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百度综述
附件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08年4月目录1.任务来源 (12.GB4287-92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2.1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污染物减排的具体要求 (1 2.2我国纺织工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22.3我国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控制技术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32.4GB4287-92排放标准存在问题分析 (43.纺织染整工艺及产污分析 (53.1纺织染整生产工艺 (53.2纺织染整工业产污分析 (83.3纺织染整废水处理工艺介绍 (94.修订原则及总体思路 (114.1修订原则 (114.2总体思路 (114.3标准的框架结构 (114.4与GB4287-92标准的衔接 (114.5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134.6排放限值及制订依据 (134.7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154.8污染物监测要求 (154.9标准实施后的情况预测 (165.国外纺织染整行业环保要求 (165.1国外纺织染整废水处理方式 (165.2发达国家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175.3新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比分析 (216.标准实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21 6.1环境效益 (216.2经济效益 (226.3社会效益 (227.建议 (2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的实施,对控制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推动纺织染整工业的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GB4287-92颁布实施之后,国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划、技术政策,对“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期间,我国纺织染整工业污染防治技术也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纺织染整工业作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行业,对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 GB4287-92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印染废水是由印染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包含了染料、助剂、纤维、尘土以及有机物等各种污染物质。
印染废水的排放对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印染废水排放标准以限制和监控印染废水的排放。
以下是一些国家关于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参考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染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对于印染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限制的基准。
该标准规定了印染废水中染料、助剂、有机物、悬浮物、酚、氨氮等多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 美国环保署(EPA)《纺织工业排放标准》(40 CFR 410):该标准对印染废水的排放进行了规范。
它限制了印染废水中有机物、酸碱度、重金属等污染物的含量,并规定了相应的排放浓度限制。
3. 英国环境署(EA)《印染工业废水排放许可指南》(PPG 13):该指南针对印染工业的各个环节,对废水排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它规定了印染废水中各种参数的测量方法,并确定了各种废水处理设施的操作要求。
4. 欧洲联盟《纺织业排放标准》(BAT Reference Documentfor the Textile Industry):这个文件是欧盟用于控制和监测纺织业废水排放的参考文件。
它提供了对纺织业废水排放相关技术和方法的指导,并规定了废水排放的最佳实践方法。
除了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指南外,一些国际组织也出台了一些印染废水排放的指导性文件,如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印染业废水处理最佳实践指南》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制定的《纺织和印染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管理指南》等。
这些国际文件为印染废水排放提供了全球范围内的参考依据。
总结来说,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限制废水中有害物质的排放,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
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提供了技术和管理的指导,帮助印染企业进行合理的废水处理和排放,提高印染工业的环保水平。
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目录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 (1)二、工作概况 (2)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原则 (3)(一)主要内容 (3)(二)编制原则 (3)四、排放限值的确定 (4)(一)最高允许排水量 (5)(二)主要污染因子 (5)五、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评估 (7)六、环境效益 (10)七、本标准实施的建议 (10)一、制定标准的目的、依据和任务来源纺织染整行业(包括具有纺织或印染、漂染工艺的企业)是我省水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之一,其废水排放总量约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2%,COD排放量约占18%,氨氮排放量约占12%。
个别地方纺织染整企业设备落后、陈旧,环保设施投入不足,污染十分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加强纺织染整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污染减排的需要,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是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了防控纺织染整行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国家、福建省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的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和要求。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纺织染整行业到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1∶10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2006年发展改革委发布《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 185-2006)。
200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并于2010年4月修订。
新的准入条件对现有及新建或改扩建印染项目印染加工过程新鲜水取水量有明确要求。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582号)要求到2012年,染整主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其中印染布平均约42公斤标准煤/百米,印染行业降低消耗204万吨标煤/年;新鲜水消耗量下降到2.5吨/百米,总量减到12.75亿吨/年;废水排放量下降到2吨/百米,总量减到10.2亿吨/年,减排2.55亿吨/年。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是我国传统产业之一,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纺织染整工业所排放的水污染物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由于染整工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并且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色素等有害物质,如果这些废水排放到环境中,将会对周围的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为了控制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首先,针对废水中的有机物,我国规定了COD(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标准,即规定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以此来控制有机物的排放。
其次,对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我国也规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比如对于铬、镍、铅等重金属离子的排放浓度都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对于废水中的色素等有害物质,也有相应的排放标准来限制其排放。
除了对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外,我国还对纺织染整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进行了规定。
通过控制排放量,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周围的水体和生态环境。
同时,我国还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的处理要求,要求企业在将废水排放到环境之前,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一定的处理标准后才能排放。
此外,为了保证纺织染整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还建立了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推动企业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废水处理和排放的标准。
总的来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净化水体、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纺织染整工业向着清洁生产方向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纺织染整工业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为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是一个重要的制造行业,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会产
生大量的水污染物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针对纺织染整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
首先,针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我们需要关注的
是废水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各
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是严格规定的。
比如,对于COD、BOD、SS、色度、PH值等指标都有明确的排放标准要求,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废
水处理系统,确保排放达标。
其次,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污染物也是需
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着严重的危害,因此在排放标准中也有详细的限制要求。
企业需要加强污染物
的监测和处理,确保废水排放中这些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纺织染整工业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而这
些废水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有机溶解物和悬浮物等。
因此,在排放标
准中也会对废水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限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
的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最后,对于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纺织染整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对于违反标准的企业要严格处罚,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总之,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排放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工作,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工作,共同努力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毛纺工业废水污染特征与治理思路
毛纺工业废水污染特征与治理思路毛纺工业毛洗废水污染特征概况目前,我国纺织印染工业(包括棉纺印染产品、毛纺染整产品、丝绸产品以及毛纺产品)废水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
由于各行业所用原材料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各种纺织产品的污水排放执行统一的排放标准,无法体现行业的污染特征和污染控制水平。
同时,由于洗毛废水和染色废水性质不同,国家规定洗毛工序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规定。
标准除了对洗毛废水中BOD5、COD有特殊规定以外,将其余指标都列入“其他排污单位”或“一切排污单位”。
因此,《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也无法有效体现洗毛行业的污染特征和污染控制水平。
一、毛纺工业废水污染特征毛纺工业主要是由羊毛纤维或其他动物毛纤维通过纺纱、织造、染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纯毛织物。
毛纺工业在洗毛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难降解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成分含有羊毛脂、洗涤剂、羊汗、羊粪、草屑、短毛和泥沙等杂物。
洗毛废水是洗毛生产工艺排出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是目前世界上较难治理的废水之一,主要成分是羊毛脂、羊汗、泥土、羊粪等,其中羊毛脂是废水中COD和BOD的主要成份。
羊毛脂在水中呈乳化状态,洗毛废水常呈棕色或浅棕色,表面覆盖一层含各种有机物、细小悬浮物以及各种溶解性有机物的含脂浮渣。
洗毛废水水质与羊毛品种、洗毛工艺耗水量等因素有关。
二、业主痛点与技术挑战洗毛废水是洗羊毛生产工艺排出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成分是羊毛脂、羊汗、泥土、羊粪等,表面覆盖一层含各种有机物、细小悬浮物以及各种溶解性有机物的含脂浮渣。
根据洗毛废水的特点,本标准确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为pH值、COD、BOD5、总磷、总氮、氨氮、SS、动植物油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洗毛废水最大的特点,就是羊毛脂含量高,造成这类废水BOD、COD值极高,所以羊毛脂的提取是一重要的处理环节。
而羊毛脂是经济价值较高的化学品,具有广泛的用途,广泛应用于高级化妆品、医药膏剂的制造,还可作为特种油剂、皮革鞋剂、低温润滑剂、防锈剂及其它精细化工产品的原料。
与纺织相关的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2 3 4
标 准信息
5 6
山 曲纺织 服 装 2 0 1 3 . 3
白 丐
与纺织相关 的商务行业标准
标 准 编 号
S B/ r r 1 0 7 8 3—2 0 1 2
S B/ 1 r Hale Waihona Puke 1 0 7 8 4—2 0 1 2
标
准
名
称
代 替标 准
检测实验室中常用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与表示
2 0 1 3—5—1 G B 5 2 9 6 . 1 —1 9 9 7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4 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G B 5 2 9 6 . 4 — 1 9 9 8 2 0 1 4— 5—1
2 0 1 3— 7—1
4 GB/ T 2 9 4 5 2— — 2 0 1 2
G B 2 8 9 3 8 — 2 0 1 2
标 准 名 称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代替标准 G B 4 2 8 7 —1 9 9 2
j
4
( 注: 实施 日期为 2 0 1 3 年 1月 1日)
与纺织相关 的 4 项 国家标准
序号 标 准 编 号
1 G1 3 5 2 9 6. 1 —2 0 1 2 2 GB 5 2 9 6 . 4—2 0 1 2 3 GB/ r 2 7 4 1 l一2 0 1 2
标 准 名 称
代 替 标 准
实施日 期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1 部分: 总则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2 0 1 3—1 0—1
洗染业术语
bod排放标准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对BOD的排放标准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行业的BOD排放标准:
1. 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水排放的BOD5限值分为五个等级,一级A标准为10mg/L,一级B标准为20mg/L,二级标准为
30mg/L,三级标准为60mg/L。
2. 石油炼制工业:根据《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石油炼制企业的BOD限
值为20mg/L。
3. 制革和毛皮加工企业:根据《制革、毛皮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制革和毛皮加
工企业的BOD直接排放限值为40mg/L、间接排放限值为80mg/L。
对于新建企业,BOD直接排放限值为30mg/L、间接排放限值为80mg/L。
4. 纺织染整企业:根据《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纺织染整企业的BOD
直接排放限值为25mg/L、间接排放限值为50mg/L。
对于新建企业,BOD直接排放限值为20mg/L、间接排放限值为50mg/L。
此外,地表水检测将水质分为五大类,其BOD限值分别为Ⅰ类≤3mg/L、Ⅱ类≤3mg/L、Ⅲ类≤4mg/L、Ⅳ类≤6mg/L、Ⅴ类≤10mg/L。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是指对纺织印染行业废水排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旨在
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纺织印染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染料、助剂等化学物质,如果排放
不当将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因此,制定严格的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是必要的,可以限制有害物质的排放,保护水资源。
其次,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废水排
放的标准限值、监测和报告要求等。
同时,还应结合纺织印染行业的特点和技术水平,科学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确保既能保护环境,又不过分制约企业的生产经营。
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的排放
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只有严格执行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此外,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行业的发展需求和环境容量,不能一味地追求排放限值的严苛,而忽视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充分征求行业和专家的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总的来说,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环境保护和行业可持续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有效地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环境和生态。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
告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5.06.17
【实施日期】2015.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41号)
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
为加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控制,2012年,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修订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
2015年,结合纺织园区实际情况和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控制的调
1 / 1。
印染废水最新排放标准
印染废水最新排放标准印染废水是印染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染料、助剂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废水。
由于其复杂的组成和高度污染性,印染废水的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控制印染废水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我国自2001年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印染废水排放标准,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目前,印染废水最新的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印染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 4287-2012)和《印染废水排放标准》(GB 21904-2007)。
这两项标准对印染废水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包括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限值、排放方式、监测方法等内容。
其中,GB 4287-2012针对印染废水的综合排放进行了全面规定,GB 21904-2007则对印染废水的具体排放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印染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 4287-2012)的规定,印染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总氮、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重金属等。
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印染废水排放的环境质量和人类健康安全。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印染废水的排放方式和监测方法,对于排放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而《印染废水排放标准》(GB 21904-2007)则更加具体地对印染废水的排放进行了规定,包括了印染废水的排放标准、监测和监测方法、排放方式、排放条件等内容。
标准中规定了不同类型印染废水的排放限值和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印染废水进行了分类管理,以便于监管和控制。
综合来看,印染废水最新的排放标准对于印染行业的环保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印染企业来说,必须加强对印染废水的治理和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类健康的威胁。
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印染企业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印染废水排放达标,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总之,印染废水的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印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排放,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和检查,确保印染废水排放达标。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是指对纺织染整行业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排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纺织染整废水是指在纺织染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染料、助剂、酸碱度、盐类、重金属离子等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废水。
由于纺织染整废水具有高浓度、难降解、易污染等特点,因此对其排放进行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
首先,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国家对于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废水排放的标准限值、监测方法、排放许可等方面的要求。
企业在进行纺织染整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超标排放废水。
其次,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纺织染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如果随意排放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纺织染整企业在进行废水排放时,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处理,以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纺织染整废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另外,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纺织染整企业在进行废水排放时,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废水排放标准,并加强对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和改造,以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和降低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纺织染整废水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纺织染整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废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对纺织染整废水排放的监管和管理,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生态。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衡量纺织染整工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为了保护环境,需要严格规定纺织染整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有机物、氨氮、总磷、总氮、氧化锌、氧化铅、氯仿、氨气等八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中,有机物排放标准为50mg/L,氨氮排放标准为1.5mg/L,总磷排放标准为0.1mg/L,总氮排放标准为 3.0mg/L,氧化锌排放标准为1.0mg/L,氧化铅排放标准为0.05mg/L,氯仿排放标准为0.5mg/L,氨气排放标准为0.3mg/L。
要严格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先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对纺织染整工业的检查,严格执行污染限制标准。
同时,企业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原料、染料、助剂、废水等的控制,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污染。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衡量纺织染整工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更是维护环境健康的重要法则。
政府、企业应该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绿色发展,维护生态环境。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发布
( 3 ) 和( 4 ) 以外 的其他 间接排 放情 。 ”
一 ~ 懈 跚 始 一 ~ l 一 一 ~ ~ 重 一 一 ~ ~ 舡 壤 槭 一 拌 烟 一
~ 一
2 . 将 表 1和表 2中的化 学需 氧量 ( C O D C r ) 间接 排放 限值 调整 为 “ 5 ” , 五E t 生 化需 氧
T e c h n o l o g y , 2 0 0 4, 1 6 ( 1 / 2 ) : 6 3—7 2 [7]
[ 6]
[3] 闫学 玲 .传 感 器 在 智 能 老 年 服 装 设 计 中 的 应 用 与 研 发 构 想[ J ] .纺 织 导 报 , 2 0 1 0( 3 ) : 9 4—9 5 . [ 4] 刘 伶 俐 ,廖 丽 芳 , 邹 奉 元 .可 测 心 率 智 能 服 装 初 探 [ J ] .浙 江 理工大学学报 , 2 0 0 9, 2 6 ( 4) : 5 3 0— 5 3 3 . [ 5] 田 苗 ,李 俊 .智 能 服 装 的 设 计 模 式 与 发 展 趋 势 [ J ] .纺 织 学 [8]
3 . 在表 l 、 2 、 3中增 设 “ 总锑 ” 的排 放控 制要求 , 直接 排放 与 间接 排 放 限值 均 为 0 . 1 0 m g / L , 排放 监 控
位 置 为“ 企业 废 水总 排放 口” 。4 . 在“ 2规范性 引用 文件 ” 和“ 表 4水 污 染物浓 度测 定方 法标 准 ” 中增加 2 项标准 : “ 水质汞、 砷、 硒、 铋和锑 的测定原 子荧 光法 ( H J 6 9 4 ) …‘ 水质 6 5种元 素 的测定 电感 耦合 等离 子体 质谱 法 ( H J 7 0 0 ) ” 。
入城 镇污 水处 理厂 或经 由城 镇污 水管 线排放 , 应 达到 直接 排放 限值 。 ”
某纺织印染企业废水处理方案设计每天印染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大学论文
某纺织印染企业废水处理方案设计1 总论1.1简介纺织印染行业是工业废水排放大户,据估算,全国每天排放的废水量约(3-4)×106m3,且废水中有机物浓度高,成分复杂,色度深,pH变化大,水质水量变化大,属较难处理工业废水。
某企业拟新建以腈纶本色纱为主的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法》之规定,环保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受该企业委托,我们提出了该项目的废水处理方案,按本方案进行建设后,可确保废水的达标排放,能极大地减轻该项目外排废水对某县的不利影响。
1.2方案设计依据①《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②《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
③《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7。
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⑤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⑥其它同类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数据等。
1.3方案设计原则①本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污水处理后必须确保各项出水水质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②采用先进、成熟、稳定、实用、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保证处理效果,并节省投资和运行管理费用。
③设备选型兼顾通用性和先进性,运行稳定可靠,效率高,管理方便,维修维护工作量少,价格适中。
④系统运行灵活,管理方便,维修简单,尽量考虑操作自动化,减少操作劳动强度。
⑤设计美观,布局合理,与周围环境统一协调。
⑥尽量采取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控制噪声,气味,妥善处理与处置固体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1.4设计范围①污水处理站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技术方案论证。
②污水处理站工程内容的工艺设备、建筑、结构、电气、仪表和自动控制等方面的工程设计及总平面布置。
③工程投资预算编制。
2 工程概况2.1废水来源及特点该企业的工业废水主要来自退浆、煮炼、漂白(合称炼漂废水)和染色、漂洗(合称印染废水)工段,各工段废水特点如下:①退浆废水退浆是利用化学药剂去除纺织物上的杂质和浆料,便于下道工序的加工,此部分废水所含杂质纤维较多。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纺织染整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容:--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纺织染整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之日起,《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19920废止。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TOC等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9月1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印染污水排放标准指标
分级
最高允许
排水量
m3/百米布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生化需
氧量
(BOD5)
化学
需氧量
(CODcr)
色度
(稀释
倍数)
pH值
悬浮物
氨氮
硫化物
六价铬
铜
苯胺类
Ⅰ级
2.5
30
100
50
6-9
70
15
1.0
0.5
0.5
1.0
Ⅱ级
60
180
100
6-9
150
25
1.0
0.5
1.0
2.0
Ⅲ级
300
500
-
6-9
印染就是对纺织材料,纱,线等进行染色、印花等处理,纺织染整废水处理排放标准根据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纺织印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水量。
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1执行。
表1
分级
最高允许
排水量
m3/百米布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生化需
氧量
400
-
2.0
0.5
2.0
5.0
1992年7月1日起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3执行。
表3
分级
最高允许排水量
m3/百米布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缺
水
区
丰
水
区2)
生化需
氧量
(BOD5)
化学
需氧量
(CODcr)
色度
(稀释
倍数)
pH值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GB4287-92代替GB4287-84及GB8978-88纺织印染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199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
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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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GB4287-92代替GB4287-84及GB8978-88纺织印染工业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1992-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
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
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4.1 标准分级本标准分三级4.1.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2 标准值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水量。
4.2.1 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1执行。
4.2.2 1998年1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间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2执行。
表24.2.3 1992年7月1日起立项的纺织染整工业建设项目及其建成后投产的企业按表3执行。
表3注:1)百米布排水量的布幅以914mm计;宽幅布按比例折算。
2)水源取自长江、黄河、珠江、湘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为丰水区;取用水库、地下水及国家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缺水区的地区为缺水区5监测5.1 采样点采样点应在企业废水排放口(六价铬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采样),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永久性标志。
5.2 采样频率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 的,每4h采集一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5.3 排水量排水量不包括冷却水及生产区非生产用水,其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均值计算。
5.4 统计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6 测定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4表4注:1)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废水二氧化氯测定方法见附录A(参考件)。
(1)、(2)两项分析方法暂时采用,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7 标准实施监督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废水中二氧化氯监测分析方法连续滴定碘量法(GB4287-92)1 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亚漂设备及含有亚氯酸盐的废水。
2 原理二氧化氯和亚氯酸根均是氧化剂,它们都能氧化碘离子而析出碘,继而用硫代硫酸钠滴定-碘量法,但在不同的pH值条件下,氧化数变化不同。
在pH=7,ClO2+I- →ClO2-+½I2,氧化数由4→3在pH=1~3,ClO2+5HI→H++Cl-+2H2O+2½I2,氧化数由4→-1HClO2+4HI→2I2+HCl+2H2O,氧化数由3→1因此,可一次采样,控制不同pH值连续滴定来测定二氧化氯和亚氯酸根。
3 试剂3.1 硫代硫酸钠标准液:c(Na2S2O3)=0.1mol/L。
溶解25g硫代硫酸钠(Na2S2O3•5 H2O)于1L新煮沸的蒸馏水中,至少存放二周之后,用碘酸钾或重铬酸钾标定。
最初必须存放一段时间,是为了使所含的亚硫酸氢盐离子氧化。
使用煮沸的蒸馏水,并加入几毫升三氯甲烷,以使细菌分解作用减小到最低程度,以下述两种方法中任迁一种来标定。
3.2 碘酸盐溶液:溶解3.249g无水碘酸氢钾(一级试剂)或3.567g碘酸钾(在103±2°C温度下干燥1h)于蒸馏水中,转入1000mL容量瓶稀至标线,即为c=0.10000mol/L溶液,贮存于具玻璃塞瓶内。
于80mL蒸馏水中,边搅拌边加入1mL浓硫酸,10.00mL c=0.10000mol/L的碘酸氢钾和1g碘化钾,立即用c(Na2S2O3)=0.1mol/L溶液滴至淡黄色,加入1mL 0.5g/100mL淀粉指示剂,继续滴到蓝色消失为止。
3.3 重铬酸盐溶液:溶解4.904g无水重铬酸钾(一级试剂)于蒸馏水中,转达入1000mL容量瓶并稀至标线,即为c(1/6K2Cr2O7)=0.1000mol/L的溶液,贮存于具玻璃塞瓶内,用10.00mL重铬酸钾标准溶液液代替碘酸盐标准溶液,在暗处放置6min后用c(Na2S2O3)=0.1mol/L溶液滴定,方法同前。
硫代硫酸钠的浓度(mol/L)= 1/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毫升数3.4 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液:用新煮沸过的蒸馏水将上述硫代硫酸钠标准液稀释至0.0100或0.0500 mol/L。
3.5 0.5g/100mL淀粉指示剂:于0.5g淀粉中,加入少许冷水调成糊状,倾入100mL沸腾的蒸馏水中搅拌,然后沉淀过夜。
应用上层清液,加入0.125g水杨酸,0.4 g氧化锌防腐。
3.6 碘化钾晶体3.7 c(NaOH)=0.1mol/L氢氧化钠溶液:溶解4 g氢氧化钠于1L蒸馏水中。
3.8 (1+1)硫酸。
3.9 缓冲溶液(pH=7):称取34.0 g磷酸二氢钾和35.5 g磷酸氢二钠于烧杯中,加入溶解后稀释至1L。
4 测定步骤量取0.5mL(或适量)水样,用0.1mol/L氢氧化钠调至近中性,加缓冲液5mL和1g 碘化钾,用0.0100mol/L硫代硫酸钠溶液滴至淡黄色,加入1mL 0.5g/100mL淀粉指示剂,继续滴至蓝色消失,记下读数a,加3 mL(1+1)硫酸(pH调至1~3),溶液又呈蓝色,继续滴至无色,消耗硫代硫酸钠标液为b毫升,若亚氯酸盐含量很高,可改用0.0500mol/L或适当浓度硫代硫酸钠标液滴定。
5 计算公式二氧化氯(ClO2,mg/L)= (a•c/V)×67450亚氯酸根(ClO2-,mg/L)= [(b-4a)•c/V] ×(1/4)×67450式中:V——水样体积,mL;c——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液浓度,mol/L;a——第一次滴定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体积,mL;b——第二次滴定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体积,mL。
6 参考资料6.1《国外水和空气质量标准》,史安详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0年。
6.2 《国外环境标准选编》,吉林图书馆编译,中国标准出版社,1984年。
6.3 中-德水环境标准研讨会资料(内部),1986年10月13~21日北京。
6.4 《工业毒d学手册》,E •R普龙克特博士著,张德荣译,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
6.5《工业毒理学实验方法》,工业《毒理学实验方法》编写组编,上海科技出版社,1979年。
6.6 《空气和水中痕量二氧化氯的测定》,奚旦立、陈季华、张尧君、朱庆华,上海环境科学4卷8期29页,1985年。
6.7《二氧化氯(ClO2)对金鱼的毒性试验》,张益储、徐爱莲,环境污染与防治p17,1984年。
6.8 《亚氯酸钠漂白和废气检测与治理》,徐玉如等,纺织学报,9,1986年。
6.9《二氧化氯毒性实验报告(内部)》,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毒理研究室,1985年4月。
6.10 《“亚漂”(二氧化氯)作业工人健康调查》,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研究所,1986年。
6.11 《二氧化氯废气治理的研究(内部)》,王飞珊等,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