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无计划停风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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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无计划停风处理制度

矿井发生主、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时,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矿领导、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当由于无计划停风造成矿井、采煤面、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积聚时,严格按照排放瓦斯规定进行矿井及各地点的瓦斯排放工作。

一、矿井主扇停风后处理程序

主扇停风后,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将停电及主扇停止运转的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通知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通风助理,以及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等井下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各自职责,由矿长负责总体指挥,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处理,恢复主扇供风及井下送电工作。

1、关键环节:

⑴受停风影响的范围立即全部停电。

⑵受停风影响区域的人员全部撤至就近的进风大巷或采区主要进风巷中,由值班矿领导决定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⑶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机电队应安排人员打开风硐检修门、风井口安全门、防爆门,形成自然通风系统。

⑷机电队安排专人在风井口、主扇风机房附近设警戒,严禁烟火,切断电源,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主扇风机房。

2、恢复通风及排放瓦斯程序

⑴排放瓦斯前,由调度室核实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至指

定区域后,方可组织排放瓦斯工作。

⑵主扇具备送风条件后,主扇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送风命令后,方可关闭风硐检修门、风井口安全门、防爆门,然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下达送风命令后,方可按主扇启动程序启动主扇供风。

⑶如果主扇出口瓦斯浓度超过1.5%,必须降低主扇风量,打开风硐检修门、风井口安全门,采取风流短路的方法排放瓦斯,确保主扇出口瓦斯浓度不超过1.5%。

⑷恢复矿井通风后,当主扇出口处瓦斯浓度不超过

0.75%,由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井下通风瓦斯情况,经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其他人员方可进行掘进巷道的逐级瓦斯排放。

3、恢复井下送电程序

⑴利用主扇将全风压通风区域的瓦斯排放完毕,矿井恢复正常通风后,调度室下达送电命令,井下送电人员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⑵先由瓦斯员检查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内的瓦斯,若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汇报调度室安排送电。

⑶再对各采区变电所进行瓦斯检查,若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汇报调度室安排送电。

⑷最后检查各掘进巷道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经检查局部通风机和开关附近10米范围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汇报,经同意后,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后,瓦斯检

查员向调度室汇报。

⑸若停风独头巷道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应按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程序排放瓦斯。

4、相关规定

⑴主扇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调度室通知的相关单位人员必须及时到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程序组织恢复主扇通风。

⑵各队队长或值班队长负责按总指挥下达的命令组织实施本单位有关工作。

⑶排放瓦斯前,由通风科负责编制瓦斯排放措施,写明排放时间、停电范围、撤人范围、警戒地点、负责人等内容。

二、局部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的处理程序

1、调度员接到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汇报后,立即命令工作面跟班队长将工作面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巷道中(一般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并在巷道口设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2、不论瓦斯是否超限,调度员都必须命令采区变电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切断停风巷道中的所有电源。

3、若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3%(调度室监测瓦斯浓度显示值或瓦斯员汇报数值),经调度员同意后,由现场的瓦斯员、跟班队长采取措施,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由安全员现场监督执行。若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通风科编制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4、由于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时,需利用局部通风机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执行分级管理。

⑴分级管理

一级排放:对于临时停风的局部通风区域,当瓦斯浓度达1.03.0%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格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二级排放:对于临时停风的局部通风区域,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通风科必须制定专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专门措施规定排放瓦斯。

⑵瓦斯超限处理原则

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的人员,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地点,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现场安全员、瓦斯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现场无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⑶汇报程序

一级排放

当瓦斯浓度达1%-3%时,现场跟班队长、瓦斯员、安全员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调度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通风助理,由通风助理组织指挥排放瓦斯。

二级排放

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调度员立即通知值班

领导、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助理以及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调度室成立排放瓦斯临时指挥部,由矿总工程师任总指挥在调度台指挥排放瓦斯。

⑷关键环节

在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跟班队长、电工、瓦斯员、安全员必须立即组织实施以下工作。

①、跟班队长安排当班电工切断电源。

②、跟班队长组织将工作面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巷道中(一般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

③、跟班队长安排专人在巷道口设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④、瓦斯员在撤退过程中对工作面和回风流进行瓦斯检查。

⑤、安全员负责监督停电、撤人、设警戒情况。

⑥、跟班队长、瓦斯员、安全员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具体情况(包括人员撤离情况、停电情况、设警戒情况、瓦斯浓度和所在地点及附近的电话号码),并和当班电工一起在电话附近待命。

⑸、瓦斯排放程序

一级排放程序

①、由通风助理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配合,组织排放瓦斯。

②、现场由当班电工现场启动局部通风机,瓦斯员协助,安全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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