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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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模板】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模板】

经办人(章)
备注说明:
逾期不缴或欠缴按征缴条例规定处罚
年月日
金额 (元)
个人缴 费金额
(元)
费款限缴日期 滞纳金(元)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年月日 缴费合计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经 办 机 构 一及 式参 两保 份单 ,位 加各 盖留 公存 章一 。份 。
小计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缴费单位
征收机构
(盖章)
(盖章)
经办人(章)
表 2-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单位类型:
缴代码
费全称
单 开户银行
位帐号
缴费方式
费款所属日期

缴费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缴: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档案资料编收机构:
总数 职
工其 情中
… 况
月 日至 单位缴费
缴费基 缴费 数(元) 费率%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 本表适用于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编外在职人员申报工资基数、调整基数;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本表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一式一份,社保机构留存。
附件2
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单 位 名
序 号
个人编号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单位编号:
填报日期: 年月 日 单位:元 属于首次申报 □
属于调整申报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平均 职工本 工资收入 人签名
备注
本 页 小 计 合 计
单位承诺
单位负责人:
温馨提示:
以上项目填写真实,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费人员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人员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人员明细申报表
申报所属时间:年月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 地税纳税编码:单位社保号: 金额单位:元列至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缴费单位自存;
2、单位首次申报时随《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申报;
3、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申报缴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有关政策规定。

4、个人缴费费率养老8 %、医疗2 %、城镇失业0.5 %。

5、人员类别包括:公务员、干部、农民、工人、军转干部、学生、现役军人、无业人员、二等乙级残废、个人、其他等十一种类型。

6、用工形式包括:干部、全民、集体、合同、临工、个体、城镇合同制职工、农村合同制工人、外来劳务工、法人代表、其他。

7、户籍类型包括:本地农业、本地非农业、外地农业、外地非农业四类,请在所属类型中打“√”。

8、人员状态包括在职、退休、离休。

9、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缴费单位自存。

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Hale Waihona Puke 某某地区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核定日期: 缴费单位(个人) 单位缴费 缴费项目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小计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盖章) 经办人: 打印日期: 复核人: 复核时间: 备注: 人数 缴费基数 缴费合计 比例 金额 第1页 总1页 社保编号 个人缴费 比例 金额 利息 滞纳金 预缴金额 流水号码 费款所属期 编号: 纳税识别号
备注: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自治区规,缴费单位应按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手续,并认真履行缴费义务 2、本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的申报资料审核确认后机制打印(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附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3、本表一式四份,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税务部门两份,电子信息由网络已传递给税务部门,缴费合计为零则不传输电子信息 4、缴费合计=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利息+滞纳金+预缴金额,数据传输时单位缴费和预缴金额合并

社会保险费纳费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纳费申报表...
201 基本养老保险 失 业 保 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费款限缴日期 2009 年 应 缴 费 额 合 计 百 十 万 千


缴费基数
费额 缴费基数 0.00 0.00 0.00 0.00
百 十 元 角 分
合计 ※ 0.00 ※ 0.00 ¥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如缴费单位或个人填报,由缴费单位或个人填写以下各栏 如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填写,由税务代理机构填写以下各栏 此纳费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费政策的规定填报的,我 税务代理机构名称 申 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税务代理机构地址 报 声明人: 代理人(签章) 电话 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个人签字) 以下由地税机关填写 明 (公章) 收到申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人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统一规定文书 注:1、如无税务登记号,则填写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2、此表在向地税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以及缴费单位和个人留存的内容必须一致。
社会保险费纳费申报表
单位类型:有限公司 缴 费 单 位 缴费方式 缴费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全 称 税务登记号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自缴 费款所属日期 单 位 缴 费 费率 20% 2% 0.50% 0.80% 个 人 缴 费 费率 8% 1% ※ ※ 费额 0.00 0.00 ※ ※ 千 填表日期 2011 年 10 月 1 日 参 保 人 数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空表)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空表)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缴费人识别号:缴费人名称:
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
办税人:申报日期:受理人:受理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单位缴费人进行社保费缴费申报时使用。

2、表中的参保费种、征收品目、征收子目、费率、缴费人数、缴费基数从人社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保费征缴单中取得。

3、“缴费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缴费人确定的纳税人识别号。

4、“缴费人名称”填写缴费人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5、“费款所属期起”和“费款所属期止”指缴费人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6、第一列“社保流水号”可以不填写。

7、第九列“应缴费额”反映本期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列。

8、有多个费种、征收品目、征收子目时需分行填写各条信息,行不够填写可以添加。

9、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地方税务机关,一份申报单位自存。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用人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申报性质:
【表单说明】
1.“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2.有多个险种分行填写各项信息。

3.“缴费人数”:分险种填写申报当月实际缴费人数。

4.“缴费基数”:填写申报当月实际缴费工资总额。

5.“职工工资总额”:填写本期职工申报的本人工资总额。

6.表中所有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7.如本页不够,可另附续表。

8.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怎么填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怎么填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怎么填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是按照⽤⼈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的,缴费申报表当中要求⽤⼈单位填写的信息包括单位的名称,单位的类型,纳税⼈的邮编,社保号码,开户⾏等基本信息,⽐如单位的类型属于事业单位,在单位类型当中填写事业单位即可。

⼀、缴费申报表怎么填?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固定的模式,参考依据是:⾸先就是填表单位,这个时候只需要填写单位的全称就可以,当然,需要注意的⼀点就是必须要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之后的话,要盖上公章,这样才算这⼀栏填写完毕。

其次,就是单位的类型,这⾥⾯包括的种类就⽐较多了,如私营、外资、机关或者是事业等,这个时候,就需要根据税务机关办理保险缴费时候登记的类型进⾏填写,⼀定要确保填写内容的⼀致性。

第三,所属期⼀栏,这个需要填写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份就可以,打个⽐⽅,是在6⽉份缴纳的社会保险,那么,这⼀栏只需要填写6⽉份就可以。

第四,对于纳税⼈的邮编以及号码、开户银⾏以及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等等,只需要按着缴费单位的实际情况进⾏填写即可,这个不存在有什么争议性,⽽为了防⽌⼿机号码出现变动情况,最好的将固定的电话号码也填写上,如此,才能够在出现⼀些问题之后及时的找到对应的⼈员。

第五,就是参保⼈数这⼀栏的,主要的就是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当中⼈员的在职以及等进⾏区分填写,之后的话,在职⼯所参保的不同险种的汇总⼈数填写在相对应险种的“参保⼈数”栏⽬中。

第六,也就是薪⾦收⼊总额⼀栏,这个是需要根据《变动明细申报表》中统计在参保⼈数范围内职⼯的本⽉⼯资薪⾦收⼊总额的合计数填写的,只要按着相对应的数值进⾏填写即可。

⼆、建⽴后缴纳社保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民共和国》第五⼗⼋条⽤⼈单位应当⾃⽤⼯之⽇起三⼗⽇内为其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愿参加社会保险的⽆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南京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模板】

南京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模板】

附件**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号:用人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人、元《**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填报说明一、申报时间2020年5月8日至6月20日二、申报情况(一)上年度财务列支数1. 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2019年底从业人数。

2. 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2019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二)本期申报1. 缴费人数:指用人单位实际应申报人数(即《花名册》中人数。

2. 年申报缴费基数:指应申报人员申报的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之和乘以12个月。

(三)单位缴费水平1. 2019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2019年度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

2. 2020年度月人均申报缴费基数:指用人单位2020年度申报的月人均缴费基数,即本期申报的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12。

3. 用人单位(企业)为职工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与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相一致。

三、调整因素(一)扣减因素1. 2019年减少参保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用人单位2019年减少的参保人员总数及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2. 社会保险在原单位人员及其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人员及其发生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在原单位的花名册,非我市参保人员须提供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2019年参保缴费证明,超过纳税起征收入的,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3. 聘用退休人员及其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已退休人员总数及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超过纳税起征收入的)等。

4. 劳务派遣(代理)人员:指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委托代理人员总数及其发放的工资总额数。

用人单位委托本市中介机构使用劳务派遣(代理)人员的需提供《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机构与用工单位工资确认表》(此表由中介机构填报并经用人单位确认)。

中介机构在外地参保的,须附代发工资或劳务结算凭证和协议,以及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参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适用单位缴费人)填表日期: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缴费人填用。

二、缴费人应当自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缴费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区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

三、办理缴费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新办缴费登记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必须)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必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必须)4.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核发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请审批表》(必须)四、本表一式二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缴费人一份。

五、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其他联营企业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企业172私营合伙企业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企业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30 外资企业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500外国企业600 非企业单位。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失业保险
人均月工资
工伤保险
备注
我单位承诺: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 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 费基数无法确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与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规
定,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人():
年月
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单位编码:
单位:元/人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2023年职工总人数 剔除总人数
经办人
联系方 式
2023年职工工资总 额
剔除工资总额
剔除人员基本情况:
2024年1月新增人数
新增人员月工资
项目
2024年参保人 2024年1月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工资总


单位申 报情况
企业养老保 险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说明:1.税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征收滞纳金。

2.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3.申请单位必须在本表(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无公章不予受理。

4.温馨提示(重要):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第二点规定:“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2)《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四点规定:“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说明:1.“补缴所属期起止”请按社保年度填写,如:2012年社保缴费年度为2012.7-2013.6。

2.补缴基数填写须为整数。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填表说明:1.补缴类型:①补缴:社保缴费基数应缴未缴;②补差: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差额2.本表一式三份。

填表指南一、相关政策规定1.用人单位新进人员,在当年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当月工资不足月,按标准工作日21.75换算成足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199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参保人员当期结算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数。

1-6月进入单位的职工,可按本人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确定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的缴费基数。

从2022年1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从2017年1月1日起,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缴费工资基数,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的通知》(江苏人社规[2021]1号)规定,符合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职工,本人历年缴费工资难以确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补缴1995年12月31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按补缴时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职工本人补缴基数,不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补缴1996年1月1日以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按补缴所属期当年度用于确定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补缴基数。

二、举例说明某人2008年4月7日入职(本月工作18天),工资收入情况:2008年4月5000元,2008年5月至12月每月工资均为6000元,2009年全年平均工资6200元。

如何确定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期间的社保缴费基数?(1)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年平均工资如下:2008年4月足月工资为:5000元/18天*21.75天=6042元2008年4月至6月平均工资:(6042+6000+6000)/3=6014元2008年4月至12月平均工资:(6042+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6000)/9=6005元(2)2008年4月至2010年10月期间社保缴费基数如下: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缴费基数为6042元(入职首月足月工资)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缴费基数为6014元(上半年入职,上半年月平均工资)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缴费基数为6005元(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缴费基数为6200元(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样表)填表说明:1.补缴类型:①补缴:社保缴费基数应缴未缴;②补差: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差额2.本表一式三份。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附件:SB015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1 -填表说明:1.本表供缴费人进行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共有3张附表,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附表(缴费人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及当地地税部门提供的具体补充说明);2.本表表头资料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3.第1列费种、第2列费目分别从附表1中第1列、第2列提取,相同费目只提取一次;4.第3列从附表1中第3列分别提取起止日期,同费目所属期分段的,合并所属期后分别提取;5.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分别从附表1第4列、15列、16列、18列对应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6.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结算所属期内缴费人自行申报金额,即按每月缴费基数乘以当月缴费比例计算申报的累计数。

不包括社保部门产生的应征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7.第9列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已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2009年所属2月份的减征金额在此栏反映;8.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9.表中补充资料由缴费人如实填报,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 2 -SB015-1社会保险费结算汇总表(附表1)企业编码:单位:元(列至角分)1、此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结算时必须填写,并与主表同时报送;2、不能准确核算工资总额的缴费人必须先填写附表2,本表第4-15列可不写,第16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7列取数;3、第3列所属日期、第5-14列调整项目和第17列缴费比例由各地自行维护,如果年度内缴费比例或调整项目发生变化的,可分不同时间段分行设置,各时间段应完整连接;市本级自2009年9月(所属期)起,养老保险费费率由18%调整到16%,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需按所属期分段填列,即“所属日期”分别为“20090101-20090831”和“20090901-20091231”;4、表中需结算的费种、费目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中有结算标记的项目中取得,并按各地的维护设置产生第3列、第17列;5、第4列由缴费人据实填列结算所属期内实际发生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同费目所属期拆分的,工资总额对应所属期拆分填列;6、第9、14、15、18列,按表中逻辑维护计算公式。

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申报时间:申报须知一、补缴滞纳金由税务部门核定征收。

二、申请补缴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单位经办人为补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在参职工或补缴职工本人,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二)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1.《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及加盖银行印章)。

2.《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

3.《劳动合同书》,以及《就业登记信息》(须加盖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镇(街)人社所专用章)。

4.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已生效的文书。

三、补缴比例及补缴基数确定(一)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各相关险种的缴费比例按其应缴费当月我市执行的缴费比例确定。

(二)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以补缴时段对应期间职工本人工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需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确认。

补缴时段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应缴费当月我市执行的上下限标准确定。

四、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一)本市户籍人员1.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8年7月以后(含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二)外来劳务人员1.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外来劳务人员1995年1月至2001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

SB020-2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填报日期:年月日社保登记号: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缴费单位纳税编码:管理机关:说明事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1、《社会保险费缴费汇总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于地税部门权责征收,两表必须同时报送。

2、对于通过电子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身份证号并逐人填写“用工方式”栏目。

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首次申报或有人员变更时,必须先填写SB09-3〈个人信息登记表〉,然后在《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的“报税号或身份证号”栏目填报税号,不用填写“用工方式”栏目。

3、对于通过手工方式报送缴费明细资料的,按报税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列。

4、表头说明:4.1、“社保登记号”指缴费人在社保部门的社保登记号。

4.2、“缴费人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4、“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5、主表说明:5.1、“缴费人名称”是指缴费人的全称。

5.2、“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5.3、“注册类型”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

5.4、“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帐号所在的银行。

5.5、“账号”是指纳税人用于缴交税款的帐号。

5.6、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正常申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自查补报(该申报税款不收逾期申报罚款,但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被查申报(该申报税款属稽查税款);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延期申报预缴。

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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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申报表(适用职工个人)
用人单位名称:
申报性质:
纳税人识别号:
【表单说明】
1 .本表可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的附表。

2 .“用人单位名称”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 .同一职工有多个缴费险种的,分行填写各项信息。

4 .“证件类型”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居民身份证,则填写“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5 . “本人工资”:填写申报所属月份本人工资额。

6 . “缴费基数”:填写实际计费金额,应符合各费种申报所属期上下限规则,可至税务机关查证后填写。

7 .表中所有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8 .如本页不够,可另附续表。

9 .本表•式两份,•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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