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浆造纸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得到严格执行和监管。
首先,针对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排放中的有机污染物,应当严格控制其排放浓度。
有机污染物是制浆造纸工业废水的主要组成部分,其高浓度排放会对水体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规定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并对超标排放进行严厉处罚。
其次,对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排放中的无机污染物也应当进行严格的控制。
无机污染物如重金属离子、氮、磷等对水体的污染具有潜在的危害,因此应当规定其排放标准,并加强对排放情况的监测和检测,确保其不会对水体环境造成过大的损害。
此外,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排放中的其他污染物,如悬浮物、油脂等也应当受到严格的控制。
这些污染物对水体的透明度和氧气溶解能力造成影响,影响水体的生态平衡。
因此,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对这些污染物的排放进行限制,并对违反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
最后,对于制浆造纸工业废水排放的处理工艺和设施也应当进行规范。
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废水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
同时,应当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违规排放废水。
综上所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水体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只有严格执行和监管这些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制浆造纸工业对水体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的健康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3、《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术语和定义
1、制浆造纸企业:指以植物(木材、其他植物)或废
纸为原料生产纸浆,及(或)以纸浆为原料生产纸张、纸 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2、现有企业 3、新建企业 4、制浆企业:(1)单纯进行制浆生产的企业;(2) 5、造纸企业:(1)单纯进行造纸生产的企业;(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纸浆产量大于纸张产量,且销售纸浆量占总制浆量的80% 及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 自产纸浆量占纸浆总用量的20%及以下的纸浆造纸企业。
术语和定义
6、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指除制浆企业和造
量的80%及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制浆造纸企业的分类 纸企业以外,同时进行制浆和造纸生产的制浆造纸企业。
7、废纸制浆和造纸企业:自产废纸浆量占纸浆总用
练
习
题
一、根据《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 可吸附有机卤素和二噁英应该在车间或生产
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
二、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 水量,应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
度作为判定依据。
三、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
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 四、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计算公式。
制浆造纸工业 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544——2008 代替GB3544——2001
前
言
1、为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 防治污染,促进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 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3、制浆造纸工业的其他非水污染物执行国 家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 展方向。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3 年,1992 年第一次修订,2001 年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1、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履行国际公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监控要求和水污染物排放基准排水量;3、将可吸附有机卤素指标调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关于修订〈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52 号)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0—2013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仅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排污行为。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直接或间接向其 法定边界外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新改扩建的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 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0335.4-2004 涂布纸和纸板 涂布白板纸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3023-2008 瓦楞芯(原)纸 GB/T 13024-2003 箱纸板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HJ 77.1 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83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QB/T 1457-2006 纸管原纸 QB/T 2250-2005 单面白纸板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措施
废水深度处理和厌氧技术,强化未端治理
• 对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来说,未端治理是废水达标 排放必不可少的手段,而且为了满足新的排放标 准要求,必须在现有末端处理技术的基础上,增 加一些深度处理和厌氧技术进行强化,才有可能 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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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制浆造纸废水处理技术现状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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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废纸制浆造纸废水
• A、混凝+气浮法处理,难以满足GB3544-2001修 订标准COD、BOD要求。
• B、物化+生化法二级处理,可达GB3544-2001修 订标准,但难以满足新标准第二阶段中COD、 BOD、SS要求。
• ④ 造纸白水
• A、混凝+气浮法处理,有可能满足GB3544-2001 标准要求。
• 活性炭吸附可取得很好的脱色效果,还可大幅度 降低COD、BOD、SS。但吸附剂价格较高,再 生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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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膜分离法
• 包括超滤、反渗透压和电渗析法。制浆造纸废水 处理主要是采用超滤和反渗透压法。
• 2) 新建企业是指2008年8月1日后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制浆造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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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1)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现有制 浆造纸企业执行表1规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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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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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现有制浆造纸企业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表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制浆造纸企业自 2008年8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④ 未漂浆封闭洗筛:逆流洗涤、封闭筛选净化; 可以大大减少甚至消除洗筛排水。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2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自2009 年 5 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11年7 月1日起,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2008 年8月1日起,新建制浆造纸企业执行表 2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ICS 13.060.30 Z 60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 1310—2013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pulp and paper industry 2013 - 01 - 21发布 2013 - 04-01实施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福建省省质环量技境术保监护督厅局DB35/ 1310—2013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6 6 实施与监督................................................................... ......7 IDB35/ 1310—201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时间:2004-5-13 17:50:31水再生利用的工业用水用于循环补充水(GB/T19923-2005),相关指标如下:pH:6.5~8.5,NH3-N:<10mg/L,COD:<60mg/L,BOD5:<10mg/L,浊度:<5NTU,Cl-:<250mg/L,TP:1.0mg/L。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GB4287-82 1992-05-18实施)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代替GB 4287-84及GB 8978-88纺织印染工业部分(1992年5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92年7月1日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2 引用标准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7467 水质六价格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法GB11914水质化纤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3.1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造纸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造纸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是我国的重要行业之一,但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
造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悬浮物、重金属和其他污染物。
这些废水如果排放不当,将对周围的水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造纸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针对造纸废水中的有机物排放,应当严格控制其浓度和排放量。
有机物是造纸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其排放会对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对有机物的排放标准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废水中有机物的浓度和排放量在规定范围内。
其次,对造纸废水中的悬浮物排放也应当进行严格管控。
悬浮物是造纸废水中的另一种主要污染物,其排放会导致水体浑浊,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因此,应当规定悬浮物的排放标准,确保废水中悬浮物的浓度和排放量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此外,重金属是造纸废水中的一种有害污染物,其排放对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应当对造纸废水中重金属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其排放浓度和量在安全范围内,避免对水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最后,对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也应当给予重视。
除了上述提到的有机物、悬浮物和重金属外,造纸废水中还可能含有其他各种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同样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因此,应当综合考虑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确保废水的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综上所述,制定和执行严格的造纸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和管理,才能有效减少造纸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造纸废水排放的管理和治理,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是我国的传统产业之一,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问题。
特别是造纸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的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造纸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明确各种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限值。
比如,对于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都应当有具体的排放标准,以保证排放水质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同时,针对不同的造纸工艺和产品类型,也可以制定不同的排放标准,以更好地适应实际生产情况。
其次,对于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排放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的排放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放情况,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以推动企业加强环保措施,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此外,还应当加强技术支持和引导,推动造纸工业向清洁生产方向发展。
可以鼓励企业采用更加环保的造纸工艺和设备,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污染物的含量。
同时,加大对环保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环保技术在造纸工业的应用,提高整体的环保水平。
最后,对于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也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政策。
可以给予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鼓励企业积极投入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推动企业自觉加强环保工作。
总之,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整个产业向着更加清洁、环保的方向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局面。
全国造纸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山东地方标准制定
.业 理 便 携 式 电磁 灶 强 制性产 品认 证适 用标 准 4月 1日实 施 企管 .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 年第5 号公告,B76 1- O( 09 5 G 40.42 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 O 面包片烘烤器及 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 标准已发布, 并将于2 1 年 4 1 00 月 日起实施。 该标准等同于 IC03 -920 , E 6352 : 6 除适用于原有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电烤箱产品外, - 0 由于增加了电磁灶头等器具的相关 要求 , 也适用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目录 内电磁灶产品中的便携式电磁灶产品。为使强制性产品认证 、 测工作 更好的与 国际接轨 , 检 经 研究决定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 中便携式电磁灶产品规定的检测标准增加 G 4 0.4 B76 1—
[ 安装 ・ 使用 - 改进]
曹忠伟 , 等
电动钉枪性能试验台植入组件移动板设计
・ 9. 9
.
企 管 . 全 国造 纸 业 污染 物 排放 标 准依 据 山东地 方标 准 制定 业 理
依托 山东 造纸 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制定 的全 国《 浆造纸 行业水 污染 物排放标 准》 式出 台 , 制 正 国家环 保部 、 国造纸 行业协 会 中 20 年 l 月 l 日在山东召开新标准宣传贯彻会议 。新排放标准将造纸行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 C D由原来的 40 g 09 2 1 O 5 每升调整到 m 20 g 0 每升。这意味着 全国造纸 行业 C D排放每年将削减 6 多万 t m O 0 。 ( 自《中国纸网} 091 . ) 摘 2 0 .21 4
・
技术信息 ・
造纸 污泥 可 铡建 筑 材料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措施02-文档资料24页
• ③、化学(光催化)氧化法
• 包括氧化剂氧化(ClO2、O3、Fenton试剂)、光 催化氧化、超临界水氧化等技术,主要用于脱色、 杀菌、消毒、去味,也可进一步去除COD、BOD 等负荷。后两类方法主要还处于实验研究阶段, Fenton试剂法处理造纸废水已在国内某大型新闻 纸厂得到应用,该法处理速度快、效果好,但处 理成本较高。
• 3)在环境承载能力弱、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 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的地区, 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 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略) • 6、实施与监督(略)
• 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控制主要技术措施 •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控制必须以源头控制为主,辅以
• 将高效厌氧消化新技术(IC、EGSB、ABR)拓 展到应用于低浓制浆造纸废水处理;
• 更好地完善水解-酸化技术在低浓废水处理中的应 用。
• 3、采用中水回用技术,减少废水排放量
• 制浆造纸的某些生产过程对水质要求较低,如备 料用水、部分废纸制浆用水、水膜除尘用水等, 二级处理后的中水即可满足其使用要求。
• 而当制浆造纸废水采用深度处理后,其水质可满 足更多的制浆造纸生产过程要求,应尽可能地回 用,以减少废水排放量。
• 谢 谢!
谢谢
• ①、混凝、气浮、过滤、吸附
• 混凝法可使制浆造纸废水的脱色率达90%以上, 同时,可去除废水中部分SS、COD、BOD;再 加上砂滤或气浮可取得更好的效果。这些方法简 间简单易行,但混凝法需消耗药剂量较大,产生 污泥量大,污泥资源化处理也有待研究。
• 活性炭吸附可取得很好的脱色效果,还可大幅度 降低COD、BOD、SS。但吸附剂价格较高,再 生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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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92
GB3544-83及代替
GB8978-88造纸工业部分
(1992年5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2年7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1.2使用范围
本标准使用于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11901 水质浮悬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技术内容
3.1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3.1.1排入GB3838中III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和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以及标准。
3.1.2排入GB3838中IV、V类水域和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1.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和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3.1.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3.1.1和3.1.2的规定。
3.1.5GB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水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3.2标准值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
3.2.1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1执行。
3.3对于生产工艺用水量多的特殊浆种和纸种,排水量可适当放宽,具体指标由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
注:1)AOX(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列位参考指标。
2)吨浆污染物排放量为生产工艺参考指标。
4监测
4.1采样点
采样点应在制浆、造纸或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口。
4.2采样频率
采样频率应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集一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4.3排水量
排水量包括制浆和造纸生产排水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量、厂区生活排水及厂内锅炉、电站排水量,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
企业废水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和废水水量计量装置。
4.4统计
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4.5测定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按表4执行。
5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张如彦、李卓丹、李兴高、祝兴祥、张治忠。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