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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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弯腰树单元、那招单元、火车南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东起攀枝花大道,西至岩神山、那招水库,南至总乐路,北至南山路,规划区面积1102.73公顷,规划人口约15万人。
二、目标定位
本轮规划总体定位为:生态宜居康养新城,攀枝花综合交通枢纽。
三、规划结构
根据用地布局特征,规划形成沿大河两侧复地发展的仁和区整体城市空间结构成“一带三心六区”布局。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为827.78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75.06%;区域公用设施用地20.27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2.44%;特殊用地面积38.63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3.50%;非建设用地236.29公顷,占总规划面积的21.42%。
(一)居住用地(R)
规划居住用地285,3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4.47%。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6.0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6.77%。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6.5公顷;文化设施用地面积4.5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
面积为34.6公顷;公共体育用地0.79公顷;医疗卫生用地5.91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18公顷;宗教用地2.53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0.9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2.19%。其中,商业用地97.05公顷;商务用地面积为2.67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1.19公顷。
(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77.99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1.50%。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41.49公顷;交通枢纽用地总面积34.17公顷;交通站场用地2.33公顷。
(五)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0.2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44%。其中,供应设施用地13.44公顷;环境设施用地6.83公顷。
(六)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87.1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2.61%。其中,公园绿地169.83公顷;防护绿地10.94公顷;广场用地6.4公顷。
(七)特殊用地(H4)
规划安保用地36.81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33%;规划军事用地1.8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0.16%。
(八)非建设用地(E)
规划区内由于受用地条件或其它设施影响,暂时不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是指规划区西侧难以建设的山体以及大河、小河及那招水库水面部分。总用地面积197.58公顷,占城乡用地比例17.92%。
五、公共设施规划
(一)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套、集中设置,形成区级、居住区级(3-5万人)、小区级(1-1.5万人)、组团级(0.1-0.3万人)四级配置结构;依照人口容量规模、地块发展方向合理确定规模;结合花城新区已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点,共享公共服务设施资源。
(二)教育科研设施
规划1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4所小学。规划幼儿园结合居住区布局配套共计规划17所,其中3所幼儿园独立占地。
(三)医疗卫生设施
成规模的医院3所,一处为攀枝花大道与宝灵寺东街交叉口以北的仁和医院;另一处为现状妇幼保健院;位于那招片区规划一处医疗中心,上述医疗卫生设施分别位。
(四)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1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位于浣沙路东侧、渡仁西线复线北侧,占地面积1.18公顷。
(五)文化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用地规划北部鑫岛游乐园及五十一公园为片市民提供休闲体育活动场地;文化设施用地:本次规划设置五处文化设施,两处位于那招片区,渡仁西线复线与浣沙路交汇处的文化中心用地;一处位于片区南部,攀枝花大道以西,大河东侧的博物馆用地;一处为现状保留的文化中心;一处位于渡仁西线与迤沙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另外结合居住区及社区中心设置社区级文化中心,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千人整体满足社区文化建设需求。
六、道路交通规划
(一)路网结构
规划区内部的道路为“三纵四横”结合支路形成的网状结构。
“三纵”是指攀枝花大道、迤沙拉大道、渡仁西线复线。
“四横”是指南山路、炳仁线、下沙路、总乐路。
(二)道路等级
规划区的城市道路等级可以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主干道:攀枝花大道(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迤沙拉大道(红线宽度30米,双向六车道);南山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炳仁线(红线宽度36/16米,双向六/四车道);炳仁线复线(红线宽度21米,双向四车道);炳仁西线复线(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那总路北段(红线宽度34米,双向四车道);下沙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总乐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总乐路北段(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
次干道:红线宽度20米-25米,双向四车道。
支路:各地块通行与出入的主要道路,红线宽度7米-16米,为双向或单向两~四两车道。
(三)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道路最小纵坡为0.3%,最大纵坡为8.0%。
场地的竖向设计应本着降低土方量的原则,尽可能地接近场地现状高程。竖向规划重点是综合协调道路、场地、排水管道、河道之间的高程关系。
(四)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社会停车场规划
规划独立占地的公共停车场六处,位于弯A19-S42/2017-11、弯A25-
S42/2017-11、那A13-S42/2017-11、那D23-S42/2017-11、那C15-S42/2017-11、那C26-S42/2017-11地块;规划配建的停车场3处,位于那C33-G3/2017-11、那F20-G3/2017-11、火A04-S3/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