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解释新规: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非一刀切
央行:元旦起个人交易5万以上或被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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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元旦起个人交易5万以上或被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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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2019年第01期
2019年1月1日起,央行关于非银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的规定正式实施,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等计算并报告。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18年7月10日颁布,《通知》从9个方面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大额交易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并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通知》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通知》规定个人账户的大额交易及流水异常将受央行监控,不仅仅包括银行账户收支情况,还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支付机构的记录。
扫码支付限额新标准
扫码支付限额新标准
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和发展,扫码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
付方式之一。
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和限额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规范扫码支付市场,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扫码支付限额的新标准,对扫码支付的限额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根据新标准,扫码支付的限额将会有所调整。
对于个人用户来说,单笔支付限
额将会有所提高,以满足用户更大额度的支付需求。
同时,对于商家来说,单日累计收款金额也将会有所调整,以适应不同规模商家的经营需求。
这一举措将有效规范扫码支付市场,提高用户体验,促进移动支付的健康发展。
除了限额的调整,新标准还对扫码支付的安全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未来,
扫码支付将会更加注重用户身份认证和资金安全。
对于高风险交易和异常交易,系统将会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阻止风险事件的发生,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
这一举措将有效提升扫码支付的安全性,减少用户资金损失的风险。
在新标准的指导下,扫码支付行业将会迎来一次全面的规范和整顿。
各支付机
构和商家也将会加强对扫码支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符合新标准的要求,提升用户的支付体验,增强用户对扫码支付的信任度。
同时,用户也需要加强自身的支付安全意识,避免因个人操作不当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总的来说,扫码支付限额新标准的出台,将会对扫码支付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限额的调整和安全的加强,将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用户体验,推动移动支付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遵守新标准,共同维护扫码支付市场的良好秩序,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支付体验。
2021年网络支付管理方法规定
2021年网络支付管理方法规定28日,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正式落地的网络支付新规,吸收了部分征集意见和建议,正式确立了“支付机构分类监管的指标体系”。
很多相关报道都聚焦于微信发红包有无限制。
这确实是许多人都关心的话题,但网络支付新规的作用并不止于此。
这是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差别化管理措施,具有避免网络支付平台发展成为准银行机构的政策用意。
事实上,监管部门就把网络支付机构定位于“小额便民、服务于电商”,而不完全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看待。
这么来看,新规把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大类,辅之以不同支付限额,又对支付机构进行综合评级并施以不同监管奖励,也就不难理解。
网银与快捷支付不受限制对用户体验影响有限从动议到起草再到正式颁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经历了前后经历了两三年的时间,期间业界的讨论也颇多。
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进行网络公示。
而今日,央行正式下发了管理办法,意味着我国关于网络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
这一《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对比7月底的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到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
同时,“蚂蚁花呗”一类的无忧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
比如,在双11这样的特殊节点,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会影响购物体验。
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网络支付进行日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2021年全面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日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 网络支付新规发布
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网络支付新规发布本公司主要从事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各大品牌门店连锁广告招牌,各类LED发光字,亚克力发光字,超薄和拉膜灯箱等。
央行发布网络支付新规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日支付上限从五千元有条件升至一万元在最新一轮征求意见5个月之后,难产4年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终于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在强调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的同时,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工作机制。
作为学校的一份子,自己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和大家一心为了学校的建设出力献策,工作作风踏实,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受到了师生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我们现在不仅仅要注重结果,更应该注重过程,我就从过程中学到了不少东西,上传空间就不说了,我觉得那是我们应该掌握的最基础的东西,我遇到最麻烦的问题主要在修改模板,我们学习html和css也就四天的时间,所以这方面是个非常弱的点,和专业的人员相比我们学的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我比较大胆的对模板进行修改,起初我的网站出来一堆乱码,在修改得时候不知道又出现什么问题,导致模块出现挤压得情况,我就试试替换模板能不能解决问题,还是没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这时考虑可能只有一种方法了,重新上传,我用自己的电脑作为虚拟主机,重新下在模板对其进行调试,而后上传覆盖原来的空间,大概过了两天时间的解析,我的空间总算是稳定下来,因此付出的代价就是百度排名降了一百多名。
在管理办法中,人民银行确立了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平衡支付业务安全与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推动支付创新的监管思路。
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清晰界定支付机构定位。
坚持小额便民、服务于电子商务的原则,有效隔离跨市场风险;二是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三是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
本着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管理思路,根据交易验证安全程度的不同,对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作出了相应安排,引导支付机构采用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四是突出对个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创新。
央行解释新规: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非一刀切
央行解释新规: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非一刀切8月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受争议的是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
今日早间,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向新华网回答了若干问题。
央行称,2014年61.3%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1000元,80.12%个人客户不超5000元,98.5%个人客户不超20万元。
单日支付限额5000有限定,即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办法》参照人民银行针对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规定了单日累计5000元限额;客户将支付账户余额转账至本人同名银行账户的交易不受上述限额管理。
同时,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
办法还指出,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能力较弱。
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以下是央行就管理办法答疑:问:人民银行对支付账户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限额管理,是否会影响客户的体验并难以满足客户的支付需求?答: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分析,2014年,61.3%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5000元,99.72%个人客户不超10万元。
因此,《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央行新规12月1日起支付宝转账将限笔数
央行新规12月1日起支付宝转账将限笔数如今,支付宝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就连央行也对支付宝发起了新规。
下面是店铺带来关于央行新规12月1日起支付宝转账将限笔数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央行新规12月1日起支付宝转账将限笔数从12月1日开始,市民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支付宝、微信等渠道转账,应当与银行或支付机构事先约定转账的限额和笔数。
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
国庆长假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了对非柜面转账的管理,以有效打击日益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
根据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大家常用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也要遵守同样的规定。
央行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央行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一个人在同家银行只能开一个 I 类账户为了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将分为I、II、III 三个类别。
如果要再开新户,只能选择Ⅱ 类户或Ⅲ类户。
新通知发布起三个月内,同行取现、转账等免收手续费。
I 类户是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可办理转账、养老金、公积金等各类业务;II 类户需与 I 类户绑定,资金来源于 I ,主要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业务;III 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开设一个。
银行卡新规12月1号新规
银行卡新规 12 月 1 号新规
这件事,到时候也会推出相关的文章。感兴趣的童鞋持续关注就好了。 下面针对几个问题具体说说
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方面的规定: 12 月 1 日,央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政将正式实 施。依据央行要求,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Ⅱ类、Ⅲ 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 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在同一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能 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留意:这里的三类账户是针对持卡较多用户以及已持有Ⅰ类账户需 要新开卡的用户而言的。假如你目前已持有一张Ⅰ类卡,你也可以选择
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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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 转账 24 小时内可以撤销
累计金额分别超过 100 万元、30 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示,
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
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 24 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
束。常常逛淘宝或者使用微信扫码支付的,在签约时就需要依据平常的
交易习惯,商定适合自己的限额和笔数,否则一旦限额或者笔数超标,
就需要去银行柜面办理了。
单位、个人转账单日金额超过 30 万和 100 万,需单位、个人确认
《通知》规定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
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 5 万元的,应当采纳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
01 什么是Ⅰ类、Ⅱ类、Ⅲ类账户? 举个例子。 Ⅰ类账户可以当做是你的「金库」,负责较大的金额,使用范围 和金额临时不受限; Ⅱ类账户是你的「 钱包」,负责日常稍大的开销,单日限额 1 万;Ⅲ类账户是你的 「零钱包」,负责小额度、频次高的开销支出, 限额 1000 元。 还没看明白的童鞋,可以认真看看下面这张表格:
央行为什么严限第三方支付
央行为什么严限第三方支付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猛然收紧。
上周,央行暂停二维码(条码)支付和网络虚拟信用卡。
近日,第三方支付行业还收到央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征求意见。
外界关注最多的莫过于这个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浙江贝付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合作部总监张磊证实,他们收到了上述文件。
他说,很意外,央行几乎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来限制第三方支付行业,这是近5年来首次出现的收紧信号。
虚拟账户单笔消费最高5000元张磊说,以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央行对互联网、电话、电视和手机支付区别对待,手机支付适合小额、高频支付,电视和电话支付目前比较小众,而互联网支付在金额和笔数上目前占据主要份额。
这次合并设限,灵活性不如以前,让业内难以接受。
一位第三方支付高管表示,央行新征求意见稿对虚拟账户的转账和消费限额,主要针对支付宝。
因为其他第三方支付的虚拟账户都没有形成规模。
现在,超过3亿的支付宝用户,通常将银行借记卡资金转入支付宝虚拟账户,再进行转账、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和网购支付等。
根据支付宝发布的数据,2013年3亿实名用户使用支付宝完成了125亿笔的支付,其中手机支付完成了超过27.8亿笔、金额超过9000亿元的支付,每笔平均323.74元。
而去年杭州支付宝用户的网购、转账和还款等人均支付额高达3.4万元。
如果新草案实施,意味着大部分支付宝用户无法延续以前的支付习惯。
针对这一情况,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超过限额的,应通过银行账户办理。
也即网购一族较为熟悉的“快捷支付”方式,不过在这一过程中,第三方支付仅起到通道作用。
《管理办法》还显示,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24.02.06
•【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1号
•【施行日期】2024.0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24〕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第2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长潘功胜
2024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文印发)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一百二十五条。
删除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删除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中政治第一单元生活与消费单元测试(含解析)必修1
单元素养评价(一)(第一单元)(90分钟100分)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8分)1.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生姜可以做食材,也可以做药材,例如生姜干粉对因运动引起的头痛、眩晕等具有很好的疗效,生姜提取液具有显著抑制皮肤真菌的效果,生姜煮水对风寒感冒、咳嗽的治疗效果显著。
这说明( )①人们能够利用生姜的客观属性来满足自身的不同需要②生姜在不同的生长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效用③人们可以根据需要改变生姜的特性从而使其具有不同的功能④人们可以借助实践活动改变生姜的状态使其得到合理利用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解析】选B。
本题考查商品的基本属性。
人们会用生姜满足饮食、治疗需要,体现了①④;材料没有涉及不同生长阶段的不同特征,②与材料无关;③夸大了人的需要对生姜特性的影响。
2.货币形态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实物货币(如贝壳)——贵金属货币(如金银)——代用货币(如纸币)——信用货币形态(如支票)——电子货币(如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金融交易)。
货币形态的演变 ( )A.减少了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B.根本原因是科学技术的进步C.使货币的基本职能随之增加D.是适应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解析】选D。
货币形态的演变是适应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D符合题意;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是由流通中的商品数量决定的,A错误;货币形态的演变,根本原因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B错误;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C错误。
3.央视纪录片《货币》的片头词这样写道:“她在今天人们的心中,仿佛是空气,是水,是阳光,是陪伴人一生的东西……人们知道她从哪里来,但不知道她到哪里去,她——就是熟悉而又陌生的货币。
”货币之所以如此重要,最根本的原因是( )A.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是社会财富的代表B.货币具有神奇的魔力,能买到人们需要的一切C.货币是特殊商品,有满足人们一切需要的属性D.货币是国家强制使用的,代表着人们的经济利益【解析】选A。
公司微信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微信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微信支付进行交易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微信支付交易安全,防范资金风险;2. 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微信支付相关规定;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简化支付流程;4. 透明原则:确保微信支付交易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管理。
第二章微信支付账户管理第四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微信支付账户的申请、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微信支付账户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 能够满足公司业务需求。
第六条微信支付账户的申请、变更和注销,应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微信支付操作流程第七条微信支付操作流程如下:1. 申请人填写《微信支付申请表》,提交财务部门审核;2.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开通微信支付功能;3. 申请人通过微信支付进行交易;4. 财务部门核对交易记录,确保资金安全;5. 交易完成后,财务部门将交易记录归档。
第八条使用微信支付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 交易金额应符合公司预算和支付计划;2. 交易时间应符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3. 交易内容应符合公司业务需求。
第四章微信支付限额与风险控制第九条微信支付单日交易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第十条对于以下情况,公司可提高微信支付限额:1. 经公司领导批准,开展重大业务活动;2. 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微信支付交易过程中,应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1. 申请人需妥善保管微信支付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2. 申请人发现微信支付账户异常,应立即报告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微信支付账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微信支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60条支付新规
60条支付新规1. 手机支付的限额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发起的手机支付交易金额,每日和每月不超过5000元和1万元。
2. 个人账户每日收付款个人用户的普通账户每日收款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元。
3. 支付行业涉及的新规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置收单业务、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预付卡发行、清算准备金等业务范围进行规范。
4. 全额备付金监管要求为了规范支付行为,要求所有的支付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全额备付金,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5. 电子支付账户管理要求各支付机构的用户账户管理要求更加严格,用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6. 支付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设置了支付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规定收款人需取得相关批准方可开展。
7. 电子支付机构可提现限额管理政策对电子支付机构提现限额进行严格管理,限制每一笔交易的提现金额。
8. 支付机构非法支付牌照管理政策规定无授权人员使用他人支付牌照属于非法行为,将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9. 支付市场监管要求对支付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0. 支付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各支付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11. 电子支付机构网络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电子支付机构需要建立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数据安全。
12. 支付终端安全管理要求对支付终端进行严格管理,保障终端的安全可靠性。
13. 预付卡业务管理要求规范预付卡业务,保障用户的权益。
14. 预付卡活期存款要求规定预付卡活期存款需通过合法授权,不得擅自进行存取款操作。
15. 预付卡余额管理要求对预付卡的余额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16. 预付卡业务风险保证金要求规定预付卡业务需存放一定的风险保证金,保障用户的权益。
17. 预付卡业务清偿基金要求规定预付卡业务需存放清偿基金,用于处理清偿问题。
18. 预付卡业务资金池要求规定预付卡业务需存放资金池,确保资金安全。
19. 预付卡业务账户监管要求对预付卡业务账户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账户正常运营。
单日5000元限额是否影响网购
单日5000元限额是否影响网购作者:本刊综合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28期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相关规定刚一出,立即引发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与吐槽,“剁手党”直呼,再也不能愉快地网购、发红包和转账了。
针对网友们的质疑,央行相关人士迅速做出回应,称让“买买族”别着急,网络购物消费额是没有限制的,大家仍可无限额畅购。
尽管如此,网友们依然存在担忧。
那么,央行新规究竟会对老百姓带来哪些影响呢?业内观点:实为安全与便利的平衡博弈网上支付业务一直存在便利与安全性的双重博弈,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旨在在便捷性与安全性之间取得平衡。
既然支付新规与网购关系不大,那么该管理办法颁布的目的何在?某银行业人士的看法一针见血:居民在银行账户上的余额有银行信用作担保,即使银行倒闭,还有存款保险;支付账户的余额,仅由企业信用作担保,如果企业破产,余额能否兑付就很难说了。
而从资金监管上看,第三方支付机构吸纳的余额规模够大的话,其体系内部的资金流转则将成为资金监管的漏洞,而这将增加余额所有人的资金风险。
简言之,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各司其职,别妄图鸠占鹊巢:支付机构就管支付,第三方支付不要想着取代银行。
此外,某第三方支付相关人士指出,新规实施将会让第三方支付平台成本提高,效率下降,支付应用场景受到限制。
而另一家支付平台人士也表示,繁琐的验证流程将极大地降低移动支付效率,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对于银行而言,有关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有怎样的影响呢?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他看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环境下,央行此举将为银行研究策略应对户联网金融理财所带来的冲击赢取时间,也将从一定程度上增加转账手续费、托管业务等的收入。
此外,他还分析,客户理财资金以及一些在支付账户中沉淀的低成本资金也将回流银行。
有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市场有些过分解读了,其实对消费者的影响没那么大。
倒是那些借此前监管细则不明的P2P平台,今后不能操作资金流向,他们受到的约束将更为明显。
12月1日银行新规实施5万元以上转账必须用U盾
12月1日银行新规实施5万元以上转账必须用U盾2022年因电信诈骗案导致身亡的悲剧出现不少,因而金融界相应提供警惕,在2022年9月30日央行出台银行新规,经过几个月准备,终于将在12月1日正式落实,现在有哪些跟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银行新规呢?根据此前下发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个人银行账户被分成I类、Ⅱ类和Ⅲ类、同一个人同一银行仅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分类依据是什么?这项规定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新京报记者采访了银行、业内人士,对这项规定进行解读。
综合银行业人士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既有的存量账户暂时未受到使用限制,不过,有银行业人士表示,近期可能将提醒用户对不再需要的账户办理相关手续。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认为,央行即将实施的新政背景在于遏制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
同时,限制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次数,意在引导第三方支付回归到小额支付的性质上。
ATM转账24小时内可“反悔”新规简述: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要求受害者通过ATM机转账是电信诈骗分子最常用的伎俩,因为ATM机转账具有实时到账的特点,因此即便受害人汇款后立刻醒悟,也为时晚矣。
针对这种情况,央行支付结算新规规定,从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ATM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才会办理资金转账,这期间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受理行应当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银行通过ATM机为个人办理转账的,应增加汉语语音提示,并用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无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转账。
这样的调整会不会对正常的转账业务造成影响?一家银行的客服告诉记者,网银、银行转账仍可以选择实时到账,并且完全免费。
新规简述:从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应当采用或者电子签名。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人民币5000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人民
币5000元!
2018年11月29日讯
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通知》强调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
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公告》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版)》,清单中的税目共1321个。
第三方支付新规的那些事儿
第三方支付新规的那些事儿作者:暂无来源:《计算机世界》 2015年第32期陈哲2015 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2.4万亿元,同比增长29.8%,环比增长3.4%。
2015 年7 月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网络支付业务意见稿》),这是7 月18 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监管部门出台的第二部监管细则。
《网络支付业务意见稿》发布后,不仅引起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内人士的关注,也引起了普通大众的关注。
这些关注中有深刻的思考,也有片面的误解。
“5000 元限额”没那么恐怖相比7 月23 日,监管部门就互联网金融出台的第一部监管细则《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网络支付业务意见稿》在大众中引发的关注度明显高一些,其主要原因就是“5000 元限额”关系到了大众的网购行为。
很多网购爱好者都纷纷惊呼,第三方支付每天限额5000 元怎么够花,其实他们对新规有误解。
《网络支付业务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
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 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 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好长,不过从中提取四个关键词应该就是“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支付账户余额付款”、“5000 元”和“1000 元”。
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额度是和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挂钩的,不同的安全级别意味着不同的额度。
5000 监管方式
5000 监管方式5000监管方式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数字化金融服务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网络风险也日益增多,为了保护用户的利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监管机构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规范数字化金融服务。
本文将介绍5000监管方式,旨在提高数字化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000监管方式中的第一项是加强用户身份验证。
在数字化金融服务中,用户的身份验证至关重要。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金融机构采用多重身份验证的方式,比如使用指纹识别、面部识别或动态口令等技术,以确保用户的身份真实可靠。
此外,监管机构还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的保护,防止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
5000监管方式中的第二项是加强交易风险控制。
在数字化金融服务中,交易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实时风险监测、异常交易识别和风险警示等。
此外,监管机构还可以要求金融机构采用可信的加密技术,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第三,5000监管方式中的第三项是规范数字化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对数字化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过程进行监管和审查,以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金融机构应该提供清晰明确的产品说明和风险提示,避免误导用户或隐瞒风险。
此外,监管机构还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四,5000监管方式中的第四项是加强数字化金融平台的安全防护。
数字化金融平台是用户进行金融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对于用户的利益至关重要。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数据隐私保护和应急响应等。
此外,监管机构还可以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补和强化安全防护措施。
5000监管方式中的第五项是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其合规运营和风险控制。
央行新规定:个人网上付账日限5000元商务指南频道_银行_信息_指引.doc
央行新规定:个人网上付账日限5000元_商务指南频道_证券市场_银行_信息_指引以后还会出台《指引》问:是否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指引?答:我们计划针对电子支付业务的特点、模式和参与主体的不同,综合不同发展阶段的管理要求,陆续出台相应的“指引”,以此对电子支付进行较为全面的规范。
目前,我们已经着手研究电子支付过程中涉及到的虚拟电子货币、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的电子支付业务规范等问题。
问:《指引》对电子支付活动中客户和银行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基本规定?答:《指引》明确要求,客户申请电子支付业务,必须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协议的必要事项进行了列举。
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料,有义务向客户披露有关电子支付业务的初始信息并妥善保管客户资料。
《指引》要求客户应照其与发起行的协议规定,发起电子支付指令;要求发起行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进行确认,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要求银行照协议规定及时发送、接收和执行电子支付指令,并回复确认。
同时还明确了电子支付差错处理中,银行和客户应尽的责任。
银行必须具有应急计划问:《指引》对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答:安全性是电子支付的重中之重。
《指引》要求银行采用符合有关规定的信息安全标准、技术标准、业务标准;建立针对电子支付业务的管理制度,采取适当的内部制约机制;保证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安全性,以及数据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不可抵赖性;提倡使用第三方认证,并应妥善保管密码、密钥等认证数据;明确银行对客户的责任不因相关业务的外包关系而转移,并应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确立综合性、持续性的程序,以管理其外包关系;同时还要求银行具有一定的业务容量、业务连续性、应急计划等。
问:《指引》对信息安全有什么要求?答:《指引》要求银行在物理上保证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能够避免电子支付交易数据在传送、处理、存储、使用和修改过程中被泄露和篡改;采取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为交易数据保密;在法律法规许可和客户授权的范围内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信息和交易资料;明确规定会计档案要求保管电子支付交易数据;提倡由合法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以保证认证的公正性;要求在境内完成境内发生的人民币电子支付交易信息处理及资金清算。
北京有银行每天交易限额5000元?10家银行回应
北京有银行每天交易限额5000元?10家银行回应近日,网传有北京地区银行机构,对Ⅰ类账户设置了交易限额,非柜面所有渠道的交易额度,每天上限为5000元。
中新经纬24日以客户身份致电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等10家银行了解相关情况。
除华夏银行外,多数银行表示,目前只是对相关银行卡非柜面交易额度做出调整,主要是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卡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
多家银行去年已经开始行动非柜面渠道指的是不在银行柜台办理的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快捷支付、销售终端POS机、ATM机和包括支付宝、微信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等。
中国银行客服对中新经纬表示,为预防电信诈骗,银行对Ⅰ类、Ⅱ类银行卡的非柜面交易额度做出调整。
招商银行客服对中新经纬表示,招行从去年开始陆陆续续对部分客户的非柜面交易进行限额,主要为响应人民银行要求账户做分配管理,限额是为保证客户账户的资金安全,对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的调整有所区别。
建设银行客服人员称,目前全国的银行都要对客户的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对部分客户的非柜面交易额度进行限制。
建设银行会针对银行卡的使用情况,将新开卡以及长期未使用的睡眠卡非柜面交易限额降到每天5000元。
不过,华夏银行客服称,目前尚未出现客户反映非柜面交易额度下调的情况,如果客户出现此种情况可以通过手机银行APP操作调整或去银行网点查证具体原因。
中新经纬查阅资料发现,去年已有农业银行,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成都分行、长沙分行、杭州分行,工商银行福建分行等发布调整部分客户个人网银及掌银转账限额的相关公告。
截图来源:中国农业银行官网用户可以这样调整限额中新经纬发现,此次,并非所有持Ⅰ类、Ⅱ类银行卡用户的非柜面交易额度被限制在几千元。
有消费者告诉中新经纬,其兴业银行的银行卡目前非柜面交易额度每天仅为每天1000元,而其同事的兴业银行同类卡的交易额度则仍为每天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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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解释新规: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非一刀切8月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受争议的是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
今日早间,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向新华网回答了若干问题。
央行称,2014年61.3%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1000元,80.12%个人客户不超5000元,98.5%个人客户不超20万元。
单日支付限额5000有限定,即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办法》参照人民银行针对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规定了单日累计5000元限额;
客户将支付账户余额转账至本人同名银行账户的交易不受上述限额管理。
同时,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
办法还指出,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能力较弱。
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以下是央行就管理办法答疑:
问:人民银行对支付账户进行分类并进行相应的限额管理,是否会影响客户的体验并难以满足客户的支付需求?
答: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分析,2014年,61.3%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
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5000元,99.72%个人客户不超10万元。
因此,《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
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上接第1页)
上述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
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
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问:《办法》中有关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的规定究竟是何含义?有何考虑?
答:《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如采用不少于两类验证要素,且其中包括安全级别较高的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则可以与客户自行约定单笔、单日累计限额;
支付机构如采用不少于两类要素,但其中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办法》参照人民银行针对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规定了单日累计5000元限额;
考虑到客户在小额支付场景下对支付速度的客观需要,为兼顾安全与效率,《办法》允许支付机构在小额支付业务中简化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仅采用一类验证要素甚至不采用验证要素,但这必须基于两个前提,一是支付机构对该笔交易的风险损失无条件承担全额赔付责任,二是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客户将支付账户余额转账至本人同名银行账户的交易不受上述限额管理。
同时,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
另外,须特别指出的是,相对于单位客户,个人客户对支付账户余额的实际属性和潜在风险的理解程度较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弱,因此本条款着重于保障个人客户的资金安全,并通过强化支付机构对客户资金支付安全验证等级与限额相关联的管理要求,引导支付机构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和支付便捷性方面兼顾平衡发展。
问:人民银行对现在网购普遍使用的“银行卡快捷支付”类业务的管理要求有何考虑?
答:“银行卡快捷支付”类业务涉及支付机构、客户及开户银行三方,权责关系相对其他支付方式较为复杂。
为界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法律责任,保障客户交易和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针对目前此类业务存在的风险漏洞,《办法》重申发卡银行应始终切实履行对客户资金安全的管理责任,以及银行在每笔支付交易中自主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验证的支付结算基本规则。
问:《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有何考虑?
答: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存在金融业务经营风险。
目前,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
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同时该规定并不影响支付机构为相关机构提供支付服务。
一是现行支付体系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了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及结算安排,并符合国际支付清算监管惯例和准则。
二是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
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