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广告制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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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0篇)广告公司规章制度及规范篇一1、管理总则公司在人事管理上奉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总则。

奖惩上不受其年龄及任职时间长短的限制。

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及管理的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

2、岗位设置公司采用金字塔型管理模式的分层负责制,有管理层,业务层,制作层,服务后勤层组成。

其中: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各部门所有工作的安排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直接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3、招聘流程根据公司不同阶段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层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流程分为初步面试,书面面试,主考面试三步,通过者可以录用为公司实习员工,特殊能力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直接成为正式员工。

新员工的基本条件:品貌端正,敬业爱岗,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品德修养,有亲和力,有事业心,有极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员工培训实习员工:所有实习员工一律进入制作部进行为期7天的制作实习,了解广告最基本的组成,结构和专业术语。

经简单考试合格后,进入各部门正式见习岗位。

期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岗位业务水平的培训和指导。

5、试用制度实习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享有的福利和其他奖励。

6、辞退条例公司可以随时解雇涉及以下条例者:(1)无视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者。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3)违背社会公德者。

(4)言行不检及行为有损公司利益或形象者。

(5)对公司犯有不诚实行为或有意隐瞒客户投诉者。

(6)消极怠工,无故旷工或实习期内不能达到公司所定要求者。

(7)违反业务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8)因自身原因受用户投诉累计超过三次者。

(9)个人以公司名义推销公司所营范围外业务或推销其他与公司相关业务有冲突的其他公司业务者。

7、辞职规定实习期内,员工有意终止试用合约的,应提前七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与管理层。

转为正式员工后,员工辞职,需本人写书面申请报告,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同意,在一个星期内办完手续。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广告招牌的制作、设置、管理和维护,维护市容市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告招牌设置原则1. 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 广告内容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虚假、误导内容。

3. 广告招牌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4. 广告招牌应当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和创意性。

第三条广告招牌的制作和设置1. 广告招牌的制作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保证安全、耐用、易于清洁。

2. 广告招牌的设置位置、高度、大小、颜色等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 广告招牌的文字、图案、颜色等应清晰、美观,不得使用简体字、繁体字和外文。

4. 广告招牌的照明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定,确保电路安全。

第四条广告招牌的维护和管理1. 广告招牌的所有者应当定期对广告招牌进行维护、清洗、修复,确保其安全、整洁、完好。

2. 广告招牌的字体、图案、颜色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 广告招牌的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广告招牌的所有者应当承担因广告招牌设置不当导致的交通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责任。

第五条监督管理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广告招牌的制作、设置、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2.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招牌市场的监管,对违反本规定的广告招牌设置行为进行查处。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广告招牌设置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六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 广告招牌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处。

3. 广告招牌设置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本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实施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广告内容要求1. 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2. 广告应当突出商品或者服务的优点,同时真实反映商品或者服务的缺点。

3. 广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等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虚构或者歪曲事实。

第三条广告形式要求1. 广告应当采用清晰、醒目的形式,不得使用模糊、易误解的语言或者符号。

2. 广告中使用的图像、音频、视频等资料应当清晰可见,不得进行夸大或者虚假的编辑。

3. 广告应当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比较、排名、推荐等表述。

第四条广告发布要求1. 广告应当由依法设立的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发布。

2. 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不得发布含有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

3. 广告发布者应当明确标明广告性质,不得将广告与其他信息混淆发布。

第五条广告审查要求1.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2. 广告审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得审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

3. 广告审查人员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六条广告监管要求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2.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法检查。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广告进行投诉、举报。

第七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广告审查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管理广告的规章制度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平面广告规章制度

平面广告规章制度

平面广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广告行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广告备案管理1. 广告备案的范围和内容1.1 广告备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广告、电视广告、平面广告等各类广告形式。

1.2 广告备案内容应包括广告发布单位、广告形式、广告内容、广告时长等相关信息。

2. 广告备案的程序和要求2.1 广告发布单位在发布广告前应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

2.2 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可予备案。

3. 广告备案的审核标准3.1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宣传、不良信息等内容。

3.2 广告时长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出规定时长。

第三章广告内容管理1. 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1.1 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包含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内容。

1.2 广告内容应符合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得误导消费者。

2. 广告内容的合法性2.1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信息、淫秽内容等。

2.2 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侵权、抄袭等行为。

3. 广告内容的道德性3.1 广告内容应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暴力、恐怖、低俗等不良信息。

3.2 广告内容不得歧视任何特定群体,不得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第四章广告发布管理1. 广告发布的范围和要求1.1 广告发布单位应在备案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发布广告。

1.2 广告发布单位不得私自更改广告内容,应按照备案内容发布广告。

2. 广告发布的质量要求2.1 广告发布单位应确保广告质量,不得出现错误、失真等问题。

2.2 广告发布单位应保证广告效果,不得出现无效广告或虚假广告。

3. 广告发布的监督与管理3.1 监督部门应对广告发布单位的广告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广告合规发布。

3.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为规范。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处罚1. 广告违规处理的范围和标准1.1 广告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违法信息、侵权行为等。

广告规章制度

广告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发布、制作、代理、发布、监督和管理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广告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广告内容规范第五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六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迷信、邪教等不良信息。

第七条广告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吸烟、饮酒、吸毒等。

第八条广告内容不得对他人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进行侵害。

第九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文化。

第十条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等信息。

第十一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三章广告形式规范第十二条广告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不得采用虚假、夸大、误导等手段。

第十三条广告形式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强迫、欺诈消费者。

第十四条广告形式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或者商品。

第十五条广告形式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六条广告形式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十七条广告形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字体、字号、颜色等要求。

第四章广告发布规范第十八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广告发布资格。

第十九条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准确。

第二十条广告发布单位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广告。

广告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广告制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广告制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视频广告、户外广告等。

三、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广告制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广告制作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安全管理人员(1)广告制作部门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事故报告等。

(2)各广告制作项目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安全顺利进行。

3. 员工安全责任(1)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隐患排查(1)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团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3. 机械设备管理(1)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用电安全(1)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 交通安全(1)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运输广告材料时,应确保车辆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6.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措施等。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门头广告规章制度

门头广告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门头广告设置,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城市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门头广告的定义门头广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屋顶、门面等处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霓虹灯、LED显示屏、喷绘、雕塑等形式的广告。

三、门头广告设置原则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服从城市市容管理;2. 体现地方特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安全、环保、耐用,便于维护;4. 不影响城市景观,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5. 保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门头广告设置要求1. 设置门头广告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广告主”)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 广告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3. 广告形式应当与建筑风格、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市容市貌;4. 广告设施应当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标准;5.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6. 广告设置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等公共资源。

五、门头广告设置备案流程1. 广告主向所在地城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1)门头广告设置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门头广告效果图;(5)广告内容说明;(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城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勘查;3. 审核通过后,城管部门将发出门头广告设置许可通知;4. 广告主凭许可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要求设置广告。

六、门头广告管理1. 城管部门负责门头广告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设置、损坏、脱落、擅自拆除等行为进行查处;2. 广告主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3. 城管部门应定期对门头广告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城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2. 因广告设置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广告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拒不执行本规章制度的,由城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广告牌制作规章制度

广告牌制作规章制度

广告牌制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牌制作行为,保障公共环境整洁,维护城市形象,保护公共利益,根据《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广告牌的制作、安装、更换等活动。

第三条广告牌制作应遵循“绿色、环保、节能、文明”的原则,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保证广告牌制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六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依法纳税,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尊重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沟通,确保广告设计符合客户需求和市场定位。

第八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

第二章广告牌制作管理第九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人员,并保证其持续接受培训和提升。

第十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广告牌制作的每个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档,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广告牌质量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二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遵守公共安全规定,确保广告牌安装牢固、稳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遵守组织章程和自律准则,共同维护行业形象和发展。

第十四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安装、发布违法违规的广告,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纠正。

第三章广告牌制作流程第十五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在接到客户委托后,进行广告立项设计,并征得客户确认。

第十六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在进行广告设计时,应当遵循客户需求和市场定位,同时充分考虑广告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和道德性。

第十七条广告牌制作单位应当在选择广告材料时,注重环保和安全性能,确保广告牌的质量和耐久性。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广告招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招牌管理工作,维护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市内所有广告招牌的设置、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广告招牌是指为了宣传商品、服务信息或者展示文化、艺术等目的,在固定场所悬挂或者设置的标识、标牌、广告牌、霓虹灯等设施。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设立广告招牌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市广告管理部门是本市广告招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广告招牌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市广告管理部门设立广告招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广告招牌的监督检查、审核批准、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广告招牌设置第七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且需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所有单位和个人设立广告招牌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书、广告图片、广告牌位置图、结构安全检测报告等。

第九条广告招牌设置时应考虑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闲。

第十条广告招牌的设置位置必须合理、安全,不得挡住交通标识或者影响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涉及建筑物的广告招牌必须获得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并提供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应具备明显的商品、服务信息或者文化、艺术内涵,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三条广告招牌的设置必须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

第三章广告招牌管理第十四条广告招牌的拆除、改造、维护必须经过市广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广告招牌的拆除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拆除过程安全,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者破坏。

第十六条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由广告招牌设置单位负责,确保广告招牌的整洁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广告招牌的维护保养过程中需注意安全,严禁在不安全条件下进行相关作业。

第十八条广告招牌的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

第十九条广告招牌的管理责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广告制作版权安全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版权安全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版权安全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广告制作领域的版权保护工作,维护广告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告创作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广告是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创意的核心是原创性。

保护广告创意的版权是维护广告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只有在版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广告制作活动才能更好地进行,创作出更加优质的广告作品。

二、版权保护的范围1.广告创意作品的著作权:对于广告创作中所涉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创意作品,应当依法保护其著作权。

2.商标权的保护:广告中所涉及的商标是商家的重要资产,应当依法保护其商标权。

3.肖像权的保护:广告中使用的人物肖像需要经过授权,否则会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权。

4.其他相关权益的保护:如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也应受到相应的保护。

三、版权保护的具体措施1.遵守法律法规:广告从业者应当严格遵守版权法相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权益。

2.诚实守信:广告从业者应当坚持原创性原则,不得抄袭、盗用他人的作品,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

3.尊重他人权益:在广告创作过程中,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商标权等权益,确保与他人的合作得到授权。

4.完善版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版权管理制度,确保广告创作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版权保护的监督与处罚1.监督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对广告创作活动进行监督,发现侵权行为及时处理。

2.处罚措施: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赔偿责任:对于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规章制度的执行1.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版权保护制度,并在广告制作过程中严格执行。

2.广告从业者:广告从业者应当认真学习版权法相关知识,自觉遵守版权保护规定,保护自己的作品版权。

3.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告制作行业的监督,建立健全的版权保护机制,促进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总结版权保护是广告制作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只有在版权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广告从业者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意,为企业的品牌建设和产品推广做出贡献。

广告制作、发布、宣传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发布、宣传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发布、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市场所有广告的制作、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市场的有关规定。

广告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得冒用他人商标、产品标识、认证资质等进行虚假宣传,也不得贬低其他同类商品。

第二条所有广告的发布不得影响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及市场整体形象。

第三条本市场所有的广告制作(包括店招、灯箱、霓虹灯、户外广告牌、展板等)材质、规格、设置位置等由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统一指定。

第四四条本市场所有的室外广告照明时间由经营管理公司制定。

第五条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对本市场进行整体广告宣传、包装、推广。

本市场所有的商家(品牌)的自我广告宣传、促销、推广活动及行为必须符合经营管理公司对本市场的整体营销推广(商家在市场内举行推广促销及相关活动须征得经营管理公司书面同意)。

第五十一条经营者在市场外发布的任何广告(如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如果其中出现了“万邦”等其它能让人联想到****广场的文字或语言,其内容应当经由经营管理公司审查同意。

广告制作管理制度范本

广告制作管理制度范本

广告制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告制作管理,提高广告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广告制作的整个过程,包括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制作执行、广告发布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真实、准确、科学的原则,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广告制作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创意策划第五条创意策划人员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进行创意策划,确保广告创意的独特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创意策划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产品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创意的合法性。

第七条创意策划人员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广告表现形式和传播渠道,提高广告效果。

三、设计制作第八条设计制作人员应当根据创意策划方案,进行广告设计制作,确保广告设计的创意性、美观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设计制作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广告材料,节约成本,提高广告制作的效益。

第十条设计制作人员应当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广告制作工艺和技术,提高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制作执行第十一条制作执行人员应当根据设计制作方案,进行广告制作,确保广告制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制作执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制作方案进行制作,确保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制作执行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广告材料和设备,节约成本,提高广告制作的效益。

五、广告发布第十四条广告发布人员应当根据制作完成的广告,选择合适的广告发布渠道和时间,进行广告发布。

第十五条广告发布人员应当确保广告发布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及时更新广告内容,保证广告发布的效果。

第十六条广告发布人员应当对广告发布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广告策略,提高广告效果。

六、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设立广告制作管理监督机构,对广告制作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广告制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广告制作管理制度

公司广告制作管理制度

公司广告制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广告制作管理,提高广告制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在公司广告制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广告制作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创新”的原则,确保广告内容准确、合法、合理。

第四条公司广告制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全面负责公司广告制作工作。

第五条公司广告制作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二章广告制作流程第六条公司广告制作流程分为立项、策划、创意、执行、监控、效果分析等环节,每个环节应有专人负责。

第七条广告项目立项时,应明确广告目标、受众群体、传播途径、预算等内容,并评估广告效果。

第八条广告策划阶段,应编制详细的营销策略和执行计划,确定广告传播方式、媒体渠道等。

第九条广告创意阶段,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头脑风暴,提出创意方案并进行评审,选择最佳方案进行制作。

第十条广告执行阶段,应按照创意方案制作广告素材,选择合适的媒体发布广告,并跟踪广告效果。

第十一条广告监控阶段,应对广告内容、传播效果等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广告策略。

第十二条广告效果分析阶段,应根据实际效果对广告投放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下一次广告制作提供参考。

第三章广告制作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广告制作管理应遵循“三审”原则,即策划审批、创意审批、执行审批。

第十四条广告制作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广告形式、内容和传播方式,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第十五条广告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广告内容的原创性和知识产权,避免侵权和抄袭。

第十六条广告制作应注重广告效果和品牌形象的提升,满足客户需求和公司战略目标。

第十七条广告制作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广告制作进程顺利进行。

第四章广告制作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公司广告制作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广告制作工作,定期对广告制作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广告制作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广告制作任务,确保广告质量和效果。

广告制作公司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公司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公司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制作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员工行为规范、工作纪律、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绩效考核等方面。

二、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员工应尊重客户,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六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和公司内部信息。

三、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需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四、薪酬福利第十二条员工薪酬根据公司规定和员工工作业绩、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为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培训发展第十六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活动,提高个人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激发工作热情。

第十八条公司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知和忠诚度。

六、绩效考核第十九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对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七、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广告制作管理制度模板

广告制作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广告制作流程,提高广告制作质量,确保广告宣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广告制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户外广告、影视广告、网络广告等。

二、广告制作流程第三条广告项目立项1. 市场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提出广告项目建议。

2.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市场部门负责制定广告项目计划书,包括广告目标、预算、时间节点等。

第四条广告创意与设计1. 设计部门根据广告项目计划书,组织创意人员制定广告创意方案。

2. 创意方案经领导审批后,设计部门负责进行广告设计制作。

第五条广告制作审核1. 设计部门完成广告设计后,提交市场部门进行审核。

2. 市场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领导审批。

第六条广告制作执行1. 设计部门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对广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2. 完成制作后,设计部门将广告成品交付制作单位。

三、广告制作规范第七条广告内容规范1.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广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信息。

3. 广告内容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广告形式规范1. 广告形式应简洁、美观、大方,符合目标受众审美需求。

2. 广告形式应与公司品牌形象保持一致。

四、广告制作责任第九条设计部门责任1. 负责广告创意、设计、制作等工作。

2. 确保广告质量,按时完成制作任务。

第十条市场部门责任1. 负责广告项目立项、审核、监督等工作。

2. 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市场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广告制作公司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公司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制作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广告制作公司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广告制作公司的管理层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广告制作公司的员工应当认真学习本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违反公司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公司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六条广告制作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和岗位是公司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完成公司的具体业务。

第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当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离职管理。

第十二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包括市场调研、销售策略、客户管理和品牌推广。

第十四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品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流程优化、质量控制和客户满意度评价。

第四章公司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员工个人成长。

第十七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奖励优秀员工,激励员工创新。

第十八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纪律管理制度,督促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章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九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执行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广告制作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告制作行为,提高广告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广告制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视频广告、网络广告等。

第三条广告制作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广告内容规范第四条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的;(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六)违反公序良俗的。

第五条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以下情况:(一)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功效、性能、质量等;(二)隐瞒产品或服务的缺陷、风险;(三)未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的广告;(四)未注明广告发布者的广告。

第三章广告制作流程第六条广告制作流程如下:(一)广告策划:明确广告目标、定位、创意等;(二)文案撰写:根据广告策划撰写广告文案;(三)设计制作:根据文案进行设计,包括平面、视频、网络等;(四)审核:对广告内容、形式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五)发布:将审核通过的广告发布到指定渠道。

第七条广告制作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创新性:广告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吸引消费者关注;(二)针对性:广告内容应针对目标受众,提高广告效果;(三)简洁性:广告内容应简洁明了,易于消费者理解;(四)合法性:广告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四章审核与发布第八条广告制作完成后,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广告内容、形式符合本规章制度要求。

第九条审核内容包括:(一)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三)广告形式是否美观、大方、符合审美要求;(四)广告发布渠道是否符合规定。

广告制作部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部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部规章制度【篇一:广告公司——设计部管理制度】设计部管理制度一、xxxx文件的规范使用说明1、所有的办公文件及设计文件都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标准设计模版使用。

例如:⑴电子邮件⑵word打印文件⑶设计提案或投标方案⑷效果图⑸标志提案⑹摄影作品⑺电子画册⑻报纸广告⑼户外广告⑽视频广告等2、所有设计及文字资料都由塑料文件袋夹装(或公司统一信封封装)。

头和版式。

(包括word文件和所有设计稿件)3、效果图资料需先裱在黑色特种纸上。

4、公司的文件资料在存放或移动过程中均需用文件夹夹带,最小尺寸为a4。

5、小于a4的资料(如照片)需用公司的文件袋或信封进行包装。

6、未尽事宜,以前五条为装裱原则不断写入本制度。

二、校稿制度1、客户最终定稿后,打印稿应严格遵循三级校对制度。

2、每级校对人员都对校稿负相应责任,校稿的内容包括校验稿件的尺寸、颜色、图形、文字——主要是文字。

3、每级校稿人在校稿以后应该在稿件或者彩色打印或者数码输出的背后空白处以及工作单上的校对签名处签署校稿人姓名、日期。

第一校:设计师(备注:如果在制作完成后因设计原因出现错误,设计师将承担总货款30%的费用)第二校:文案(备注:如果在制作完成后因设计原因出现错误,文案将承担总货款10%的费用)第三校:设计主管(备注:如果在制作完成后因设计原因出现错误,设计主管将承担总货款20%的费用)备注:其余总货款的40%将由公司承担。

三校完毕,最后由客户在稿件或工作单上签字方能安排制作或发布。

4、凡丢失公司或客户资料者(包括图片、文稿、光盘、u盘等),由设计部进行经济处罚照价赔偿。

5、此制度如与公司其他制度冲突,以先执行制度为准。

四、出作品时严格遵守校对制度“校对”制度的执行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件作品,是否能够生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信誉和生存、影响到我们的收入和个人前途。

因为,在装裱设计中必须留有供创作者及创作管理者签名的地方,并认真签名或盖个人图章,而且要让客户清楚地看到一件作品出炉,经过了很多人的劳动。

广告制作制作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制作管理制度

广告制作制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规范广告业务流程,提高广告制作质量,保障广告客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告制作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创意部、设计部、制作部等。

第三条广告制作公司领导班子是本管理制度的落实主体,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实施,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更新,以适应广告行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广告制作流程管理第五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广告业务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方案策划、创意设计、制作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当由市场部制定项目计划和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确定,确定项目目标和执行计划。

第七条创意部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创意方案并提供创意设计,设计部应当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设计稿。

第八条制作部应当根据设计稿,完成广告制作及后期制作,保证广告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确保整个广告制作流程顺利进行,及时反馈问题和调整措施。

第十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定期对广告业务流程进行回顾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广告制作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广告制作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广告制作质量达到客户要求。

第十二条创意部和设计部应当根据客户要求和行业标准,制定广告创意和设计规范,保证创意设计水准和风格统一。

第十三条制作部应当严格控制广告制作过程中的质量,确保广告素材、效果等符合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广告制作质量评估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广告制作质量。

第十五条客户反馈及时总结,对广告制作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口碑。

第四章广告客户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广告制作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体系,保障广告客户权益。

第十七条制作部门按照客户要求和合同约定,保证广告制作质量和交付进度,防止客户权益受损。

第十八条市场部门应当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客户问题和需求,保持客户关系良好。

广告制作管理规定

广告制作管理规定

广告制作管理规定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相关规定。

一、总则1.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电石一公司。

3.广告制作范围(1)在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袖标、胸卡、标签、桌签、门牌、条幅、喷漆、喷字、警示牌、标识牌、路灯牌、彩带、彩旗、海报、流程图、操作规程、换宣传栏玻璃、文化牌、白板及各类牌匾。

(2)不在合同范围内规定的其他广告制作需要请示综合部长进行重新议价。

4.责任人职责(1)经办人:提供广告的用途、名称、材质、数量、规格,负责《申请单》的填写、传递、与广告公司对接、广告验收、发放事宜;(2)综合部企管员:提供合同价等基本信息,审核《申请单》内容,比照合同价进行核实,负责《申请单》台账汇总及单据留存;(3)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把关广告制作必要性、数量、材质;(4)公司总经理:整体把关、审核公司广告制造。

二、广告制作流程(一)制造申请1.由申请经办人填写《鄂尔多斯化工事业部制作广告牌申请单》,将单据上的制作部门、制作日期、广告名称、数量、单位、用途、材质、合同价填写完毕。

2.《申请单》必须按照合同价格填写,如合同中未进行规定的,需申请人、广告公司、综合部三方提前议价并填写《议价单》;需预付款或广告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重新签订合同。

3.广告制造部门经办人持《申请单》至综合部企管员处审核价格签字,再由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处审核签字,持签过字的《申请单》报综合部长、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将原件交至综合部企管员处,由综合部企管员比照合同价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复印保存一份《申请单》。

(二)广告制造1.《申请单》签字完毕交企管员审核,企管员统一汇总《申请单》原件后交广告公司,广告公司依据《申请单》制作广告。

2.申请经办人直接对接广告公司,并自行协调制作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

3.广告制作必须由招标广告公司制作,如因广告公司无制作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单位制作的,需出具书面请示报综合部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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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广告制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相关规定,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则
1.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电石一公司。

3.广告制作范围
(1)在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袖标、胸卡、标签、桌签、门牌、条幅、喷漆、喷字、警示牌、标识牌、路灯牌、彩带、彩旗、海报、流程图、操作规程、换宣传栏玻璃、文化牌、白板及各类牌匾。

(2)不在合同范围内规定的其他广告制作需要请示综合部长进行重新议价。

4.责任人职责
(1)经办人:提供广告的用途、名称、材质、数量、规格,负责《申请单》的填写、传递、与广告公司对接、广告验收、发放事宜;
(2)综合部企管员:提供合同价等基本信息,审核《申请单》内容,比照合同价进行核实,负责《申请单》台账汇总及单据留存;
(3)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把关广告制作必要性、数量、材质;
(4)公司总经理:整体把关、审核公司广告制作。

二、广告制作流程
(一)制作申请
1.由申请经办人填写《鄂尔多斯化工事业部制作广告牌申请单》,将单据上的制作部门、制作日期、广告名称、数量、单位、用途、材质、合同价填写完毕。

2.《申请单》必须按照合同价格填写,如合同中未进行规定的,需申请人、广告公司、综合部三方提前议价并填写《议价单》;需预付款或广告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重新签订合同。

3.广告制作部门经办人持《申请单》至综合部企管员处审核价格签字,再由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处审核签字,持签过字的《申
请单》报综合部长、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将原件交至综合部企管员处,由综合部企管员比照合同价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复印留存一份《申请单》。

(二)广告制作
1.《申请单》签字完毕交企管员审核,企管员统一汇总《申请单》原件后交广告公司,广告公司依据《申请单》制作广告。

2.申请经办人直接对接广告公司,并自行协调制作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

3.广告制作必须由招标广告公司制作,如因广告公司无制作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单位制作的,需出具书面请示报综合部长同意。

(三)广告验收与结账
1.广告公司按照要求进行广告制作,申请部门及费用承担部门对制作完成的广告做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接收。

2.广告公司在工作完成后需开具广告《制作明细表》、《材料验收单》及发票,并于结账时交企管员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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