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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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职责 (1)
第二章奖励制度………………………………………………2-3
一、奖励条件 (2)
二、奖励项目 (2)
三、奖励方式 (3)
第三章处罚制度…………………………………………………4-6
一、处罚条件 (4)
二、处罚项目 (5)
三、处罚标准 (6)
第四章奖惩核定规则 (7)
一、奖惩核定程序 (7)
二、奖惩核定规定 (7)
第五章附则 (8)
附件表
格…………………………………………………………9-10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公司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实现战略目标。公司将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并使本公司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公司总裁办公室、监察部、法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参与修订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员工奖惩信息的收集、汇总以及办理,并有权提出员工奖惩建议。
4、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奖惩建议以及相关信息。
5、公司董事会、总裁和领导层负责审核、批准奖惩决定以及监督奖惩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奖励制度
一、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二、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桂平奖(集团最高奖励):由董事长提名或公司组织评选的年度最高奖项,授予表现突出、贡献卓越的优秀职员;
2、股权激励:由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方案,给予能力突出、工作出色的公司中、高层管理和优秀基层员工的长期激励;
3、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制订;
4、超目标奖:完成目标责任制后给予的奖励;
5、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6、各分公司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员工奖;
7、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8、公司董事会和总裁认定的其它奖励;
三、公司为职员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员工休假管理制度》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6、出国考察等。
第三章处罚制度
一、公司员工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将予以处罚:
1、一类违纪:
(1)受行政、刑事拘留或刑事、经济犯罪的;
(2)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
(3)未经批准,为同行业公司或其它经济组织提供公司经济、技术情报的;
(4)盗窃、骗取公司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5)以公司名义在社会上招摇撞骗,做出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的;
(6)涂改或伪造证明、票据、报表及有关表格的;
(7)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天者;
(8)其他公司董事会或总裁认定的事件。
2、二类违纪:
(1)因工作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2)破坏工程、公用设施,造成一定后果的;
(3)利用工作之便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触犯公司利益的第二职业;(4)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或对他人打击报复的;
(5)偷窃、骗取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或隐瞒、窝赃不报的;
(6)纠缠、要挟公司领导或有关员工,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7)谩骂、侮辱他人,经教育再犯,或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8)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4天者;
(9)其他公司董事会或总裁认定的事件。
3、三类违纪:
(1)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消极怠工的;
(2)因为私事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的;
(3)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网站;
(4)工作时间串岗、聊天、吃零食;
(5)未经批准开会迟到者;
(6)旷工1天者或一年内旷工达3天的;
(7)有偷窃行为,金额在500元以下的;
(8)下班后没有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用电设备者;
(9)其他公司董事会或总裁认定的事件。
二、处罚项目包括:
1、警告(口头或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