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要点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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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设计要点

1、常用资料

1.1标准及规范

1)《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3)《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6)《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7)《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50-92)

8)《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

1.2 给水系统的几个基本概念

1.2.1 给水系统的组成

1.2.1 设计流量

1)系统设计供水规模 = 最高日用水量

2)取水工程 设计流量=(最高日用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工作时间

3)输水工程 设计流量=(最高日用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工作时间

4)配水工程

向调节构筑物供水时 设计流量=(最高日用水量+水厂自用水量)/工作时间 向配水管网供水时 设计流量= 最高日用水量×K h

年供水量= 平均日用水量×365

=(最高日用水量/K d )×365 K d = 1.3~1.6

1.2.3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条文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中有关设计的强制性条文有:

输水工程 配水工程 用户 水源

(取水工程)

净水厂 (净水工程)

2.0.1 发展村镇供水,应制定区域供水规划和供水工程规划。

3.1.1 供水规模,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等,应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列项,按最高日用水量进行计算。

确定供水规模时,应综合考虑现状用水量、用水条件及其设计年限内的发展变化、水源条件、制水成本、已有供水能力、当地用水定额标准和类似工程的供水情况。

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应分别计算供水范围内各村、镇的最高日用水量。

3.2.1 集中式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受水源、技术、管理等条件限制的Ⅳ、Ⅴ型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3.3.1 供水水源应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卫生防护。

9.13.1 生活饮用水应消毒。消毒剂可采用液氯、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漂白粉或漂粉精等,无配水管网的规模较小水厂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2、水质及水质标准

2.1 水质标准

1)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3)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2.2 设计要求

1) 供水水源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不满足时,不宜作为水源。

2)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水源、技术、管理条件限制的Ⅳ、Ⅴ型供水工程,供水水质应《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2.3 水源水质检测

1)检测项目按《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2)洪水期、枯水期均应有检测报告。

3、水源及取水工程

3.1水源

1)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

2)应符合当地水资源规划,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3)有多水源可供选择时,应综合论证比较

4)供水水源应明确保护措施

5)水源应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勘察和水量平衡分析

3.1 取水工程

3.1.1 地下水取水

1)对泉水、溶洞水,多采取修建取水池的方式,将原水汇集入取水池取水。

2)若地下水埋藏较深,有条件的,可考虑深井泵取水。

3.1.2 地表水取水

取水位置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

1)位于水质较好地带,靠近主要用水区

2)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3)靠近主流,枯水期有足够水深

4)易防洪,受泥砂、漂浮物、冲刷影响小

地表水取水,根据地形的特点,我省主要常用有以下型式:

1)岸边式取水

适用于岸坡较陡、稳定、地质条件较好,水位变幅小、水质较好的河、湖。

2)移动式取水

适用于水源水位变幅大,但水位涨落速度小于2.0m/s、水流不急、枯期水深大于1m的情况,主要有缆车式和浮船式取水。

缆车式取水构筑物,宜布置在岸边倾角为10·~28·的地段;轨道坡面与原坡接近;水下部分轨道,避免挖槽;安全可靠制动。

浮船式取水构筑物,应选择在河岸较陡、停泊条件良好的地段;浮船有可靠锚固设施。

3)低坝式取水

适用于推移质不多的山区浅水河流,构筑物应选择在河床稳定河段,并有泄水、冲砂设施,坝高满足取水水深和蓄水量要求。

4、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4.1供水规模和用水量

供水规模,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等,应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列项,按最高日用水量进行计算。

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应分别计算供水范围内各村、镇的最高日用水量。

1)居民生活用水量

W= P*q / 1000(m3/d)

设计用水居民数P=P0(1+γ)n+ P1

P—设计人口数;

P0—供水范围内的现状常住人口数,其中包括无当地户籍的常住人口;

P1—设计年限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总数;

γ—设计年限内各村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不高于12‰;

n—工程设计年限,采用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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