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员工福利方案
协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协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内部人员的薪酬管理,提高工作稳定性,吸引和激励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内部所有人员的薪酬管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各项薪酬。
第三条协会内部薪酬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注重绩效管理,激励人才,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当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动或擅自调整薪酬。
第五条协会内部薪酬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六条协会内部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计算的基本报酬。
基本工资应当按照员工的职务、工龄等情况进行确定,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指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结果,给予的奖励性报酬。
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严格按照绩效评定结果进行。
第九条津贴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给员工的补贴。
例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第十条奖金是指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特殊贡献或者取得的成绩,给予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章薪酬管理流程第十一条薪酬管理流程包括薪酬核定、薪酬发放和薪酬调整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薪酬核定应当由协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职务、工龄、绩效等情况进行核定,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后发放。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发放,并在发放前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和协会内部情况综合考虑,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第四章薪酬管理原则第十五条薪酬管理应当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强调激励和公平,注重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薪酬管理应当坚持以岗位和职责为基础,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
第十七条薪酬管理应当坚持与员工劳动成果相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八条薪酬管理应当坚持适度竞争和合理福利的原则,实行内部公开、公平、竞争的薪酬分配制度。
协会薪资管理制度
协会薪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协会薪资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保障协会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薪资基数1、薪资基数由协会财务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经济情况确定,经理事会审核后执行。
2、薪资基数采用绩效工资和固定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固定工资按照员工岗位、经验和学历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绩效工资1、绩效工资考核周期为一年,由协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绩效考核主要采用KPI(关键绩效指标)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等。
3、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及格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工资。
4、员工的绩效工资将根据自身的绩效等级和协会的薪资基数进行计算,绩效工资占总工资的比例不低于30%。
第四章固定工资1、固定工资按照员工的岗位、经验和学历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2、固定工资调整周期为一年,协会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五章特殊薪资1、特殊薪资包括加班费、岗位津贴、节假日加班工资等。
2、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岗位津贴和节假日加班工资由协会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发放方式1、薪资发放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确保员工的薪资安全和及时发放。
2、薪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前,如果15日是法定节假日或者周末,发放时间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
第七章福利待遇1、协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享受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3、协会每年组织一次员工旅游活动,提高员工的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第八章薪资管理流程1、薪资管理流程包括薪资核算、薪资发放和薪资调整等环节。
2、薪资核算由协会财务部门负责,薪资发放由财务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联合进行,薪资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3、薪资管理流程应当严格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内部规定。
协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协会员工福利管理,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协会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员工福利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原则,确保员工福利待遇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福利种类第四条员工福利分为基本福利、岗位福利和特殊福利三大类。
第五条基本福利包括:(一)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协会薪酬制度执行;(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三)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和协会政策执行;(四)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岗位福利包括:(一)岗位补贴:根据岗位性质和职责,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二)培训机会: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三)出差补贴:根据出差天数和地区,给予相应的出差补贴;(四)交通补贴:为员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补贴。
第七条特殊福利包括:(一)生日慰问:为员工过生日时提供生日礼品或贺卡;(二)节假日慰问:在重大节日为员工提供节日慰问品;(三)员工体检:定期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四)员工关爱: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章福利发放与调整第八条员工福利的发放和调整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福利待遇的合法性。
第九条基本福利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和协会薪酬制度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条岗位福利和特殊福利的发放和调整,由协会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具体方案,报协会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福利的调整应定期进行,根据国家政策、协会发展需要和员工需求,适时调整福利种类和标准。
第四章福利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协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福利的管理工作,确保福利制度的落实。
第十三条协会领导对员工福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十四条员工对福利制度执行情况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行业协会薪酬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内部人员薪酬管理,提高薪酬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证薪酬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业协会内部所有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行业协会内部员工的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激励的原则。
第四条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机制,合理设置薪酬结构,建立薪酬福利制度,明确薪酬管理责任,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五条行业协会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所属部门等因素,合理划分薪酬等级,建立起薪酬体系。
第六条薪酬体系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等内容。
第七条基本工资应当依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并按时足额发放。
第八条绩效工资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贡献进行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进行发放,绩效工资占员工薪酬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九条奖金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参与项目、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发放,奖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应当明确规定。
第十条行业协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章薪酬管理流程第十一条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薪酬管理流程,包括薪酬核算、薪酬发放、薪酬调整等环节。
第十二条薪酬核算应当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核算结果应当经过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应当及时足额,发放方式可以采取银行代发、现金发放等方式。
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应当根据行业协会的发展情况、员工的工作表现、通货膨胀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幅度应当合理。
第四章薪酬管理责任第十五条行业协会董事会应当对薪酬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十六条薪酬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建立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具体的薪酬核算、发放和调整工作。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责本部门的薪酬管理工作,包括员工考核评定、绩效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十八条薪酬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随着协会工作的拓展和业务的发展,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合理的工资标准可以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促进协会的持续发展。
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成为协会管理的重要议题。
一、工资标准的制定原则1. 公平公正:工资标准的制定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能够体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和贡献。
2. 合理适当:工资标准既要能够满足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要符合协会的经济实力,不能给协会造成过大的财务压力。
3. 激励和引导:工资标准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绩效,实现个人和协会的共赢。
二、工资标准的组成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几个方面。
其中基本工资是最基本的部分,绩效奖金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来确定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等。
基本工资一般是按月发放,是工作人员工资的主要部分。
绩效奖金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来确定的,通常会与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相挂钩,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福利待遇是协会为工作人员提供的一系列综合性的福利政策,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活质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三、工资标准的制定过程1. 调研分析:在制定工资标准之前,要对协会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等方面,为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提供依据。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分析的结果,制定工资标准的相关方案,明确工资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同时关注公平公正和激励引导原则,确保工资标准的合理性。
3. 参与讨论:制定工资标准的过程中,可以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讨论,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工资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审议通过:制定的工资标准方案经过协会内部相关部门的审议,并最终提交领导审核通过,确保工资标准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四、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需要根据协会的经济发展情况、市场变化和通货膨胀等因素进行调整。
社会工作协会薪酬管理制度
社会工作协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协会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协会的激励机制。
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兰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章程》,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薪酬是指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和激励在内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收入。
第三条根据会长办公会决议,秘书长负责协会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将不定期进行薪酬调研,为协会的薪酬决策提供客观的依据,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协会的薪酬体系。
第五条员工薪酬应根据协会发展阶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薪酬管理基本原则第六条薪酬管理坚持公平、公正、按劳分配的原则。
协会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外,均纳入本薪酬制度管理、执行。
第七条实行以岗定薪的原则,易岗易薪。
第八条薪酬管理体现激励原则。
协会追求合理的给予员工报酬,在员工能力提高,为协会贡献增多,个人收入增加之间建立制度性联系,从而通过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员工长期稳定发展。
第三章工资结构及核定第九条员工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三部分组成:1.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社工证、心理咨询证)。
1.1基本工资是根据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目前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兰州市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8.4元)。
基本工资依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增加。
1.2岗位工资是根据担任职位高低,岗位责任大小、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确定的,具体标准由协会核定。
2.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
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和工龄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每年调整一次。
行业协会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协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业协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适时调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行业协会经济状况及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任务及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实行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按月发放,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酬。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员工需填写《薪酬发放确认表》,确认无误后签字。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时,应确保员工工资支付到位,不得拖欠。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协会经济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临时调整:因员工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经协会批准后可进行临时调整。
第五章薪酬考核第十六条薪酬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根据员工年度工作业绩、个人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月度考核:根据员工月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协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协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范文协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员工的工资薪酬管理,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协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协会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薪酬管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位等级给予相应的薪酬。
第四条协会的薪酬管理要与员工的考核、奖惩、晋升、培训等相关联,实现员工的激励和激励。
第五条本制度由协会人事部负责制定、实施和修订。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六条协会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
第七条基本工资为员工在协会内任职期间的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等级和工作经验确定。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发放的,包括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
公司绩效由协会绩效评估委员会根据协会整体发展情况和员工整体贡献评定,个人绩效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评定。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等,根据协会规定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给予。
第十条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发放的,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十一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带薪病假、岗位津贴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协会的薪酬结构应该逐步实现多元化,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十三条协会实行成本控制和绩效驱动的薪酬管理原则,合理配比薪酬总量和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的比例。
第十四条协会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和团队合作精神,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
第十五条协会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审查和决定重大薪酬事项。
第十六条协会应该定期对薪酬进行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协会应该公开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向员工解释薪酬的构成和发放原则。
第四章薪酬核算和发放第十八条协会的薪酬核算应该准确、及时、公正、可靠。
第十九条协会应该建立健全的薪酬核算系统,确保薪酬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协会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协会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单位的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协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协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单位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固定员工、临时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协会单位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薪酬与工作职责、工作绩效和市场薪酬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协会单位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机制,确保薪酬制度的实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同时积极调整和完善薪酬制度,以适应协会单位的发展需要。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五条协会单位薪酬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难度、工作经验和学历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3. 岗位奖金: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特点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岗位奖金。
4. 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单位的规定执行。
5. 其他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给予其他相应的补贴。
第六条协会单位应定期对薪酬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保持薪酬水平的竞争力。
第三章薪酬支付第七条协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八条协会单位应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保护员工的隐私权益。
第九条协会单位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督机制,确保工资支付的公正、透明和及时。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条协会单位应建立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和协会单位的经济状况,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协会单位应制定明确的薪酬调整标准和流程,确保薪酬调整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五章薪酬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协会单位应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酬政策,监督薪酬制度的实施。
第十三条协会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薪酬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薪酬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薪酬制度。
协会薪酬待遇制度规定范本
协会薪酬待遇制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协会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员工。
第三条协会薪酬待遇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体现员工的价值和贡献,促进协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和福利五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用于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所需技能和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的,体现员工的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和协会的业绩挂钩的,用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协会的经济状况确定。
第九条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年终奖、节假日福利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十条协会应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协会的经济状况调整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协会应建立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员工的实际工作业绩相挂钩。
第十二条协会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
第四章调整和变更第十三条协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的经济状况,适时调整薪酬待遇。
第十四条员工晋升、岗位变动或离职等原因,应相应调整其薪酬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协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协会原有薪酬待遇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协会薪酬待遇制度规定范本,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协会的稳定和发展。
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不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确保薪酬待遇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协会单位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单位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协会单位整体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三条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及协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员工基本工资标准。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难度、工作量和贡献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工作绩效、团队绩效和协会单位整体效益,确定绩效工资标准。
4. 奖金:根据员工年度或项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奖金。
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及协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6. 保险福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章薪酬核定第四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及协会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员工岗位、工龄、学历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五条岗位工资:按照《协会单位岗位等级考核标准》,根据员工岗位等级、职责、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年度或项目考核结果,结合个人绩效、团队绩效和协会单位整体效益,确定绩效工资标准。
第七条奖金:根据年度或项目完成情况,按照协会单位相关规定,确定奖金标准。
第八条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及协会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员工需求,确定补贴标准。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九条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协会单位经济效益及员工个人情况,定期进行基本工资调整。
第十条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岗位变动、职责调整、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岗位工资调整。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年度或项目考核结果,结合员工绩效变化,进行绩效工资调整。
第五章薪酬支付第十二条薪酬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协会单位财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薪酬支付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及协会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薪酬支付时间。
行业协会商会员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
行业协会商会员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定工作氛围,吸引、稳住人才,鼓励员工长期服务于行会,提高凝聚力,规范福利管理,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会及下属机构所有全职员工。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福利是指行会为员工办理的各种保险福利,包括五险一金、体检、保健等福利事项。
第五条人事部负责福利管理,财务部负责福利有关事项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福利及其标准第六条行会全职员工(即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手续齐全的员工)享有社会统筹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福利权利。
各种福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缴费比例按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各种福利缴费基数在国家规定的特定时间进行调整。
第七条养老保险(一)行会缴纳20%,个人缴费标准8%,如有变化由人事部另行通知;(二)个人缴纳部分每月由财务部从个人工资内直接扣缴;(三)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属国家规定福利项,可于个人收入税前计算、扣缴;(四)缴纳的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比例8%拔入个人账户;(五)个人账户内的养老保险金为员工个人所有,员工可按规定结转使用也可以继承。
第八条失业保险(一)行会缴纳2%,个人缴纳1%,个人缴纳部分每月由财务部从个人工资内直接扣缴,与单位缴纳部分同时上缴;(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部分属国家规定福利项,可于个人收入税前计算、扣缴;(三)失业保险无个人账户,员工在符合条件时可办理失业保险;(四)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行会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其中包括被行会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后可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带有关证件进行个人申请;(六)失业保险金根据员工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按比例由社保所统一发放,与行会无关。
协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协会工资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的工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协会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协会工资薪酬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制定工资薪酬标准,确保员工获得合理的薪酬。
第五条协会工资薪酬管理遵循绩效考核原则,以绩效为导向,通过公平的绩效考核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六条协会工资薪酬管理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薪酬标准第七条协会工资薪酬按照员工的工作性质、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工资薪酬标准。
第八条协会工资薪酬标准应当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确保员工获得合理的薪酬。
第九条协会工资薪酬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员工有权了解自己所在职务的工资薪酬标准。
第十条协会工资薪酬标准应当考虑员工的绩效表现,绩效优秀的员工应当获得更高的薪酬。
第三章工资薪酬结构第十一条协会工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主要工资收入,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奖金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发放,绩效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奖金。
第十四条津贴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进行发放,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
第十五条福利是协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协会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的结果直接影响员工的工资薪酬,绩效优秀的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薪酬。
第十九条协会对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公开透明,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绩效评定情况。
社会团体协会薪酬制度模板
社会团体协会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社会团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员工。
第三条协会薪酬制度遵循公平、竞争、激励、约束的原则,实行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薪酬体系。
第四条协会薪酬制度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奖金等组成部分。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难易程度、工作经验和能力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基本工资采取等级工资制,分为若干个级别,每个级别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第七条协会根据员工试用期表现和实际工作经验,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级别。
第三章绩效工资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的。
第九条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十条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四章福利补贴第十一条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员工体检、培训学习等。
第十二条协会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员工实际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和比例。
第十三条员工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年假天数。
第十四条节假日福利包括春节、中秋节等节日的实物福利或现金福利。
第十五条协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协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学习机会,支持员工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
第五章奖金第十七条奖金是根据协会的经营状况、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因素确定的。
第十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金等。
第十九条年终奖根据协会年度业绩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二十条项目奖金根据员工参与的项目业绩和贡献确定。
第二十一条优秀员工奖金用于奖励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第六章薪酬调整第二十二条协会定期对薪酬体系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协会发展需要。
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是协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协会内部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一个合理的、透明的工资标准体系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
协会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工资标准,并且根据协会的发展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调整。
一、制定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工资标准应当依据员工在协会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而定,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对待;2. 激励激励原则:工资标准应当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绩效,促进协会整体发展;3. 稳定性原则:工资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避免频繁调整给员工带来的困扰和不确定性;4. 公开透明原则:工资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清楚明白自己的工资构成和涨薪机制。
二、工资构成协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构成应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福利等部分。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构成的基础部分,应当合理对待,包括员工的岗位薪酬水平、职务工资等;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应当是员工工作表现的直接体现,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3. 津贴: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饮补贴等,应当与当地的物价水平相适应;4.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三、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工资标准的调整应当有明确的机制,包括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下的调整。
1. 定期调整: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协会应当制定定期调整工资标准的机制,确保员工的工资水平能够跟上经济的发展;2. 特殊情况下的调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通货膨胀严重影响员工生活水平,协会应当有相应的应对机制,及时调整工资标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管理与执行协会在制定和执行工资标准时,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工资标准的公平公正性、透明度和执行力。
1.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工资标准制定和监督执行的岗位,负责工资标准的具体执行工作;2. 定期对员工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研究,确保工资标准符合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员工的实际情况;3. 建立工资标准的监督评价机制,确保员工对于工资标准存在异议时有有效的申诉途径,并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方案。
协会 薪酬管理制度
协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员工的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可操作的原则,确保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有竞争力。
第二章薪酬结构设计第四条根据协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目标,制定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由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定,以实际绩效为依据,实行绩效工资差异化管理。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项目奖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协会的收入情况进行发放。
第八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补、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协会的福利政策进行发放。
第三章薪酬管理程序第九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程序,包括薪酬调整、薪酬核算、薪酬发放等。
第十条薪酬调整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率等因素进行。
第十一条薪酬核算应当严谨、准确,确保员工的薪酬待遇符合规定,并及时录入系统。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确保员工的薪酬待遇得到保障。
第四章薪酬管理监督第十三条协会应当建立薪酬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定期对薪酬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领导层汇报。
第十五条员工对薪酬管理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开展员工薪酬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对薪酬待遇的满意度,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改进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协会负责。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协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十九条员工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协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协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会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协会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协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和福利政策。
第四条协会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协会总经理负责具体执行。
第五条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组成。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六条协会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两部分组成。
第七条协会根据员工个人职责和工作业绩,制定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第八条绩效工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的比例发放,优秀员工可以获得额外奖金。
第九条协会每年进行一次薪酬政策调整,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绩效情况,适当提高员工工资水平。
第十条协会建立薪酬调查制度,定期对市场薪酬水平进行调研,保障员工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
第三章福利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带薪年假等。
第十二条协会每年组织员工体检,健康检查结果作为员工福利待遇的依据。
第十三条协会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
第十四条协会每年开展员工活动,增强员工团队意识和凝聚力。
第十五条协会依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保障员工长期福利。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协会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员工权益。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有权向上级部门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协会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协会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凡遇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由协会制定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工程协会工资制度规定
工程协会工资制度规定一、总则1. 为了规范工程协会会员单位的工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资制度规定。
2. 工程协会工资制度以公平、合理、激励为原则,确保工资分配与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市场行情相适应。
二、工资构成1.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四部分组成。
2. 基本工资是员工固定的月收入,反映员工所在岗位的基本价值。
3.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任务量来确定的变动性收入。
4. 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按照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5. 奖金是对员工超额完成任务或做出特殊贡献的额外奖励。
三、工资发放1. 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 员工应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接收工资,确保资金安全。
3.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发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四、工资调整1. 工资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工资调整依据包括市场调研结果、企业经济效益、员工个人绩效等因素。
3. 工资调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
五、福利待遇1. 协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础福利保障。
2. 根据协会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可享受年终奖、节日福利等额外福利。
六、附则1. 本工资制度由工程协会负责解释,如有变更,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本工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协会员工福利方案
协会员工福利方案第一章总则福利待遇是本协会在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协会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种类第一条、协会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二条、协会设置的福利待遇:(一)补贴福利(二)休假福利(三)培训福利(四)文娱福利(五)健康福利第三章福利待遇的形式第三条、物质激励型福利:它是为增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性而建立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如下种类:(一)时间奖励:包括带薪和不带薪休假、病假等。
(二)现金奖励: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贴等。
(三)服务奖励:如、娱乐项目、旅游项目、健康项目、财务和法律咨询等。
第四条、现金型福利和非现金型福利:前者指以货币的形式给付的福利;后者指以非货币形式给付的福利。
第四章福利待遇的标准第五条、协会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一)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二)高温补贴:每年6-9月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温费(三)节日补贴:元旦、劳动节、清明节协会给予协会员工300元的节日补贴;国庆节、春节给予协会员工500元的节日补贴;端午节协会给每位员工发放粽子,中秋节协会给每位员工发放月饼和水果;妇女节为全体女职工发放纪念品(护肤品或者生活用品)并休假半天;(四)生日补贴:员工过生日,协会送贺卡表示祝福,并送上生日蛋糕。
(五)员工大事补贴: 当员工逢婚、育、大病和丧等个人大事时,协会给予员工礼金或慰问金500元。
第六条、协会提供的休假福利包括:(一)在本协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1、工龄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5天;2、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下情况不予安排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协会员工奖惩制度细则
协会员工薪酬及奖惩制度细则一、薪酬及奖惩(一)薪资1、结构年收入:12×月收入+年终奖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现金结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各类津贴等组成;每月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作日计算薪资。
2、休假薪资员工享受的带薪假日薪资计算,依据国家劳动法规定执行。
(二)惩罚1、协会对下列行为予以劝退、除名处理,并在某些条款中保留对其法律诉讼的权利:(1)触犯国家法律或被公安部门拘留;(2)故意泄露协会秘密、散布不利于协会的谣言,或者人为制造同事之间、客户之间、上下级之间的矛盾;(3)未经协会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协会同类业务者;(4)多次违反协会各项管理制度且屡劝不改者;(5)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者一个季度累计旷工达五天者;2、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包含递交工作材料),如出现明显错误(文字错误、信息错误、遗失资料),经查实责任人后,每次处罚50元;3、员工应爱惜办公财物,如发现遗失和损坏者,应追究其责任人,并照价赔偿;4、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处罚50元;5、员工需每周填写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如发现有不实汇报,每项罚款50元)。
二、员工福利1、按照国家政府的相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2、按职务、贡献、岗位等具体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3、年底双薪.员工考核办法一、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一)考核依人事规则任聘人员,应试用三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主管考核,决定是否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者解雇;(二)平时考核1、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2、每月考核截止日期为工资发放前一天进行;3、考核时,应附员工考勤记录、外出登记表、工作小结等相关资料(三)年终考核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2、考核时,根据全年的记录填具考核表送领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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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员工福利方案
第一章总则
福利待遇是本协会在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协会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章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一条、协会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二条、协会设置的福利待遇:
(一)补贴福利
(二)休假福利
(三)培训福利
(四)文娱福利
(五)健康福利
第三章福利待遇的形式
第三条、物质激励型福利:它是为增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性而建立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一)时间奖励:包括带薪和不带薪休假、病假等。
(二)现金奖励: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贴等。
(三)服务奖励:如、娱乐项目、旅游项目、健康项目、财务和法律咨询等。
第四条、现金型福利和非现金型福利:前者指以货币的形式给付的福利;后者指以非货币形式给付的福利。
第四章福利待遇的标准
第五条、协会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
(一)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
(二)高温补贴:每年6-9月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高温费(三)节日补贴:元旦、劳动节、清明节协会给予协会员工300元的节日补贴;国庆节、春节给予协会员工500
元的节日补贴;端午节协会给每位员工发放粽子,中秋
节协会给每位员工发放月饼和水果;妇女节为全体女职
工发放纪念品(护肤品或者生活用品)并休假半天;
(四)生日补贴:员工过生日,协会送贺卡表示祝福,并送上生日蛋糕。
(五)员工大事补贴: 当员工逢婚、育、大病和丧等个人大事时,协会给予员工礼金或慰问金500元。
第六条、协会提供的休假福利包括:
(一)在本协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工龄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5
天;
2、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下情况不予安排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
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
上的。
(二)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
满23周岁),除上款规定外另根据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产假、哺乳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产假98
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休息83天
2、难产或剖腹产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者,在98
天的基础上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的,经县(区)
级以上医院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
病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劳动行
政部门认定后,可请工伤假;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
假1-3天;
2、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死亡,可给假1天;
3、其他亲属死亡,须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培训福利:协会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
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费进修等。
第八条、文娱福利:企业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而提供的福利,如协会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年会、运动会等。
第九条、健康福利:协会每年组织正式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结束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将体检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福利待遇的给付
第十条、现金支付的福利待遇由员工提供相应发票予以支付;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协会《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福利方案报协会会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福利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