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理论考研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终极笔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政治制度史张鸣

第四章:考试帝国——隋唐

维持中央集权的三个条件。

官僚帝国排斥贵族化。

豪强门阀的先天不足。

制度演变,隋:创新,唐完善。

大一统的官僚帝制走向成熟。

官僚体系的考试录用制度确立。

一、唐代的辅政制度

1、汉唐相权比较

(1)汉朝:宰相开府辅政制

实行领袖制,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

(2)唐代:宰相参议辅政制

集体宰相制度,亦即委员会制

分割相权,分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

中书省: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尚书令。

三者的来源。

(3)权力大小不同

官阶

汉朝:金印紫绶,位列三公。

唐朝:三品官

2、三省职权的划分

(1)中书主发令

政府的一切最高命令,都由中书省发出。

“定旨出命”

①中书省的办公人员: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

②中国的贤人政治

春秋时期:贤均从众。

贤者代表多数。

拟定诏书的程序:“五花判事”——中书令(侍郎)选定——皇帝画敕。

(2)门下主封驳

审核皇帝的诏书

1门下省的办公人员

侍中、侍郎、给事中。

若反对,将原诏书批注送还,称为“涂归”。

将原诏书涂改后送还中书省重拟。

②门下掌握一种副署权

(3)尚书执行

只有执行权没有决定权。

三者关系:权力的重心在中书省。

3、中央最高机构政事堂

(1)设置政事堂的原因:避免皇帝画敕无效。

(2)联席会议场所

先在门下省、后在中书省。

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及侍郎出席。

尚书省长官不出席。

尚书令虚置的原因:唐太宗。

(3)政府最高机构

敕字之下,加盖“中书门下之印”。

“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4)会议的过程

执笔(会议主席)。

综合记录,有最后文字决定权。

委员会中的首席代替领袖制的一种运用与安排。

评价:对皇权的制约作用

二、中央政务体制

尚书省掌管六部。

六部制度推行了一千多年。

1、六部职责

(1)吏部

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权。

五品以下的官员,吏部依法任用。

(2)户部:掌管民政户口等事。

(3)礼部:掌管宗教教育事宜。

(4)兵部:掌军事。

(5)刑部:掌司法。

(6)工部:主管建设。

2、办公机制

总办公厅名为“都堂”。

吏户礼三部在左边;兵刑工三部在右边。

每部分为四司,共为24司。

上午在都堂集体办公,下午各归本部办公。

3、政治制度两大名著

(1)《周礼》:理想的宪法。

(2)《唐六典》:行政法规。

三、唐代的地方政府

中央集权加强,内重外轻局面形成。

1、地方行政的划分

(1)最低一级为县

玄宗时,有1573个县。分上中下三等。

六千户以上为上县;六千户以下三千户以上为中县;三千户以下为下县。(2)县以上为州

州设刺史。分为上中下三级。共有358个州。

十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

2、地方长官的部属

汉代可自行辟署任用;唐代集中于吏部。

唐代地方官级次多,升迁缓慢。

四、隋唐时期的监察制度

581年,隋文帝建立隋朝。

589年,统一全国

1、隋朝的政治和监察制度的初步健全

(1)隋文帝建国措施

①节俭宽民,赢得民心。②“整齐官制”。

(2)政治体制的健全

①三省六部制的确立

隋文帝采纳崔仲方建议,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尚书设六部。

尚书、门下、内史最重要。

内史省为制令机关,专掌起草皇帝诏令。

门下省:侍奉谏议机关,掌审查政令及封驳事宜。

尚书管理全国政务。

②恢复地方二级政制

初期混乱,州郡数量多。

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583年,文帝将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

各州行政长官称刺史;长安所在地雍州长官为州牧。

隋炀帝于607年改州为郡,郡太守专掌民政。

郡设都尉领军,军民分治。

作用:杜绝方镇跋扈,加强中央集权

(3)监察三台制的建立

①设御史台为中央监察机关

御史大夫、治书侍御史、殿内侍御史、录事、主簿。

御史台的监管范围:

违犯法令者;品官不理朝政者;监授人官,不举贤才者;以权谋私者;朝会举止礼仪不肃整者;有权谏正君主得失;还有权弹劾皇子。

②增置谒者、司隶二台,

与御史台合称三台,不相统属。

。仿汉朝司隶和刺史旧制设司隶台。

司隶大夫则主管全国地方的监察事务;刺史不掌民政,专司监察。

。建立谒者台。

掌受诏劳问,出使慰抚,持节察授,乃受冤枉而申奏之。驾出,对御史引驾。

2、唐朝的监察制度

(1)御史台为唐朝的监察机构。

①台院。“纠举百僚推鞫狱讼

②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

③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监察御史监察地方,常驻和巡视。

(2)言谏制度

门下省主要职责: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

侍臣。如魏征。御史称为法吏。

(3)观察使与节度使

①汉唐监察的不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