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三:
《味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味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二○○八年四月
目 录
1.任务来源 (1)
2.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
2.1 国家提出污染物减排的具体目标 (1)
2.2 适应味精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
2.3 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 (3)
3.修订原则及总体思路 (4)
3.1 修订原则 (4)
3.2 总体思路 (4)
3.3 制定方法 (4)
3.4 技术路线 (5)
4.行业基本情况 (5)
5.生产工艺 (7)
6.废水治理工艺分析 (8)
6.1 废水来源和特点 (8)
6.2 废水治理工艺分析 (10)
7.控制项目设置及排放限值的确定 (13)
7.1 时间分段 (13)
7.2 控制项目设置 (13)
7.3 排放限值的确定 (13)
7.4 特别排放限值 (14)
7.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14)
7.6 环境监测要求 (15)
8.与国内外排放标准的比较 (15)
8.1 新标准与国外相关标准对比 (15)
8.2 与GB19431-2004的对比 (16)
9.标准实施的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7)
1.任务来源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的实施,对控制味精工业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推动味精工业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GB19431-2004颁布实施之后,国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划、技术政策,对“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期间,我国味精工业污染防治技术也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味精工业作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行业,对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GB19431-2004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2008年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达了《关于下达太湖等环境敏感地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环办函〔2008〕14号),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参加开展《味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工作。2.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2.1国家提出污染物减排的具体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对按规定应予淘汰的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产能(包括:落后企业、落生产线、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置),采取措施促其淘汰。2005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限制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各地提报和行业产能布局情況,《2006~2010年各地淘汰落后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产能计划》要求味精行业主要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生产企业。其总体目标任务为“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造纸产能650万吨,落后酒精产能160万吨,落后味精产能20万吨,落后柠檬酸产能8万吨;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24.2万吨。
2003年2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中列出了“味精发酵液除菌体生产高蛋白质饲料,浓缩等电点提取谷氨酸,浓缩废母液生产有机复合肥技术”。技术主要内容为“避免菌体及其破裂后的残片释放的胶蛋白、核蛋白和核糖核酸影响谷氨酸的提取与精制;
发酵液除菌体与浓缩均能提高谷氨酸提取率与精制得率;发酵液提取谷氨酸后废母液COD高达100000mg/L,有利于进一步生产复合有机肥料而消除污染”。
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2.2适应味精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006年,我国的味精产量达170万吨,2007年1~12月份产量达到191万吨,位居世界第一位。但是味精工业发展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比较严重,尤其是味精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高浓废水问题,生产1吨味精要产生15~20吨高浓废水,其pH值为1.8~2.0,COD浓度达30000~70000mg/L,SS浓度达12000~20000mg/L,NH3-N 浓度达5000~7000mg/L。此外,味精生产过程中洗涤水、冷凝水等中浓废水的pH为3.5~4.5,COD浓度达1000~2000mg/L,SS浓度达150~250mg/L。
根据《2005年环境统计年报》,我国2005年食品制造业废水排放量及COD排放量分别位居第16位和第7位,见表1、图1和图2。
表1 2005年我国工业行业COD产生状况
排序行业COD排放量
(吨/年)
份额(%)累计(%)
1 造纸及纸制品业1596590 28.78 28.78
2 农副食品加工业677240 12.21 40.98
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569256 10.26 51.25%
4 纺织业298628 5.38 56.63%
5 饮料制造业187804 3.39 60.01%
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76376 3.18 63.19%
7 食品制造业154963 2.79 65.99%
8 医药制造业132654 2.39 68.38%
9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32159 2.38 70.76%
10 化学纤维制造业104171 1.88 72.64%
1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83343 1.50 74.14%
12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75153 1.35 75.49%
1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60280 1.09 76.58%
1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57388 1.03 77.61%
1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2844 0.95 78.57%
16 其他行业1189151 21.43 100%
合计5548000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