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租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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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证租用协议书
甲方:法人:身份证:电话:
乙方:身份证:电话:因业务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执业药师注册证为大药房质量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租用期限及费用:
1、租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岗位:质量负责人,如私自将乙方注册为企业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按违约,并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3、薪金计算:年薪(大写)元整,本协议签字后,甲方一次性付乙方元。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相关损失计算方法为:1)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理的全部费用,并在补办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全方位支援;2)学历证丢失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万元;3)因甲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规或非法经营等原因,导致乙方资格证、注册证被吊
销的,赔偿乙方人民币五万元;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则本条款无效。
2、甲方保证药店合法经营,不违反《药品管理法》,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3、按照国家和当地政策法规办理乙方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上岗证、健康证等以及其他一切培训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协议期满,及时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等满足乙方变更注册的一切证明文件,完整归还乙方所有证书。如甲方不能及时出具解聘证明等导致影响乙方变更注册,每拖延1天应按壹百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不得将乙方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壹家资质单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不得将乙方的证件做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向乙方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8、除企业认证需要或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必须到岗情形外,其他营业期间乙方不在岗位。若必须到岗甲方负责乙方的交通费、食宿费及误工费等。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执业药师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其他甲方认证注册所需的相关材料。乙方承诺:保证甲方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不再给与他人注册使用;2)不得变更、挂失、注销证书等应向甲方使用的行为;3)企业资质年检,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办理其他业务需要时,及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得有任何推诿行为。
药房认证注册成功后,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其它包括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5日内归还乙方。
2、需要本人亲临现场办理相关事宜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全力配合。
3、对所知悉的甲方所有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漏。
4、协议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四、解聘、续聘,按本协议规定聘用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无需办理解聘手续。如双方需续签协议,需在协议期满前二个月内提出,续聘条件另行商议。
提前解聘:1)由乙方提出的,不损害甲方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后,协议终止。如果损害甲方利益,乙方擅自终止协议,除返还甲方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外,须支付违约金壹万元:2)由甲方提出的,则甲方不得要求退回租金。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违约导致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不属违约。
六、争议处理,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附属。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向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
日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
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