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PPP项目合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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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关键条款分析

PPP项目合同关键条款分析

PPP项目合同关键条款分析标签:PPP项目合同条款工程合同[ 添加标签]<img src="" source_src="" novip="0"title="3.jpg" style="width: 460px; height: 320px;"//onerror="this.src=''">PPP项目合同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签订,是PPP项目的核心合同,用于约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的项目合作内容和基本权利义务。

虽然不同行业、不同付费机制、不同运作方式的具体PPP项目合同可能千差万别,但也包括一些具有共性的关键条款和机制。

本节参考财政部与发改委发布的合同指南,对PPP项目合同的关键条款进行介绍。

一、项目的合作范围与期限1.项目的合作范围项目的范围条款,用以明确约定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合作范围和主要合作内容,是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

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具体情况的不同,政府与项目公司的合作范围可能包括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某个基础设施或提供某项公共服务等。

通常上述合作范围是排他的,即政府在项目合作期限内不会就该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与其他任何一方合作。

以BOT 运作方式为例,项目的范围一般包括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建设(和设计)、运营(和维护)项目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2.项目合作期限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合作期限的规定方式也不同。

常见的项目合作期限规定方式包括以下两种:(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固定的期限(例如,25年);(2)分别设置独立的设计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并规定运营期间为自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的一个固定期限。

上述两种合作期限规定方式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在分别设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的情况下,如建设期出现任何延误,不论是否属于可延长建设期的情形,均不会影响项目运营期限,项目公司仍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期运营项目并获得收益;而在规定单一固定期限的情况下,如项目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运营且不属于可以延长期限的情形,则会直接导致项目运营期缩短,从而影响项目公司的收益情况。

新常态下PPP项目合同要义简析

新常态下PPP项目合同要义简析

新常态下PPP项目合同要义简析张奕;史源;陈能达;程楠;金琪琪【期刊名称】《浙江经济》【年(卷),期】2016(000)010【总页数】2页(P54-55)【作者】张奕;史源;陈能达;程楠;金琪琪【作者单位】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正文语种】中文2014年以来,中国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从高速增长的状态转向中高速增长。

如何发掘和启动中国经济的新增长点?首要的手段就是基础设施建设。

那么究竟如何在防控风险、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来促进这项增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无疑是基建项目中能够实现这种增长的核心方式之一。

PPP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周期长,全生命周期的风险控制将是项目履行中的重中之重。

而合同文本则是后续风险的唯一载体。

本文将以实操者的视角,对合同设计的宗旨、核心、要点作出重点提示,供实践参考。

PPP项目合同由政府方或政府授权方(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社会方)签订。

政府方的合同宗旨。

根据主权及国家起源理论,现代政府的意志是公民集体意志的集合,公民放弃一部分自由,让渡给政府,由政府代表公民来管理整个国家。

PPP 项目合同中,政府方的合同宗旨无疑在于公共利益的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有学者提出,PPP项目不应只关注三个P,应该有5个P,后面两个P分别是Public和People。

如果一个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不关注政治意义,则政府作用将无法发挥。

社会方的合同宗旨。

社会方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理性人”角色,无疑是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

在平等民事法律关系中,其逐利之心无可厚非。

有人经常会疑惑“回报率不高,期限又长,为何社会方还会参与”,这是因为社会方是理性人,在商业利益与商业安全之间会做科学的测算与平衡。

一个项目若要吸引社会方来竞标,则在合同条款设计及测算方面也要同时考量社会方的需求。

基建及公共服务作为新常态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应着重关注项目的可持续性及合同履行的持久性。

以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视角分析PPP项目合同重点条款

以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视角分析PPP项目合同重点条款

以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视角分析PPP项目合同重点条款张莉PPP模式有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减轻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作用,如何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的制定则至关重要。

本文对制定或签署PPP项目合同时,可参考的指南及需关注的条款进行了浅析。

一、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PPP项目合同的参考指南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均以规范性文件附件的形式印发了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两部委发布的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大体相同,在主要内容的认识上是比较一致的。

但相比国家发改委偏向大纲式地提出PPP项目合同所需具备的要点内容,财政部则是对各项要点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可操作性更强一些,且两份文本的篇幅内容、结构体系不尽相同。

因PPP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的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合同内容上的千差万别。

从总体上来说,两部委的合同指南作为指导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参考作用,且两份合同指南效力相当,互为补充,可以作为制定PPP项目合同的指南。

二、PPP项目合同一般条款一般来讲,一份完整的PPP项目合同包括以下核心条款:引言、定义和解释;项目的范围和期限;前提条件(先决条件);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更限制;付费机制;履约担保;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合同附件等。

除上述核心条款外,PPP项目合同通常还会包括其他一般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例如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声明与保证、通知、合同可分割、合同修订等。

ppp建设工程合同策划

ppp建设工程合同策划

PPP建设工程合同策划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逐渐成为解决资金瓶颈、提高建设效率的重要途径。

PPP模式涉及多个主体,合同策划的合理性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PPP建设工程合同的概述、主要内容、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PPP建设工程合同概述PPP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为完成特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一方是政府方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另一方是具有投资、建设、运营能力的的社会资本。

二、PPP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1. 项目范围与目标:明确项目建设的范围、规模、投资额、工期等内容,以及项目实施的目标和要求。

2. 合同主体:政府方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方。

3. 投融资方式:约定项目的融资方式、资金来源、投资回报、还款计划等。

4. 建设与施工:明确建设标准、施工要求、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保措施等。

5. 运营与维护:约定运营维护期限、服务标准、费用收取、设施更新等。

6. 移交与保修:规定项目移交的时间、方式、条件及保修期限等。

7. 合同价格与支付:约定合同价格、支付方式、支付进度、价格调整等。

8. 风险分配:明确各方承担的风险类型、范围、责任分配等。

9.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行为、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

10. 争议解决:确定争议解决方式、调解机构、诉讼地点等。

三、PPP建设工程合同的关键环节1. 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过程,选择具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

2. 合同谈判:在招投标基础上,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3. 合同签订:双方签署正式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责任。

4. 项目实施与监管: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按照合同约定,分别履行实施和监管职责。

5. 项目验收与移交: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符合约定标准后进行移交。

6. 运营维护与保修:社会资本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维护和保修。

PPP项目实施要点

PPP项目实施要点

PPP项目实施要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需求不断增长,但是资源也面临着短缺。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公私合作项目(PPP)应运而生。

PPP项目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合作模式。

而要实施PPP项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 项目选择PPP项目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政府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财政状况和能力建设,选择合适的项目。

一般来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桥梁、高速公路、排水系统等是PPP项目的常见选择。

同时也要考虑债务承受能力和项目的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项目。

2. 合作伙伴选择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对于PPP项目的成功实施非常重要。

政府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选择有实力、有经验、信誉良好的私营合作伙伴,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和运营。

3. 立法和政策支持PPP项目的成功实施需要良好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明确PPP项目实施的程序和法律责任,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保障措施,激励社会资本的参与。

4. 项目融资PPP项目的融资是关键的一环,政府需要探索多种融资途径,减轻财政压力。

常见的融资方式包括政府出资、社会资本引入、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等,政府需要根据项目特点和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

5. 项目风险管理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面临各种风险,政府需要有能力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风险管理包括项目前期调研、风险评估、合同设计、风险分担机制、风险衍生品规避、保险等方面。

只有做好风险管理,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6. 合同设计PPP项目的合同设计是非常重要的,涉及到合作双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

合同需要明确约定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转让等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同时要考虑到各种风险和变数,尽量做到公平合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7. 监管和评估政府在PPP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管和评估力度。

PPP项目合同指南重点条款讲解

PPP项目合同指南重点条款讲解

PPP项目合同指南重点条款讲解PPP(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项目合同是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合作的协议,旨在促进基础设施发展和服务的提供。

为确保PPP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条款和它们的讲解。

一、PPPPP项目合同的目的和背景:首先,合同应明确项目的目的和背景。

这将包括项目的目标、预期结果以及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各方对项目的目标和期望有一个共同的理解。

二、项目的法律依据和监管环境:该条款应明确项目的法律依据以及参与项目的各方应遵守的监管环境。

这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法律纠纷。

三、项目的风险分配机制:项目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风险分配机制。

这将确保各方在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得到公正和适当的分配。

风险分配机制应考虑到项目类型、业务风险和市场情况。

四、支付和财务安排:该条款应明确项目的支付和财务安排。

这将包括各方的付款义务、支付方式和时间表。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项目的财务报告和审计要求,以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五、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这将包括违约责任的约束和违约处罚的规定。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并降低违约的风险。

六、争议解决机制:该条款应明确项目争议的解决机制。

合同可以规定争议解决的程序、仲裁机构和法律适用。

争议解决机制的明确性将有助于降低争议发生的风险,并保证快速和公正的解决。

七、合同变更和终止:该条款应明确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件。

合同变更的原因、程序和影响应得到明确说明。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和后续安排。

八、知识产权和保密:合同应包括知识产权和保密的规定。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应得到明确。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各方对项目信息的保密责任,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九、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该条款应明确项目对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要求。

合同可以包括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和社区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此条款的目的是确保项目符合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周兰萍律师解读PPP项目合同要点

周兰萍律师解读PPP项目合同要点

周兰萍律师解读PPP项目合同要点小P说PPP项目合同作为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与核心,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长期合作关系的纽带。

如何合理设置合同条款,无论是政府方还是社会资本方均应当对此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对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逐条梳理,并重点提及示范条款,希望对PPP项目合作各方草拟PPP项目合同提供帮助。

PPP项目合同概述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由中选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与政府方(本级人民政府或项目实施机构)共同签署PPP项目合同。

双方通过PPP项目合同的协议约定形式,明确项目全生命周期范围内的权责利关系:经政府方授予,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获得对PPP项目的经营权利,由此实现对项目的经营维护、获取“收费”或“补贴”的权利、承担运营维护的义务;政府方因签署《PPP项目合同》而实现向社会公众持续、稳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职能,亦因此而负有支付“补贴”、配合项目运营等义务。

因此,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开展PPP项目合作过程中,应当重视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明确彼此权责关系,合理分配与分担项目风险,稳定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基础,实现合作共赢。

PPP项目合同核心条款项目合作范围及合作期限项目合作范围PPP项目合作范围属于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主要明确PPP 项目合作各方针对具体的PPP项目在哪些事项上即将开展合作、建立合作关系。

项目的合作范围可包括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中的一项或多项。

示范条款:项目的合作范围为由中选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具体范围如下。

1.项目的投融资范围;2.项目的设计范围;3.项目的建设范围;4.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5.项目的移交范围;6.其他。

项目的合作期限在PPP项目的实际操作层面,针对项目合作期限条款的设置,存在两种做法:单时段合作期限、双时段合作期限,并在项目合同中就合作期限延长、终止等事项予以明确。

项目的用地条款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PPP项目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PPP合同解读

PPP合同解读

一、合同主体与合同体系( 一 )合 同 主 体1.政府方政府方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 PPP 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 主体。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 其授权的实施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 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 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实 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 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

按 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音简合伺習询2空囘 机拘jf-'rt券部靠统"W竣府 ―*运营巒词阀1衽叡 Hi 趣含厨u 0d © 审」fl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以及评估论证等内容。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明确以下内容:(1)政府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政府主体出现机构调整时的延续或承继方式。

项目合同应明确政府主体拥有以下权利:(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

(2)行使项目合同约定的权利。

项目合同应概括约定政府主体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如遵守项目合同、及时提供项目配套条件、项目审批协调支持、维护市场秩序等。

根据ppp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PPP 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也不同。

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PPP合同讲解第二部分

PPP合同讲解第二部分

律师视角《PPP项目合同系列谈》之二“项目范围”2016-10-1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飞合伙人律师方静律师笔者认为,PPP项目范围条款应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1)政府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下同)的合作内容;(2)标的项目的内容和范围;(3)相关排他性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一、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内容基于PPP模式的基本原理,笔者认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内容事实上即指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所应承担的任务(在PPP项目中,政府将其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所承担的部分职责让渡给社会资本,让渡的部分即双方合作的内容)。

根据项目的不同,双方合作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部或部分,通常,根据PPP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即可基本判断该项目的总体合作内容,如《项目合同指南》所述:“以BOT运作方式为例,项目的范围一般包括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限内建设(和设计)、运营(和维护)项目并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时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当然,对于上述合作内容中各项工作的承担边界,如前期工作的分工、运营维护的具体形式等还需在后续条款中进行详细约定。

需要强调的是,出于我国当前推行PPP模式的目标,虽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区别,项目合作内容不尽相同,但“运营”始终应为PPP项目合作内容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要求几乎在每个PPP相关法律文件中均有体现,隐含或明确,比如:显而易见,在我国当前推行的PPP模式下,PPP项目运作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O&M,TOT、BOT、ROT等等,但无论采用何种运作方式,“O”都应当始终存在,也就是说,“O”是社会资本在PPP 项目中必须承担的职责、也是PPP项目合作范围中必有的一部分,且社会资本取得项目回报也应当与“O”的好坏即绩效考核进行挂钩。

当然,具体“O”指经营、维护、还是仅仅维养?还需进一步的讨论。

二、标的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标的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即指对项目对应的具体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内容的描述。

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的谈判要点与案例分析

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的谈判要点与案例分析

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主要条款的谈判要点与案例分析引言:从2014年底,国家在建筑市场提出了新的建设模式PPP模式,经过2015年的试点年后,2016年、2017年全国PPP项目发生了爆发式的发展,以财政部先后四次对社会公示的PPP项目库来说,全国各地累计入库项目已达14780个,投资额17.2万亿元。

2018年以来进入了规范管理阶段,目前已落地PPP项目投资额为3.5万亿元。

从落地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来说,近三年来的社会资本方大部分为国企和央企。

在PPP采购阶段与实施阶段两个重要的阶段中,对合同协议书的主要条款,一直是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所关注的要点。

项目识别阶段、准备阶段及采购阶段,咨询公司作为政府的委托方,对合同协议书的制定,主要是站在政府的立场考虑,社会资本方为竞标的需要,部分既使有带偏差表的标书也未能就具体协议条款作全面的阐述。

项目中标后,进入实施阶段之前,根据PPP实施流程的安排,双方还有一次合同谈判的必要流程。

在这一过程中,既于国企“三重一大”董事会过会的需要、专业部门如投资部或法律事务部合同评审的需要,以及为项目融资,银行系统内部风控部门评审的需要,往往针对合同协议书的一些主要条款要进行更加深入的洽谈与补充,从基于社会资本方来说:最终目的是既要确保依法合规的工作,全面的进行风险防控,同时争取股东单位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结合安徽建工集团近两年承接的33个PPP项目,特别是以宿州市S404宿城至皖苏界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和萧县经开区东部建设PPP项目为案例,具体的谈一谈,基于社会资本方在合同条款中谈判应关注的要点及相关案例分析。

主题词:PPP项目合同主要条款谈判要点案例分析正文根据财政部PPP合同指南,合同主要条款共有4章29节,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共21条。

分别为:PPP项目合同概述、引言、定义和解释、项目的范围和期限、前提条件、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更限制、付费机制、履约担保、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和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督促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合同附件。

ppp项目融资基本合同体系详解

ppp项目融资基本合同体系详解

ppp项目融资基本合同体系详解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ppp项目融资合同。

1、政府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也可以称为投资协议。

Ppp项目的社会投资方一般由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中标人的社会投资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签订框架协议。

协议签约方一般是代表政府的实施机构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主要内容是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在ppp项目上的核心权利义务,以及对ppp项目招、投标内容和过程的确认,对后续工作的安排,对将来PPP合同安排,以及PPP合同不能体现的内容等。

对社会资本方而言,可以起到锁定项目投资权利及政府的主要支持条件的目的;对于政府而言,可以起到锁定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建设等责任的目的。

2、项目公司股东协议依据我国现行ppp项目公司的政策规定,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应当与政府出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等工作。

Ppp项目公司股东协议一般由项目各参与方作为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在有的ppp项目中,也可以将股东协议的内容体现在项目公司章程的约定上。

与普通的投资项目出资协议不同的是,PPP项目股东比较复杂,既有代表政府利益的国有平台股东,又可能有中标ppp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如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投资等),项目公司的交易主要是与上述股东及股东相关方的关联交易(如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投资等),各个股东加入项目公司的目的、投资、退出等不尽相同,因此股东协议既要体现各股东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又要实现控制项目公司实施ppp项目中的风险。

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

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

PPP项目合同常见条款简析作者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市面上可以看到的PPP项目合同版本基本上大同小异,均包含定义、合作期、融资、土地、建设、运营、移交、违约、终止等内容。

但由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诉求、可匹配的相关资源也不尽相同,实际上并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一个通用、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版本。

因此,对于任何一个项目的PPP合作协议或者特许经营协议,双方均应认真对待,仔细研究其中的条款,如果只为了赶进度、拿项目,忽视了对合同条款的研究,那么在项目执行阶段就容易出现争议,甚至对簿公堂,造成项目各方及社会公众的多输局面。

本文拟就PPP项目合同中一些容易被忽视但又与当事方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进行简要分析:1、法律变更在通常情况下,法律变更分为两种,一种是项目实施机构可控的,一种是项目实施机构不可控的,对于前者(实施机构可控的法律变更),一般来说,一旦发生,需要判断其后果,如果仅是对项目公司对项目的建设、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则应由实施机构予以补偿(可通过一般补偿或者其他补偿方式),如果对项目公司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甚至导致项目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条件继续履行PPP项目合同,则可以视同发生实施机构的违约,允许项目公司提前解除PPP项目合同。

对于实施机构不可控制的法律变更,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将其归于不可抗力事件或参照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另一种是视为特殊事件予以特殊处理。

鉴于不可抗力条款中的通知、协商机制(通常协商期不少于九十天)、损失共担原则,并不完全适用于法律变更的情形,对其予以特别约定可能是更为妥当的处理方式。

简言之,对于法律变更条款,切忌不区分具体情况,一概混同视之。

2、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条款往往和建设期违约金相关联。

在有建设内容的PPP 项目中,对项目公司最好的约束手段之一,即工期延误违约金(一般是按日罚款),因此控制工期对于项目公司来讲,是建设期中非常重要的内容。

PPP项目系列培训2-PPP谈判要点

PPP项目系列培训2-PPP谈判要点

1、PPP项目主要合同组成PPP项目主要由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和PPP合同三个主合同组成,基本确定了PPP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做好主合同谈判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

投资合作协议:是PPP项目的交易核心和基石,亦是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主张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根本依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之后,就代表双方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在排他期内基本上就把其他竞争者排除在外了。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PPP合同:是PPP项目的根本,内容最为广泛,基本涵盖了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所有重要内容,也是最终项目考核、结算、运营、移交的主要依据。

合同的作用就是在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防止任何一方因此过分受损或超额获益。

特别说一下,在项目可研阶段,政府在审查项目是否可行时会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编制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后期实施的总体纲领,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过于明确,对后期谈判十分不利,这需要开发方面在项目筛选时就要注意考虑风险。

2、投资合作协议谈判要点(1)股份出资情况以投标时约定为准,但若是联合体投标,尽量以小项目公司、大总包部形式进行合作,减小公司负债(银行贷款)和运营还贷风险。

(2)权利及义务这块主要以通用条款为主,没有太多的重点,只需要注意社会资本方是否有优化设计的权利以及项目公司成立时限即可。

优化设计方面,区别于现汇项目业主,由于投资项目政府实施机构不专业,在变更问题上十分谨慎,通常需要通过确定责任划分的形式来确定变更费用承担方,导致投资项目变更十分困难,所以要在这里对设计优化权限进行争取,这是除设计单位控制权以外的另一道保险。

但在此阶段不宜进行细谈,先保证投资合作协议顺利签订,再在PPP合同阶段进行明确约定。

PPP项目合同体系

PPP项目合同体系

PPP项目合同体系(一)合同体系框架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以下简称财金〔2014〕156号文)和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均对PPP项目的合同体系进行了相关规定,财金〔2014〕156号文规定的合同体系更为完善,对PPP项目实际操作指导作用更强,以下以财政部规定对PPP项目合同体系进行分析。

PPP项目合同体系,主要涉及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关系、社会资本组成各方的关系、项目公司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三个方面,相应的合同体系主要发生在这三对关系之间。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同1、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其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政府方会先与社会资本(即项目投资人)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

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也会对PPP项目合同生效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之前就本项目所达成的协议是否会继续存续进行约定。

2、特许经营协议当前PPP领域大法尚未出台,对于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适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由于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从项目顺利融资和正常运营等角度考虑,这类项目可能采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代替PPP项目合同。

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2)项目实施机构;(3)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4)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5)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分析估算等;(6)特许经营协议框架草案及特许经营期限;(7)特许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8)政府承诺和保障;(9)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10)应当明确的其他事项。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PPP项目的基本合同体系。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相应的合同体系也会不同。

PPP项目的基本合同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以及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

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传导关系”。

一、PPP项目合同PPP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若需要成立专门项目公司的,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约定项目合作主要内容和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协议。

其目的是在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二、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履约合同(一)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管理者而存在,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

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

PPP项目合同体系要点解读-主讲老师:陈初

PPP项目合同体系要点解读-主讲老师:陈初

一、合同主体与合同体系(一)合同主体1.政府方政府方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PPP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

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以及评估论证等内容。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明确以下内容:(1)政府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

(2)政府主体出现机构调整时的延续或承继方式。

项目合同应明确政府主体拥有以下权利:(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

(2)行使项目合同约定的权利。

项目合同应概括约定政府主体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如遵守项目合同、及时提供项目配套条件、项目审批协调支持、维护市场秩序等。

根据PPP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PPP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也不同。

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PPP项目合同中的十七条关键条款!

PPP项目合同中的十七条关键条款!

PPP项目合同中的“十七条”关键条款!咋又变动了 ?!二任领导一套政策PPP项目合同是PPP项目开始之初的政企双方相互协商和后续过程中保障自身利益的存在,那么PPP项目合同存在哪些关键条款是不能省略的呢?一、总则部分应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体系构成等。

二、合同主体重点明确项目合同各主体资格,并概括性地约定各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三、合作关系应主要约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关系的重要事项,包括合作内容、项目合同期限、排他性约定及合作的履约保证、风险分配等。

(一)关于项目合同期限。

项目合同期限规定有两种方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固定的期限;分别设置独立的设计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并规定运营期间为自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的一个固定期限。

这里面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在于在采用分别设置设计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的情况下,当出现工期延误,需要判断是否属于合意约定的延长期限情形,采用这种方式规定合同期限,应同时约定属于延长期限的情形。

(二)关于履约保证。

一般由投资竞争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组成履约保函体系,但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履约保函,因为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项目责任的有限追索来实现风险剥离(即项目公司的投资人仅以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为限对项目承担责任),多数情况下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本身可能并不愿意为项目提供额外的担保。

(三)关于风险分配。

在财政部合同指南中明确了该原则: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风险分配结果的边界很清晰,但很多项目合同具体条款掌握有悖于风险分配原则,一些污水处理项目的建造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因为通过“政府兜底”而转移到政府方。

PPP项目常见基本合同体系及参与方四、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重点约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计划、投资控制、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投融资监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PPP项目合同风险配置核心条款评析

PPP项目合同风险配置核心条款评析

PPP项目合同风险配置核心条款评析一、PPP项目合同中风险配置基本原则良好的风险配置机制是隔离PPP项目经营风险和公共财政风险的屏障。

PPP项目中,公、私部门间风险配置条款的设计,不但要基于项目风险管理的需要,同时也应该基于有效激励的需要。

在风险管理方面,一般认为应该根据不同主体对不同风险的控制力来进行风险配置:(1)不可抗力风险、法律风险及政策变化风险具有一定的共同特征,即它们均不属于公、私任一方在具体项目中可独立掌控的风险因素,因此一般由双方共同承担;(2)包括通货膨胀风险和需求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通常由公、私两部门共同承担,但私人部门承担主体部分。

这主要由于在风险管理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风险控制能力而非风险承担能力。

尽管公共部门在通货和需求风险方面具有更大的承担力,但作为项目经营权的主要控制者,私人部门在项目市场化运营中更具风险控制与规避能力。

并且如此分配市场风险能够有效隔离公共部门政策取向对项目实施的不当扭曲;(3)利率、运营收入不足、建设成本超支、建设拖期、运营成本超支等一般风险,通常由私人部门完全承担。

这不但是公共部门实现项目风险转移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约束私人部门项目经营行为的重要手段。

从行为激励的角度来看,尽管将风险完全转移给私人部门被认为是不适当的,但通过风险配置条款进行适当转移,能够促使项目公司有主动性将项目风险及项目风险管理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

PPP模式中公、私部门不但实现资本融合,而且事实上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即PPP模式是公、私部门在民商事行为中的人资两合。

PPP模式下,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公共部门是完整意义上的风险厌恶者。

而私人部门的风险成本和预期收益不可能完全对等,并且往往基于对公共资源的良好评价而赋予PPP项目较高溢价。

更主要的是,适当承担更多的项目风险,被认为是私人部门社会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管控风险,私人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并采取包括信用保险、完工担保、财产保险等在内的保险措施,运用金融体系进一步覆盖风险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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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PPP项目合同要点作者:周兰萍来源:《项目管理评论》2016年第05期PPP项目合同作为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与核心,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长期合作关系的纽带。

如何合理设置合同条款,无论是政府方还是社会资本方均应当对此引起高度重视。

本文对PPP 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逐条梳理,并重点提及示范条款,希望对PPP项目合作各方草拟PPP项目合同提供帮助。

PPP项目合同概述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由中选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与政府方(本级人民政府或项目实施机构)共同签署PPP项目合同。

双方通过PPP项目合同的协议约定形式,明确项目全生命周期范围内的权责利关系:经政府方授予,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获得对PPP项目的经营权利,由此实现对项目的经营维护、获取“收费”或“补贴”的权利、承担运营维护的义务;政府方因签署《PPP项目合同》而实现向社会公众持续、稳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职能,亦因此而负有支付“补贴”、配合项目运营等义务。

因此,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开展PPP项目合作过程中,应当重视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明确彼此权责关系,合理分配与分担项目风险,稳定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基础,实现合作共赢。

PPP项目合同核心条款项目合作范围及合作期限项目合作范围PPP项目合作范围属于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主要明确PPP项目合作各方针对具体的PPP项目在哪些事项上即将开展合作、建立合作关系。

项目的合作范围可包括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中的一项或多项。

示范条款:项目的合作范围为由中选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具体范围如下。

1.项目的投融资范围;2.项目的设计范围;3.项目的建设范围;4.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5.项目的移交范围;6.其他。

项目的合作期限在PPP项目的实际操作层面,针对项目合作期限条款的设置,存在两种做法:单时段合作期限、双时段合作期限,并在项目合同中就合作期限延长、终止等事项予以明确。

项目的用地条款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PPP项目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2010年10月22日施行的《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规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得,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PPP项目,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以及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具体方式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特点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土地管理实践。

若项目用地被国土部门认定为经营性用地的,则需要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取得;若项目用地被国土部门认定为非经营性用地的,则一般可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除了招拍挂方式外,亦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项目用地。

租赁方式取得项目用地的,需要注意PPP合作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不一致的风险处理。

若是PPP合作期限长于租赁年限的,尚有租赁期限届满后的续租风险问题,在PPP项目合同中对此风险应当做出预先防范安排。

政府还可通过以项目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为项目用地提供支持。

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以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制定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及限制由于PPP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专门用于PPP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等实施事项,不能从事其他任何的经营性活动。

同时,如利用项目自身资产(包括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融资的,在PPP项目合同中将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内的项目资产抵押或者质押仅设定以本项目融资为目的的,需排除其他用途。

项目融资条款PPP项目实践操作中,政府方一般要求由社会资本主导、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项目融资风险的控制对于PPP项目的成功运作非常重要。

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的特殊目的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包括对外融资事项。

在PPP项目实践中,多以项目公司完成融资交割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并且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对外融资时,其资产状况等财务指标会影响其主体信用评级,对于项目融资成本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所以,PPP项目资产归属是PPP项目合同中涉及项目对外融资的重要条款之一。

示范条款:在本项目合作期内所形成的资产及其所有权归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所有。

合作期限届满或提前移交的,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理收益或合理补偿后,项目资产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指定接收机构,并依法办理相应的资产及其所有权转移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依法分担。

项目的建设条款项目设施的建设条款并非所有PPP项目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对于新建类(BOT)或者改建类(ROT)的PPP项目,项目设施的建设条款则属于项目协议的核心条款。

项目设施的建设包含两部分:项目设计和项目建设。

项目设计项目设计根据项目类型不同,可能会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对于项目设计的责任主体,通常属于双方在PPP项目合同中的约定范畴。

常见分工为:方案设计由项目发起人负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项目公司负责。

同时,在PPP项目合同中亦对设计标准、设计文件的审查等相关设计条例做出明确约定。

示范条款:1.项目设计的责任主体:在PPP项目合同生效后,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2.项目设计的审查:设计文件完成后,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应当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或者设计资质的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由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将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备案,在政府主管部门未完成审查及批准或备案前,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不得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

项目建设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的具体实施,而项目建设作为项目公司在项目执行阶段的重要合同义务,即由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新建PPP项目的建设。

另外,就项目的建设标准及要求包含设计标准(可在项目设计条款中予以约定)、施工标准、竣工验收标准、安全及环境保护标准等,应当在PPP项目合同的项目建设条款中具体列明。

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条款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主体项目公司是PPP项目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但是,项目公司基于自身管理能力以及运营可能需要的资质等因素考虑,往往会通过与运营商签署《委托运营维护协议》将项目的全部或者部分运营和维护事务委托给具备专业资质、管理经验丰富的运营商。

需要强调的是,项目公司对政府负有的运营、维护责任不因对外委托给运营商而得以免除。

项目运营维护的内容及标准PPP项目合同中应当明确运营维护的内容即项目设施,以及运维应达到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安全标准和产品(如有)标准以及其他适用的质量标准,并作为PPP项目合同附件。

另外,项目开始运营是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均非常关注的关键时间点,并在PPP项目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始运营的条件、标志事件、逾期运营的后果、暂停服务等具体安排。

项目付费机制项目付费机制关系到项目的风险分配及收益回报,是PPP项目合同的核心条款。

根据PPP 项目的直接付费主体不同,项目付费机制分为:政府付费机制、使用者付费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在使用者付费机制下,项目定价是运营与维护阶段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

通常在制定项目产品或者服务价格时,需要考虑项目设施在符合运营负荷标准时的费用标准及项目设施在超出运营负荷标准时的费用标准。

由于项目采用不同付费机制、项目运作方式的差异,并结合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采用项目调价机制方式防止过高或过低付费导致中选社会资本/PPP项目公司亏损或获得超额利润。

在PPP项目实践中,政府付费的机制下,多采用公式调整机制、基准比价机制、市场测试机制三种调价机制。

因此,在PPP项目合同中,合同双方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设置合理的定价和调价机制,以明确项目定价的依据、标准,调价的条件、方法和程序,以及是否需要设置唯一性条款和超额利润限制机制等内容。

项目的移交项目移交通常是指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或者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以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和程序移交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接收机构。

移交的内容及标准除了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移交情形、移交内容外,对项目移交的标准也应当予以明确。

通常,项目移交的标准包含权利和技术两方面的标准,移交时项目设施、土地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置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

但在提前终止导致移交的情形下,如移交时尚有未清偿的项目贷款,则为该未清偿贷款所设置的担保允许存在。

同时,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对项目外观质量、系统功能、安全性能等进行要求,且不应存在任何环境问题或环境遗留问题。

移交的程序及移交效力(1)移交的程序。

双方可以约定将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前的某特定期间(通常为期满前12个月至36个月)作为移交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应共同成立移交工作组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细程序、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以及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

在过渡期内,项目公司应继续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并给予政府或其指定接受机构充分的配合,在具体移交过程中按照移交方案执行。

(2)项目移交的效力。

PPP项目合作各方应当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自项目正式移交日起,除质保义务外,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即宣告终止,项目实施机构或者政府指定机构应接管项目设施的运营,以及概括承受因PPP项目合同而产生的于协议终止后仍有效的任何其他权利和义务。

其他关键性条款PPP项目合同中,除上述关键性条款外,其他常见条款如下:股权变更限制,履约担保,风险分摊方式,应急机制,项目的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政府承诺事项,违约责任,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声明与保证,通知,合同可分割,合同修订等。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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