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工程已委托

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也作为组成合同文件的内容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排列为第2条。本工程发包方和承办方均按通用条款第40条进行保险,双方保险合同也作为组成合同文件内容,解释顺序为第2.1、2.2条。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1.温州市及瑞安市关于强化文明施工的措施

2.温州市及瑞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3适用标准、规范

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详细内容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与本工程施工图纸同时交付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详细内容。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28天,提供图纸四套(不包括竣工图使用的图纸),竣工图由中标单位提供。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方委托的职权部分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发包方不派驻现场工程师。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6.建造师

姓名:

职务: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弃土场及施工营地。

弃土场:自行解决;

施工营地和营地租金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所需的水、电:

施工营地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用电因电力不足,经常会停电,如电力仍然不够,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组。

承包人如需从外接电源,所需用变压器手续,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其费用计入报价中。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其费用自行测算,计入总价中,施工营地用水由承包人从发包人提供的接入点自行接入,费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本工程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①施工许可证,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②临时用地证,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14天。

(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当面交验,并做好交验记录,移交后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必须签字认可。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为开工前不少于21天。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施工现场的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签订《委托设计协议》。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专用条款第9条约定履行。月度已完工程量报表于次月第三日内提交工程师计量。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发包人在这方面无特殊要求。

(4)提供给发包人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m2的办公用房,并安装生活用水电设施,发包方工作人员在承包人现场内餐厅用餐。

(5)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①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

②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

③施工噪音超过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应提出可靠措施确保施工时可能受影响的地下管线、地下文物、古树名木,空中的输电、电讯、广电等线路的安全,该部分费用不计入报价。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14天。

9.2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本工程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不少于21天提交。

10.工程延误

10.1双方约定顺延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由瑞安市工程质量检测站鉴定。

12.工程试车

12.1试车费用的承担:全面调试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施工

13.安全防护

13.1本工程在施工中的保护安全措施,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13.2本工程施工现场上方有高压线,由发包人采取绝缘措施。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考虑安全距离,施工作业时承包人应采取安全施工措施。

13.3工程所用的电力配电板必须配备相应规格的漏电保护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4.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调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外、工程等级提高、暂定价材料外,投标报价中一切因素均包括在风险范围之内。

14.2承包人应考虑在施工期间包干范围内可能变动的因素,各自估计风险金计入综合单价。

14.3本工程施工期间,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按实计算,其综合单价:

①若中标标函中已有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投标报价不变;

②若能套用中标标函中类似项目的,其综合单价套用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