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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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告知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告知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告知书各分包单位: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有效规避多发性、重复性隐患或违章行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以下强制性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请知悉:一、安全管理1.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岗履职,且不得随意更换。

2.分包单位入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分包单位协议签署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委托。

3.分包单位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

4.在作业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交底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项安全教育并按规范要求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6.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体验式安全教育。

7.分包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要求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二、安全防护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颚带,女性应将头发放进帽衬。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

3.临边防护设施、生命安全绳、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过验收,悬挂验收合格标识牌和警示标识牌。

4.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人员上下应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5.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6.钢结构施工楼层钢梁吊装就位后,应按区域及时挂设水平安全网。

施工楼层每两层且不大于10m铺设一道水平安全网(水平结构板未封闭前不得拆除),钢结构屋面施工作业面下方应整体挂设水平安全网。

其他防护措施,如生命线、人员上线爬梯、中转平台、防坠装置等,需满足防护要求。

7.任何部位临边防护设施任何处必须牢固可靠。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房屋建筑类工程)工地编号:工地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本监督机构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本工地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为了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以下事项进行告知,请予以配合支持。

一、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义务及配合事项(一)通用要求1、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

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抽查,不取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安全责任。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3、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开工。

禁止施工许可范围以外的任何施工行为。

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5、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在工程建设中应当避免或减少对周边的不利影响。

6、施工现场应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核加盖审图章的设计文件。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将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营行为等资料常备现场,以备监督机构抽查。

7、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对提交监督机构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对涉及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填报的内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信息采集和上报。

(完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完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 .编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博白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安全监督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1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15、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14—015—2002)16、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济建安[2007]第9号)(以下简称《图集》)1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8]第3号)1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19、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J278-2003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04,J375—200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J405—200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了88-92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l30-200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二、对工程参建各方的有关要求(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支付和使用方式。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监督备案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建设单位:工程所在镇(街):安全监督员(编制人):监督室主任(审核人):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我站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并制订本监督工作计划.二、监督组织该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由项目监督员协管监督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实施。

监督室主任为。

三、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监督工作内容:1、工程报监后5个工作日内,监督小组到现场进行监督告知及交底;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3、抽查施工、监理企业有否按规定建立并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抽查项目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到岗情况;4、抽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5、抽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情况;6、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7、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9、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二)主要监督抽查方式:1、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3、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4、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5、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三)监督抽查频次:对正常施工项目的抽查频次为每月不小于一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抽查;对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或抽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增加抽查次数.(四)监督措施:1、监督组由不少于两名监督执法人员组成,将根据工程项目特征、工程阶段、责任主体诚信等情况对工程进行差异化监督管理;2、监督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安全督查工作记录即时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3、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马上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4、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相关图片),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建筑工程参建者:为了落实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向您发出本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一、加强组织管理1. 本工程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严禁违反规定和标准施工。

2.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擅自修改。

3. 您必须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讲解会,并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4. 您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施工工期,确保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

5. 您必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工艺、设备和物料的监督检验。

二、加强场地管理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清晰标识各个区域的安全警示标识,以便警示参建人员注意安全。

3.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理垃圾和积水,防止滑倒和其他事故发生。

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安全规范。

5. 建设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围墙、防护网、安全帽、安全绳等,并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

三、加强作业管理1.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防滑鞋等,严禁擅自移动或修改防护设备。

3. 操作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或失控。

4. 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立安全交底和安全会议,及时沟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5.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高处、深坑等危险区域逗留或从事危险作业。

四、加强施工材料和设备管理1. 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检验合格后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失效或劣质材料。

2. 施工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经过定期维护保养,使用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告知书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告知书

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职责告知书一、建设单位安全职责和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职责做好并协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配合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职责1、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违法分包,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2、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中列支的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等用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费用,不得违期支付或克扣,对于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应保留支付凭证和相关资料备查。

3、建设单位应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下管线、高压电缆、煤气输送管线等资料。

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影响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应组织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专项费用。

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6、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并履行签字手续。

7、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关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8、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停工整改的报告,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蓝底白字)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蓝底白字)

编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单位工程名称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形象进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做如下监督交底:一、监督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二、监督程序(一)施工过程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对必监质量控制部位进行监督抽查,并辅以必要的随机抽查。

必监质量控制部位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达到合格后,应将有关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履行到位监督抽查,存在问题的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符合下列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1、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安全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验收标准的要求;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要求。

注:桩基、复合地基、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为必监质量控制部位,其他必监质量控制部位的确定由责任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二)竣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及备案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有消防设计的工程)等有关资料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到位监督抽查,符合要求后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质量篇试卷三

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质量篇试卷三

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三一、安全管理行为1.施工单位应按《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工人上岗作业,考试试卷应包括安全、环保、消防三套考卷。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单独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

7.建设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9号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共同签署《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安全防护承诺书》。

对于未聘请勘察单位的改、扩建工程等,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委托第三方物探单位对现场进行勘测。

二、危大工程4.危大工程施工前,参建单位需在智慧平台“危大工程”模块将危大工程基本信息填报齐全,同时每周填报危大工程开展情况。

5.施工单位应每星期开展至少组织1次危大工程自查自纠工作。

6.对预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基坑工程应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复核。

7.地面堆载应按设计要求距离堆放,做到人工安全巡视通道畅通。

8.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满堂红脚手架,且与竖向结构连接牢固。

9.脚手架通过验收后应将验收单张贴于架体明显位置,严禁使用不合格脚手架。

10.悬挑式物料平台应采用定型化物料平台,并附带超载报警装置,具备现场超载报警功能,可将超载报警信息推送至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严禁使用简易脚手架搭设的悬挑物料平台。

1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经检测、验收、备案后方可使用;需将登记备案信息及安全警示标识在显著位置公示;起重机械司机资格证书、安全操作规程等在司机室内公示。

12.涉及群塔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制定防止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篇一:你单位建设的项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有关规定,准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我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请你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通知我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书面告知。

欢迎对我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签收人: (安监机构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机构各一份。

工程安全生产通知书范文篇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xx]17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全市跨年度工程复工和新开工工程安全管理,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展跨年度工程复工前检查工作全市在建的跨年度工程在今春恢复施工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共同组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认真整改。

(一)工程深基坑支护的稳定情况;(二)脚手架基础、架体拉接点及悬挑梁固定情况;(三)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扶墙装置设置情况及塔身结构及动力系统安全情况;(四)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设备安全状况;(五)四口、临边防护及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六)职工宿舍、食堂、娱乐室、及其它设施安全状况及防火管理情况;(七)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八)作业岗位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及安全网清洗、安全标语悬挂情况等。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领导、工程负责人:大家好!我们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现向各位提出以下告知和要求,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在工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2.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3.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二、安全措施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施工工具、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 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3. 开展施工场地的安全评估工作,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加强对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和起重机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使用安全,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三、安全教育1.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在施工现场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 加强对新进施工人员的特殊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划分。

2.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1.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

2. 对于发生的事故,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严肃追究责任,及时对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范文尊敬的各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大家好!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顺利进行,我公司特此向大家发出本次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

请大家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 组织架构和职责:(1)本次施工现场成立专门安全管理组织,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施工单位指派。

该组织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

(2)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职责,确定各岗位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现场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作证件核查和身份验证,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按工种进行岗位划分,每个工种必须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对新进人员和临时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4. 安全防护设施:(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每个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5. 施工现场秩序和环境整治:(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和设备摆放有序,堆放不得妨碍工作和交通,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严禁吸烟、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等行为,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6.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1)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交通管理方案,包括道路状况、车辆通行区域、交通标志标线等,并明确交通组织人员。

(2)对施工现场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7.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1)施工单位要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明确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并设置灭火器材示意标识。

8.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1)建立定期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告知书(安全)各有关单位:由单位施工,位于路号的工程,建筑面积㎡,地下层,地上层, 结构,已办理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准备开工,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我站现对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进行告知,各参建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检查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必须经法人公司的文件(签章)确认,名单上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提供的名单一致.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姓名、职务、相片、签字式样应以彩色打印形式在施工现场公布。

2、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施工、监理单位每个季度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企业主管安全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分公司、区域公司每个月必须组织至少1次由分公司、区域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组织至少1次安全检查,项目安全员、监理员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理项目部每个星期必须召开至少1次工地例会,专题研究安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个人(项目班组长亦须签订责任状)。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按规定足额配备,并保证人员到位,本项目应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项目监理部应至少应配备一名安全监理员。

6、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进行年度安全再教育培训,相关证件复印件存工地现场备查。

□二、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实际进行危险源辩识和防范工作1、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方案及施工现场模板工程、塔吊安装拆卸、脚手架、基坑支护、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2、施工单位必须参照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辩识工作,编制《工程项目危险源辨识表》并报告给现场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工程项目危险源进行监控。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尊敬的各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工人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我公司特向各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发出本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

希望各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一、安全生产责任1.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

3.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文明施工要求1.各施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尽量减少噪音、振动、扬尘等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2.各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维护施工场地的卫生和秩序,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

3.各施工单位应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监督管理要求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应由各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确保监督力度和效果。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3.各施工单位应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接受监督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四、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照本告知书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将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并通报相关部门。

2.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将责令停工整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违反文明施工要求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并要求其及时整改。

五、其他事项1.请各施工单位密切关注我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安全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2.请各施工单位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提供实时施工数据和安全管理信息。

3.请各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

克拉玛依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克拉玛依市建设局工程简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类别:(结构形式、层数、高度)建筑面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为增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主要职责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告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一、建设单位必需在动工前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办法备案手续。

办理安全施工办法备案手续前,建设单位必需会同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辨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未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或安全防护办法不全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二、建设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依照《克拉玛依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用暂行管理办法》要求,肯定建筑工程安全办法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并列入工程概算。

对于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施工办法所需费用。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建设单位不得对勘探、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紧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必需在工程动工前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预存至指定的银行专项账户,并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办法费支付计划报安全监督机构。

六、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包括的所有施工项目纳入总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不得违法分包工程项目。

如有分包项目,应监督总承包单位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关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 XX —XXX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代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督机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

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内容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参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和《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要求,工程的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在该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请建设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我站,我站将在接到建设单位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下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正式开始对该项目实施安全监督。

二、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施工升降机操作工、物料提升机工、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信号工、司索工)、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等。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

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三、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深度达到及超过3m,或深度未达3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4、起重吊装;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7、拆除与爆破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施工、隧道、桥梁、特种设备安装、江河的导流和截流、港口和航道工程。

市政工程监督交底告知书

市政工程监督交底告知书
1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必须按照保修合同及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保修工作,确保使用阶段工程质量。
施工企业项目部
1、项目经理是接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派,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施工人员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施工,严守施工安全生产规程,不准违规施工,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反建设程序非法施工。
8、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质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9、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救援,并将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10、施工企业必须认真组织对工程各环节、各部位、各检验批、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自检验收和把关,不达标的,不得提交报验和验收。竣工工程的工程质量不达标、质量和安全资料不齐全的,不得提交竣工预验和验收。
6、对列入建设工程预算的技术质量措施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7、施工中必须采取确保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全面加强对施工全过程、各工种、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临时用电、基槽管沟支护、防土方坍塌、大型机械施工、起重机吊装、临街临边防护、雨水防排、脚手架工程等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经专家论证,按规定程序审查,严格按方案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要经过验收,并形成书面记录。
6、必须及时组织施工及监理方对进场材料、设备、机械、用具、施工关键部位、各检验批、分项分部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施工前条件检查、施工过程控制及完工后验收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组织彻底整改,未经彻底整改,不得允许后续施工。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救援,并将事故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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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安全监督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1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15、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鲁建管发[2004]12号)16、济南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96号)17、济南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97号)18、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DBJ14-015-2002)19、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济建安[2007]第9号)(以下简称《图集》)20、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济建发[2007]第35号)2l、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8]第3号)22、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J278-2003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J375-200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了88-92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0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二、对工程参建各方的有关要求(一)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支付和使用方式。

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有证明拨付费用的单据等资料。

2、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二)施工单位:l、总、分包单位、劳务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存放有关证件。

3、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劳务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定时检查、评比、开安全例会,有记录。

同一作业区域内两个以上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专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

5、应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针对性强、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6、应设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台账。

7、应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8、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制度,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举办职工夜校,应在工程开工7日内开课。

对所有作业人员及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记录。

9、切实履行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10、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二标五规范”等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市建委《图集》、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光盘、安全知识读本等。

12、严格控制扬尘、噪音等污染源。

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3、切实履行消防义务,在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配备消防水源、器材及设施。

(三)监理单位:1、有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按项目监理人员框架图足额配备。

2、总监、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到位并履行安全职责。

3、设立、更换总监、监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提出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的要求。

5、审查总分包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记录。

6、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有记录。

7、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有记录。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并履行签章手续。

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已论证,并保存专家书面论证意见。

9、定期巡视检查和旁站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有记录。

发现问题·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或暂时停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的与整改通知书相符。

复查整改结果,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对施工单位刁行为,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有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记录。

10、及时召开工地监理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监理日记中有安全监理的记载。

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要求(一)文明施工l、按《图集》要求设置大门、蓝白相间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2飞按《图集》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沉淀池、冲洗平台。

3、按《图集》要求设置“六牌两图”、“四牌两栏”。

4、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5、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堆放整齐,并挂标识牌。

6、安全通道、木工操作棚、钢筋操作棚等,应采用组装式定型化产品,符合《图集》要求。

7、办公区、生活区必须与作业区明显划分,办公区、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8、办公室、会议室、门卫室、宿舍应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装配式彩钢板活动房屋。

9、生活区应设置宿舍、厨房、食堂、卫生室、厕所、淋浴间、开水房、娱乐室、阅览室。

10、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宿舍;床铺数量应满足施工高峰期用工需要;宿舍入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11、厨房和食堂至少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30m。

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12、做到生熟分开;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上班时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有卫生责任制度、工作人员健康证。

13、操作间、储藏室、熟食间应分开设置。

14、市区内严禁使用木柴、煤炭进行做饭。

15、厕所蹲位数与人数比例以l:20为宜;设男女厕所,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2层设置小便处。

16、生活区必须设置淋浴室和更衣室;淋浴喷头数与人数比例以l:20为宜。

17、高度30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应设置加压水泵和消防水源,立管漆成红色,直径不得小于50mm,每层设一个出水管口,配备一定长度的消防水管。

(二)脚手架l、脚手架有施工方案。

2、立杆基础平、实,有底座、垫木、扫地杆;各种杆件要有防腐处理并严格验收,且有验收记录。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牢固。

4、脚手板满铺。

5、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用尼龙绳系牢,网间严密。

6、架体设上下通道且符合要求。

7、施工层以下每隔10m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进行封闭。

8、卸料平台和悬挑梁应采用型钢,符合规范要求。

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安装队伍应有专项资质,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且经审批,有防坠、防倾装置。

10、外脚手架要始终高于作业层一步架,且不能超过二步架高。

11、高处作业吊篮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应经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三)基坑支护1、深基坑应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且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有临边防护措施。

3、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

4、基坑施工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5、机械设备、积土、料具等坑边荷载堆放距槽边距离符合要求,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机等大型设备和搭设职工宿舍。

(四)模板工程1、模板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且经审批。

2、对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

4、立柱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部有扫地杆、垫板或底座。

5、模板支撑系统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6、大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

7、后浇带混凝土区域的模板支撑立柱在后浇带砼未施工前,不得拆除。

(五)三宝四口1、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安全帽符合标准,按规定佩戴。

3、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防护严密。

4、登高架设人员安全带符合标准,系安全带。

5、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符合要求。

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至少一道平网。

7、预留洞口、坑井防护符合要求,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8、通道口防护符合要求,定型化工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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