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哲 三大规律 五对范畴 三个观点
马哲三大规律五对范畴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毛泽东指出,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 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 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的普遍性
指矛盾存在 于一切事物的发 展过程中,事事 有矛盾;每一事 物的发展过程中 存在着自始至终 的矛盾运动,时 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
一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 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 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 用。
地 震
海啸
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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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质变有两种基本形式:
二是非爆发式飞跃
物种的演变、猿 到人的转化、人们世界 观、人生观的改变等都 是非爆发式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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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事物的质变采取什么样的飞跃形式, 取决于事物的性质及其所处的条件。
事物的质变“依事物 本身的性质和条件,经过 不同的飞跃形式,一事物 转化为他事物。”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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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 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 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 数量关系表现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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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量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量同 事物不可分离。事物总是具有一定 量的事物,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
数和形的概 念不是从其它任何 地方,而是从现实 世界中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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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量
注意:量和事物不 是直接同一的。
2、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矛盾推动了事物的发展。一般来说,内 部矛盾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称 为事物发展的外因。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 系主要表现在: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 位的原因。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是 第二位的原因。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
哲学的三大基本规律源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这三个基本规律分别是:
1.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o它指出,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这些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正是事物内部矛盾的不断
运动和斗争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
展的源泉和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
o这个规律强调了事物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的发展过程首先表现为量的积累,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
度时,会引起质的飞跃,即从一种质态转变为另一种质态。
同时,质
变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新的量的产生,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相互转
化,共同构成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
3.否定之否定规律
o否定之否定规律描述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事物的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基
础上产生,但它并非对旧事物的全盘抛弃,而是包含了旧事物的合理
因素,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对旧事物的扬弃。
这个规律说明了事物
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每一次否定都是对前一次否定的超
越,呈现为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过程。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肯定方面是指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事物质变走向死亡的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讲解学习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是揭示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对立表现在:二者产生的根据不同,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的地位和作用不同;统一表现在:二者互相依存,互相渗透,在一定的条件可以互相转化,互相过渡;三个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1.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还是意识;第二,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哲学问题第一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对第二方面的回答将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两个方面;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及历史形态;唯心主义的根源、基本观点及主要形态;旧唯物主义的成就和缺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把实践作为考察精神和物质关系问题的基础,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高度统一,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最高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3.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多样性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及其意义;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的物质性与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4.意识对物质的依赖关系和能动作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的主观映象,是人特有的精神活动;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与人工智能的关系;意识的能动性及其主要表现;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途径和条件;唯物的辩证法1.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物质和运动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规律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本质和现象、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2.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的含义;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3.量变质变规律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量、度;掌握适度原则的重要意义;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及其基本形式;量变和质变的相互关系;4.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否定之否定;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1.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反映论实践的含义和基本形式;实践的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基本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以及认识的目的;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2.认识的辩证运动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及其辩证关系;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辩证运动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群众路线的重要哲学基础;3.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的实质和意义;辩证思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逻辑和历史的统一;4.认识的真理性和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及其客观性;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及其辩证关系;真理问题上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真理是具体的;真理和价值的关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的关系;5.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的一致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历程;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思想路线是实际工作中的认识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历史唯物论1.社会的本质、结构和社会形态劳动发展史是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自然环境和人口是人类历史的自然前提,使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环境、人口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社会物质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社会意识结构构成的复杂的有机整体;社会经济结构即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的要素和构成;生产关系的构成和类型;2.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生产关系与阶级关系;社会政治结构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合方式;国家政权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国体和政体及其相互关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和基本职能;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实质及其两重性;社会意识结构是是由各种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按一定关系和方式组成的有机系统;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形态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历史进步性和阶级局限性;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社会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形态范畴的方法论意义;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3.社会发展的动力与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及其意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及其意义;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标准及其意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代新科技革命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和巨大的推动作用;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阶级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改革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4.社会规律的客观性;社会规律实现的特点;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是客观规律性同人的自觉活动的统一;社会历史观上的唯意志论和宿命论;人民群众是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和作用总是受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条件的制约;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杰出人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表现;人的价值及其实现;衡量人的价值的尺度;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群众、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树立集体主义观点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课外补充资料知识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亦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2、内因和外因内因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常见的哲学谚语】①两点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②重点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好钢用在刀刃上;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③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打铁先得本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好酒不怕巷子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④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名师出高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强将手下无弱兵。
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铃还需系铃人。
二、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和度质:一事物成为它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内在规定性。
量: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度: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量的限度、范围。
2、量变、质变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哲学三大原理
1、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3、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辩证法三大规律之对立统一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个三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①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②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①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②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③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③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0133418 罗诗飏旅游管理131辩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面是我对三大规律的简单诠释以及简述它们与我们的生活的联系: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就比如拔河比赛,需要许多人同时用力才能赢得比赛,每一支队伍被看作一个整体,他们从外部看是和谐统一的,所有人的力都往一处使,拧成了一股绳。
但是从这个团队的内部看,他们又是相互矛盾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个体,并不能看作完全一样的事物。
就像对立统一规律说的那样拔河比赛的队员们,他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人们经常喜欢去公园或者花园散步,但是什么样的地方能称为公园呢,一小块空地能叫做公园吗,一颗小花小草能称为花园?答案当然不能。
所以当许多花草空地组合在一起的时候,这样的地方才能被称为公园。
没有足够的数量就无法达到质变,这需要一个过程,质变又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都需要经历这个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得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得统一与斗争得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类思维等领域得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得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得同一与斗争。
同一与斗争就是矛盾双方所固有得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得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得性质、②矛盾得同一性与斗争性就是相互联结得、同一就是对立面双方得同一,它就是以对立面之间得差别与对立为前提得。
矛盾得斗争性寓于矛盾得同一性之中。
斗争就是统一体内部斗争,在对立面得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得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得结果导致双方得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得同一性就是相对得,矛盾得斗争性就是绝对得、矛盾得同一性就是指它得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得存在都就是有条件得;矛盾得斗争性得绝对性就是指它得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得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得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得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得同一性就是矛盾存在与发展得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得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得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与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得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唯物辩证法得实质与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得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得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得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与发展得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得实质就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得对立统一构成得矛盾体系;事物发展得实质就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得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得对立统一得关系。
③对立统一就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与范畴得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与范畴得钥匙。
马哲 三大规律 五对范畴 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逻辑三大定律
辩证逻辑三大定律
辩证法逻辑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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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量变质变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1.涵义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
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2.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3.方法论意义⑴、要坚持适度原则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
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⑶、要重视量的积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
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
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
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⑷.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
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
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
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⑸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
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否定之否定规律【释义】:亦称“肯定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
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
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
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
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侧重揭示的是事物变化的方向和道路。
以上定义和解释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的论述,并且"发展"这个概念已经包含变化的方向(即向上)。
体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了一个周期。
在这一周期中,事物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否定,每一次否定都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把前阶段发展的一切成果中有用的成分保留了下来。
因此,在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阶段,并不是简单地再现原事物,简单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是形式的回复、内容的发展,是一个前进和上升的发展过程。
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反映了事物发展道路的起伏性和曲折性。
如何把握规律的涵义一、要把握一个关系,三是三不是。
规律是事物内部的关系或联系。
遗传规律揭示了亲代与子代的遗传基因的传递关系,价值规律揭示了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关系。
因此,列宁说“规律就是一种关系或联系”。
但是,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联系,而不是外部强加的、主观臆造的联系;是内部的本质的联系;而不是浮现于事物表面的现象的联系;是必然的联系,而不是偶然的联系。
二、重点把握本质的联系。
水往低处流;春夏秋冬依次更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同一种商品的价格经常波动。
这些联系是固有的、必然的,但是,它们都是呈现在事物的表面,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是现象的联系,不是本质的联系,因此,都不是规律。
只有本质的联系才是规律。
如:在一定的条件下,亲代必然将自己的遗传基因传递给子代,从而使子代呈现出亲代的某些特征;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过来影响生产力。
这些联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必然通过人们的抽象思维才能把握,是一种本质的联系。
这种联系才是规律。
也就是说,事物间固有的、必然的联系未必是本质的联系,未必是规律,而本质的联系一定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必然的联系。
因此,列宁说:"规律就是本质的关系。
""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的认识深化的同一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三、要注意规律的层次性。
既然规律是本质的联系和关系,而本质是可以分层次的,可分为一级本质、二级本质。
同样规律也是可以分层次的。
正如教材所说:"认识了某一事物及其发展规律后,认识运动并未结束。
任何一个具体的认识都是对整个世界一个层次上的认识,一个领域的认识,一个发展阶段上的认识。
"现象固然是本质与规律的表现,但浅层次的规律同样是深层次规律的表现。
例如,人类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是一个科学的结论,是人们对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的把握,不是简单的现象描述,因此是一个规律,但它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起作用的表现形式。
所以,教材把人类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一切物体在排除空气阻力等条件下,都是以该物体的重力加速度向地面下落,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都称之为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