犯罪动机为中心来推究犯罪者的性格、环境与犯罪行为的过程 ,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解释阐明犯罪本身 ,揭发罪证 ,并且协助侦察、审判与矫治 ,以达到遏阻犯罪的目的。

①犯罪心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 ,具有隐蔽性、模糊性、变异性、不可逆性、或然性的特征。

与感知觉、情绪、注意、智力、个性、病理心理等属于基础心理学范畴的研究不同 ,犯罪心理学作为人的较高一级的社会心理范畴 ,无论是在形成原因、形成机制还是在形成规律上都很难采用定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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