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保办理办法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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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论是以个人名义办理,还是以企业名义办理,必须先办养老保险,后办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够一个月,才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且单位参保人数必须与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持一致。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给员工办理保险,必须五险办齐(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养老),缺一不可。其中,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由企业完全承担,养老和医疗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不受户口限制。
如果以个人名义办理保险、公司保险,可以选择只办理养老和医疗,但受户口限制,必须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中心归档,办理养老保险,然后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疗保险。
二、省医保与市医保的办理办法一样,区别在于:
省医保的保额高、范围广,基本保额为每年累计报销8万,如果医疗费用超过8万,就可以按照大病医疗进行报销,保额最高可达18万。
市医保的基本保额也为累计8万,但最多只能达到10万保额。
三、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开户,养老统筹和职工医保共需7160.6元/年。
个人养老保险办理办法如下:
首先,个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中心归档,然后才能参加养老统筹(2011年郑州市个人养老统筹缴费标准是437.05元/月,此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此数目不固定,每年递增,增长率由政府部门核算。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养老统筹办理窗口电话0371——68962650)。
个人医疗保险(分职工医保和社区医保),办理办法如下:
个人职工医保——
已经办过养老保险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养老保险近一至三个月的缴费清单、医保卡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郑州市社会事业管理局在棉纺路医学院西200米路南)。按年收费,2011年郑州市收费标准是1916元/年。此数目不固定,每年递增,增长率由政府部门核算。没有医保卡的需要持个人一寸彩照办理医保卡。
未办理养老保险的,必须在办过养老保险后,再申请办理医疗保险。
个人社区医保——
需要个人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街道办事处询问。按年收费,2011年郑州市收费标准是180元/年。
四、以企业名义办理社保,需要的资料有——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3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职工近三个月工资表(须员工签字)。
同一个法人身份证可办理多个账户,不要求企业职工的户口必须是本地的,但每个账户中的参保人数不能低于5人。
如果企业需要更改账户和户名,只需持原先的办理证明,到起初申报办理社保的保险中心领取《账户变更说明表》即可办理。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2011年缴费基数为1639元,即:企业或个人申请办理医疗保险时,
申报的月工资数额不得低于1639元,如果低于1639元,仍然按照1639元来收费。
2、缴费比例——基数的10%(企业承担8%,个人承担2%)。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申报的缴费基数为1639元/月,企业需要承担1639×8%=131.12元/月(一年共
承担1573.44元),个人需要承担1639×2%=32.78元/月。
●如果申报的缴费基数为2000元/月,企业需要承担2000×8%=160元/月(一年共承
担1920元),个人需要承担2000×2%=40元/月。
●如果申报的缴费基数为1500元/月,企业需要承担1639×8%=131.12元/月(一年共
承担1573.44元),个人需要承担1639×2%=32.78元/月。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2011年缴费基数为1639元,即:企业或个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时,
申报的月工资数额不得低于1639元,如果低于1639元,仍然按照1639元来收费。
2、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时,缴费比例为28%(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
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申报的缴费基数为1639元/月,企业需要承担1639×20%=327.8元/月(一年共
承担3933.6元),个人需要承担1639×8%=131.12元/月。
●如果申报的缴费基数为2000元/月,企业需要承担2000×20%=400元/月(一年共承
担4800元),个人需要承担2000×8%=160元/月。
●如果申报的缴费基数为1500元/月,企业需要承担1639×20%=327.8元/月(一年共
承担3933.6元),个人需要承担1639×8%=131.12元/月。
社保中心每月5日——20日受理各项业务,其他时间不受理。
参保人员必须与每年3月——5月申报下一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未按时申报的,将按照上年度郑州市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予变更。
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需提供的资料——1、填写新增职工登记表(盖章);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需提供的资料——1、医疗保险基金增加登记表;2、养老保险手续;3、单位月工资表(必须有职工本人签字)。
以前办理过社保的人员,只需办理转移即可,其他地区户口的人员也可将社保转移到郑州。
市内转移办法——含6区、5市、1显,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郑州市养老保险跨区转移表》,需转出单位、转入单位、转出社保机构和转入社保机构盖章。
在社区缴纳保险的居民,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低于400元/月的,不能办理转移。以年为单位缴纳的,低于1500元/年以下的不能办理转移。
市外和省外转移办法——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向职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接收函,待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缴费情况和基金转入后,参保人员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增加手续。
新增和辖区外转移人员两个月后开始扣费,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办理时间为每月25日——30日之间。
五、附则:
医保卡办理需提供的资料——1、一张一寸彩照;2、身份证复印件;3、工本费12元。
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参保人员凭医保卡、住院证到医院医保办填写《住院申请表》,将医保卡及《住院申请表》交所住病区。出院时只需向医院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按规定报销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门诊规定病种的报销手续——每年4月、9月持近期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门诊规定病种申请表到医保中心审批。
转诊、外地就医相关手续——需要提供转院审批表、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手术记录复印件、出院证。